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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孚新科(68835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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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359 三孚新科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5-12│ 11.03│ 2.0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25│ 9.83│ 616.5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25│ 9.83│ 110.5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16│ 9.83│ 73.1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05│ 31.83│ 6365.00│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01│ 31.83│ 300.2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1-25│ 9.83│ 476.1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1-01│ 31.83│ 9566.8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01│ 31.83│ 2862.3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16│ 9.83│ 275.1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1-25│ 9.83│ 663.1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1-25│ 9.83│ 63.8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1-01│ 80.00│ 3328.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4-01│ 80.00│ 7472.0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安徽金玖新研创业投│ ---│ ---│ ---│ ---│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替代氰化电镀的高密│ 9555.00万│ 614.92万│ 8837.04万│ 92.49│ ---│ 2023-06-30│ │度铜电镀循环经济关│ │ │ │ │ │ │ │键技术产业化示范项│ │ │ │ │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64亿│ ---│ 1.07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7-11 │ ├──────┼────────────────────────────────────────┤ │关联方 │广东三孚控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广东三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三孚控股”)、自然人肖瑶、自然人邓钧玮、自然人崔成强设立广州德胜祥电子材料│ │ │制造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构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德胜祥”、“合│ │ │资公司”),合资公司主要从事高端电子铜箔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注册资本暂定为5000万│ │ │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5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30%。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合资方之一三孚控股拟出资人民币1750万元,占合 │ │ │资公司注册资本的35%。三孚控股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经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非独立 │ │ │董事瞿承红女士,其配偶上官文龙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总经理│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 │ │规定,三孚控股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 │ │产重组。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交易实施履行的审批程序: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 │ │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上官文龙先生、瞿承红女士已回避表│ │ │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风险提示: │ │ │ (一)高端电子铜箔的产业化涉及配方开发、工艺优化、设备定制、客户应用等多个环│ │ │节,技术壁垒高、验证周期长,可能存在产业化应用未达预期的风险。合资公司尚未设立,│ │ │相关业务尚未实际开展,在未来实际布局和经营过程中,合资公司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 │ │政策、市场供需变化、经营管理、技术研发等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技术风险│ │ │、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未来项目进展不达预期的风险等。 │ │ │ (二)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及登记,最终通过批准、完│ │ │成登记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合资公司的设立及相关业务的后续进展,积│ │ │极防范和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 │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 │ │ 1、本次对外投资概况 │ │ │ 为把握高端电子材料国产化战略机遇,积极顺应AI算力与高频通信驱动下的进口替代趋│ │ │势,依托公司在表面工程专用设备及专用化学品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与客户资源,公司拟向│ │ │高端电子铜箔制造环节进行战略性产业延伸,拟与三孚控股、自然人肖瑶、自然人邓钧玮、│ │ │自然人崔成强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德胜祥,合资公司主要从事高端电子铜箔的研发、生产及销│ │ │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500万元,占│ │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30%。 │ │ │ 本次合作旨在深化与下游PCB领域客户的产业链协同,充分、快速地整合各方在技术研 │ │ │发、市场渠道与资本等方面的优势资源,共同构建覆盖“研发-验证-量产-应用”闭环生态 │ │ │,推动高端电子铜箔的产业化落地,进一步增强公司在表面工程技术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广州智朗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董事控制的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承租关联方房屋建筑物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广州市鼎大化工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董事的亲属持股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关联方提供加工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收取技术服务费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建筑物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GREAT CHIEFTAIN ENTERPRISE COMPANY LIMITED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其他关联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惠州市多科达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少数股东及其配偶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惠州市多科达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少数股东及其配偶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广州智朗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董事控制的企业之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承租关联方房屋建筑物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广州市鼎大化工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董事的亲属持股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关联方提供加工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收取技术服务费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建筑物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GREAT CHIEFTAIN ENTERPRISE COMPANY LIMITED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其他关联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广州三孚新│明毅电子 │ 4500.00万│人民币 │2023-11-10│2029-11-0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料科技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广州三孚新│皓悦新科 │ 3000.00万│人民币 │2024-06-16│2026-06-1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料科技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广州三孚新│皓悦新科 │ 2000.00万│人民币 │2025-05-27│2028-05-2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料科技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广州三孚新│皓悦新科 │ 2000.00万│人民币 │2025-04-11│2026-04-0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料科技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广州三孚新│皓悦新科 │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2-24│2026-12-3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料科技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广州三孚新│康迪斯威 │ 500.00万│人民币 │2023-12-28│2027-01-3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料科技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广州三孚新│康迪斯威 │ 200.00万│人民币 │2023-10-17│2026-10-1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材料科技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30│股权回购 ──────┴──────────────────────────────────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7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上官文龙先生提议公司以 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2026年7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3.00元/ 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 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23日和2026年7月25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 )。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7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1778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95.00元/股,最低价为88.4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74895.16元(不含印花 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 2026-07-23│股权回购 ──────┴────────────────────────────────── 回购股份金额: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 00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和 /或自筹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3.00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 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 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可能存在股份减持计划,若未来执行相关减持计划,将按照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存在本 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 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无法授出从而将被予以 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 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 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年7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上官文龙先生提议公司以 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2026年7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根据《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更好地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以促进公司 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 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2026-07-22│股权回购 ──────┴──────────────────────────────────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7月21日收到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上官文龙先生《关于提议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上官文龙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 2026-07-11│对外投资 ──────┴──────────────────────────────────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广东三孚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三孚控股”)、自然人肖瑶、自然人邓钧玮、自然人崔成强设立广州德胜祥电子材料 制造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构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德胜祥”、“合资 公司”),合资公司主要从事高端电子铜箔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注册资本暂定为5000万元人 民币,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5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30%。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合资方之一三孚控股拟出资人民币1750万元,占合资 公司注册资本的35%。三孚控股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经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 瞿承红女士,其配偶上官文龙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总经理。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三 孚控股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 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交易实施履行的审批程序: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上官文龙先生、瞿承红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风险提示: (一)高端电子铜箔的产业化涉及配方开发、工艺优化、设备定制、客户应用等多个环节 ,技术壁垒高、验证周期长,可能存在产业化应用未达预期的风险。合资公司尚未设立,相关 业务尚未实际开展,在未来实际布局和经营过程中,合资公司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 市场供需变化、经营管理、技术研发等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技术风险、市场风 险、经营风险、未来项目进展不达预期的风险等。 (二)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及登记,最终通过批准、完成 登记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合资公司的设立及相关业务的后续进展,积极防 范和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对外投资概况 为把握高端电子材料国产化战略机遇,积极顺应AI算力与高频通信驱动下的进口替代趋势 ,依托公司在表面工程专用设备及专用化学品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与客户资源,公司拟向高端 电子铜箔制造环节进行战略性产业延伸,拟与三孚控股、自然人肖瑶、自然人邓钧玮、自然人 崔成强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德胜祥,合资公司主要从事高端电子铜箔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合资 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5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 册资本的30%。 本次合作旨在深化与下游PCB领域客户的产业链协同,充分、快速地整合各方在技术研发 、市场渠道与资本等方面的优势资源,共同构建覆盖“研发-验证-量产-应用”闭环生态,推 动高端电子铜箔的产业化落地,进一步增强公司在表面工程技术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 2026-07-02│其他事项 ──────┴────────────────────────────────── 本次行权数量: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 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35.00万份,实际可行权期为2025年6月25日至2026年6月7日止(行权日 须为交易日)。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6月7日期间,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934000股 ,占可行权总量的69.1852%。截至2026年6月7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1350000股 ,占可行权总量的100.00%。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方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 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1日)到达股票账户,并于第二个交易日(T+2日) 上市交易。 一、2023年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一)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 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广州三孚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二)2023年5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 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雷巧萍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6月1日,公司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 关的任何异议。 2023年6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6)。 (四)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州 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 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6 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 告编号:2023-040)。 (五)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 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6月8日为授予日,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4 5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 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6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六)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对应的可行 权数量合计为180.00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2024年6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4)。 (七)2025年6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对应的可行 权数量合计为135.00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2025年6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22)。 ──────┬────────────────────────────────── 2026-05-13│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九龙工业园凤凰三横路57号广州三孚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门)会议室 ──────┬────────────────────────────────── 2026-05-01│其他事项 ──────┴──────────────────────────────────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州三孚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鉴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的行权期已于2025年6月7日结束,公司将对在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第一个可行权期限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80.00万份予以注销;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将对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合计135.0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综上,公司本次拟 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315.0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 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股 本不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2026-04-22│其他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等相关规定,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并办理相 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 2026-04-22│其他事项 ──────┴────────────────────────────────── 根据《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 注销。”,鉴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的行权期已于2025年6月7日结 束,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合计180.00万份在可行权期限内未行权,将由公司注销。 根据《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对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公司统一办理行权事宜或由激励对 象自主行权,对于未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由公司注销其持有的该次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 ,由于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未达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135.00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 公司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拟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315.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 2026-04-22│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2│其他事项 ──────┴──────────────────────────────────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 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 .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48315569.8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7017480.5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9234291.65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5363994.77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 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 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22│其他事项 ──────┴──────────────────────────────────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确认公 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等相关规定,结 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日期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6.00万元(5000 元/月,税前)。 2、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薪酬 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实际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外部董 事在公司领取固定董事津贴。外部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4.56万元(3800元/月,税前) 。 3、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内部董事是指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包括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 事和职工代表董事。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 照本方案中的薪酬标准和公司相关绩效考核方案领取薪酬。 (1)薪酬结构 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福利补贴和中长期激励等组成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2)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按月固定发放,其体现岗位价值与履职保障,不与公司业绩和个人考核结果挂钩 。 (3)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包括个人年度绩效与组织绩效奖金两部分,依据个人考核结果及公司经营业绩浮 动发放。 个人年度绩效:对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所兼任的具体管理岗位职务进行个人年 度绩效考核,依据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实绩考核结果依据《年度目标责任书》达成情况与 述职报告评审结果综合评定,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考核。个人年度绩效在会计 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发放。 组织绩效奖金:组织绩效奖金旨在将高管个人利益与公司整体经营成果深度绑定,体现“ 公司业绩+个人表现”的双重约束机制,主要以年度净利润达成情况结合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 果确定组织绩效奖金的发放金额。组织绩效奖金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发放。 考核期内,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或因分工调整不再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其不再享有组织绩效奖金。 (4)新任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本方案适用期限内新任内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的薪酬,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基准金额、分配 比例、考核内容与形式等。 考核期内新任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未满12个月的,其组织绩效奖金根据其实际任 期进行折算。 4、其他激励 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 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 况另行确定。 ──────┬────────────────────────────────── 2026-04-22│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 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本 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其他说明 2025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谨慎性 、合理性原则,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 2026-04-22│其他事项 ──────┴──────────────────────────────────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致力于提高公司质量,增强投资 者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实现管理层与股东利益的共担共享。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 投资者,大力提高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公司于2025年 4月发布了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按时披露了半年度评估报告。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广 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对2025年度行动 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整体评估。现将行动方案报告如下: 一、持续深耕表面工程处理行业,全面提升经营效益 公司是一家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及专用设备提供商,主要从事表面工程技术的研究及新型 环保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与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电子化学品、通用电 镀化学品以及表面工程专用设备等。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自主创新,依托对PCB制造行业、新能源(锂电、光伏)行业 、通讯电子制造行业、汽车零部件行业及五金卫浴等行业表面工程技术的研究,把握客户需求 和行业发展趋势,推出无氰、无铬、无铅、无镉、无磷、无氨氮、低COD等一系列具有自主知 识产权、自主品牌的新型环保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电子化学品板块的核 心竞争力,充分发挥工艺、材料与设备之间的协同效应,增加公司客户粘性,公司积极拓展表 面工程专用设备领域,旨在为客户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目前,公司已成为国内少数可为 PCB、新能源等领域客户提供专用化学品及专用设备整体解决方案的表面工程技术服务提供商 。 (一)电子化学品方面 1、PCB领域 2025年,公司电子化学品业务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压力,公司主动调整经营策略,更加聚 焦高附加值、高毛利产品的推广,并持续推进各产品线客户的整合与协同。以AI大模型及高性 能终端硬件为驱动,算力基础设施对信号传输与布线密度的要求持续提升,推动高阶PCB向高 精细度制程演进,对高层数、高纵横比PCB的架构设计、材料选型、制造工艺和长期可靠性提 出了远超传统电子板的门槛。在此过程中,PCB制造所需的电子化学品与配套设备也必须同步 进行技术升级,公司PCB化学镀、电镀专用化学品专为高端PCB及高纵横比需求研发,以满足高 频高速、高可靠性等要求,相关产品已在200余条量产线中稳定应用,覆盖AI服务器、通信、 高端消费电子及汽车电子等场景。公司将持续优化深镀能力与均镀稳定性,打造面向AI服务器 及高算力应用的高端PCB表面处理解决方案,为高密度互连时代提供国产替代支撑。 2、被动元件领域 随着AI需求的持续爆发,被动元件市场需求将同步增长。据统计,MLCC在AI服务器(GB30 0)中单机用量超3万颗,约为手机的30倍。在被动元件复杂的制造链路中,电镀工艺直接决定 产品电性能与可靠性,对化学品配方的均匀性控制要求极为苛刻。报告期内,采用公司被动元 件专用化学品配套生产的被动元件年产规模已超千亿颗,值得指出的是,经与客户一年深度共 研与工艺校准,产品不良率由3%降至0.01%,显著提升客户生产效率并降低了其综合成本。 (二)通用电镀专用化学品方面 通用电镀专用化学品作为公司传统业务,2025年公司持续推动其技术与国产替代突破。在 海外市场拓展方面,公司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取得重要进展:在全球能源转型与中国 新能源汽车加速出海的背景下,公司为乌兹别克斯坦客户提供塑胶电镀专用化学品全线解决方 案,精准响应客户需求,成功切入中亚汽车零部件供应链;在高速镀锡领域,公司自主研发的 甲基磺酸(MSA)体系高速镀锡工艺,突破了传统及国外竞品在高温高速条件下易分解、不稳 定、难控制的技术瓶颈,形成了性能领先、稳定性更优、综合成本更具优势的国产化高速镀锡 整体解决方案。继去年公司高速镀锡专用化学品在白俄罗斯客户端实现规模化应用与技术输出 后,2025年公司持续推广高速镀锡、高速镀铬工艺,在国内客户产线上成功应用,表现出卓越 的综合性能、生产稳定性及突出的经济性。 (三)专用设备方面 1、高端PCB孔电镀设备 2025年,公司专用设备板块持续致力于高端PCB电镀设备的开发,公司子公司明毅电子凭 借深厚的PCB智能装备开发与制造实力,打造了适配高端PCB孔金属化制程需求的“Desmear+PT H+闪镀”水平镀三合一设备。该设备具备优异的稳定性与可靠性,可助力客户降低制造成本, 推动高端PCB电镀设备的国产替代进程。为高端PCB孔金属化制程提供国产替代解决方案。 2、铜箔电镀设备 报告期内,由于市场环境变化、下游铜箔行业的周期性调整及公司经营策略调整等影响, 公司铜箔设备机构件的收入有所减少;同时,由于终端电池厂商对公司直接下游客户的认证周 期影响,公司复合铜箔设备及配套专用化学品的业务拓展尚未批量化落地。但公司已从产品、 产能、客户储备等多个维度做好了充分准备,在持续推进复合铜箔相关送样验证工作的同时, 积极迎接未来量产,保障未来设备的稳定交付。 新能源复合铜箔作为锂电池轻量化、高安全性的关键材料,2025年其产业化进程已跨越“ 从0到1”的技术验证期,进入“从1到N”的规模化降本与品质攻坚期,对化学品配方的一致性 、设备的宽幅均匀性与线速稳定性提出了苛刻要求。随着二步法(即磁控溅射+水电镀)成为 市场主流工艺路线,过去一年公司攻克了辊结铜等工艺难题,针对客户对复合铜箔水电镀设备 进一步提出的“有效宽幅、运行线速、综合良率”三大核心指标进行专项突破,推出了新一代 大宽幅高产速辊式复合铜箔水电镀设备。 ──────┬────────────────────────────────── 2026-04-03│其他事项 ──────┴────────────────────────────────── 本次行权数量: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 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35.00万份,实际可行权期为2025年6月25日至2026年6月7日止(行权日 须为交易日)。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416000 股,占可行权总量的30.8148%。截至2026年3月31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416000 股,占可行权总量的30.8148%。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方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 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1日)到达股票账户,并于第二个交易日(T+2日) 上市交易。 一、2023年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一)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 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广州三孚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二)2023年5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 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雷巧萍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6月1日,公司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 关的任何异议。 2023年6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6)。 (四)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州 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 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6 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 告编号:2023-040)。 (五)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 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6月8日为授予日,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4 5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 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6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六)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对应的可行 权数量合计为180.00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2024年6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4)。 (七)2025年6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对应的可行 权数量合计为135.00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2025年6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22)。 ──────┬────────────────────────────────── 2026-03-17│其他事项 ──────┴──────────────────────────────────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3日和2026年2 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2026年2月10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 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近日,公司已完成上 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 关登记信息如下:名称: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87668153E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上官文龙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子 、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 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属材料销售 ;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态环境材料制造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 品生产;货物进出口 注册资本:玖仟捌佰叁拾叁万零壹佰肆拾柒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04月13日 ──────┬────────────────────────────────── 2026-02-28│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7850239.8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6.30%;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为-49358367.7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6776622.0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1007604.3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2059071.94元。2025年末,公 司总资产为1353908977.68元,较期初增加6.50%;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589000642.41 元,较期初增加15.84%。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报告期内,由于公司设备产品的下游应用 产业化进展推迟、铜箔行业的周期性调整及公司经营策略调整等影响,公司设备板块收入大幅 下降;同时,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 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主要财务数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及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度变动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1) 报告期内,公司设备产品收入确认大幅下降且报告期内部分产品存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设 备板块业绩下降较大;(2)上年同期公司因转让子公司确认了投资收益,本期无同类事项, 导致亏损同比有所扩大;(3)上年同期归母净利润比较基数较小,导致本期业绩同比变动幅 度在百分比数据上表现较显著。 ──────┬────────────────────────────────── 2026-02-10│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九龙工业园凤凰三横路57号广州三孚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门)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 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总经理上官文龙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 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董事、董事会秘书刘华民先生以现场方式出席本次会议,除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 外,财务负责人王怒先生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 ──────┬────────────────────────────────── 2026-01-30│其他事项 ──────┴──────────────────────────────────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 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000万元至-42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2941.83万元到3741.83万 元,同比减少233.82%到297.40%。 2、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为-6300万元至-5300万元。 ──────┬────────────────────────────────── 2026-01-2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 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2月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九龙工业园凤凰三横路57号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东门)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 2026-01-24│其他事项 ──────┴──────────────────────────────────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项目投资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实施新型环保 表面工程专用材料及复合铜箔高端成套装备制造项目并与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高邮管委会”)签订解除协议。本次终止项目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原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暨对 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三孚(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 三孚”)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在高邮经济开发区建设新型环保表面工程专用材料及复合铜箔高端 成套装备制造项目,同意公司与高邮管委会签订《高邮市招商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项 目投资协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投资项目相关事宜及签署相 关协议。以上项目计划总投资不低于3亿元,其中设备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3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60)。2023年8月29日,公司与高邮管委会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2023年9月 13日,江苏三孚通过高邮市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竞得开发区汤北路南侧、屏淮北路西侧地 块,并与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价款为2363 55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2024年1月11日,公司取得了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位于高邮经济开发区内对应土 地的不动产权证书。 二、关于终止项目投资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计划在高邮经济开发区建设新型环保表面工程专用材料及复合铜箔高端成套装备制 造项目,主要是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地理区位布局,扩大公司产能及区域辐射能力,实现客户 服务效率、产品供应能力和市场占有率的有效提升。综合考量公司现有产能情况以及本项目实 施所涉及的市场客户、环境因素等外部关键条件发生变化,为提升公司整体资源配置效率,公 司拟对华东区域的投资计划进行调整,经审慎研究并与地方政府协商后,公司拟终止实施上述 项目。经公司与高邮管委会在依法合规、互助理解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双方同意公司终止新型 环保表面工程专用材料及复合铜箔高端成套装备制造项目并签订《项目合作协议解除书》及《 土地使用权回收协议》,江苏三孚取得的75030㎡宗地将由高邮政府以22024162.00元价款收回 。 三、本次终止项目投资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项目 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新型环保表面工程专用材料及复合铜箔高端成套装备制造项 目并与高邮管委会签订《项目合作协议解除书》及《土地使用权回收协议》。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终止项目的具体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有关方签 订协议、退还土地、注销子公司(如有)等与终止本项目有关的全部事宜。本次终止项目投资 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 2026-01-06│其他事项 ──────┴────────────────────────────────── 本次行权数量: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 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35.00万份,实际可行权期为2025年6月25日至2026年6月7日止(行权日 须为交易日)。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0股, 占可行权总量的0.0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0股,占可行权总量的0.00%。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方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 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1日)到达股票账户,并于第二个交易日(T+2日) 上市交易。 ──────┬────────────────────────────────── 2025-12-26│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九龙工业园凤凰三横路57号广州三孚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门)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 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总经理上官文龙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 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董事、董事会秘书刘华民先生以现场方式出席本次会议,除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 外,财务负责人王怒先生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 ──────┬────────────────────────────────── 2025-12-26│股权回购 ──────┴──────────────────────────────────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6 8903股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98499050股的比例为0.1715%。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8499050股减少为98330147股,注册资本由98499050元 变更为98330147元。 回购股份注销日:2025年12月26日 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并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68903股回购股份的用 途进行变更调整,由“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 资本”。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1),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任何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一)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23日、2025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6)。 (二)2025年10月1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 回购股份9010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三)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实际累计回购股份168903股, 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5340.5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二、回购股份注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并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提振投资者的 投资信心,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等综合因素,公司拟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6 8903股已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 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 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三、回购股份注销安排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1),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任何相关债权人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申请,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5年 12月26日,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2025-12-17│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5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5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5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22日。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四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 ──────┬────────────────────────────────── 2025-12-10│对外担保 ──────┴──────────────────────────────────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孚新科”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含有效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的子公司,全文同)2026年度预计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预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被担保人名称:被担保人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对子公司担 保金额为13,200.00万元,子公司已实际对公司担保金额为16,011.82万元,子公司之间实际互 相担保金额为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为自身债务担保金额为26,030.58万元,公司及子 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合计为55,242.4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无反担保;对非全资子公司提供非 按股比的担保时,原则上要求该公司或其他股东提供与出资比例对应的反担保。 本次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2026年度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业务发展的需求,2026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含有效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预计 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 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 、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此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至审议新的授信额度预计事项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上述授 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授信业务品种 、额度、期限和利率以相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及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在授权范围和有效 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可以在不同金融机构之间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公司实 际需求全权办理具体的授信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含有效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为了公司及子公司 向业务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或其他经营业 务的顺利开展、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公司拟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2026年 度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前述担保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担 保、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等,不包括为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 前述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留置、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担保 及适用法律法规项下的其他担保形式。 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审议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 议新的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在上述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担保总额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取决于被担保的债务人相关交易方 的实际债务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 件为准。 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向相关方视情况提供的反担保,在此额度范围内, 不再需要单独进行审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无反担保;对非全资子公司提供非按股 比的担保时,原则上要求该公司或其他股东提供与出资比例对应的反担保。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三)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 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 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系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 持股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含有效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1、2(包含但不限于附件所列主体,具体根据届时业务需要调整)。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与债权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授权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前述额度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担保 文件。担保方式及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 2025-12-10│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 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 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 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 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1名、注册会计师34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7,037.29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35,599.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714.90万元。2024年度为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 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 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 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1,906.0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 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不存在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继宏,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东箭科技、三孚新科、兴森科技、泰胜风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邓文娇,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镇涛,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 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徐继宏、签字注册会计师邓文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镇涛近三年均不存在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徐继宏、签字注册会计师邓文娇、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郑镇涛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62万元(含税),本期审计费用按具体工作量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 2025-12-10│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九龙工业园凤凰三横路57号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东门)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2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 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5-12-03│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75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75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8日。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四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 ──────┬────────────────────────────────── 2025-12-02│其他事项 ──────┴──────────────────────────────────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2日和2025年 11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3 日、2025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 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87668153E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上官文龙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子 、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 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属材料销售 ;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态环境材料制造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 品生产;货物进出口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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