资本运作☆ ◇688449 联芸科技 更新日期:2026-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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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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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4-11-18│ 11.25│ 10.3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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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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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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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数据存储主控│ 4.66亿│ 9905.92万│ 2.07亿│ 56.95│ ---│ ---│
│芯片系列产品研发与│ │ │ │ │ │ │
│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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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oT信号处理及传输│ 4.45亿│ 633.10万│ 5032.26万│ 19.69│ ---│ ---│
│芯片研发与产业化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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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芸科技数据管理芯│ 6.10亿│ ---│ ---│ 0.00│ ---│ ---│
│片产业化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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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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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0 │交易金额(元)│3.49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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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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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月明路567号1│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 │幢房产及307个配建车位使用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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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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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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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芸科技”)拟使用自有资金和募│
│ │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66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4913.00万元)│
│ │参与竞买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高资产经营公司”)持│
│ │有的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月明路567号1幢房产及307个配建车位使用权(以下简称“标的 │
│ │资产”)。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49122356元,在杭州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杭 │
│ │交所”)网站(www.hzaee.com)披露的转让底价为349122356元。最终成交金额以合同签署│
│ │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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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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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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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客户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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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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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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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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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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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客户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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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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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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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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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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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客户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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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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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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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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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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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客户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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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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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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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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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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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客户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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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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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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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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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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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客户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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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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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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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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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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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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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阡陌路459号C1座6
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
权数量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方小玲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
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钱晓飞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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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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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3月2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阡陌路459号C1座6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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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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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芸科技”)拟使用自有资金和
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66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4913.00万元)
参与竞买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高资产经营公司”)持有
的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月明路567号1幢房产及307个配建车位使用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49122356元,在杭州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杭交所”
)网站(www.hzaee.com)披露的转让底价为349122356元。最终成交金额以合同签署为准。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但本次交易的最终实施以《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拟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
构的议案》经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前提条件。
因杭高资产经营公司为国有企业,标的资产需在杭交所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取得,竞买结果
及交易能否达成等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基于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6600.
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4913.00万元)参与竞拍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月
明路567号1幢房产及307个配建车位使用权(地面12个、负一层车位141个、负二层车位154个
),交易对方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最终成交金额以合同签署为准。
2026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购买资产的议
案》,同意本次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联芸科技(杭州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但本次交易的最终实施以《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拟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经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前提条件。公司本次购买资产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杭高资产经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杭高资产经营公
司与公司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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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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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变更“
联芸科技数据管理芯片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建设总部基地大楼”变更为“购置
总部基地大楼”。
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基于上述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公司将对该
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即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
项目投资金额和内部的场地建设及装修费用、研发费用等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拟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无异议核查意见,本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0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12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163.4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103336.58万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2024年11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4)第00198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等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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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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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所载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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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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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12个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
数为26000000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除首发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其他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
上市股数为19720413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2320413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1日(因2025年11月29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
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6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06号),联芸科技(杭州)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芸科技”或“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0000.00万股,并于2024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总股本为3600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4600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394902503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85.8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5097497股,占公司发行
后总股本的14.1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及部分战略配售股份,限售股股
东数量为18名,限售股数量为22320413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48.52%。其中,首发限
售股份数量为19720413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42.87%,股东数量为11名,限售期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首发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6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5.65%,股东数量为7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总计22320413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48.
52%,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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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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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联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联屹
”)因经营发展需要,于近日对其注册地址、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
毕,并取得了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
下:
1、名称:成都联屹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7FBKGXXL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陈炳军
5、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22年01月24日
7、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新程南一路19号1栋7层701-704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
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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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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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按有关规定完成本次增资事项的发改和商务部门备案手续,并取得相应备案文件和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近日,柏泰科技已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
记手续,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中文名称:柏泰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英文名称:BYONDTEKLIMITED
4、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5、注册地址:Room1911,LeeGardenOne,33HysanAvenue,CausewayBay,HongKong.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软件、批发、销售集成电 路产品
7、商业登记证号码:67700685-000-04-25-2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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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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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炳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陈炳军先生将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
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条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陈炳军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
06年6月至2007年3月,任汉帆科技杭州有限公司验证工程师;2007年4月至2009年9月,任ADVA
NCEDMICRODEVICESINC(上海)高级验证工程师;2009年10月至2014年10月,任ExarCorp(杭
州)验证经理;2014年11月加入联芸科技并工作至今,现任联芸科技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炳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杭州同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和杭州芯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陈
炳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
关联关系。陈炳军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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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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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902,50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902,50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5月2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6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06号),联芸科技(杭州)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芸科技”或“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0,000.00万股,并于2024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总股本为36,00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46,00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394,902,503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85.8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5,097,497股,占
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4.1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3,923名
,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参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并中签的配售对象,限
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4,902,5
0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0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4,902,503股,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5
年5月29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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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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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芸科技(杭州)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芸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
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
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
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
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
注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亿元。德勤华永为58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年报审计服务,审
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60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
,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德勤华永提供审
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联芸科技同行业客户共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
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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