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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龙微纳(68835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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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357 建龙微纳 更新日期:2026-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11-22│ 43.28│ 5.7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0-20│ 24.30│ 422.4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0-20│ 24.30│ 7.08万│ ├───────────┼───────────┼───────────┼───────────┤ │增发 │ 2022-01-11│ 157.08│ 1.9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8-22│ 22.80│ 142.5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31│ 22.80│ 354.65万│ ├───────────┼───────────┼───────────┼───────────┤ │可转债 │ 2023-03-08│ 100.00│ 6.9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23│ 15.57│ 28.4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23│ 15.57│ 208.42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上海汉兴能源科技股│ 20000.00│ ---│ 40.00│ ---│ ---│ 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 1.90亿│ 2629.73万│ 1.96亿│ 103.21│ ---│ ---│ │建项目(一期) │ │ │ │ │ │ │ ├─────────┼──────┼─────┼─────┼─────┼─────┼──────┤ │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 5.14亿│ 1417.30万│ 8012.32万│ 15.58│ ---│ ---│ │建项目(二期) │ │ │ │ │ │ │ ├─────────┼──────┼─────┼─────┼─────┼─────┼──────┤ │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 1.76亿│ 1570.00万│ 1.51亿│ 85.57│ ---│ ---│ │(二期)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2-24 │交易金额(元)│2.0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汉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0│标的类型 │股权 │ │ │0%股权 │ │ │ ├──────┼────────────────┴──────┴────────────────┤ │买方 │上海建龙微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 │吴芳 │ ├──────┼────────────────────────────────────────┤ │交易概述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龙微纳”)根据自身发展战略│ │ │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建龙微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龙│ │ │”)拟以人民币20,000.00万元收购吴芳持有的上海汉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汉兴能源”、“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40.00%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 │ │20,000.0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5-11-27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失败 │ ├──────┼────────────────┼──────┼────────────────┤ │交易标的 │上海汉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少于│标的类型 │股权 │ │ │51%的股权 │ │ │ ├──────┼────────────────┴──────┴────────────────┤ │买方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纪志愿、吴芳、李明伟 │ ├──────┼────────────────────────────────────────┤ │交易概述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微纳"、"公司"和"上市公司")正在筹划│ │ │以支付现金受让股权的方式合计取得上海汉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 │)不少于51%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建龙微纳将成为标的公司 │ │ │的控股股东。 │ │ │ 《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一)协议各方 │ │ │ 甲方(收购方):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标的公司股东):纪志愿、吴芳、李明伟 │ │ │ 丙方(标的公司):上海汉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二)交易方案 │ │ │ 公司拟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受让标的公司不少于51%的股权,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为现金 │ │ │收购,具体收购比例与交易方案由交易各方在签署的正式收购协议中确定。 │ │ │ (三)交易价格 │ │ │ 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各方协│ │ │商并在正式收购协议中确定。 │ │ │ 自与交易对方确立交易意向以来,公司积极组织交易各方推进本次交易,目前在与重大│ │ │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积极磋商和认真探讨后,认为本次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暂不成熟。为│ │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交易各方一致同│ │ │意终止筹划本次交易。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上海汉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上海汉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上海汉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8 │ ├──────┼────────────────────────────────────────┤ │关联方 │上海汉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洛阳建龙微│偃师市光明│ 2970.00万│人民币 │2017-06-01│2020-06-01│保证担保│否 │否 │ │纳新材料股│高科耐火材│ │ │ │ │,连带责 │ │ │ │份有限公司│料制品有限│ │ │ │ │任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 │洛阳建龙微│洛阳市海龙│ 1045.00万│人民币 │2016-12-30│2019-12-29│保证担保│否 │否 │ │纳新材料股│精铸有限公│ │ │ │ │,连带责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任担保 │ │ │ ├─────┼─────┼─────┼────┼─────┼─────┼────┼───┼───┤ │洛阳建龙微│洛阳洛北重│ 1000.00万│人民币 │2017-12-01│2020-12-02│保证担保│否 │否 │ │纳新材料股│工机械有限│ │ │ │ │,连带责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任担保 │ │ │ ├─────┼─────┼─────┼────┼─────┼─────┼────┼───┼───┤ │洛阳建龙微│河南洛染股│ 500.00万│人民币 │2018-04-25│2021-04-25│保证担保│否 │否 │ │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连带责 │ │ │ │份有限公司│ │ │ │ │ │任担保 │ │ │ ├─────┼─────┼─────┼────┼─────┼─────┼────┼───┼───┤ │洛阳建龙微│洛阳市海龙│ 500.00万│人民币 │2016-02-14│2020-02-13│保证担保│否 │否 │ │纳新材料股│精铸有限公│ │ │ │ │,连带责 │ │ │ │份有限公司│司 │ │ │ │ │任担保 │ │ │ ├─────┼─────┼─────┼────┼─────┼─────┼────┼───┼───┤ │洛阳建龙微│河南洛染股│ 500.00万│人民币 │2018-04-27│2021-04-27│保证担保│否 │否 │ │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连带责 │ │ │ │份有限公司│ │ │ │ │ │任担保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24│股权回购 ──────┴──────────────────────────────────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 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7月17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 ──────┬────────────────────────────────── 2026-07-22│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7号公司会议室 ──────┬────────────────────────────────── 2026-07-22│其他事项 ──────┴────────────────────────────────── 回售价格:100.59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回售期: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4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6年8月7日 回售期内“建龙转债”停止转股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建龙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风险提示: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59元/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 的“建龙转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建龙转债”的收盘价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 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可转债持有人注意风险。 2026年7月21日,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和“建龙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建龙转债”附加回 售条款生效。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说明书》,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建龙转债”持 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 (一)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约定,“建龙转债”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 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认 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 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九) 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满足回售条件后,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 回售,在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建龙转债”第四年的票面利率为1.5%,计算天数为 143天(2026年3月8日至2026年7月28日),利息为100*1.50%*143/365≈0.59元/张,即回售价 格为100.59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建龙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建龙转债”持有人有 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8032”,转债简称为“建龙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 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 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4日 (四)回售价格 100.59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建龙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6年8月7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 2026-07-20│股权回购 ──────┴──────────────────────────────────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 0.00万元(含)。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自筹资金。 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 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 政策作调整,则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期限: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 股东、回购股份提议人回购期间及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 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 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临时经营需要、投资等因素影 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 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 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 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 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年7月14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建波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 公司股份,提议的内容为以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 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2026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6-042)。根据《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 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 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的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内结合 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 相应调整。 ──────┬────────────────────────────────── 2026-07-20│股权回购 ──────┴──────────────────────────────────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龙微纳”)董事会于近日收 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建波先生《关于提议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李建波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和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建波先生 2、提议时间:2026年7月14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 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建波先生向董事会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8、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 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00.0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按照本次回 购金额下限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进行测算,回 购数量约为50.0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0%。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 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 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实际控制的公司上海深云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提议前6个月内存在减持公司股份 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披露的《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8)。上述交易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 场操纵的行为。除上述情况外,提议人李建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 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提议人李建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方案实施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后续 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7-04│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召开日期:2026年7月21日 本次会议债权登记日:2026年7月15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7号),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700000手(7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700000000.00元 ,债券期限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3月8日至2029年3月7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57号文同意,公司7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于2023年4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建龙转债”,债券代码“118032 ”。 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建龙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21日10:00 (三)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7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五)债权登记日:2026年7月15日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7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债券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 2026-07-0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7月2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7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 2026-06-25│其他事项 ──────┴────────────────────────────────── 前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建龙转债”的信 用等级为“AA-”。 本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建龙转债”的信 用等级为“AA-”。 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 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主体及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建龙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建龙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 A-”,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日期为2025年6月27日。 ──────┬────────────────────────────────── 2026-05-30│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 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原40,000万元 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追加10,000万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合计不超过50,000万元(含 本数)。 特别风险提示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总体风险 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 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 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本次在原40,000万元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追加使用自有资金10,000万元进行现金 管理,追加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合计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收益凭证等),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事项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2026-05-16│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7号 ──────┬────────────────────────────────── 2026-04-3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需 要,与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 对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保理业务,额度上限为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 该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 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合作机构对部分 应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保理业务,额度上限为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保理业 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 定为准,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开展保理业务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保理业务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保理业务标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二)合作机构: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 (三)保理方式:无追索权保理。 (四)保理金额: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 (五)保理期限:保理业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每笔保 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六)保理费率: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三、本次交易的主要责任及说明 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 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 2026-04-2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或“立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 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 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6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 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 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永江,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加入 立信,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8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闫正,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加入立信,2021年成 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辛文学,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 会计师,2014年起在立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8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永江、签字注册会计师闫正、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辛文学 近三年均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形。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永江、签字注册会计师闫正、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辛文学 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公司向立信支付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5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人民币15万元(含税),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70万元(含税),与2024年度一致。 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 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与立信协商确定。 ──────┬────────────────────────────────── 2026-04-21│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1│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 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97486185.57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2025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598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 利30017962.5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8523649.32 元的比例为30.47%。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 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21│其他事项 ──────┴──────────────────────────────────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 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和相关人员的履职表现等,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 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年10万元人民币(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 酬。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述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 、专项奖励和其他福利等组成,具体将根据其担任的职务,综合考虑公司薪资水平、地区及同 行业平均水平、公司经营情况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 2026-04-1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有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深云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下 称“深云龙”)持有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64008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6.40%。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且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及上市后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6年1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 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6-005)。公司股东深云龙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不超过2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深云龙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4月1 0日,深云龙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5%,本次减持计划 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本次减持计划的到期日为2026年5月22日,深云龙提前结束本次减持计划。 ──────┬────────────────────────────────── 2026-02-27│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5年,公司紧密围绕“强基固本,坚持创新”的经营方针,在巩固传统分子筛吸附剂业 务的同时积极开发新领域新产品,稳步推进向新材料及技术服务领域的产业延伸。全年实现营 业收入84084.89万元,同比增长7.97%,实现归母净利润9852.38万元,同比增长31.79%,实现 扣非净利润9465.16万元,同比增长55.75%,实现毛利率31.92%,较上年同期提高3.57个百分 点。公司整体经营稳步向好,盈利能力和经营质量持续提升。 主营业务方面,公司在气体分离、医用制氧、吸附干燥等分子筛吸附剂领域继续保持竞争 优势,持续加强市场开拓,销售收入实现增长,成本控制成效显现,带动毛利率稳步回升,为 后续技术研发与产业拓展提供了支撑。海外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外销收入21691.57万元,同比 增长9.00%,占营收比例25.80%。海外基地的稳定运营增强了公司应对国际贸易环境变化的能 力,也为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奠定了基础。 2026年,公司继续坚持国内国际双轮驱动发展,继续聚焦石油化工、能源化工、可再生资 源、可再生能源四大领域,稳步推动业务模式从新材料制造向综合技术服务转型,全面赋能公 司高质量发展。 (二)变动幅度达30%以上指标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分别同比增长31.79%、55.75%和30.67%,主要系公司深化市场拓展, 营业收入同比有所增长;同时,公司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持续实施降本增效举措,毛利率同比 提升3.57个百分点,以上因素共同使得公司业绩实现同比较大幅度的增长。 ──────┬────────────────────────────────── 2026-02-07│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建龙微纳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龙”)的经营发展需要,上海建龙计划向商业银行申请 总额不超过12000.00万元(含)的贷款。公司拟为上海建龙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2000.00万 元(含)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条款届时以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2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海建龙提供担保总 额不超过12000.00万元(含)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 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适用第7.1.17条第二 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规定。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及担保金额以实际 签署的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总额度。为提高工作 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 2026-01-27│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有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上海深云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深 云龙”)持有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64008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6.40%。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且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及上市后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取得。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深云龙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现因部分股东退出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不超过2.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 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00%。 ──────┬────────────────────────────────── 2026-01-15│其他事项 ──────┴──────────────────────────────────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已经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洛阳 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和《洛 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出具的《关于变更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的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吴雪女士和董霞女士作为签 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工作安排变动,立信现委派李永江先生作为项目合伙 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委派闫正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本次变更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 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永江先生和闫正先生。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 李永江先生,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加入立信,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 会计师,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闫正先生,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加入立信,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 计师,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2025-12-24│收购兼并 ──────┴────────────────────────────────── 交易简要内容: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龙微纳”) 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建龙微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建龙”)拟收购上海汉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兴能源”、“标的 公司”或“目标公司”)40.00%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 律障碍,不需要履行其他特殊审批事项序。 相关风险提示:标的公司业务不达预期的风险、经营与治理风险、投资估值与减值风险、 宏观环境与行业风险、核心人员稳定性风险。具体详见“七、风险分析”部分。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本次交易是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进行的重要业务布局。通过本次交易,公司与标的公司 将形成良好的协同效益,推动公司实现从材料制造商向综合技术服务商的战略跃升。公司全资 子公司上海建龙拟与汉兴能源自然人股东吴芳签署《关于上海汉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 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一致确定,上海建龙拟以人民 币20000.00万元收购吴芳持有的汉兴能源40.0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640.00万元)。本次交 易完成后,上海建龙对汉兴能源的持股比例为40.00%,汉兴能源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建 龙的参股公司。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5年12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上海汉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无需征得债权人及其 他第三方同意,不需要履行其他特殊审批事项。 ──────┬────────────────────────────────── 2025-10-17│委托理财 ──────┴──────────────────────────────────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 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本次在原30000万元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追加使用自有资金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 理,追加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合计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收益凭证等),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事项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在原30000万元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追加10000万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合计不 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 ──────┬────────────────────────────────── 2025-08-21│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 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总体风险 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 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 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收益凭证等),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事项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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