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70 丛麟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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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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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临港地区工业废│ ---│ 1.83万│ 6155.19万│ 20.52│ ---│ ---│
│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 │ │ │ │ │ │
│示范基地再制造能力│ │ │ │ │ │ │
│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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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信县固体废物综合│ ---│ 1287.35万│ 1.90亿│ 94.80│ ---│ ---│
│利用二期资源化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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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工业废物综合利│ ---│ 296.31万│ 1.23亿│ 61.42│ ---│ ---│
│用处置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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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工业废物综合利│ ---│ 101.90万│ 320.90万│ 1.11│ ---│ ---│
│用处置基地刚性填埋│ │ │ │ │ │ │
│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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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 4.47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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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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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8 │交易金额(元)│315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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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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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西融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1%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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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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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厦门诺鸿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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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丛麟科技”)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 │6800万元收购广西融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合生物”或标的公司”)股权并│
│ │对其增资。其中,拟以人民币3150万元受让厦门诺鸿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诺鸿│
│ │盛”)所持有的融合生物21%的股权;拟以人民币3650万元对融合生物进行增资,认购融合 │
│ │生物36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本次交易完成后,融合生物注册资本增至20000万元,公司将 │
│ │持有融合生物34%的股权,融合生物不纳入公司并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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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8 │交易金额(元)│365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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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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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广西融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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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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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广西融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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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丛麟科技”)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 │6800万元收购广西融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合生物”或标的公司”)股权并│
│ │对其增资。其中,拟以人民币3150万元受让厦门诺鸿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诺鸿│
│ │盛”)所持有的融合生物21%的股权;拟以人民币3650万元对融合生物进行增资,认购融合 │
│ │生物36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本次交易完成后,融合生物注册资本增至20000万元,公司将 │
│ │持有融合生物34%的股权,融合生物不纳入公司并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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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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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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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麟科技上│山东环沃 │ 1.70亿│人民币 │2020-10-27│2027-10-2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海天汉 │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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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汉 │夏县众为 │ 8000.00万│人民币 │2020-12-22│2025-11-2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 │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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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丛麟环│上海美麟 │ 2500.00万│人民币 │2024-09-20│2025-09-1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保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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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丛麟环│山东环沃 │ 1995.00万│人民币 │2024-06-04│2026-09-3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保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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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丛麟环│夏县众为 │ 1495.00万│人民币 │2024-09-20│2026-09-3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保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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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丛麟环│蓬莱蓝天 │ 500.00万│人民币 │2024-12-05│2026-09-3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保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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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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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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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丛麟科技”)为践行“以投资者
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积
极回报投资者,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
4年8月24日披露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2024年度,
公司根据上述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在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
、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2025年,以“提升经营质量、强化投资者回报、培育新质生产力”为核心,公司结合自身
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持续努力通过规范的公司
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
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方案主要举措如下:
一、聚焦做强危废主业,探寻布局新利润增长点
1、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2024年,面对外部严峻的市场环境,公司坚持咬定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不放松,在确保安
全合规运营的前提下,紧密围绕“开源、降本、提质、增效”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保证公
司盈利水平的同时不断“练内功、强基础”,不断提升公司经营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努力
在逆境中实现稳健发展。
(1)在开源上,公司实施“挖存量、拓增量”双轮驱动。一方面深耕现有市场,分类管
理客户,用技术升级和增值服务提升存量业务价值;另一方面拓展新市场与客户,跟踪上游项
目建设,提前对接,用技术创新提升处理能力、拓展业务领域。作为集团型公司,公司层面充
分发挥整合优势,组织子公司开展市场调研,挖掘协同业务、分享服务案例;子公司层面则根
据区域差异灵活调整策略应对竞争。
(2)在降本上,公司打出“组合拳”。一是通过培训、宣传和树立典型强化员工成本效
率意识;二是施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年初与子公司签订责任书,设定关键考核指标,子公司再
层层分解目标,全员绩效与经营目标挂钩;三是对成本进行分类管控,各子公司依自身情况制
定细则,从技术改造、采购降本等多方面进行降本。
(3)在提质增效上,公司秉持“精简高效”原则。一是优化组织架构以适应市场变化,
提升响应速度;二是优化内控流程,强化合规与风险管控;三是深化业财融合,打破信息壁垒
;四是发挥集团优势,优化资源配置与协同,全方位增强公司竞争力。
通过以上举措,公司的经营质量、运营效能与市场竞争力取得一定提升,并且在市场竞争
十分激烈的情况下取得了比较稳健的经营业绩,净利润同比有所增长。
且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约31.8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约26.67亿元,资产负债率约16.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约2.19亿元,公司资产质
量保持良好,财务状况保持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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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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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
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投资金额: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
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投资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属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
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
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
产品等。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
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
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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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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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
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信心,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丛麟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度中
期分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
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并且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于
2025年中期进行分红,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同时符合上
述前置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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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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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丛麟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运
城工业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7年2月。保荐机构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延期未
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
影响。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5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0.618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9.76元,共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1589985615.6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1436889567.3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于2022年8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6382号),验证主承销商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将扣除剩余承销和保荐费用含税金额131650780.21元后的
募集资金为1458334835.39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账户(
账号为:811020101330149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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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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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丛麟科技”)于2025年2月8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黄玉光为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议案》(关
于聘任黄爽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总裁宋乐平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玉光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其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
务;聘任黄爽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并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黄玉光先生、黄爽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附件:简历
黄玉光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化学工业专业学校
化工机械专业,大专学历。1985年7月至1997年7月任职于上海吴泾化工厂;1997年7月至2003
年9月担任上海明华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3年9月至2014年12月担任上海洁申实业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月至今历任上海天汉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
长,现任丛麟科技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玉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爽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工商管理专业,
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7月至2008年6月担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2008年7月
至2015年7月担任上海亚同环保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兼董事长助理;2017年10月至今担任丛
麟科技战略投资中心总监、人事行政中心总监;现任丛麟科技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爽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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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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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丛麟科技”)拟以自有资金人民
币6800万元收购广西融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合生物”或标的公司”)股权并对
其增资。其中,拟以人民币3150万元受让厦门诺鸿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诺鸿盛”
)所持有的融合生物21%的股权;拟以人民币3650万元对融合生物进行增资,认购融合生物365
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本次交易完成后,融合生物注册资本增至20000万元,公司将持有融合生
物34%的股权,融合生物不纳入公司并表范围。
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生物柴油作为一种可再生能源,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公
司以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为主营业务,本次投资融合生物,系看好其未来生产
及销售生物柴油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在资源回收利用方面的业务能力,紧跟(双碳”战略
发展机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尚需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程序。
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可能存在因交易标的被第三方主张权利、交易对方等主体未完成本次交割先
决事项及交割后事项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风险。
2、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承诺或对赌安排,如标的公司业绩下滑或不达预期,不存在交易
对价调整或股份回购等机制,故本次交易存在投资出现损失乃至投资资金无法收回的风险。
3、受产业政策、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运营管理、投后管理等多重
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投资亏损、投资失败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并积极
防范风险,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在全球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近年来各国先后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推动生物柴油FA
ME/HVO)与生物航煤SAF)产业的发展,生物柴油作为一种可再生、环保的替代能源,在全球
范围内备受关注与支持,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助力推动经济向绿色转型,预计未来在政策
支持和技术创新的驱动下,行业市场规模将持续扩大。
标的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工业油脂、生物柴油、生物增塑剂等加工与销售的油脂新能源企
业,主要产品为一代生物柴油(UCOME)、生物质船燃(B24)。项目所在地位于广西壮族自治
区南宁市,项目总规模为年产30万吨/年生物柴油,一期项目拟投资约3亿元,拟建成合计年产
20万吨/年生物柴油,一期项目尚处于建设期,预计将于2025年内建成投产。项目采用先进的
生物酶法技术,具有安全性好、环保压力小与经济性好等优点。标的公司现有股东深耕行业多
年,从原材料采购、工艺流程生产到销售渠道等方面均具备一定行业经验与基础。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6800万元收购融合生物股权并对其增资。其中,拟以人民币3150
万元受让厦门诺鸿盛所持有的融合生物21%的股权;拟以人民币3650万元对融合生物进行增资
,认购融合生物36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本次交易完成后,融合生物注册资本增至20000万元
,公司将持有融合生物34%的股权,融合生物不纳入公司并表范围。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情况。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和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尚需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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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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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17日、2024年6月
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
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19.24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
4年5月21日、2024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丛麟科技关
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丛麟科技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23)。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7月1日,公司首次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
份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8%。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丛麟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2、2024年12月6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股份1212121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8%,回购的最高价格为19.22元/股,最低价格为15.20元/股,回购
均价16.8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20369879.07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3、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比例、回购价格以及使用资金总额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一致。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
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导致公
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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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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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
为1305221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30522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8月26日(因2024年8月25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交易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5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2号),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0.6185万股,并
于2022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0640万股,其中有
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270.8636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369.1364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股,系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中信
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获配股份,股份数量为1305221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94%,锁定期限
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
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8月26日起上市流通(因2024年8月25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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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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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17日、2024年6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24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
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2024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丛麟科技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丛麟科技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7月1日,公司通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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