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12 燕麦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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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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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5-27│ 19.68│ 6.2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0-29│ 19.38│ 1188.2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8-18│ 13.00│ 983.7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3-10│ 9.02│ 678.5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8-25│ 8.53│ 145.3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3-09│ 8.53│ 805.0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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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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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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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科致芯创业投│ 600.00│ ---│ 30.00│ ---│ 0.00│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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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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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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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测试设备及配│ 2.54亿│ ---│ 1990.99万│ 100.00│ ---│ ---│
│套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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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600.00万│ ---│ 26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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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400台/套智能 │ 2.96亿│ ---│ 3.22亿│ 108.97│ 3639.82万│ ---│
│化测试设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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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超募资金 │ 6191.50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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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5亿│ 2522.59万│ 1.30亿│ 84.31│ ---│ ---│
├─────────┼──────┼─────┼─────┼─────┼─────┼──────┤
│补充运营资金 │ 1.30亿│ ---│ 1.30亿│ 100.00│ ---│ ---│
├─────────┼──────┼─────┼─────┼─────┼─────┼──────┤
│年产2400台/套智能 │ ---│ ---│ 3.22亿│ 108.97│ 3639.82万│ ---│
│化测试设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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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 ---│ 3888.65万│ 3888.65万│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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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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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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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道简(深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其35%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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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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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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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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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智绘机器人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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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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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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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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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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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智绘机器人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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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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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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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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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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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道简(深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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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其35%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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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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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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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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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智绘机器人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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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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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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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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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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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智绘机器人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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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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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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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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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道简(深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其35%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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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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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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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道简(深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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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其35%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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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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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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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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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张国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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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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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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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麦科技”或“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
│ │事张国峰先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张国峰先生以人民币262.50万元受让公司持有的│
│ │道简(深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简”)25%的股权(即道简注册资本中的人 │
│ │民币250万元认缴出资额、对应实缴注册资本25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
│ │有道简股权。 │
│ │ 因交易发生时公司未能识别,未及时行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程序。2025年9月25日,公 │
│ │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
│ │三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补充审议。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
│ │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本次事项无需补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进一步聚焦发展主业,降低经营和管理风险,公司于2025年7月1│
│ │2日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张国峰先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张国峰先生以人民币2│
│ │62.50万元受让公司持有的道简(深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简”)25%的股权│
│ │(即道简注册资本中的人民币250万元认缴出资额、对应实缴注册资本250万元)。本次股权│
│ │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道简股权。以上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
│ │ 由于张国峰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 │关规定,本次转让道简股权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拟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补充确认,本次交易│
│ │符合公司战略方向,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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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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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6年7月21日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70万股,约占目前公
司股本总额14,671.4976万股的0.4771%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6年7
月21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2.9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3名激励对象授予7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6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
示。公示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2025年8月7日,公
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
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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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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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1.4762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A股普通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
性股票合计302.1524万股,其中,首次授予255.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
84.39%;预留授予47.1524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15.61%。
3、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A股普通股。
4、授予价格(调整后):4.57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4.57元的价格购买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8人,包括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27
人,均为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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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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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2023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是否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
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
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
见。
2、2022年8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燕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根据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邓超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9月2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
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2022年9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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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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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2023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3年10月27日,公司披露《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
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独立董事邓超先生依法作为征集人采取无偿方式
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激励对象名单内人员的异议。2023年11
月7日,公司披露《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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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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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2023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6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
示。公示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2025年8月7日,公
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
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35)。
3、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并于2025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燕
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6)。
4、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修订事项发
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7、202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
2023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2023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
二个归属期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对本次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
订稿)》(以下简称“《2025年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人员中有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本次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
由公司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73人调整为72人,作废4.6万
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及《2025年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部门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
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
延至下一归属期。”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48名激励对象的部门绩效考核为“良”,本
期部门层面归属比例为90%,有4名激励对象的部门绩效考核为“中”,本期部门层面归属比例
为70%。有40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A”,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有12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70%。公司决定作废其本
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9357万股。
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5357万股,符合本次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7
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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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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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由8.53元/股调整为7.98
元/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由5.12元/股调整为4.57元/股;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由13.50元/股调整为12.95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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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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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9.8743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
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4
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33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82.50%;预留授予7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17.50%。
3、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
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价格(调整后):12.95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
股12.95元的价格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
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73人,包括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33人,均
为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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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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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1.736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
合计4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32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80%;预留授予8
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20%。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价格(调整后):7.98元/股,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7.98元的价
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42人,预留授
予的激励对象为45人,均为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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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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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情况: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不变,现金分红总额由79337749.
70元(含税)调整为80478317.70元(含税)。
调整原因: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披露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以及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第二批)的股票归属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激励计划归属登记的股票来源为增发股份,本次登记数量为943760股,公司总股本
由145771216股变更为146714976股。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因2022年激励计划股
票归属登记导致总股本发生了变动。
2023年激励计划归属登记的股票来源为回购股份,本次登记数量为1130000股,导致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由1520762股减少至390762股。
故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发生变动,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由144250454股增加至14632
4214股。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的金额不变,相应调整2025年度分配总额。
一、调整前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6日召开了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445282.47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8145731.92元。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
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总股本为145771216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152076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
现金红利79337749.7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8.15%
。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
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03)。
二、本次调整原因
自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
个归属期以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
属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的股票归属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激励计划归属登记的股票来源为增发股份,本次登记数量为943760股,公司总股本
由145771216股变更为146714976股。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因2022年激励计划股
票归属登记导致总股本发生了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
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2023年激励计划归属登记的股票来源为回购股份,本次登记数量为1130000股,导致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由1520762股减少至39076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
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归属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9)。
故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发生变动,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由144250454股增加至14632
4214股。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的金额不变,相应调整2025年度分配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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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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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塘家社区光明高新产业园观光路以南、
邦凯路以西邦凯科技工业园(一期)2号厂房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
权数量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燕女士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
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
2、董事会秘书姜铁君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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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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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94376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94376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5月12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
规则的规定,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6日收到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
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
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8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燕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根据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邓超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9月2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
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2022年9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44)。
4、2022年9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并于2022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燕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7)。
5、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
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
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8、2025年4月22日,公
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及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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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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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1130000股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
规则的规定,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收到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的股份归属登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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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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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配实施公
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
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
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136445282.4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8145731.
92元。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
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5771216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
数为152076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9337749.7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8.15%。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
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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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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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燕麦科技”)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9亿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则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况
(一)投资产品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的
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9亿元)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四)投资行为授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
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在做好风险控制的基础上,能够最大限度地发
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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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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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94.376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
合计4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32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80%;预留授予8
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20%。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价格(调整后):8.53元/股,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8.53元的价
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42人,预留授
予的激励对象为45人,均为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6、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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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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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部分合作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6亿
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
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等融资品种,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
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期限内,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总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
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在经董事会审批通过的授信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
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担保、开户、销户等有
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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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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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塘家社区光明高新产业园观光路以南、邦凯路以西邦凯科技工业
园(一期)2号厂房3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6日
至2026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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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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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
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龙琦,201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2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冬群,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彩琴,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3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不含税),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不含税),合计85万元(不含税)。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
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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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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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披露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为切实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持续优化经营管理模式,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发展质量,公司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
回报”行动方案,同时对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具体内容
如下:
一、专注自动化、智能化测试设备领域,巩固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严格按照既定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持续深耕智能制造行业的自动化、智能化测试领
域,积极拓展市场份额、持续迭代核心技术及产品、精细化管控以降本增效、严控资金及运营
风险。2025年,公司积极巩固消费电子FPC测试设备市场,主业FPC测试设备业务较上年同期实
现大幅增长,同时得益于公司持续不断的强有力研发投入,前期投入孵化的新业务方向:半导
体测试设备业务等新业务在本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份额逐步增长,公司出货量及营业收入均同步
增长,同时公司推进精细化管理,有效降低运营成本,整体运营效率有所提升。
继续通过“主业深耕+新业务突破”战略应对市场变化,积极拓展市场份额,强化技术壁
垒,推动业绩持续增长成为公司2026年度的重点工作,主要举措如下:
1、在FPC行业领域,公司将推进FPC测试设备向高精度、高效率升级,并开发AI视觉检测
系统及一贯线标准化产品,满足客户综合需求;在半导体领域,公司一方面以传感器测试测量
和激励环境控制技术向MEMS传感器测试领域拓展,规划陆续投入开发其他种类MEMS传感器标定
测试设备并推向市场。公司目前正在大力推广IMU测试设备。IMU在消费电子、自动驾驶、人形
机器人等领域拥有广阔应用空间;
另一方面,公司继续开发IC载板测试技术,以海外龙头为对比目标,补强技术参数和产品
稳定性,向行业先进水平发起冲击。
在硅光晶圆领域,公司通过整合AxisTec的技术和客户资源,加速拓展硅光晶圆检测等高
附加值市场,形成新的业绩增长点
在射频领域,公司继续在FPC射频、车载电子射频领域全流程测试深耕,并积极向射频前
端、SIP级射频芯片等测试领域拓展。
在视觉领域,公司规划以AI及视觉技术升级改造智能化设备,寻找跨行业的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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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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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人员中有7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
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02人调整为95人,作废4.92万股。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
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鉴于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中有30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公司决
定作废其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304万股。
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224万股,符合本次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95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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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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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12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A股普通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
性股票合计302.1524万股,其中,首次授予255.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
84.39%;预留授予47.1524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15.61%。
3、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A股普通股。
4、授予价格(调整后):5.12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5.12元的价格购买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8人,包括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27
人,均为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6、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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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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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人员中有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
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8人调整为15人,作废11.5万股。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
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鉴于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中有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公司决
定作废其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万股。
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5万股,符合本次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1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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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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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报告期内,全球消费电子
行业规模不断扩大,FPC需求量增长,带动检测设备市场稳步增长,同时得益于公司持续不断
的强有力研发投入,公司FPC测试设备业务较上年同期实现较大增长,带动归母净利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增长。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同比增长40.79%,利润总额同比增长41.0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42.6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48.9
3%,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45.4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订单增加,FPC测试设备营业收入较
上年实现较大增长,同时公司推进精细化管理,有效降低运营成本,整体运营效率提升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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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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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
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
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前三
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23.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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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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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近日发布的《关于深圳市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20
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通过企业名单的公示》,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入选国家级“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示名单”,截至本公告日,入选
名单的公示期已结束。
二、对公司的影响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经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通过
组织报送、专家审核等流程而评选产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通常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
、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优,是优质
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
公司此次入选国家级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是对公司研发技术能力的肯定
,充分体现了公司在细分市场领域的优势和品牌影响力,有利于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与核心竞
争力,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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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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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麦科技”或“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张国峰先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张国峰先生以人民币262.50万元受让公司持有的
道简(深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简”)25%的股权(即道简注册资本中的人民
币250万元认缴出资额、对应实缴注册资本25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道
简股权。
因交易发生时公司未能识别,未及时行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程序。2025年9月25日,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补充审议。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未发
生其他关联交易,本次事项无需补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进一步聚焦发展主业,降低经营和管理风险,公司于2025年7月12
日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张国峰先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张国峰先生以人民币262.
50万元受让公司持有的道简(深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简”)25%的股权(即
道简注册资本中的人民币250万元认缴出资额、对应实缴注册资本25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
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道简股权。以上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由于张国峰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
规定,本次转让道简股权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拟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补充确认,本次交易符合
公司战略方向,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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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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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225762股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
规则的规定,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收到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3年10月27日,公司披露《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
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独立董事邓超先生依法作为征集人采取无偿方式
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激励对象名单内人员的异议。2023年11月
7日,公司披露《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50)。
4、2023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于2023年11月29日披露《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52)。
5、2023年11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4年8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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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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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704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704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
规则的规定,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收到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
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
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8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燕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根据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邓超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9月2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
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2022年9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44)。
4、2022年9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并于2022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燕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7)。
5、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
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
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及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3人。公司的激励对象共45名,其中1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
符合激励资格,故本次实际完成归属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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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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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由9.02元/股调整为8.53元/股,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由5.61元/股调整为5.12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1、调整事由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若在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
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
、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于2025年5月29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
5-026),确定以2025年6月11日为股权登记日,向截至当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因公司本次分红
为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4940元(含税)。
2、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按照上述公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部分)为8.53元/股(8
.53元/股≈9.02元/股-0.4940元/股,保留两位小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含预留授予部分)为5.12元/股(5.12元/股≈5.61元/股-0.4940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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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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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3.5762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A股普通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
性股票合计302.1524万股,其中,首次授予255.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
84.39%;预留授予47.1524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15.12%。
3、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A股普通股。
4、授予价格(调整后):5.12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5.12元的价格购买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8人,包括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27
人,均为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6、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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