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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来德(68837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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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378 奥来德 更新日期:2025-06-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8-24│ 62.57│ 10.6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4-08│ 24.01│ 462.77万│ ├───────────┼───────────┼───────────┼───────────┤ │增发 │ 2023-08-07│ 18.47│ 8898.76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无锡复星奥来德创业│ 5600.00│ ---│ 40.00│ ---│ -224.98│ 人民币│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 │苏州盛山维晨创业投│ 1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北京显智链二期创业│ 150.00│ ---│ 5.00│ ---│ ---│ 人民币│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 │ │ │)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10000公斤AMOLE│ ---│ ---│ 4.71亿│ 102.64│ ---│ ---│ │D用高性能发光材料 │ │ │ │ │ │ │ │及AMOLED发光材料研│ │ │ │ │ │ │ │发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42亿│ ---│ 3.42亿│ 100.00│ ---│ ---│ │超募) │ │ │ │ │ │ │ ├─────────┼──────┼─────┼─────┼─────┼─────┼──────┤ │设立吉林OLED日本研│ 500.00万│ ---│ 500.00万│ 100.00│ ---│ ---│ │究所株式会社(超募│ │ │ │ │ │ │ │) │ │ │ │ │ │ │ ├─────────┼──────┼─────┼─────┼─────┼─────┼──────┤ │新型高效OLED光电材│ ---│ ---│ 1.56亿│ 105.71│ ---│ ---│ │料研发项目 │ │ │ │ │ │ │ ├─────────┼──────┼─────┼─────┼─────┼─────┼──────┤ │新型高世代蒸发源研│ ---│ 1302.94万│ 7507.80万│ 105.52│ ---│ ---│ │发项目 │ │ │ │ │ │ │ ├─────────┼──────┼─────┼─────┼─────┼─────┼──────┤ │钙钛矿结构型太阳能│ 2900.00万│ ---│ 1467.59万│ 50.61│ ---│ ---│ │电池蒸镀设备的开发│ │ │ │ │ │ │ │项目(超募) │ │ │ │ │ │ │ ├─────────┼──────┼─────┼─────┼─────┼─────┼──────┤ │低成本有机钙钛矿载│ 2000.00万│ ---│ 466.39万│ 23.32│ ---│ ---│ │流子传输材料和长寿│ │ │ │ │ │ │ │命器件开发项目(超│ │ │ │ │ │ │ │募)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8908.74万│ 100.11│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17 │ ├──────┼────────────────────────────────────────┤ │关联方 │海南德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认缴出资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 │ │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无锡复星奥来德创业投资│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轩景泉、轩菱忆已回避表│ │ │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减少认缴出资额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前期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 │ │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 │ │第七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参与产业基金暨关联│ │ │交易的议案》。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与关联方海南德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 │简称“海南德瑛”)及其他合伙人投资设立无锡复星奥来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投资基金”、“复星奥来德”)。 │ │ │ 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首期出资为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 │ │的40%。其中公司认缴出资14,000万元,占投资基金总规模的28%;首期出资5,600万元,为 │ │ │有限合伙人。公司关联方海南德瑛,认缴出资1,000万元,占投资基金总规模的2%;首期出 │ │ │资400万元,为有限合伙人。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 │ │关于对外投资参与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复星奥来德已实缴20│ │ │,060万元,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均已完成首期40%的出资。[普通合伙人无锡复星企业管理│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已完成100万元的认缴(实 │ │ │缴)出资] │ │ │ (二)减少认缴出资额暨关联交易情况 │ │ │ 鉴于所投资企业后续运行发展基本符合投资预期,已基本完成投资基金设立之初的投资│ │ │目标,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对尚未缴纳的出资额不再实│ │ │缴,复星奥来德的认缴出资额由50,000万元变更为20,060万元。本次减少出资额后,公司在│ │ │复星奥来德所占的份额比例由28%变更为27.9163%。 │ │ │ 复星奥来德的有限合伙人海南德瑛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轩菱忆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340万元,占海南德瑛出资比例的34%;高级管理人员曲志恒以货│ │ │币方式认缴出资150万元,占海南德瑛出资比例的15%;公司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艳丽(│ │ │2024年5月卸任)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180万元,占海南德瑛出资比例的18%;海南德瑛与公 │ │ │司构成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与│ │ │海南德瑛同比例减少认缴出资额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减少对复星奥来德的认缴出资额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 │ │方海南德瑛未曾有过其他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 │ │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人民币3,000.00万元以上,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 │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00%以上。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复星奥来德的有限合伙人海南德瑛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轩菱忆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340万元,占海南德瑛出资比例的34%;高级管理人员曲志恒以货│ │ │币方式认缴出资150万元,占海南德瑛出资比例的15%;公司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艳丽(│ │ │2024年5月卸任)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180万元,占海南德瑛出资比例的18%;海南德瑛与公 │ │ │司构成关联关系。 │ │ │ (二)关联方情况说明 │ │ │ 企业名称:海南德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A96QBD3G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尹恩心 │ │ │ 出资额:1000万元人民币 │ │ │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日 │ │ │ 主要经营场所: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亚太金融小镇南11号楼11区21-11-83号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 │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品牌管理;税务服务;财务咨询;人力资源服务(不│ │ │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融资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企业形象策划;│ │ │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礼仪服务;广告设计、代理;规划设计管│ │ │理;专业设计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上海升翕光│奥来德(上│ ---│人民币 │2020-01-14│2026-01-1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电科技有限│海)光电材│ │ │ │ │担保 │ │ │ │公司 │料科技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吉林奥来德│奥来德(上│ ---│人民币 │2020-01-14│2026-01-1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光电材料股│海)光电材│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料科技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6-14│其他事项 ──────┴────────────────────────────────── 1、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上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本数),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 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 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4、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 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 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或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 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5、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6、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986.21万元(含本数) ,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 ──────┬────────────────────────────────── 2025-06-14│其他事项 ──────┴──────────────────────────────────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相关议案。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保障中 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 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测算主要假设及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以及公司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 2、不考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 等的影响; 3、假设本次发行于2025年9月末实施完成,该发行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最终发行时间 以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并实际完成发行为准;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总股本24927.93万股(根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票数量为基准测算 的资本公积转增后的总股本,下同)为基础,仅考虑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 响,未考虑未来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股份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总 股本发生的变化; 5、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7478.38万股(以总股本24927.93万股的30%测算,下同)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986.21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该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仅 为公司用于本测算的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情况为准; 6、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43.2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27.01万元。假设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024年度基础上按照持平、增长10%、增长20% 分别测算。 ──────┬────────────────────────────────── 2025-06-14│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保 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 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战略、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 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 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情况等因 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 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一)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 (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社会公众股东的意见 及诉求,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的利润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四)在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在符合相 关规定、约定和条件下,优先选用现金方式分红。 (二)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 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当年经审计资 产负债率(母公司)不超过70%; 4、公司实施现金分红还应该同时满足母公司该年度和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均为正值。 若存在以下特殊情况,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或实现现金分红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 营; (2)公司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5000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进行研发项目投入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3)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0.1元。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 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经营所得利润首先满足公司经营的需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利 润分配原则和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 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并经股东会表决。 ──────┬────────────────────────────────── 2025-06-14│其他事项 ──────┴──────────────────────────────────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现 就本次发行股票公司不会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 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 2025-06-14│其他事项 ──────┴──────────────────────────────────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 案。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 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 2025-06-04│其他事项 ──────┴────────────────────────────────── 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情况: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不变,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51760037元(含税) 调整为51413795.25元(含税)。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调整情况: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不变, 拟转增股本的数量由41408029股调整为41131036股(最终转增股数及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本次调整原因:自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新增回购公司股份1384967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2493040股,上述股份不参与本次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拟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4年度 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 年5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数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 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2股。如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 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 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 4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2025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33元/股 (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1月21日、2025年1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493040股,已完成本次 回购。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5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 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目前总股本208148221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4930 40股后,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为205655181股。 根据上述公司参与分配的股份变动情况,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 则,对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变动情况如下: 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08148221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中的2493040股后的股份数 量205655181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 金红利51413795.25元(含税),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的56.85%。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41131036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49279257股(最终转增股数及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 2025-05-30│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5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33元/股 (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1月21日、2025年1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2月1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 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2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提前完成本次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 回购股份2493040股,占公司总股本208148221股的1.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3.68元/股,最 低价为18.09元/股,支付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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