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00 联瑞新材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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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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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11-05│ 27.28│ 5.18亿│
├───────────┼───────────┼───────────┼───────────┤
│可转债 │ 2026-01-08│ 100.00│ 6.8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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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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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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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君度生益股权投│ 5000.00│ ---│ 100.00│ ---│ -24.72│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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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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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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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微粉生产线智能化│ 5240.28万│ 0.00│ 4419.60万│ 84.34│ 1076.44万│ ---│
│升级及产能扩建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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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微粉生产基地建设│ 1.08亿│ 0.00│ 9394.25万│ 86.63│ 5079.38万│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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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流动性高填充熔融│ 4948.48万│ 0.00│ 3223.04万│ 65.13│ 1112.65万│ ---│
│硅微粉产能扩建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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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934.07万│ 0.00│ 4378.54万│ 88.7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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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2500.00万│ 0.00│ 2502.74万│ 100.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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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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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0 │交易金额(元)│2.4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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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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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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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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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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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瑞新材”)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
│ │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24,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联瑞新材(连云港│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联瑞”)增资以实施“高导热高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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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0 │交易金额(元)│2.5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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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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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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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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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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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本次增资概述 │
│ │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
│ │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25000 │
│ │万元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联瑞")进行增资│
│ │,用于连云港联瑞投资年产15000吨高端芯片封装用球形粉体生产线建设项目等项目的建设 │
│ │和运营。本次向连云港联瑞增资将增加其注册资本,增资事项完成后,连云港联瑞的注册资│
│ │本将由10000万元人民币增至35000万元人民币。 │
│ │ 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增资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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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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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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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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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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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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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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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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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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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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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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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吉安生益电子有限公司、生益电子(泰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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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子公司、孙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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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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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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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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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熟生益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生益科技有限公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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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股东、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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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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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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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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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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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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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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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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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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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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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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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吉安生益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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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孙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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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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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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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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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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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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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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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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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生益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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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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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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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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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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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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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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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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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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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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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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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苏州生益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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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常熟生益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
│关联方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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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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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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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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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增江苏省连云港市高新区新浦工业
园道浦路西珠江路北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高性能高速基板用超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的
实施地点。
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高性能高速基板用超纯球形粉
体材料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77号),同意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695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
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6950000张(695000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
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6345047.1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688654952.8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14日全部到位,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6年1月15日出具了“华兴验字[2026]25007510111号”的《验资
报告》。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自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审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基于公司未来战略布局,为满足产能规模扩大带来的生产场所扩张需求,并为后续
高效发展预留充裕空间,同时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场地建设实际进展,公司决定对
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适当调整。增加江苏省连云港市高新区新浦工业园道浦路西珠江
路北作为“高性能高速基板用超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实施地点。
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影响
增加实施地点后本项目将在江苏省连云港市高新区新浦工业园振兴路东及道浦路西珠江路
北两处进行建设,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备案、环评等相关手续。同时江苏省连云港市高新
区新浦工业园振兴路东地块毗邻道浦路西珠江路北地块,增加本项目实施地点能进一步加快项
目建设进度,优化整体布局,便于统筹规划和统一管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
展需要。综上,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具有可行性。
本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
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主体、投
资总额以及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
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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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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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
区珠江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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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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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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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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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债券评级: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
sti”,评级展望为“稳定”,“联瑞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sti”。
本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sti”,评级展望为“稳定”,“联瑞转债”的
信用等级为“AAsti”。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对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联瑞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为“AAsti”,评级展望为“稳定”,“联瑞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sti”,评级机构为大公国际,评级日期为2025年7月26日。
评级机构大公国际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近日出
具了《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DGZX-R【2026
】00467),评级结果如下:大公国际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sti”,维持评级展望为
“稳定”,维持“联瑞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sti”。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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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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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
区珠江路6号)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晓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柏林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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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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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
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提
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升经营质量,夯实发展根基
公司深耕功能性先进粉体材料领域四十余年,始终致力于无机填料和颗粒载体行业产品的
研发、制造和销售,开展功能性先进粉体材料的研发和制造技术、超微粒子的分散技术、超微
粒子的填充排列技术以及超微粒子为载体的表面处理技术为基础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
新应用的研发。公司依托深厚的技术底蕴,突破多项核心关键技术,自主研发并掌握了多品类
功能性先进粉体材料的生产能力,是全球少数同时掌握火焰熔融法、高温氧化法和液相制备法
生产工艺的企业,拥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在行业内具有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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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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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
公司、诺艾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外币理财
折算额度)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
款、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
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在授权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分别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12亿元(含外币理财折算额度),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
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
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之日止。
(五)具体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分别由公司及子公
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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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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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
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
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
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
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33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375.59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39762.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121.82万元。2025年度为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
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
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
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
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4723.06万元,审计的与本
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7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26.55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
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桂生,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和挂
牌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婷,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区伟杰,2014年成为
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执业,未曾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
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桂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婷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区伟杰近三年未曾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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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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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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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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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7
000万元(含)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被担保人全资子公司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
本次担保总金额为不超过14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余额为6804250.00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授信及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7000万元(含)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
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低风险业务
、金融衍生品等本外币业务,具体的授信业务品种、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
,公司授信申请以公司信用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等金
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额度将由公司和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使用。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为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4000万元人民币的银
行授信担保,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二)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67000万元(含)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4000万元人民
币的银行授信担保。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
准。上述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
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
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文件。若遇到
相关合同签署日期在有效期内,但是合同期限不在决议有效期内的,决议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
合同有效期截止日。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之前,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91MA221WQHX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柏林
注册资本:59000万元整
住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盐池西路168号成立日期:2020年07月22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密封用填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
制造;增材制造;非金属矿物材料成型机械制造;铸造用造型材料生产;特种陶瓷制品制造;
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磁性材料生产;防火封堵材料生产;除尘技术装备制造;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股100%。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
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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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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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人税前人民币8万元/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
向独立董事朱恒源、吴凡发放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潘东晖不在本公司领取津贴。
(2)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位的,薪酬参照具体职位标准发放,不在公司担任具体
职位及不常驻公司工作的非独立董事,将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如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
兼任其他职位的,该薪酬为其全部职务的薪酬总额。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
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依
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
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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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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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
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92644734.72元。截至2025年12
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52741454.6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
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24146919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73459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
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1.2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
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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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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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下同)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
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
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公司境外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
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
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
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
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其它等值外币,该额度在审
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需保证金,保证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
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在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品种主要为外汇汇率
,涉及的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主要有美元、日元等,主要通过远
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进行。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权范围
和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具体事项操作分别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
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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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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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瑞新材”)核心技术人员张建平先
生近日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已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离职后,张建平先
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但依相关协议承担保密义务。
张建平先生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
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
张建平先生负责的工作已妥善交接,公司的技术研发等工作均正常进行,其离职不会对公
司整体研发创新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建平先生近日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已与公司协商一致解
除劳动关系。离职后,张建平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但依相关协议承担保密
义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张建平,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20
12年7月至2020年11月任研发工程师、公司一级部门球化事业部下属技术工艺科主管、技术科
主管;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公司技术工艺部副经理,2022年1月至2023年1月任公司技术
中心副主任;2023年2月至2024年8月任公司技术中心部长;2024年8月至2026年2月任公司技术
中心研发专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建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
。离职后,张建平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技术情况
张建平先生在职期间承担了公司部分研发项目及研发工作,参与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均
归属于公司或子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
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张建平先生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解除劳动关系协
议书》等协议文件,双方对保密内容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张建平先生依相关协议负有保密
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张建平先生存在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各项研发活动均处于正常有序的推进状态。公司研发团队架构完整,能够支撑公司核
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工作。公司历来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
完善研发团队建设,加强研发技术人员的培养,持续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
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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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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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15503534.99元,同比增长16.15%;实现利润总额3342331
52.74元,同比增长16.7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2644734.72元,同比增长16.
4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4214383.86元,同比增长16.44
%。报告期末总资产2260404866.18元,较期初增长14.63%;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70556
2261.94元,较期初增长13.13%。报告期末股本241469190.00元,较期初增长30.00%。
2、报告期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5年,在先进封装加速渗透、高性能电子电路基板需求快速扩容、导热材料等持续升级
的行业发展趋势下,公司紧抓市场机遇,围绕战略目标,在优势领域继续提升份额的同时,高
性能产品营收占比呈较快增长态势,产品结构持续优化,有效推动了营业收入、利润规模的稳
步扩大。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股本241469190.00元,较期初增长30.00%,系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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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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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577号
文同意注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主承销商”或“保荐人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联瑞转债”
,债券代码为“118064”。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695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6950000张,按面
值平价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7日,T-1日)收市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
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6950
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6年1月8日(T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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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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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次
发行的发行人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瑞新材”)及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9日(T+1日)主持了联瑞新材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联瑞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
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上海市
东方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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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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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联瑞转债本次发行69500.00万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共计6950000张(695000手),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6年1月8日(T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次
联瑞转债发行总额为69500.00万元,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原股东
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
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联瑞转债为615138
000.00元(615138手),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8.51%。
(二)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联瑞转债为79862000.00元(79862手)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1.49%,网上中签率为0.00087066%。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申购有效申购户数为9217302户,有效申购数
量为9172609591手,即9172609591000元,配号总数为9172609591个,起讫号码为10000000000
0-109172609590。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6年1月9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结果
将于2026年1月12日(T+2日)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
号只能购买1手(即1000元)联瑞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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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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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瑞新材”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
〕2577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已于2026年1月6日(T-2日)披露,募集说明书全文
及相关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联瑞新材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
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6年1月7日(星期三)14:00-15:00
二、网上路演网址: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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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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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现根据相关监
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规模进行了调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2,000万元(含)。
调整后: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9,500万元(含。
此外,公司根据现行组织机构情况调整了原有股东大会、监事会相关表述。 除前述调
整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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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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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
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5〕94号),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科创板上市
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
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
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
况,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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