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400 凌云光 更新日期:2026-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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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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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6-23│ 21.93│ 20.8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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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6-02-06│ 38.09│ 6.7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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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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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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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I A/S │ 76826.63│ ---│ 10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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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谱华章 │ 1000.00│ ---│ ---│ 15782.24│ ---│ 人民币│
├─────────┼─────┼─────┼─────┼─────┼──────┼──────┤
│长步道 │ 270.54│ ---│ ---│ 2754.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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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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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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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人工智能太湖产│ 6.00亿│ 1.08亿│ 6.02亿│ 71.10│ ---│ ---│
│业基地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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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人工智能算法与│ 2.90亿│ 4573.69万│ 2.44亿│ 100.00│ ---│ ---│
│软件平台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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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光学与计算成像│ 2.10亿│ ---│ 1.60亿│ 76.28│ ---│ ---│
│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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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智能视觉装备│ 1.50亿│ 4893.38万│ 1.43亿│ 95.58│ ---│ ---│
│研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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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孪生与智能自动│ 1.50亿│ 6563.65万│ 1.48亿│ 98.51│ ---│ ---│
│化技术研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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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视觉+AI的虚拟 │ 2.14亿│ ---│ 1287.76万│ 100.00│ ---│ ---│
│现实融合内容制作中│ │ │ │ │ │ │
│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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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3.75亿│ 1015.60万│ 3.91亿│ 104.12│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9158.49万│ ---│ 9158.49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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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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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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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富士康集团及其关联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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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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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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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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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玦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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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实际控制的企业及其关联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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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智谱华章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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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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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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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悟略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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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高管任董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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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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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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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长春长光辰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董事的企业及其关联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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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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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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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长步道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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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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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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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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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长步道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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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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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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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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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智谱华章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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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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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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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玦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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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实际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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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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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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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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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悟略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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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高管任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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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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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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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富士康集团及其关联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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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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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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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富联裕展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董事的企业及其关联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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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玦芯生物科技有限公及其关联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实际控制的企业及其关联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
│关联方 │北京悟略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高管任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
│关联方 │长春长光辰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董事的企业及其关联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
│关联方 │北京玦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实际控制的企业及其关联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
│关联方 │富联裕展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董事的企业及其关联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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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智谱华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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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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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投资标的及认购金额: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凌云光技│
│ │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光国际”)拟作为基石投资者认购北京智谱华章科技股份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谱”)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首次│
│ │公开发行的股份,预计认购金额不超过500万美元,该金额不包括经纪佣金、香港联交所交 │
│ │易费、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交易征费、财务汇报局│
│ │交易征费等。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
│ │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不构成重│
│ │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 │通过。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元客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洲│
│ │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方智谱成立合资公司深圳市智显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工│
│ │商核批为准),其中元客视界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持股20%。 │
│ │ 智谱本次香港首次公开发行尚待获得香港联交所的最终正式批准,能否获得批准及获得│
│ │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不能成功发行的风险。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为认购香港联交所│
│ │拟上市公司首发股份,股价受到宏观经济政策、行业环境、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资本市场│
│ │波动等多方面影响,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持续关│
│ │注标的公司情况,加强汇率管理,并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凌云光国际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00万美元(不包括经纪佣金、香港 │
│ │联合交易所交易费、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征费及香港证监会交易征费)作为基石投资者参│
│ │与认购智谱在香港联交所拟进行的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持股比例根据届时发行市值确定。公│
│ │司拟于近期与北京智谱华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等共同签署│
│ │《基石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次认购”)。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延续IPO关联方认定 │
│ │,目前仍将智谱纳入关联方范围,公司现持有智谱0.3733%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
│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参与认购形成向关联方投资的关联交易。 │
│ │ (二)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 │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三)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
│ │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 │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
│ │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 │或市值1%以上的交易且超过300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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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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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智谱华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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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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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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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投资标的名称:深圳市智显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
│ │记为准,以下简称“智显机器人”) │
│ │ 投资金额: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元客视界科│
│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客视界”)拟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明│
│ │科技”)及关联方北京智谱华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谱”)成立合资公司深圳│
│ │市智显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核批为准),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元客视界拟│
│ │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持股20%。 │
│ │ 本次交易系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
│ │之间发生的与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
│ │1%以上且未超过3000万元。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交易已分别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 │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其它风险提示:智显机器人尚未设立,尚需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
│ │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在未来实际经营中,标的公司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
│ │境及产业发展、经营管理、技术研发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
│ │、未来业务进展不达预期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元客视界与洲明科技及关联方智谱拟成立合资公司深圳市智显机器人科│
│ │技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核批为准),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洲明科技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 │2500万元人民币,持股50%;智谱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持股30%;元客视界拟│
│ │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持股20%。 │
│ │ 本次对外投资旨在整合三方核心技术优势,以技术协同构建“智能化、交互性、场景适│
│ │应性”的AI智能终端创新生态体系,三方协同构建“硬件终端+算法模型+感知交互”的一体│
│ │化解决方案。不仅为AI智能终端提供从垂类模型训练到软硬件集成的全链条支持,更通过多│
│ │智能感知交互技术融合推动智能体在教育、会议、文旅等场景的“显示具身化”落地,助力│
│ │行业智能化升级。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
│ │本次对外投资的共同投资方智谱目前系公司关联方,本次对外投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 │构成关联交易。 │
│ │ 其他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延续IPO关联方认定,将智谱纳入关联方范围,目前公司持 │
│ │有智谱0.37%股权。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凌云光技术│北京凌云光│ 4.38亿│人民币 │2025-01-02│2030-12-3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股份有限公│智能视觉科│ │ │ │ │担保 │ │ │
│司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凌云光技术│凌云光工业│ 5457.44万│人民币 │2023-07-12│2026-07-12│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股份有限公│ │ │ │ │ │担保 │ │ │
│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28│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知识理性大厦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姚毅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顾宝兴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
2026-07-24│其他事项
──────┴──────────────────────────────────
股东持有股份的基本情况截至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日,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富联裕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联裕展”)持有公司股份1016
108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12%。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6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富联裕展拟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200000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0.67%(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
述拟减持比例不变,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目前,富
联裕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294344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2%。
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富联裕展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剩余未减持股份256557股将不再
减持,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
2026-07-17│股权回购
──────┴──────────────────────────────────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部分股份34
80750股,占注销前股份总数的0.7263%。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79230395股减少为475
749645股,注册资本将由479230395.00元减少为475749645.00元。
回购股份注销日期:2026年7月17日。
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毅先生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由41.78%被动增加至42.09%,权益变动被动触及1%的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2日、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
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第二次回购计划回购的股票3480750股的用途进行调整
,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通过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
公司于2026年5月30日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任何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
保的通知,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提出异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4年2月5日,公司首次实施第二次回购计划,并于2024年2月6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
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年8月12日,公司完成第二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480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0.7510%,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2936.0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注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2日、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
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第二次回购计划回购的股票3480750股的用途进行调整
,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3日、2026年4月29日及2026年5月30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
的公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制定部分管理制度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及《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三、回购股份注销的办理情况
因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上述债权申报期限已届满,申
报期间公司未收到任何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申请,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6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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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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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光”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凌云光技术国际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光国际”)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适时出售其所持
有的北京智谱华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谱”)(股票代码:02513.HK)部分股票
,合计不超过334800股。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凌云光国际合计持有智谱1838560股股票。其中,
公司直接持有1503760股,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及处置均不影响当期损益;凌云光
国际持有334800股,分类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及处置影响当期损益,2026年第一季度
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73亿元(未考虑所得税影响)。由于证券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存在较
大的波动性,同时出售时间、交易方式、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等具有不确定性,因此目前无法
确切预计本次交易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基于自身业务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香港联交所市场减持部分智谱股票。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凌云光国际合计持有智谱股票1838560股,本次拟由凌云光国际
适时减持其所持有的智谱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334800股,其余大部分智谱股票公司将继续长
期持有。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证券市场情况以及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按照香
港联交所的交易规则择机出售凌云光国际所持有的部分智谱股票,合计不超过334800股,授权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出售时机、交易数量、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授权期
限为本事项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择机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根据公司初步测算,本次拟出售凌云光国际所持有的智谱数量不超过334800股,在扣除持
股成本和相关税费后,预计累计获得的收益已达到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因此本项交易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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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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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7月2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知识理性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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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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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2024年2月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4年8月12日,公司完成第二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480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0.7510%,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2936.0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2日、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
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第二次回购计划回购的股票3480750股的用途进行
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60976733股减少为457495983
股,注册资本将由460976733.00元减少为457495983.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3日
、2026月4与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
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制定部
分管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要求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
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通
知规定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
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5月30日至2026年7月13日,工作日9:00-17:00
2.申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知识理性大厦
3.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联系电话:010-52349555
5.电子邮箱:BODoffice@lusterinc.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
,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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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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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知识理性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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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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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
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
亿元(含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项目贷款等,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
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同时,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苏州凌云光工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工业”)、
北京元客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客视界”)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4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期
限以届时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上述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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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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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上述事项无需董事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1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8号)同意注册,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28.2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
用(不含增值税)共计2,545.2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982.96万元。上述资
金已于2026年2月1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6〕6-17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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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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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
的议案》。因公司已完成对JAIA/S(以下简称“JAI”)100%股权收购,为有序衔接双方差异
,特进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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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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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续聘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
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
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
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2、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
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2、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21.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收费为人民币49.00
万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较2024年度上涨超过20%,主要因收购JAI后审计范围增
加。2025年审计收费定价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度
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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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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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凌云光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
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2025年度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965.55万元、资产
减值损失2,445.33万元,共计5,410.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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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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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提高投资者回报,维护凌云光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
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方案》,并定期对方案实施进展及成效进行阶段性回顾,按时发布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
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公司现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
本市场形象。具体如下:
一、聚焦主业铸优势,精益管理促增长
(一)2025年,经营业绩高增长,战略布局见成效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12亿元,同比增长30.35%;归母净利润1.61亿元,同比增
长50.70%;扣非归母净利润1.23亿元,同比增长86.05%。业务增长主要来自机器视觉主业贡献
,利润增速快于收入增速,主要得益于战略聚焦、规模效应释放、费用管控优化形成的综合成
效。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战略主航道:1)在工业人工智能领域,依托“视觉+AI”核心能力,
持续升级相机、视觉系统到智能装备等多元化产品,凭借产品的智能化、易用性优势,在消费
电子、新型显示、新能源、半导体、印刷等领域实现稳健增长。同时,公司完成对JAI的全资
收购以及整合效果初步显现,进一步完善光学成像技术体系、搭建海外高端市场渠道,加速推
进全球化布局。2)在具身智能领域,公司AI光学动捕系统实现产品的规模化落地,在具身机
器人数据采集与训练环节被广泛采用,同时创新性打造了机器人量产环节的指标测评解决方案
。3)在光纤通信领域,公司围绕AI新基建,积极布局OCS全光交换、光子引线键合、OIO等下
一代产品,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2026年,抢抓机遇拓增量,全球布局再升级
公司将依托“明星产品有灵魂、凌云服务创品牌、绩效管理育英才、职能支撑创效益、事
业做大有底线”五大战略举措,围绕“健康跨越上规模”的战略目标,以客户为中心,持续夯
实“视觉+AI+自动化”核心能力,提供高质量、高性价比的智能视觉器件、系统与装备,深度
服务消费电子、新型显示、印刷、新能源、半导体等头部行业,拓展通用检测与测量等模块在
新场景新客户中的应用;同时发挥JAI全球渠道与技术协同优势,加快成熟解决方案出海,推
进研产销全球化布局。在光纤通信领域,聚焦AI驱动的算力与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以全光
方案助力通信速率提升与资本开支节约,并稳步拓展文化元宇宙、具身智能、光通信等新兴业
务,把握AI产业机遇,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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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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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9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知识理性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9日
至2026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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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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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
1、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20万元/年(税前);
2、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
取,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亦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
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具体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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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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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1351703.2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
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3979908.0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
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7923039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不参与
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数730275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113849.23元(含税)。本
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0996182.16元,现金分红和回
购金额合计51110031.39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1.68%。如在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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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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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长春长光辰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长光辰芯”)于2026年4月17日正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股份代号为3277.HK。长光辰芯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详细内容可
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查阅。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所持长光辰芯的股权
列报在“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中,按照权益法核算。长光辰芯上市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实际影
响最终以相关审计报告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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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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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数量和价格
1、发行数量:18253662股
2、发行价格:38.09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95281985.58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69829582.85元
预计上市时间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对应的18253662股已于2026年3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
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
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届满 的次一交易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1825366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
总股本479230395股(发行完成后)的3.81%。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
控股股东仍为姚毅,实际控制人仍为姚毅、杨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12月5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5年2月10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5年11月19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5年12月5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4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5年12月19日,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
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6年1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8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注册申请。
(三)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
2、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026年2月4日
),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
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量,即不低于35.40元/股。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律师”或“见证律师”)对投资者认 购邀请及申
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凌云
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
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发
行价格为38.09元/股,本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7.60%,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3、发行数量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凌云光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
发行不超过46000000股(含本数)A股股票,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69528.20万元。
根据《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 下简称“《
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9640734股(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确定方式为: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本次募集资金需求总量/发行底价,对于不足1股的余股按
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在上述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按照股东会授权,根据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
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46000000股(含本数)A股股票,未超过本次 发行前公司总
股本的10%,同时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发行底价”所计算
的股数,即不超过19640734股(本次拟募集资金金额除以本次发行底价)。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18253662股,未
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
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不超过19640734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
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4、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281985.5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 民币25452402.
7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9829582.8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
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
规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上限69528.20万元。
5、保荐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依法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项目的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项目的联席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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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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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第四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启动第四次回购,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
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
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9日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第四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84)。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
民币3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4.9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16日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
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次回购
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四次回购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高于人民
币34.98元/股(含)调整为不高于人民币52.00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
整第四次回购计划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202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四次股
份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对第四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6年5月28日
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11月29日至2026年5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1月28日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第四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94)。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5月7日,公司首次实施第四次回购股份计划,并于2025年5月8日披露了首次
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第四次回购公司股份的首次回购公
告》(公告编号:2025-045)。
(二)2026年2月27日,公司完成第四次回购计划,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258425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0.2730%,回购最高价格46.54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8.49元/股,回购均价39.
7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14681.9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
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
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
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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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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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23亿元,同比增长30.8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1.61亿元,同比增长50.2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3
亿元,同比增长85.76%。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62.20亿元,较期初54.59亿元增长13.95%;归属于母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42.57亿元,较期初39.08亿元增长8.92%。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耕机器视觉业务,依托“AI+视觉”核心能力,积极构建了从核心
视觉器件、视觉系统到工业机器人整机的多元化产品组合,赋能多行业智能生产与检测。2025
年,公司在消费电子、显示半导体、新能源、印刷包装、具身智能等领域实现了较好的业务增
长。同时,在光通信业务上,公司努力克服宏观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好地实现了面向下一代技
术的业务布局。
公司持续加强战略聚焦,增强主航道核心竞争力,收缩非战略业务,以实现规模增长的同
时,提升资源投入的产值转化;同时,逐步夯实精细化管理,加强成本与费用管控,运营效率
进一步优化,对净利润增长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于2025年1月正式完成对全球知名工业相机品牌JAIA/S的全资收购,将JAI先进光学成
像技术、优质工艺流程与先进制造,以及欧美日韩高端市场的客户与渠道纳入公司生态,进一
步强化“AI+视觉”全产业链核心竞争力,加速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并购整合后,公司
调整了JAI治理结构,业务更加聚焦战略方向与战略客户,2025年JAI业绩实现了较好的同比改
善。
(二)主要财务数据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和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分别为30.87%、107.38%
、97.01%、50.24%、85.76%和52.17%,主要原因为公司在机器视觉业务中取得战略突破,消费
电子、显示半导体等多领域实现较好的业务增长,全资并购JAI并实现较好业务协同。同时,
公司聚焦主航道、收缩非战略业务,强化运营管控,在实现规模增长的同时提升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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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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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第二
次回购计划回购的股票3480750股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
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480750股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60976733股减少为457495983
股,注册资本将由460976733.00元减少为457495983.00元。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于2026年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
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第二次回购计划回购的
股票3480750股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
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本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4年8月12日,公司完成第二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480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0.7510%,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2936.0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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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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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同比上升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10亿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
,将增加6.76亿元左右,同比增加30.26%左右。
2、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140.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
比,将增加5,433.50万元左右,同比增加50.75%左右。
3、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800.00万元
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5,195.58万元左右,同比增加78.67%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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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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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知识理性大厦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姚毅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顾宝兴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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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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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及认购金额: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凌云光
技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光国际”)拟作为基石投资者认购北京智谱华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谱”)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首次公
开发行的股份,预计认购金额不超过500万美元,该金额不包括经纪佣金、香港联交所交易费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交易征费、财务汇报局交易征
费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元客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洲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方智谱成立合资公司深圳市智显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核
批为准),其中元客视界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持股20%。
智谱本次香港首次公开发行尚待获得香港联交所的最终正式批准,能否获得批准及获得批
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不能成功发行的风险。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为认购香港联交所拟上
市公司首发股份,股价受到宏观经济政策、行业环境、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资本市场波动等
多方面影响,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持续关注标的公
司情况,加强汇率管理,并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凌云光国际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00万美元(不包括经纪佣金、香港联
合交易所交易费、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征费及香港证监会交易征费)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认
购智谱在香港联交所拟进行的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持股比例根据届时发行市值确定。公司拟于
近期与北京智谱华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等共同签署《基石投
资协议》(以下简称“本次认购”)。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延续IPO关联方认定,目前仍将
智谱纳入关联方范围,公司现持有智谱0.3733%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参与认购形成向关联方投资的关联交易。
(二)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三)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
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
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
值1%以上的交易且超过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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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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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月7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知识理性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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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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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知识理性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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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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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延长第四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对第
四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6年5月28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11月
29日至2026年5月28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23日,公司完成首次回购计划,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5232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44%,使用资金总额59997038.8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2024年8月13日,公司完成第二次回购计划,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48075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0.7510%,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2936.0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
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年11月27日,公司完成第三次回购计划,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563582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0.5531%,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78528.9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
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第三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第四次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启动第四次回购,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
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
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9日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第四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
民币3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4.9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16日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
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次回购
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四次回购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高于人民
币34.98元/股(含)调整为不高于人民币52.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20日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第四次回购计划回购价格上限的公
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05268股,占公司总股本46097.67万股的比例为0.066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8.35元/股,
最低价为28.4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6182.1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
易费用)。
三、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审议程序
上述股份回购原定的期限将于2025年11月28日届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
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经济环境、证券市场变化、公司资金状况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后,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四次股份回
购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11月2
9日至2026年5月28日。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本议案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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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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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5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知识理性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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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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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5年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
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即2025年2月10日至2026年2
月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2025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
的情况
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即将期满,而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
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5年11月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将本次发行决议的
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7年2月9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中涉及募集
资金金额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募集资金总额由78500.00万元变更为69528.20万元,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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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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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凌云光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确
认信用减值损失1359.95万元、资产减值损失-195.11万元,共计1164.85万元。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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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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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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