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19 欧林生物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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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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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5-27│ 9.88│ 3.5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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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14│ 16.78│ 242.1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5-31│ 10.63│ 796.1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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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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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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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诺明生物科技│ 3910.91│ ---│ 99.13│ ---│ 0.0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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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国生疫苗产业股│ 260.00│ ---│ 17.33│ ---│ 0.00│ 人民币│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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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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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临床研究项目 │ 6.43亿│ 2408.70万│ 2.82亿│ 82.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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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金黄色葡萄球菌│ 1.20亿│ ---│ 1760.04万│ 100.00│ ---│ ---│
│疫苗、AC-Hib联合疫│ │ │ │ │ │ │
│苗及肺炎疫苗产业化│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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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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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01 │交易金额(元)│45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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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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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都新诺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5%的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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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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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成都生物城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生物城菁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 │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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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林生物”)拟以自筹资金收购成│
│ │都生物城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一号基金”)、成都生物城│
│ │菁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菁创基金”)合计持有的公司控股子│
│ │公司成都新诺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诺明生物”或“标的公司”)15%的股权 │
│ │。 │
│ │ 公司拟以不超过标的股权挂牌底价上浮5%且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价格参与竞价, │
│ │但最终成交价格和受让主体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规则和流程确定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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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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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昌集团有限公司 1941.00万 4.78 74.96 202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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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941.00万 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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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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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2 │质押股数(万股) │58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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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2.44 │质押占总股本(%) │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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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泰昌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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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杭州银行温州科技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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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6-06-04 │质押截止日 │2036-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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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收到股东泰昌集团《关于股份质押的通知函》,获悉其所持有本 │
│ │公司的部分股份于2026年6月11日办理完成了质押登记手续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6-09 │质押股数(万股) │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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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0.73 │质押占总股本(%)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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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泰昌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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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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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01-21 │质押截止日 │2027-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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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收到股东泰昌集团《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函》,获悉其所│
│ │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5-31 │质押股数(万股) │28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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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0.85 │质押占总股本(%) │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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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泰昌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杭州银行温州科技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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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5-29 │质押截止日 │2035-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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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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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收到股东泰昌集团《关于股份质押的通知函》,获悉其所持有本 │
│ │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登记及解除质押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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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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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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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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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闻简述
近日,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个别网络平台出现关
于公司重组金黄色葡萄球菌疫苗(以下简称“重组金葡菌疫苗”)Ⅲ期临床试验数据的不实言
论。为避免相关信息对广大投资者造成误导,现就相关传闻事项澄清如下:
二、澄清说明
1、公司于2026年7月11日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组金黄色葡萄球
菌疫苗(大肠杆菌)Ⅲ期临床试验揭盲结果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中公
布的73.25%的保护效力数据等Ⅲ期临床试验结果由独立第三方统计团队统计得出,公司如实依
据该独立第三方出具的报告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司临床试验全程严格遵循《药物临床试验质量
管理规范》(GCP)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试验过程程序规范,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过程科学
严谨,确保了结果客观、准确与可靠。
2、公司披露的73.25%的保护效力数据,系统计方严格遵循相关标准及规范完成数据清理
、盲态数据审核、数据库锁定及揭盲等工作后,交付的主要数据分析结果,该结果依据全分析
集(FAS),采用Cox比例风险模型计算得出。全分析集纳入所有接受试验用药并完成既定手术
的受试者,全过程不存在任何受试者的主观剔除。Cox比例风险模型是疫苗保护效力分析的最
常用模型之一,该模型计算方法成熟、结果可重现。全部数据及分析文件将于后续审评阶段递
交CDE接受审评核查。
3、经核实,网传的《重组金葡菌疫苗(rFSAV)Ⅲ期临床数据审计报告》采用的数据如确
诊病例人数、受试者总数等关键数据及其结论均与公司临床试验实际情况不符。
4、相关不实言论属虚假内容,可能对广大投资者产生误导。对于相关不实信息,公司已
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正依法处理中。
5、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监管
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所有重大信息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公告为准,
审慎甄别任何非官方渠道发布的、未经证实的信息,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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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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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
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对应的不得解除限售的299600股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价格为10.59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2)。截至目前公示期已满45天,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的异议。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本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公司未满足
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
司回购注销。”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
计报告》(勤信审字【2026】第0759号),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70416.03万元,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未达标,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回购首次授予的8名激
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2996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5
9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涉及共8名激励对象,合计拟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29960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738%。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获授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的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剩余共计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其申
请办理前述2996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6月25日完成注销,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后续依法
办理有关工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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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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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处
理决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相关文书,公司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8,740.80万元。其中,公司已于2025年预补缴税
款420.01万元,本次应补缴8,320.7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1.8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应补缴款项已全部缴纳完毕。本次事项不涉及税务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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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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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收到股东泰昌集团《关于股份质押的通知函》,获悉其所持有本公
司的部分股份于2026年6月11日办理完成了质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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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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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6月8日收到股东泰昌集团《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函》,获悉其所持
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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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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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林生物
”)持股5%以上股东泰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昌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58930
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8%。以上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2年6月
8日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成都欧林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泰昌集团计划根据市场
情况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IPO前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000000股,减
持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4789%,自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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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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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林生物”)于2026年3月27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和《考核管理办法》中设
定的业绩考核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2996
00股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0.59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996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05708900股变更为4054093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05708900
元减少为405409300元,实际总股份数和注册资本最终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调整变动。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
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
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
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
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欣路99号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除外)
3、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28-6936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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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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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天欣路99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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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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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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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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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
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
了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均计入公司2025年度报告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661.8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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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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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授权情况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成都欧林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
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
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
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
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
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
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
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
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
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
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
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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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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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或“上市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需投入大量资金推进新产品的研发和新项目的建设。为保
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更好维护公司发展及股东长期利益,本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
润分配。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2226.01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993.8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的未
分配利润为14831.27万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762.77万元。
鉴于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需投入大量资金推进新产品的研发和新项目的建设。为保
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更好维护公司发展及股东长期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
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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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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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29.96万股,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0738%。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0.59元/股。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林生物”)于2026年3月27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对应的不
得解除限售的29.96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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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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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林生物”)于2026年3月27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业绩
考核目标未实现,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本激励计划全体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未满足归
属条件的1648004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失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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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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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4月21日出具的《关
于同意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
97号),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40530000.00股,并于2021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聘请了英大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
构,英大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原定至2024年12月31日止。因前述期限届满后公司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完毕,英大证券就相关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4年5月17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
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需要,2025年3月2
4日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订保荐协议,聘任其担任公司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2025年8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在2025年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前,公司在可以在前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完成或终止后,决定
再次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公司近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信证券”)签订保荐协议,聘任其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
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
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中信证券签订保荐协议之日起,广发证券未完
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
中信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王选彤先生、李艳萍女士(简历附后)共同负责公司的保荐及
持续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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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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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柏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
历史沿革:中勤万信系2013年12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
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由原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而成的特殊普通合伙企
业,2013年12月11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京财会许可[2013]0083号),2013年12月13日
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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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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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416.03万元,同比增长19.5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2223.17万元,同比增长7.1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987.95万元,同比减少11.64%。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市场推广,吸附破伤风疫苗销售实
现稳健增长。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201999.93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11.78%;归属于母公司的
所有者权益为90367.70万元,较报告期初减少2.27%。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同比分别增长44.80%、43%,上述项目变化较大的原
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同比增长44.80%,主要系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营业利润增加
。
2、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同比增长43%,主要系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利润总额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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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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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林生物”
)持股5%以上股东泰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昌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58930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8%。以上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2年6月8日
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泰昌集团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
持有的IPO前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000000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4789%。
上述股东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
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更事项的
,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数量和比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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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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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境外公开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
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
的申请资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H股发行上市的
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本次
发行上市的备案申请材料,并于近日获中国证监会接收。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联交所等
相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或备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后续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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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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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
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而不得解除限售的2247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林生物”)于2025年10月28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对应的不得解除
限售的2247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价格为10.59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
2025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3)。截至目前公示期已满45天,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的异议。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本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
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授
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
计报告》(勤信审字【2025】第0663号),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58885.85万元,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未达标,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回购首次授予的8名激
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2247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5
9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涉及共8名激励对象,合计拟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22470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55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获授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的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剩余共计299600股
。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其申
请办理前述2247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1
月14日完成注销,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后续依法办理有关工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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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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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2月与科园信海(北京
)医疗用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园贸易”)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司A群C群脑膜炎球菌
多糖结合疫苗(以下简称“AC结合疫苗”)的市场推广服务达成一致并签署协议。
为持续深化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基于双方对市场环境的共同研判,经友好协商,公司
与科园贸易签署了《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市场推广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原协
议有效期进行优化调整,其他核心条款保持不变。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协议的签署
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协议约定的推广任务量并不等于实际销量,不
构成业绩承诺,具体的销售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受市场环境变化、法律法规等影响,可
能存在双方不能继续履约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披露协议进展情况。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协议的签署概况
公司已于2023年12月与科园贸易签署市场推广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公司委托科园贸易
于2024年-2026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司AC结合疫苗的独家市场推广服务,协议约定科园贸易
总推广任务量共计400万剂,疫苗价格以合同履行期间全国各省实际招标/挂网价为准,公司根
据约定比例向科园贸易支付推广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
糖结合疫苗独家市场推广服务协议的公告》(2023-041)。
为持续深化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基于双方对市场环境的共同研判,经友好协商,公司
近日与科园贸易签署了《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市场推广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主
要对2023年12月签署的原协议有效期进行了优化调整,协议其他核心条款保持不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签署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市场
推广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科园贸易签署相关协议。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的原则,公司与科园贸易经
过友好协商,签署了《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市场推广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
内容如下:
1、合作期限优化:将原协议约定的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修改
为“自2024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以进一步巩固双方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推广任务安排:原协议约定的400万剂总推广任务量保持不变,合作期限内双方将根据
市场情况持续推进产品推广工作;
3、其他条款:除上述合作期限调整外,原协议约定的推广服务内容、双方权利义务等其
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合作期限优化调整,体现了双方对合作成果的认可,有利于建立更加稳定、可
持续的合作伙伴关系,增强公司经营规划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双方将
共同推进AC结合疫苗的市场覆盖,惠及更多适龄人群。
公司与科园贸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协议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
(二)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最终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
响请以后续披露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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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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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案被告
涉案金额:人民币1920万元(包括违约金,不包括诉讼费等费用)
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涉案金额仅为
原告王建华诉讼主张,不代表法院审理结果。公司对原告主张不予认可。公司将积极应诉,全
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审理结果尚不确定
,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审理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近日,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
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案号:(2025)川01民初1326号
(二)诉讼当事人
原告:王建华
被告: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原告陈述的事实与理由
2011年,原告与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原告认为,其已向公司提供其所拥有的“A、C群和A
、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及用破伤风类毒素作为载体的结合疫苗”以及“用破伤风
类毒素作为载体的Hib结合疫苗”的全部技术资料,其已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应义务,
有权向被告主张相应的提成金额。
(四)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及用破伤风类毒素作为
载体的结合疫苗”以及“用破伤风类毒素作为载体的Hib结合疫苗”的两项产品提成共计1600
万元;
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320万元(以1600万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的20
%计算);
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及其他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合理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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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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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784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9%。其中714000股为无限售流通股,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前取得的股份以及非交易过户取得的股份,64400股为限售流通股,来源为股权激励取得的
股份。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成都欧林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吴畏先生计划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78500股,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5日期间,吴畏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85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044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999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1478%,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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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税项等政策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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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配合主管税务机关的工作对公司
涉税事项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公司本次预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共计人民币4,200,108.27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已完成缴纳,主管税务机关未对该事项给予处罚。目前,相关事项尚在沟通与处理过程
中,最终金额需税务机关进一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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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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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林生物”)于2025年10月28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和《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业绩考核
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224700股不得解除
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0.59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247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05933600股变更为4057089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05933600
元减少为405708900元,实际总股份数和注册资本最终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调整变动。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
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
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
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
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欣路99号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除外)
3、联系人:公司证券投资部
4、联系电话:028-6936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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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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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欧林生物”)控股股东上海武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武山”)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为72,394,3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3%。以上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
得的股份,已于2024年6月11日上市流通。公司实际控制人樊绍文、樊钒以及公司董事陈爱民
承诺通过上海武山间接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减持事项。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成都欧林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武山
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减持,预计减持股份不超过12,178,008股,减持股份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3%,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8月13日
至2025年11月12日)实施。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武山出具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10月31日,上海武山通过集中竞价或
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178,0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
完毕。
控股股东上海武山权益变动情况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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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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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MD
CK细胞)在前期临床试验的基础上,正式启动Ⅲ期临床试验并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疫苗简介
流行性感冒(也称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感染,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
,人群普遍易感。流感对全球公共卫生造成重大负担,接种疫苗是减轻这一负担的最有效方法
。
公司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MDCK细胞)拟用于6月龄及以上人群,接种流感疫苗后,可
刺激机体产生抗流感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疫苗相关型别的流感病毒引起的流行性感冒。
公司的流感疫苗为细胞基质流感疫苗,通过在生物反应器中大规模培养,可以实现生产产
量更高、产品质量更稳定、生产成本更低的效果。国外已有CSL等厂家细胞基质流感疫苗上市
,目前国内暂没有细胞基质流感疫苗上市。
二、临床试验相关情况
本次Ⅲ期临床试验采取随机、盲法、阳性对照试验设计,旨在进一步评价四价流感病毒裂
解疫苗(MDCK细胞)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为疫苗的上市审批提供充分的科学依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流感系列疫苗为公司在病毒类疫苗领域的重点布局。本次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MDCK细
胞)启动Ⅲ期临床试验,标志着公司流感疫苗研发取得阶段性进展,在病毒类疫苗领域取得重
要突破,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研发管线,丰富公司产品布局,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奠
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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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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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对本次发行上市后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专门委员
会委员组成的议案》,调整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包括:段宏女士、陈正旭先生、鞠佃文先生,其中由段宏女士担任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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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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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已启动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
上市事宜,考虑到毕马威香港在H股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
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毕马威香港为本次发
行上市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
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
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
并是在US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FinancialServicesAgency(日本
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三)诚信记录
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未发现任何对
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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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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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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