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19 欧林生物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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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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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5-27│ 9.88│ 3.5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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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14│ 16.78│ 242.1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5-31│ 10.63│ 796.1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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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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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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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国生疫苗产业股│ 260.00│ ---│ 17.33│ ---│ ---│ 人民币│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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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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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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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临床研究项目 │ ---│ 620.70万│ 2.64亿│ 77.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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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金黄色葡萄球菌│ ---│ ---│ 1760.04万│ 100.00│ ---│ ---│
│疫苗、AC-Hib联合疫│ │ │ │ │ │ │
│苗及肺炎疫苗产业化│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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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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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01 │交易金额(元)│45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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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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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都新诺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5%的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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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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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成都生物城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生物城菁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 │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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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林生物”)拟以自筹资金收购成│
│ │都生物城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一号基金”)、成都生物城│
│ │菁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菁创基金”)合计持有的公司控股子│
│ │公司成都新诺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诺明生物”或“标的公司”)15%的股权 │
│ │。 │
│ │ 公司拟以不超过标的股权挂牌底价上浮5%且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价格参与竞价, │
│ │但最终成交价格和受让主体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规则和流程确定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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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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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昌集团有限公司 1941.00万 4.78 74.96 2025-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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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941.00万 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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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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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31 │质押股数(万股) │28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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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0.85 │质押占总股本(%) │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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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泰昌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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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杭州银行温州科技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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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5-29 │质押截止日 │2035-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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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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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收到股东泰昌集团《关于股份质押的通知函》,获悉其所持有本 │
│ │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登记及解除质押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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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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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5-29 │质押股数(万股) │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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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3.17 │质押占总股本(%) │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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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泰昌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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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科技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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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5-27 │质押截止日 │2027-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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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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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收到股东泰昌集团《关于股份质押的通知函》,获悉其所持有本 │
│ │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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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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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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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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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欧林生物”)控股股东上海武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武山”)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为72,394,3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3%。以上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
得的股份,已于2024年6月11日上市流通。公司实际控制人樊绍文、樊钒以及公司董事陈爱民
承诺通过上海武山间接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减持事项。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成都欧林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武山
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减持,预计减持股份不超过12,178,008股,减持股份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3%,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8月13日
至2025年11月12日)实施。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武山出具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10月31日,上海武山通过集中竞价或
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178,0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
完毕。
控股股东上海武山权益变动情况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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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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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MD
CK细胞)在前期临床试验的基础上,正式启动Ⅲ期临床试验并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疫苗简介
流行性感冒(也称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感染,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
,人群普遍易感。流感对全球公共卫生造成重大负担,接种疫苗是减轻这一负担的最有效方法
。
公司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MDCK细胞)拟用于6月龄及以上人群,接种流感疫苗后,可
刺激机体产生抗流感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疫苗相关型别的流感病毒引起的流行性感冒。
公司的流感疫苗为细胞基质流感疫苗,通过在生物反应器中大规模培养,可以实现生产产
量更高、产品质量更稳定、生产成本更低的效果。国外已有CSL等厂家细胞基质流感疫苗上市
,目前国内暂没有细胞基质流感疫苗上市。
二、临床试验相关情况
本次Ⅲ期临床试验采取随机、盲法、阳性对照试验设计,旨在进一步评价四价流感病毒裂
解疫苗(MDCK细胞)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为疫苗的上市审批提供充分的科学依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流感系列疫苗为公司在病毒类疫苗领域的重点布局。本次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MDCK细
胞)启动Ⅲ期临床试验,标志着公司流感疫苗研发取得阶段性进展,在病毒类疫苗领域取得重
要突破,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研发管线,丰富公司产品布局,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奠
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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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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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对本次发行上市后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专门委员
会委员组成的议案》,调整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包括:段宏女士、陈正旭先生、鞠佃文先生,其中由段宏女士担任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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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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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已启动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
上市事宜,考虑到毕马威香港在H股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
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毕马威香港为本次发
行上市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
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
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
并是在US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FinancialServicesAgency(日本
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三)诚信记录
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未发现任何对
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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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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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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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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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本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
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授
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
计报告》(勤信审字【2025】第0663号),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58885.85万元,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未达标,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8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22.47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七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规定:“公
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
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因此,公
司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0.59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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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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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林生物”)于2025年10月28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8名因离
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167188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及172名
激励对象因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对应的不得归属的1236
003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本次作废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403191
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
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
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二)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
,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5月1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
励计划获得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四)2023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五)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
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
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七)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本激励计划”)第十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
职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鉴
于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
会决定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67188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获授的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25]第0663号),公司2024
年营业收入为58885.85万元,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
拟对本激励计划172名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未达到归属条件的1236003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
行作废失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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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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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
件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4年5月17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
关的全部事宜。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方案及其他发行相关事宜。
3、2025年4月18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
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期限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确认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结果等相关事项。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有关
的议案,确认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的相关事项。
二、终止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首次公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
构等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鉴于当前市场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
经公司审慎分析,决定终止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三、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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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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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林生物”)拟以自筹资金收购
成都生物城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一号基金”)、成都生物城
菁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菁创基金”)合计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
司成都新诺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诺明生物”或“标的公司”)15%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事项已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未完成,交易实施过程中公司能否竞价成功以及最终交易
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诺明生物少数股权股东一号基金以及菁创基金拟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
所公开转让方式转让其合计持有的新诺明生物15%股权。公司拟以不超过标的股权挂牌底价上
浮5%且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自筹资金通过竞价方式收购一号基金及菁创基金持有的新诺明
生物合计15.00%股权。其中,拟收购一号基金持有的新诺明生物8.1081%的股权、菁创基金持
有的新诺明生物6.8919%的股权。
(二)本次交易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收购控股
子公司新诺明15%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
易,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通过竞价方式取得新诺明生物15.00%股权。本次交易标的股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受
让方将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规则和流程最终确认的成交价格和受让主体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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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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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提升公司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并基于长期发展战略与战略布局的考量,结合核心
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变化及其对未来研发项目与业务发展的潜在贡献,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构成
进行优化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有序推进。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会对公司
的技术研发、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任何不利影响。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
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议案》。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布局以及相关人员工作侧重和岗位变化等
因素,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李洪光先生、陈道远先生、吴强先生因岗位调整,基于新任岗位的
工作职责,不再被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仍继续在公司任职。
1、原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1.1李洪光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至今,就职于公司
,历任公司研发总监、质量总监,现任公司质量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洪光先生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731440股,其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1.2陈道远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医药管理工
程师。2013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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