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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股份(68840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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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403 汇成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8-08│ 8.88│ 13.2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6-17│ 6.58│ 2054.93万│ ├───────────┼───────────┼───────────┼───────────┤ │可转债 │ 2024-08-07│ 100.00│ 11.4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6-14│ 6.49│ 105.1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6-17│ 6.49│ 1344.7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6-14│ 6.44│ 69.5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6-17│ 6.44│ 1321.49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苏州工业园区晶汇聚│ 10000.00│ ---│ 33.22│ ---│ -25.37│ 人民币│ │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 │苏州工业园区芯璞创│ 8510.00│ ---│ 99.07│ ---│ 0.20│ 人民币│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合肥晶汇聚芯投资基│ 6395.00│ ---│ 12.79│ ---│ -86.16│ 人民币│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合肥晶汇创芯股权投│ 2500.00│ ---│ 14.27│ ---│ -25.53│ 人民币│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12吋先进制程新型显│ ---│ 4158.04万│ 3.30亿│ 94.41│ 457.90万│ ---│ │示驱动芯片晶圆金凸│ │ │ │ │ │ │ │块制造与晶圆测试扩│ │ │ │ │ │ │ │能项目 │ │ │ │ │ │ │ ├─────────┼──────┼─────┼─────┼─────┼─────┼──────┤ │12吋先进制程新型显│ ---│ 2213.77万│ 5.00亿│ 100.06│ 1100.35万│ ---│ │示驱动芯片晶圆测试│ │ │ │ │ │ │ │与覆晶封装扩能项目│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2.93亿│ 100.01│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7-14 │交易金额(元)│6.8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郑隆芯创微电子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合肥晶瑞旺电子有限公司 │ ├──────┼────────────────────────────────────────┤ │卖方 │上海郑隆芯创微电子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名称:上海郑隆芯创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隆芯创”)。 │ │ │ 增资金额及资金来源: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成股│ │ │份”)控股子公司合肥晶瑞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瑞旺”)拟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 │ │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郑隆芯创增资人民币68000.0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6-06-18 │交易金额(元)│0.00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郑隆芯创微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合肥晶瑞旺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 ├──────┼────────────────────────────────────────┤ │卖方 │香港汇微集成控股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合肥晶瑞旺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 │ │司”或“晶瑞旺”)及上海郑隆芯创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标的”或“郑隆芯创│ │ │”)100%股权。 │ │ │ 投资金额:合资公司注册资本7亿元人民币。其中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 │ │下简称“公司”或“汇成股份”)持股57.14%,投资金额为4亿元人民币。合资公司收购郑 │ │ │隆芯创100%股权交易对价为0元。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拟与境外企业百瑞发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 │董事长郑瑞俊控制的企业,亦是公司间接股东,以下简称“百瑞发”)、香港汇微集成控股│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汇微”)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晶瑞旺,公司持股57.14%、百瑞│ │ │发持股28.57%,香港汇微持股14.29%;合资公司设立后将收购香港汇微持有的郑隆芯创100%│ │ │股权。本次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及收购关联方资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实│ │ │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公告日期 │2025-12-27 │交易金额(元)│2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扬州新瑞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类型 │股权 │ │ │)80%股权 │ │ │ ├──────┼────────────────┴──────┴────────────────┤ │买方 │合肥百瑞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扬州新瑞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本次控股股东拟增资暨股权结构发生变更属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控股股东扬州新瑞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新瑞连”)增资│ │ │和股权结构变更,未导致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不触及要约收购。 │ │ │ 扬州新瑞连拟与杨会、纪念、合肥百瑞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合肥百瑞发”)签订协议,由合肥百瑞发向扬州新瑞连增资人民币2,000,000.00元,出资比│ │ │例80%,并成为扬州新瑞连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出资额不变。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7-14 │ ├──────┼────────────────────────────────────────┤ │关联方 │合肥产投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 │汇成股份”)拟与作为专业投资机构的关联方合肥产投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合肥产投资本”)合作,参与投资设立由合肥产投资本和合肥产投国正创业投资有限公│ │ │司共同作为普通合伙人(GP)、合肥产投资本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安徽产投新一代股权投│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名为准)(以下简称“安徽产投新一代基│ │ │金”、“合伙企业”、“本基金”或“私募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 │ │业方向,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终端、工业互联网、5G/6G、空天信息、云计算和 │ │ │大数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量子科技等重点领域及其材料、设备等产业链上下游。汇成│ │ │股份拟作为有限合伙人(LP)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参与投资安徽产投新一代│ │ │基金,占安徽产投新一代基金总认缴出资金额比例约10%(具体情况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 │ │ │议》为准)。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洪伟刚先生担任合肥产投资本总经理,根据《上海证│ │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合肥产投资│ │ │本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对外投资系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参与投资私募基金,因此本次对外投资│ │ │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对外投资已于2026年7月13日获得第二 │ │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 │联董事洪伟刚先生已回避表决。因本事项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及市值1%以│ │ │上,且超过3,000万元,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 │ │ │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 │ │权。 │ │ │ 本基金尚需在相关方履行各自内部流程后签署合伙协议,履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商│ │ │登记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等手续 │ │ │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 │ │ 1、私募基金设立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 │ │ │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 │ │ 2、本次对外投资后续尚需履行工商登记、基金备案等程序,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 │ │ │不确定性 │ │ │ 3、公司作为本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风险敞口以投资额为限,本次对外投资无保本 │ │ │及最低收益的承诺。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无法完全控制基金投资风险。本次对外投资完成│ │ │后,公司将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及时跟进基金运作与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基金管理│ │ │人做好投后管理,严格执行各项风控措施,防范投资风险。 │ │ │ 4、私募基金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存在程度不等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 │ │ │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预期投资收益不能实现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 │ │ │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 │ │ (二)审议和批准情况 │ │ │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已于2026年7月13日获得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 │ │6年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洪伟刚先生已回避表决 │ │ │。因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及市值1%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根 │ │ │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 │ │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 │ 本基金尚需履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商登记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等手续│ │ │ (三)关联交易情况 │ │ │ 公司董事洪伟刚先生担任合肥产投资本总经理,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 │合肥产投资本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对外投资系公司与关联方共同设立私募基金,因此本次对│ │ │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关联方合肥产投资本发生关联交易。2026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 │ │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6年4月1│ │ │0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与苏州芯璞共同向鑫丰科技增资暨关联交 │ │ │易的议案》;2026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和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6年7月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及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除此之外,公司过去12个月内│ │ │未与其他关联方进行相同类别的交易。 │ │ │ 二、关联方及私募基金其他合作方基本情况 │ │ │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一/执行事务合伙人一 │ │ │ 2、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公司董事洪伟刚先生担任合肥产投资本总经理,根据 │ │ │《科创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合肥产投资本为公司关联方 │ │ │ 3、其他基本情况 │ │ │ 合肥产投资本是由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打造的专业型、市场化、赋能│ │ │型投资平台,承载集团产业投资使命,立足合肥、深耕产业、面向硬科技赛道,主要业务围│ │ │绕母基金管理、产业基金运营和重大项目投资开展。合肥产投资本面向硬科技方向,主要聚│ │ │焦3+X赛道,即主力赛道聚焦半导体、新型显示、新能源汽车,开拓布局绿色低碳、商业航 │ │ │天、生物医药等X赛道。 │ └──────┴────────────────────────────────────────┘ ┌──────┬────────────────────────────────────────┐ │公告日期 │2026-06-18 │ ├──────┼────────────────────────────────────────┤ │关联方 │百瑞发控股有限公司、香港汇微集成控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控制的企业、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投资标的名称:合肥晶瑞旺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以│ │ │下简称“合资公司”或“晶瑞旺”)及上海郑隆芯创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标的│ │ │”或“郑隆芯创”)100%股权。 │ │ │ 投资金额:合资公司注册资本7亿元人民币。其中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 │ │下简称“公司”或“汇成股份”)持股57.14%,投资金额为4亿元人民币。合资公司收购郑 │ │ │隆芯创100%股权交易对价为0元。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拟与境外企业百瑞发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 │董事长郑瑞俊控制的企业,亦是公司间接股东,以下简称“百瑞发”)、香港汇微集成控股│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汇微”)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晶瑞旺,公司持股57.14%、百瑞│ │ │发持股28.57%,香港汇微持股14.29%;合资公司设立后将收购香港汇微持有的郑隆芯创100%│ │ │股权。本次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及收购关联方资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概况 │ │ │ 1、本次关联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概况 │ │ │ (1)交易概况 │ │ │ 公司拟充分利用核心工艺技术积累,协同具备丰富产业经验的技术团队,共同拓展HITS│ │ │(High-speedInterconnectTechnologySolutions,高速互联技术解决方案,下同)先进封 │ │ │装工艺平台,以满足客户更高集成度、更高性能及更高可靠性的封装及测试服务需求,把握│ │ │人工智能(AI)及高性能计算(HPC)领域的市场增长机遇。 │ │ │ 为此,公司拟与百瑞发(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郑瑞俊控制的企业,亦是公司间接股│ │ │东)、香港汇微(拟作为晶瑞旺团队持股平台)共同出资设立晶瑞旺,作为HITS先进封装工│ │ │艺研发及量产平台。晶瑞旺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亿元,其中公司、百瑞发、香港汇 │ │ │微分别以货币出资4亿元、2亿元、1亿元。 │ │ │ 2、合资公司设立后收购股权的基本概况 │ │ │ (1)交易概况 │ │ │ 合资公司设立后将收购香港汇微持有的郑隆芯创100%股权。鉴于郑隆芯创实缴出资为零│ │ │元,无资产且尚未开展实际运营,收购价格为零元。收购完成后,郑隆芯创将成为合资公司│ │ │的全资子公司。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一)百瑞发 │ │ │ 百瑞发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郑瑞俊控制的境外企业,亦是公司间接股东,2025年│ │ │8月注册成立于中国香港。因百瑞发成立时间较短,暂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因此暂无办公 │ │ │地址和主要财务数据。百瑞发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除本次共同投资事项及│ │ │百瑞发为公司间接股东外,公司与百瑞发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 │方面的其他关系。 │ │ │ (二)香港汇微 │ │ │ 香港汇微拟参与本次共同投资设立晶瑞旺,香港汇微目前唯一股东为吴正隆,香港汇微│ │ │将作为晶瑞旺团队持股平台,且有权向合资公司推荐总经理人选,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 │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香港汇微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因香港│ │ │汇微成立时间较短,暂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因此暂无办公地址和财务数据。 │ └──────┴────────────────────────────────────────┘ ┌──────┬────────────────────────────────────────┐ │公告日期 │2026-05-23 │ ├──────┼────────────────────────────────────────┤ │关联方 │合肥鑫丰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合肥鑫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丰科技”)系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公司”或“汇成股份”)的参股公司。截至目前,公司直接持有鑫丰科技17.8137%的│ │ │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私募基金苏州工业园区芯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 │下简称“苏州芯璞”)持有鑫丰科技3.3679%的股权。公司董事洪伟刚先生、副总经理黄振 │ │ │芳先生担任鑫丰科技董事,鑫丰科技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 │ │ 鑫丰科技拟按照投前估值人民币89075.00万元进行增资扩股,本次增资金额合计为1720│ │ │0万元,其中拟新增注册资本8922.468188万元以及增加资本公积8277.531812万元。本次增 │ │ │资由合肥建投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投新兴”)、安│ │ │徽国元建安启鑫兴桂数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元建安”)、滁州│ │ │安元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滁州安元”)、合肥建汇战新股│ │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汇战新”)及合肥城安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城安产投”)认购。 │ │ │ 公司、苏州芯璞及鑫丰科技其他现有股东均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 │ │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鑫丰科技的股权比例变更为14.9306%,苏州芯璞持有鑫│ │ │丰科技的股权比例变更为2.8229%。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 │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鑫丰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 │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放弃鑫丰科技增资优先认购权概况 │ │ │ 公司参股公司、关联法人鑫丰科技因持续扩产需要,拟按照投前估值人民币89075.00万│ │ │元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7200.00万元,其中拟新增注册资本8922.468188 │ │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8277.531812万元。其中,建投新兴拟出资5000.00万元认购,其中2593│ │ │.740752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国元建安拟出资4000.00万元认购,其│ │ │中2074.992602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滁州安元拟出资3200.00万元认│ │ │购,其中1659.994082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建汇战新拟出资2500.00│ │ │万元认购,其中1296.870376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城安产投拟出资2│ │ │500.00万元认购,其中1296.870376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 │ │ 公司与苏州芯璞出于鑫丰科技整体融资规划考虑,拟放弃对鑫丰科技本次增资的优先认│ │ │购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鑫丰科技注册资本将由46207.491503万元增加至55129.959691万元│ │ │,公司直接持有鑫丰科技的股权比例将由17.8137%下降至14.9306%,苏州芯璞持有鑫丰科技│ │ │的股权比例将由3.3679%下降至2.8229%,最终持股比例以工商变更登记结果为准。 │ │ │ 根据《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 │ │ │易》的有关规定,公司放弃鑫丰科技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 │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董事会审议此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 │ │ 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增资优 │ │ │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洪伟刚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事项在公司董事│ │ │会审议前,已经获得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三)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 │ │ 截至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召开之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苏州芯璞曾共同对鑫│ │ │丰科技增资人民币6000.00万元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已先后获得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 │ │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补充审│ │ │议确认;2026年4月份,公司与苏州芯璞放弃鑫丰科技增资优先认购权,该关联交易已于202│ │ │6年4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 │ │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本次鑫丰科技增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7200.00万元,按照公司及苏州芯璞目前所持股权│ │ │比例计算,公司及苏州芯璞本次放弃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金额为3643.2352万元;2│ │ │026年4月份公司及苏州芯璞放弃鑫丰科技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金额3311.6202万元 │ │ │。按照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公司及苏州芯璞放弃鑫丰科技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 │ │交易金额累加共计6954.85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 │ │ │,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之后尚需│ │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鑫丰科技本次增资尚需相关方签署增资协议等法律文件,协议签署并交割后鑫丰科技尚│ │ │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二、关联法人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 │ │ 鑫丰科技成立于2019年11月25日,主营业务为DRAM存储芯片封装测试。鑫丰科技本次增│ │ │资前,公司、苏州芯璞分别直接持有鑫丰科技17.8137%、3.3679%的股权。鉴于公司董事洪 │ │ │伟刚先生、副总经理黄振芳先生担任鑫丰科技董事,鑫丰科技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根据《上│ │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苏州芯璞放弃鑫丰科技增资优先认购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7 │ ├──────┼────────────────────────────────────────┤ │关联方 │合肥鑫丰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合肥鑫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丰科技”)系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公司”或“汇成股份”)的参股公司。截至目前,公司直接持有鑫丰科技20.9403%的│ │ │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私募基金苏州工业园区芯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 │下简称“苏州芯璞”)持有鑫丰科技3.9591%的股权。公司董事洪伟刚先生、副总经理黄振 │ │ │芳先生担任鑫丰科技董事,鑫丰科技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 │ │ 鑫丰科技拟按照投前估值人民币75775.00万元进行增资扩股,本次增资金额合计为1330│ │ │0万元,其中拟新增注册资本6899.350401万元以及增加资本公积6400.649599万元。本次增 │ │ │资由合肥产业投促经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投经开”)、安│ │ │徽合产投开盛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投开盛”)、青岛高│ │ │投探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高投”)及常州鑫桂创业投资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鑫桂”)认购。 │ │ │ 公司、苏州芯璞及鑫丰科技其他现有股东均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 │ │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鑫丰科技的股权比例变更为17.8137%,苏州芯璞持有鑫│ │ │丰科技的股权比例变更为3.3679%。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 │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鑫丰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 │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 │ │股东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放弃鑫丰科技增资优先认购权概况 │ │ │ 公司参股公司、关联法人鑫丰科技因持续扩产需要,拟按照投前估值人民币75775.00万│ │ │元进行增资,引入投资者产投经开、产投开盛、青岛高投、常州鑫桂。本次增资金额合计为│ │ │人民币13300.00万元,其中拟新增注册资本6899.350401万元,增加资本公积6400.649599万│ │ │元。其中,产投经开拟出资5000.00万元认购,其中2593.740752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部│ │ │分计入资本公积;产投开盛拟出资3000.00万元认购,其中1556.244451万元计入实收资本,│ │ │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青岛高投拟出资3000.00万元认购,其中1556.244451万元计入实收│ │ │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常州鑫桂拟出资2300.00万元认购,其中1193.120747万元计│ │ │入实收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 │ │ 公司、苏州芯璞出于鑫丰科技整体融资规划考虑,拟放弃对鑫丰科技本次增资的优先认│ │ │购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鑫丰科技注册资本将由39308.141102万元增加至46207.491503万元│ │ │,公司直接持有鑫丰科技的股权比例将由20.9403%下降至17.8137%,苏州芯璞持有鑫丰科技│ │ │的股权比例将由3.9591%下降至3.3679%,最终持股比例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 │ │ 根据《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 │ │ │易》的有关规定,公司放弃鑫丰科技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 │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三)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 │ │ 截至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召开之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苏州芯璞曾共同对鑫│ │ │丰科技增资人民币6000.00万元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已先后获得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 │ │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补充审│ │ │议确认。本次放弃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金额虽然超过3000.00万元,但未达到上市 │ │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 │ │关联交易的审议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鑫丰科技本次增资尚需相关方签署增资协议等法律文件,协议签署并交割后鑫丰科技尚│ │ │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二、关联法人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 │ │ 鑫丰科技成立于2019年11月25日,主营业务为DRAM存储芯片封装测试。鑫丰科技本次增│ │ │资前,公司、苏州芯璞分别直接持有鑫丰科技20.9403%、3.9591%的股权。鉴于公司董事洪 │ │ │伟刚先生、副总经理黄振芳先生担任鑫丰科技董事,鑫丰科技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根据《上│ │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苏州芯璞放弃鑫丰科技增资优先认购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0 │ ├──────┼────────────────────────────────────────┤ │关联方 │苏州芯璞共同对合肥鑫丰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万诺康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苏州工业园区芯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芯璞”)系专业投资机│ │ │构苏州工业园区兰璞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兰璞创投”)和合肥│ │ │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汇成股份”)共同出资设立│ │ │私募基金,主要投向为半导体相关产业链。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苏州芯璞│ │ │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2025年12月,公司与苏州芯璞共同对合肥鑫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丰科技”)│ │ │增资人民币6000.00万元,其中公司与苏州芯璞分别增资3000.00万元,本次增资属于《上海│ │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对外投资”。本次│ │ │增资前,公司于2025年10月份通过受让股权的方式直接取得鑫丰科技18.4414%的股权,公司│ │ │副总经理黄振芳先生于2025年10月底被公司委派担任鑫丰科技董事;公司董事洪伟刚先生自│ │ │2021年8月至今担任鑫丰科技董事。因此,鑫丰科技属于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苏州芯璞本 │ │ │次对鑫丰科技增资构成《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 │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 │ 2025年7月,苏州芯璞与合肥万诺康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诺康”)签订投资协 │ │ │议,苏州芯璞以可转债方式向万诺康提供投资款人民币2500.00万元,苏州芯璞有权按照协 │ │ │议约定将前述投资款转为对万诺康的增资款。本次投资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 │ │理郑瑞俊先生之子郑瀚先生直接持有万诺康23%的股权,并通过其持股100%的香港瑞仕投资 │ │ │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万诺康18%的股权,是万诺康的主要股东。因此,万诺康属于公司关 │ │ │联法人,苏州芯璞以可转债形式投资万诺康构成《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 │ │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 │ │ │ 一、补充确认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公司与苏州芯璞增资鑫丰科技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以人民币3000万元的价格认购鑫丰 │ │ │科技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556.244451万元,增资款中1556.244451万元计入鑫丰科技注册资│ │ │本,剩余部分计入鑫丰科技资本公积。 │ │ │ 鉴于公司于2025年10月通过受让股权的方式直接取得鑫丰科技18.4414%的股权,本次增│ │ │资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鑫丰科技股权的比例增至20.9403%。本次增资时点,公司董事洪伟刚│ │ │先生、副总经理黄振芳先生担任鑫丰科技董事,鑫丰科技属于公司关联法人,因公司未能及│ │ │时识别鑫丰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导致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程序。 │ │ │ 经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确认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内私募基金苏州芯璞亦同时参与本次增│ │ │资,于2025年12月以人民币3000万元的价格认购鑫丰科技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556.244451 │ │ │万元,增资款中人民币1556.244451万元计入鑫丰科技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鑫丰科技资 │ │ │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苏州芯璞直接持有鑫丰科技3.9591%的股权。本次增资时点,公司 │ │ │未识别苏州芯璞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私募基金,苏州芯璞向鑫丰科技的增资决策由苏州│ │ │芯璞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苏州芯璞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为3名,均由兰璞创投委派,公司 │ │ │作为有限合伙人未直接参与投资决策,但因公司在苏州芯璞的认缴出资比例为99.07%,应将│ │ │苏州芯璞纳入合并范围。 │ │ │ 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苏州芯璞对鑫丰科技共同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 │ │大资产重组。 │ │ │ (二)苏州芯璞可转债投资与万诺康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2025年7月,苏州芯璞与万诺康签订投资协议,约定苏州芯璞以可转债方式向万诺康提 │ │ │供投资款人民币2500.00万元,苏州芯璞有权按照协议约定将债权投资转为对万诺康的股权 │ │ │投资。 │ │ │ 投资协议签署时点,公司未识别苏州芯璞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私募基金,苏州芯璞│ │ │向鑫丰科技的增资决策由苏州芯璞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苏州芯璞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为3 │ │ │名,均由兰璞创投委派,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未直接参与投资决策,但因公司在苏州芯璞的│ │ │认缴出资比例为99.07%,应将苏州芯璞纳入合并范围。 │ │ │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郑瑞俊先生之子郑瀚先生直接持有万诺康23%的 │ │ │股权,郑瀚先生持股100%的香港瑞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万诺康18%的股权,是万诺康的 │ │ │主要股东,因此万诺康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苏州芯璞对万诺│ │ │康可转债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此次交易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 │ │重大资产重组。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合肥新汇成│江苏汇成 │ 5000.00万│人民币 │2025-07-04│2028-07-0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微电子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合肥新汇成│江苏汇成 │ 4000.00万│人民币 │2025-09-02│2026-08-3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微电子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8│股权回购 ──────┴────────────────────────────────── 一、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 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不 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71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 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2)。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7月1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585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 .1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02元/股,最低价为25.4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91 2608.4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 2026-07-17│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16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16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7月22日。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 票的登记工作,归属日为2026年7月15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查<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6 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9) 。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 易的情形。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 0)。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 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公司监事会对前 述事项进行核查并按规定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公司 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按规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65名 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数量312.30万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归属日为2024年9月23日,股票上市 流通日为2024年9月27日。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 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公司监事会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按规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符 合条件的64名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数量223.40万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归属日为2025年7月23 日,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30日。 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 行核查并按规定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四)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2人。 ──────┬────────────────────────────────── 2026-07-14│对外投资 ──────┴────────────────────────────────── 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汇成股份”)拟与作为专业投资机构的关联方合肥产投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合肥产投资本”)合作,参与投资设立由合肥产投资本和合肥产投国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共同作为普通合伙人(GP)、合肥产投资本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安徽产投新一代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名为准)(以下简称“安徽产投新一代基金”、 “合伙企业”、“本基金”或“私募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方向, 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终端、工业互联网、5G/6G、空天信息、云计算和大数据、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量子科技等重点领域及其材料、设备等产业链上下游。汇成股份拟作为有 限合伙人(LP)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参与投资安徽产投新一代基金,占安徽产 投新一代基金总认缴出资金额比例约10%(具体情况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洪伟刚先生担任合肥产投资本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合肥产投资本为 公司关联方,本次对外投资系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参与投资私募基金,因此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 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对外投资已于2026年7月13日获得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洪伟刚先生已回避表决。因本事项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及市值1%以上,且 超过3,000万元,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会的 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基金尚需在相关方履行各自内部流程后签署合伙协议,履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商登 记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等手续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私募基金设立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 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对外投资后续尚需履行工商登记、基金备案等程序,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不 确定性 3、公司作为本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风险敞口以投资额为限,本次对外投资无保本及 最低收益的承诺。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无法完全控制基金投资风险。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 公司将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及时跟进基金运作与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做好 投后管理,严格执行各项风控措施,防范投资风险。 4、私募基金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存在程度不等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预期投资收益不能实现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二)审议和批准情况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已于2026年7月13日获得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洪伟刚先生已回避表决。因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及市值1%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根据《科 创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 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基金尚需履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商登记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等手续 (三)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董事洪伟刚先生担任合肥产投资本总经理,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合 肥产投资本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对外投资系公司与关联方共同设立私募基金,因此本次对外投 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关联方合肥产投资本发生关联交易。2026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6年4月10日 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与苏州芯璞共同向鑫丰科技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2026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6年7月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 资设立合资公司及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除此之外,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与其他关联 方进行相同类别的交易。 二、关联方及私募基金其他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一/执行事务合伙人一 2、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公司董事洪伟刚先生担任合肥产投资本总经理,根据《 科创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合肥产投资本为公司关联方 3、其他基本情况 合肥产投资本是由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打造的专业型、市场化、赋能型 投资平台,承载集团产业投资使命,立足合肥、深耕产业、面向硬科技赛道,主要业务围绕母 基金管理、产业基金运营和重大项目投资开展。合肥产投资本面向硬科技方向,主要聚焦3+X 赛道,即主力赛道聚焦半导体、新型显示、新能源汽车,开拓布局绿色低碳、商业航天、生物 医药等X赛道。 ──────┬────────────────────────────────── 2026-07-14│对外投资 ──────┴────────────────────────────────── 对外投资概述:上海郑隆芯创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隆芯创”)计划在上海市嘉 定区南翔镇投资建设“HITS先进封装研发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资总额预 计不低于人民币75亿元(最终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金额为准)。郑隆芯创系合肥新汇成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成股份”)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肥晶瑞 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瑞旺”)之全资子公司,属于汇成股份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于2026年7月13日获得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 请股东会授权郑隆芯创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就项目落地与相关政府部门开展沟通洽谈,并适时 签署与项目投资和建设相关的协议文件。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郑隆芯创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自筹资金,资金筹措 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在投资运营过程中,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的压力,且若在项目投资 建设过程中,资金筹措、信贷政策、融资渠道、利率水平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可能存在较大 的资金筹措压力及现金流风险。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郑隆芯创资金来源、支付方式 、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2、本项目整体建设工期约42个月,周期较长,项目实施期间可能面临不可抗力等因素影 响而导致建设延期的风险,设备供货周期、安装调试及达产时间上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 后续实施过程中存在不能按照计划推进项目建设的风险。 3、本项目尚需完成协议签署、土地购置、立项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若遇政策调整、审批受阻或评审未通过等情形 ,项目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产线建设、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供需变化、经营管理、技术研发等内外部因素 均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导致项目投资计划推进不及预期、投资收益无法实现。 5、本项目投资总额等数值均为计划数和预估数,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预期存在差距,未 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项目投资的实施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6、本项目是根据当前市场的供需情况、未来市场的消化潜力、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 确定。由于行业发展较快,在本项目实施及后续经营过程中,如果出现客户需求增长放缓、客 户导入不及预期、市场开拓滞后、行业产能过剩等市场环境的不利变化,郑隆芯创新增产能将 存在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进而将直接影响本项目的经济效益。 7、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产生较大金额的折旧摊销和其他费用支出,如果本项目无法实 现预期效益,则前述折旧摊销和费用等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净利润 可能因此出现大额亏损。 公司将密切跟进项目各环节进展,严格把控风险,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投资概况 1、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拟充分利用核心工艺技术积累,协同具备丰富产业经验的技术团队,共同拓展HITS先 进封装工艺平台,以满足客户更高集成度、更高性能及更高可靠性的封装及测试服务需求,把 握人工智能(AI)及高性能计算(HPC)领域的市场增长机遇。为此,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 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设立后收购上海郑隆芯创微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6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 资公司及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近日,合资公司晶瑞旺已完成设立并收购郑隆芯创100%股权,郑隆芯创将作为晶瑞旺HITS 先进封装研发总部,承担技术工艺研发及业务导入的重要功能。郑隆芯创拟在上海市嘉定区南 翔镇内东部工业园区JDC2-0401单元01-08地块投资建设“HITS先进封装研发产业化项目”,本 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不低于人民币75亿元。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于2026年7月13日获得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6-07-14│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7月2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开发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项王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7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7-14│增资 ──────┴────────────────────────────────── 增资标的名称:上海郑隆芯创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隆芯创”)。 增资金额及资金来源: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成股份 ”)控股子公司合肥晶瑞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瑞旺”)拟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向其全资子公司郑隆芯创增资人民币68000.00万元。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增资事项已于2026年7月13日获得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增资尚需办理资金交割、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晶瑞旺的全资子公司郑隆芯创,整体风险可控,但仍受宏 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郑隆芯创未来经营状况和盈利情况存 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将加强对子公司的运营管控,确保其合规、稳健、高效经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 强风险管控,力争取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本次增资概况 为保障郑隆芯创“HITS先进封装研发产业化项目”资金需求,推动公司HITS先进封装工艺 平台和研发总部建设进程,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晶瑞旺电子有限公司拟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向其全资子公司郑隆芯创增资人民币68000.00万元。 (二)本次增资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晶 瑞旺增资郑隆芯创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 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 2026-07-04│价格调整 ──────┴──────────────────────────────────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 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原因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6.49元/股调整为6.44元/股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查<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3年5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 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杨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9日,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拟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6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9)。 (四)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五)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 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 定。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 按规定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 行核查并按规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65名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 数量312.30万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归属日为2024年9月23日,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9月27 日。 (八)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 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按 规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64名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数量223.40 万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归属日为2025年7月23日,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30日。 (九)2026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按规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99093817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9546908.55元(含税)。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前述调整事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按如 下公式调整: 派息: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V≈6.49-0.05=6.44 元/股。 ──────┬────────────────────────────────── 2026-07-04│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开发区合肥综合保税区 内项王路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 权数量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瑞俊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新汇成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 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 席9人;2、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 2026-07-04│其他事项 ──────┴────────────────────────────────── 本次拟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216.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拟归属数量为205. 2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拟归属数量为10.80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合肥新汇成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046.0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6月13日向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54.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关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 6月16日,因此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为2026年6月17日至2027年6月16日。 2、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2名激 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205.20万股。 (一)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1、授予日:2023年6月16日。 2、授予价格(调整后):6.44元/股。 3、归属人数:62人。 4、归属数量:205.20万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二)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1、授予日:2024年6月13日。 2、授予价格(调整后):6.44元/股。 3、归属人数:3人。 4、归属数量:10.80万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 2026-07-04│其他事项 ──────┴──────────────────────────────────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离职员工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5.00万股 限制性股票。 加上此前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日、2025年7月14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已经审议作废的5 .00万股、3.50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股票共计110 0.00万股,已作废授予后未归属股票共计13.50万股,已归属股票共计535.70万股。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 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6 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9) 。 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 司于2023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 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 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公司监事会对 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按规定发表了核查意见。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按规定发表了核查意 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65名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数量312.30万股办理归属相关 事宜,归属日为2024年9月23日,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9月27日。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公司监事会对前 述事项进行核查并按规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64名激励对象合 计可归属数量 223.40万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归属日为2025年7月23日,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30 日。 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 进行核查并按规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共5.00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除上述离职因素外,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暂不存在因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而需要作废处理的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综上所述,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5.00万股。 2024年7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作废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因1名激励对象已离 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00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处理。 2025年7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因1名激励对象已 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50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 废处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股票共计1100.00万股,已作 废授予后未归属股票共计13.50万股(含本次作废的5.00万股),已归属股票共计535.70万股 。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 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 2026-06-18│对外投资 ──────┴────────────────────────────────── 投资标的名称:合肥晶瑞旺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或“晶瑞旺”)及上海郑隆芯创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标的 ”或“郑隆芯创”)100%股权。 投资金额:合资公司注册资本7亿元人民币。其中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汇成股份”)持股57.14%,投资金额为4亿元人民币。合资公司收购郑隆芯 创100%股权交易对价为0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拟与境外企业百瑞发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 事长郑瑞俊控制的企业,亦是公司间接股东,以下简称“百瑞发”)、香港汇微集成控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汇微”)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晶瑞旺,公司持股57.14%、百瑞发持股 28.57%,香港汇微持股14.29%;合资公司设立后将收购香港汇微持有的郑隆芯创100%股权。本 次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及收购关联方资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概况 1、本次关联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概况 (1)交易概况 公司拟充分利用核心工艺技术积累,协同具备丰富产业经验的技术团队,共同拓展HITS( High-speedInterconnectTechnologySolutions,高速互联技术解决方案,下同)先进封装工 艺平台,以满足客户更高集成度、更高性能及更高可靠性的封装及测试服务需求,把握人工智 能(AI)及高性能计算(HPC)领域的市场增长机遇。 为此,公司拟与百瑞发(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郑瑞俊控制的企业,亦是公司间接股东 )、香港汇微(拟作为晶瑞旺团队持股平台)共同出资设立晶瑞旺,作为HITS先进封装工艺研 发及量产平台。晶瑞旺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亿元,其中公司、百瑞发、香港汇微分别 以货币出资4亿元、2亿元、1亿元。 2、合资公司设立后收购股权的基本概况 (1)交易概况 合资公司设立后将收购香港汇微持有的郑隆芯创100%股权。鉴于郑隆芯创实缴出资为零元 ,无资产且尚未开展实际运营,收购价格为零元。收购完成后,郑隆芯创将成为合资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百瑞发 百瑞发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郑瑞俊控制的境外企业,亦是公司间接股东,2025年8 月注册成立于中国香港。因百瑞发成立时间较短,暂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因此暂无办公地址 和主要财务数据。百瑞发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除本次共同投资事项及百瑞发 为公司间接股东外,公司与百瑞发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 他关系。 (二)香港汇微 香港汇微拟参与本次共同投资设立晶瑞旺,香港汇微目前唯一股东为吴正隆,香港汇微将 作为晶瑞旺团队持股平台,且有权向合资公司推荐总经理人选,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企 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香港汇微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因香港汇微成 立时间较短,暂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因此暂无办公地址和财务数据。 ──────┬────────────────────────────────── 2026-06-18│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7月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开发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项王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6-09│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开发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项王路8 号公司会议室 ──────┬────────────────────────────────── 2026-05-30│其他事项 ──────┴──────────────────────────────────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5月29日向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 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 登了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资料。该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 会适时作出更新和修订,投资者不应根据其中的资料作出任何投资决定。 鉴于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 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 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申请资料披露的 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 接供查阅: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592/documents/sehk26052900547.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592/documents/sehk26052900548.pdf需 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 。本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 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尚需满足多项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备案、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及其他有关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备案),并需综合考虑 市场情况以及其他因素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的后续进展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5-28│股权回购 ──────┴──────────────────────────────────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 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 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 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 公告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具体将依 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执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 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顺延后不得 超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 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 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提前届满; 4、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②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 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 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2165 28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2%;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本次 回购数量约为4330567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4%。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 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71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 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 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 2026-05-23│其他事项 ──────┴────────────────────────────────── 合肥鑫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丰科技”)系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汇成股份”)的参股公司。截至目前,公司直接持有鑫丰科技17.8137%的 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私募基金苏州工业园区芯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苏州芯璞”)持有鑫丰科技3.3679%的股权。公司董事洪伟刚先生、副总经理黄振芳先 生担任鑫丰科技董事,鑫丰科技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鑫丰科技拟按照投前估值人民币89075.00万元进行增资扩股,本次增资金额合计为17200 万元,其中拟新增注册资本8922.468188万元以及增加资本公积8277.531812万元。本次增资由 合肥建投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投新兴”)、安徽国元 建安启鑫兴桂数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元建安”)、滁州安元新兴 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滁州安元”)、合肥建汇战新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汇战新”)及合肥城安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城安产投”)认购。 公司、苏州芯璞及鑫丰科技其他现有股东均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鑫丰科技的股权比例变更为14.9306%,苏州芯璞持有鑫丰 科技的股权比例变更为2.822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鑫丰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放弃鑫丰科技增资优先认购权概况 公司参股公司、关联法人鑫丰科技因持续扩产需要,拟按照投前估值人民币89075.00万元 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7200.00万元,其中拟新增注册资本8922.468188万元 ,增加资本公积8277.531812万元。其中,建投新兴拟出资5000.00万元认购,其中2593.74075 2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国元建安拟出资4000.00万元认购,其中2074.9 92602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滁州安元拟出资3200.00万元认购,其中16 59.994082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建汇战新拟出资2500.00万元认购,其 中1296.870376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城安产投拟出资2500.00万元认购 ,其中1296.870376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与苏州芯璞出于鑫丰科技整体融资规划考虑,拟放弃对鑫丰科技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 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鑫丰科技注册资本将由46207.491503万元增加至55129.959691万元,公 司直接持有鑫丰科技的股权比例将由17.8137%下降至14.9306%,苏州芯璞持有鑫丰科技的股权 比例将由3.3679%下降至2.8229%,最终持股比例以工商变更登记结果为准。 根据《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的有关规定,公司放弃鑫丰科技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董事会审议此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增资优先 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洪伟刚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 议前,已经获得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截至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召开之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苏州芯璞曾共同对鑫丰 科技增资人民币6000.00万元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已先后获得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补充审议确认 ;2026年4月份,公司与苏州芯璞放弃鑫丰科技增资优先认购权,该关联交易已于2026年4月1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 本次鑫丰科技增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7200.00万元,按照公司及苏州芯璞目前所持股权比 例计算,公司及苏州芯璞本次放弃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金额为3643.2352万元;2026 年4月份公司及苏州芯璞放弃鑫丰科技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金额3311.6202万元。按照 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公司及苏州芯璞放弃鑫丰科技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金额 累加共计6954.85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根据《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之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鑫丰科技本次增资尚需相关方签署增资协议等法律文件,协议签署并交割后鑫丰科技尚需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关联法人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鑫丰科技成立于2019年11月25日,主营业务为DRAM存储芯片封装测试。鑫丰科技本次增资 前,公司、苏州芯璞分别直接持有鑫丰科技17.8137%、3.3679%的股权。鉴于公司董事洪伟刚 先生、副总经理黄振芳先生担任鑫丰科技董事,鑫丰科技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根据《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与苏州芯璞放弃鑫丰科技增资优先认购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2026-05-23│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开发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项王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5-19│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开发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项王路8 号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瑞俊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新汇成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 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 2026-05-16│其他事项 ──────┴──────────────────────────────────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对郑瑞俊、闫柳、奚勰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 〕26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 2026-04-30│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肥新 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成股份”)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公司于2 026年4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 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 案》,同意选举林文浩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林文浩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亦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或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林文浩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 2026-04-30│其他事项 ──────┴──────────────────────────────────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规定,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投保责任保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投保方案主要内容 1、投保人: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含子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最终以签 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年(最终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最终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在上述投保方案以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 责任保险投保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责任限额、保费总额 及其他保险条款。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变化后的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费总额及其他 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 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 宜。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 系,作为责任保险受益人,公司全体董事(包括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该议案回避表 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 2026-04-30│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4-30│其他事项 ──────┴──────────────────────────────────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成股份”)于2026年4月29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进一步夯实公司治理,满足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构成的需求,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审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李咏思女士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同意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后,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 李咏思女士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2026-04-30│其他事项 ──────┴──────────────────────────────────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 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绩效和职务贡献 ,并考虑公司规模、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等因素,制定了本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查,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郑瑞俊先生回避表决;董事 薪酬方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期间和范围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股东会 通过新的董事薪酬方案后自动失效。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方案自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董事会通过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后自动失效。 ──────┬────────────────────────────────── 2026-04-29│其他事项 ──────┴────────────────────────────────── 赎回数量:1,649,000.00元(16,490张) 赎回兑付总金额:1,653,769.12元(含当期利息,不含手续费)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4月28日 “汇成转债”摘牌日:2026年4月28日 (一)赎回条件的达成情况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3月 16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汇成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的130%(即9.89元/股),根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汇成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本次赎回事项公告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汇 成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 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汇成转债”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赎回“汇成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06)。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实施“汇成转债”赎回暨摘牌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 并在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5日期间披露了9次关于实施“汇成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提示 性公告。 (三)本次赎回的有关事项 1、赎回登记日:2026年4月27日 2、赎回对象: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年4月27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汇成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2893元/ 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5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6日),票面利率为0.40%。计息天数:自起息 日2025年8月7日至2026年4月28日(算头不算尾)共计264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0.40%×264/365≈0.2893元/张(四舍五入 后保留四位小数)。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2893=100.2893元/张 4、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4月28日 5、“汇成转债”摘牌日:2026年4月28日 (一)赎回余额 截至2026年4月27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汇成转债”余额为人民币1,649,000.00元 (16,490张),占“汇成转债”发行总额的0.14%。 (二)转股情况 截至2026年4月27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累计共有1,147,051,000.00元“汇成转债” 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150,727,890股,约占“汇成转债”转股前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额837,976,281股的17.99%。截至2026年4月27日。 (三)可转债停止交易及转股情况 赎回资金发放日前的第三个交易日(2026年4月23日)起,“汇成转债”停止交易。赎回 登记日(2026年4月27日)收市后,尚未转股的1,649,000.00元“汇成转债”全部冻结,停止 转股。 ──────┬────────────────────────────────── 2026-04-17│其他事项 ──────┴────────────────────────────────── 合肥鑫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丰科技”)系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汇成股份”)的参股公司。截至目前,公司直接持有鑫丰科技20.9403%的 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私募基金苏州工业园区芯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苏州芯璞”)持有鑫丰科技3.9591%的股权。公司董事洪伟刚先生、副总经理黄振芳先 生担任鑫丰科技董事,鑫丰科技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鑫丰科技拟按照投前估值人民币75775.00万元进行增资扩股,本次增资金额合计为13300 万元,其中拟新增注册资本6899.350401万元以及增加资本公积6400.649599万元。本次增资由 合肥产业投促经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投经开”)、安徽合产 投开盛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投开盛”)、青岛高投探索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高投”)及常州鑫桂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常州鑫桂”)认购。 公司、苏州芯璞及鑫丰科技其他现有股东均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鑫丰科技的股权比例变更为17.8137%,苏州芯璞持有鑫丰 科技的股权比例变更为3.367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鑫丰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放弃鑫丰科技增资优先认购权概况 公司参股公司、关联法人鑫丰科技因持续扩产需要,拟按照投前估值人民币75775.00万元 进行增资,引入投资者产投经开、产投开盛、青岛高投、常州鑫桂。本次增资金额合计为人民 币13300.00万元,其中拟新增注册资本6899.350401万元,增加资本公积6400.649599万元。其 中,产投经开拟出资5000.00万元认购,其中2593.740752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 本公积;产投开盛拟出资3000.00万元认购,其中1556.244451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部分计 入资本公积;青岛高投拟出资3000.00万元认购,其中1556.244451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部 分计入资本公积;常州鑫桂拟出资2300.00万元认购,其中1193.120747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 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苏州芯璞出于鑫丰科技整体融资规划考虑,拟放弃对鑫丰科技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 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鑫丰科技注册资本将由39308.141102万元增加至46207.491503万元,公 司直接持有鑫丰科技的股权比例将由20.9403%下降至17.8137%,苏州芯璞持有鑫丰科技的股权 比例将由3.9591%下降至3.3679%,最终持股比例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根据《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的有关规定,公司放弃鑫丰科技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截至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召开之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苏州芯璞曾共同对鑫丰 科技增资人民币6000.00万元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已先后获得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补充审议确认 。本次放弃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金额虽然超过3000.00万元,但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 审议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鑫丰科技本次增资尚需相关方签署增资协议等法律文件,协议签署并交割后鑫丰科技尚需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关联法人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鑫丰科技成立于2019年11月25日,主营业务为DRAM存储芯片封装测试。鑫丰科技本次增资 前,公司、苏州芯璞分别直接持有鑫丰科技20.9403%、3.9591%的股权。鉴于公司董事洪伟刚 先生、副总经理黄振芳先生担任鑫丰科技董事,鑫丰科技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根据《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苏州芯璞放弃鑫丰科技增资优先认购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2026-04-14│其他事项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因提前赎回“汇成转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赎回登记日:2026年4月27日 赎回价格:100.2893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4月28日 最后交易日:2026年4月22日截至2026年4月13日收市后,距离4月22日(“汇成转债”最 后交易日)仅剩7个交易日,4月22日为“汇成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6年4月27日截至2026年4月13日收市后,距离4月27日(“汇成转债”最 后转股日)仅剩10个交易日,4月27日为“汇成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汇成转债”将自2026年4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7.61元/股的转股价格进 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2893元/张)被强制赎回 。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特提醒“汇成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 出,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投资损失。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自2026年2月2 4日至2026年3月16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汇成转 债”当期转股价格7.61元/股的130%(含130%),即9.89元/股,已触发《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前赎回“汇成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 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汇成转债”全部赎回。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汇成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一、赎回 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汇成转债”的赎回条款如下: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2%(含最后一 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 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 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日及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一)赎回条件的达成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3月16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汇成转债”当期转股价格7.61元/股的130%(含130%),即9.89元/股,已 触发“汇成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年4月27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汇成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2893元/张。计算过程 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5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6日),票面利率为0.40%。计息天数:自起息 日2025年8月7日至2026年4月28日(算头不算尾)共计264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0.40%×264/365≈0.2893元/张(四舍五入 后保留四位小数)。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2893=100.2893元/张 (四)赎回程序 本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汇成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汇成转债”持 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6年4月28日)起所有在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汇成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 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4月28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相应的“汇成转债”数 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 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截至2026年4月13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4月22日(“汇成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7个交 易日,2026年4月22日为“汇成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截至2026年4月13日收市后,距离2026 年4月27日(“汇成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0个交易日,2026年4月27日为“汇成转债”最后 一个转股日。 (七)摘牌 自2026年4月28日起,本公司的“汇成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2026-04-10│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开发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项王路8 号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瑞俊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新汇成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 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 2026-03-20│对外投资 ──────┴────────────────────────────────── 苏州工业园区芯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芯璞”)系专业投资 机构苏州工业园区兰璞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兰璞创投”)和合肥 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汇成股份”)共同出资设立私 募基金,主要投向为半导体相关产业链。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苏州芯璞被纳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5年12月,公司与苏州芯璞共同对合肥鑫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丰科技”)增 资人民币6000.00万元,其中公司与苏州芯璞分别增资3000.00万元,本次增资属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对外投资”。本次增资前 ,公司于2025年10月份通过受让股权的方式直接取得鑫丰科技18.4414%的股权,公司副总经理 黄振芳先生于2025年10月底被公司委派担任鑫丰科技董事;公司董事洪伟刚先生自2021年8月 至今担任鑫丰科技董事。因此,鑫丰科技属于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苏州芯璞本次对鑫丰科技 增资构成《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5年7月,苏州芯璞与合肥万诺康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诺康”)签订投资协议 ,苏州芯璞以可转债方式向万诺康提供投资款人民币2500.00万元,苏州芯璞有权按照协议约 定将前述投资款转为对万诺康的增资款。本次投资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郑瑞 俊先生之子郑瀚先生直接持有万诺康23%的股权,并通过其持股100%的香港瑞仕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间接持有万诺康18%的股权,是万诺康的主要股东。因此,万诺康属于公司关联法人,苏 州芯璞以可转债形式投资万诺康构成《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补充确认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与苏州芯璞增资鑫丰科技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以人民币3000万元的价格认购鑫丰科 技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556.244451万元,增资款中1556.244451万元计入鑫丰科技注册资本, 剩余部分计入鑫丰科技资本公积。 鉴于公司于2025年10月通过受让股权的方式直接取得鑫丰科技18.4414%的股权,本次增资 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鑫丰科技股权的比例增至20.9403%。本次增资时点,公司董事洪伟刚先生 、副总经理黄振芳先生担任鑫丰科技董事,鑫丰科技属于公司关联法人,因公司未能及时识别 鑫丰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导致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程序。 经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确认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内私募基金苏州芯璞亦同时参与本次增资 ,于2025年12月以人民币3000万元的价格认购鑫丰科技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556.244451万元 ,增资款中人民币1556.244451万元计入鑫丰科技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鑫丰科技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苏州芯璞直接持有鑫丰科技3.9591%的股权。本次增资时点,公司未识别苏 州芯璞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私募基金,苏州芯璞向鑫丰科技的增资决策由苏州芯璞投资决 策委员会作出,苏州芯璞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为3名,均由兰璞创投委派,公司作为有限合伙 人未直接参与投资决策,但因公司在苏州芯璞的认缴出资比例为99.07%,应将苏州芯璞纳入合 并范围。 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苏州芯璞对鑫丰科技共同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二)苏州芯璞可转债投资与万诺康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2025年7月,苏州芯璞与万诺康签订投资协议,约定苏州芯璞以可转债方式向万诺康提供 投资款人民币2500.00万元,苏州芯璞有权按照协议约定将债权投资转为对万诺康的股权投资 。 投资协议签署时点,公司未识别苏州芯璞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私募基金,苏州芯璞向 鑫丰科技的增资决策由苏州芯璞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苏州芯璞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为3名, 均由兰璞创投委派,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未直接参与投资决策,但因公司在苏州芯璞的认缴出 资比例为99.07%,应将苏州芯璞纳入合并范围。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郑瑞俊先生之子郑瀚先生直接持有万诺康23%的股 权,郑瀚先生持股100%的香港瑞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万诺康18%的股权,是万诺康的主要 股东,因此万诺康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苏州芯璞对万诺康可转 债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此次交易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 ──────┬────────────────────────────────── 2026-03-20│其他事项 ──────┴────────────────────────────────── 本行动方案旨在复盘2025年相关举措的实施成效,同时规划下一阶段关键行动,聚焦业务 版图拓展、综合竞争力提升、投资者权益保障及资本市场品牌形象塑造等方面,确保公司高质 量可持续发展。公司自成立至今专注于集成电路先进封装测试业务,所封测芯片类型主要聚焦 于显示驱动芯片领域,主营业务以前段金凸块制造(GoldBumping)为核心,并综合晶圆测试 (CP)及后段玻璃覆晶封装(COG)和薄膜覆晶封装(COF)环节,形成显示驱动芯片全制程封 装测试综合服务能力。公司的封装测试服务主要应用于LCD、AMOLED等各类主流面板的显示驱 动芯片,所封装测试的芯片系日常使用的智能手机、高清电视、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 穿戴等各类终端产品得以实现画面显示的核心部件。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保持稳定,营收增 长直接推动毛利额同步增加,为业绩增长提供了核心支撑。此外,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对鑫丰科 技进行战略投资及与华东科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方式布局DRAM封测业务。2026年,围绕公司 发展战略,我们将继续紧抓品质和管理,提质降本增效筑牢显示驱动芯片封测领域竞争优势, 同时提升产业链资源整合能力,以市场为导向、技术为支撑大力拓展产品线,丰富产品结构, 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优质的先进封装服务。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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