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17 之江生物 更新日期:2026-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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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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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1-06│ 43.22│ 19.4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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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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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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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科技成果转│ 3500.00│ ---│ 5.75│ ---│ ---│ 人民币│
│移转化创业投资合伙│ │ │ │ │ │ │
│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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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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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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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线│ 2.19亿│ 118.18万│ 1509.33万│ 100.00│ ---│ ---│
│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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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智能化制造项目│ 2.00亿│ 4.63万│ 4.63万│ 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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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研发项目 │ 5.54亿│ 2683.93万│ 1.58亿│ 28.54│ ---│ ---│
├─────────┼──────┼─────┼─────┼─────┼─────┼──────┤
│日本智能化制造项目│ 0.00│ 4.63万│ 4.63万│ 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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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诊断工程研发中│ 2.22亿│ 772.76万│ 7602.82万│ 34.30│ ---│ ---│
│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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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 1.15亿│ 2426.66万│ 4918.58万│ 42.72│ ---│ ---│
│项目 │ │ │ │ │ │ │
├─────────┼──────┼─────┼─────┼─────┼─────┼──────┤
│产品研发项目 │ 5.50亿│ 2683.93万│ 1.58亿│ 28.54│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50亿│ 0.00│ 2.51亿│ 100.48│ ---│ ---│
├─────────┼──────┼─────┼─────┼─────┼─────┼──────┤
│超募资金 │ 5.86亿│ 0.00│ 6.05亿│ 103.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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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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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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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上工坊门诊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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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担任其执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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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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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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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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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上工坊门诊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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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担任其执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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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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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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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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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之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8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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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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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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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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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三优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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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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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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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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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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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三优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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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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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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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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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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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之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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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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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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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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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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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上工坊门诊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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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担任其执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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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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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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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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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上工坊门诊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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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担任其执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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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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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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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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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之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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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8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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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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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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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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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三优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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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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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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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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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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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三优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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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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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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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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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26 │
├──────┼────────────────────────────────────────┤
│关联方 │上海之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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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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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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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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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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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之江生物医药科
技有限公司3项产品于近期获得相关认证。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产品获得认证后,可在欧盟/墨西哥和认可欧盟/墨西哥认证的国家进行销售,进
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国际化竞争力,对于公司扩充海外销售产品品类及国际业务拓展具有积极作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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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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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
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尚未使用的2314287股回购股份
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192157999股减少为189843712股,注册资本将由19215799
9元减少为18984371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和2026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
司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
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权将由公司根
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
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公司
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6月28日(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2、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168号9号楼
3、电子邮箱:info@liferiver.com.cn
4、联系电话:021-34635507
5、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6、其它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发出日为准,请在邮件封
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
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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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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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8幢102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邵俊斌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倪卫琴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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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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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8日,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6年3月
31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清查和评估分析
。经测算,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转回减值损失共计6,481,896.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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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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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2024年2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中回购的
2314287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
并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部分股份共2314287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1
92157999股减少为189843712股,注册资本将由192157999元减少为189843712元。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
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尚未使用的2314287股回购股
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
2024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在未
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10)。
2024年2月26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2月27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截至2024年8月14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314287股,占公司总股
本192157999股的比例为1.2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29元/股,最低价为13.79元/股,回购
均价为15.2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31332.7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
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二、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结合公司整
体战略规划、股权激励规模、库存股时限等因素综合考虑,同时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将存
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314287股股票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
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
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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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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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2日,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并与公司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
通,对相关资产进行清查和评估分析。经测算,2025年度公司转回减值损失共计6497386.1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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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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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
师人数:688人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人
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万元最近一年(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
入:87229万元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制造业-电
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
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
、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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