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83 新益昌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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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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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 3.11亿│ 183.20万│ 1.70亿│ 97.29│ 5950.48万│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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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 1.75亿│ 183.20万│ 1.70亿│ 97.29│ 5950.48万│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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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益昌高端智能装备│ 1.12亿│ 2928.89万│ 4617.20万│ 41.24│ ---│ ---│
│制造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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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益昌高端智能装备│ ---│ 2928.89万│ 4617.20万│ 41.24│ ---│ ---│
│制造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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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益昌研发中心建设│ 1.21亿│ ---│ 1.25亿│ 103.59│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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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20亿│ ---│ 3746.4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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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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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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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益昌│中山市新益│ 9000.00万│人民币 │2019-05-06│2021-05-28│连带责任│是 │未知 │
│科技股份有│昌自动化设│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备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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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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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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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12148512.67元。2024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0457956.82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5日,公司总股
本1021336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105408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0215903.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0215903.0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
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6988702.43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7204605.43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1.9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
并注销金额合计20215903.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9.97%。
截至2025年4月2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054085股,不参与本
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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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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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议案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4月25
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000
.00万元(含本数),其中37,000.00万元用于新益昌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15,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
于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24年
3月19日、2024年4月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二、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因
自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以来,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与
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在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政策变化、公司发展规
划及市场融资环境等诸多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事
项。
鉴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
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有关事项,且该授权尚在有效期限内,故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系在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政策变化、公司发展规划及市场融资
环境等诸多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的
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四、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系公
司根据宏观环境及自身整体战略发展安排等因素,与各中介机构充分沟通后作出的审慎决定,
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与可持续发展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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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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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自
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6.92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及2024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上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
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
民币116.9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6.72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5)。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3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
股份701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8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1.20元/股,最低价为68
.3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70427.2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新
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17)。
(二)截至2025年2月18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66985股,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55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1.20元/股,最低价为39.52元/股,支付
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8096179.5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金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
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
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
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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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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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市春
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春江投资”)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
2249999股,占公司总股本2.20%。春江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
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4年4月2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春江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
计不超过1021336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0%。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若在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股份变
动事项,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股东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承诺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
,不以任何形式减持在春江投资中所持有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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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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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4-9
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
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遵循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相
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2024年4-9月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35.47万元。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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