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300 联瑞新材 更新日期:2026-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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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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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11-05│ 27.28│ 5.1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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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6-01-08│ 100.00│ 6.8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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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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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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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君度生益股权投│ 2500.00│ ---│ 50.00│ ---│ -38.80│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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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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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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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微粉生产线智能化│ 5240.28万│ 0.00│ 4419.60万│ 84.34│ 1076.44万│ ---│
│升级及产能扩建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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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微粉生产基地建设│ 1.08亿│ 0.00│ 9394.25万│ 86.63│ 5079.38万│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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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流动性高填充熔融│ 4948.48万│ 0.00│ 3223.04万│ 65.13│ 1112.65万│ ---│
│硅微粉产能扩建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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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934.07万│ 0.00│ 4378.54万│ 88.7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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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2500.00万│ 0.00│ 2502.74万│ 100.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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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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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0 │交易金额(元)│2.4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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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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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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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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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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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瑞新材”)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
│ │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24,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联瑞新材(连云港│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联瑞”)增资以实施“高导热高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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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0 │交易金额(元)│2.5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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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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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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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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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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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本次增资概述 │
│ │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
│ │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25000 │
│ │万元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联瑞")进行增资│
│ │,用于连云港联瑞投资年产15000吨高端芯片封装用球形粉体生产线建设项目等项目的建设 │
│ │和运营。本次向连云港联瑞增资将增加其注册资本,增资事项完成后,连云港联瑞的注册资│
│ │本将由10000万元人民币增至35000万元人民币。 │
│ │ 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增资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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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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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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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瑞新材”)核心技术人员张建平先
生近日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已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离职后,张建平先
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但依相关协议承担保密义务。
张建平先生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
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
张建平先生负责的工作已妥善交接,公司的技术研发等工作均正常进行,其离职不会对公
司整体研发创新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建平先生近日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已与公司协商一致解
除劳动关系。离职后,张建平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但依相关协议承担保密
义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张建平,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20
12年7月至2020年11月任研发工程师、公司一级部门球化事业部下属技术工艺科主管、技术科
主管;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公司技术工艺部副经理,2022年1月至2023年1月任公司技术
中心副主任;2023年2月至2024年8月任公司技术中心部长;2024年8月至2026年2月任公司技术
中心研发专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建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
。离职后,张建平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技术情况
张建平先生在职期间承担了公司部分研发项目及研发工作,参与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均
归属于公司或子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
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张建平先生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解除劳动关系协
议书》等协议文件,双方对保密内容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张建平先生依相关协议负有保密
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张建平先生存在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各项研发活动均处于正常有序的推进状态。公司研发团队架构完整,能够支撑公司核
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工作。公司历来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
完善研发团队建设,加强研发技术人员的培养,持续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
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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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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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15503534.99元,同比增长16.15%;实现利润总额3342331
52.74元,同比增长16.7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2644734.72元,同比增长16.
4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4214383.86元,同比增长16.44
%。报告期末总资产2260404866.18元,较期初增长14.63%;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70556
2261.94元,较期初增长13.13%。报告期末股本241469190.00元,较期初增长30.00%。
2、报告期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5年,在先进封装加速渗透、高性能电子电路基板需求快速扩容、导热材料等持续升级
的行业发展趋势下,公司紧抓市场机遇,围绕战略目标,在优势领域继续提升份额的同时,高
性能产品营收占比呈较快增长态势,产品结构持续优化,有效推动了营业收入、利润规模的稳
步扩大。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股本241469190.00元,较期初增长30.00%,系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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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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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577号
文同意注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主承销商”或“保荐人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联瑞转债”
,债券代码为“118064”。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695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6950000张,按面
值平价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7日,T-1日)收市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
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6950
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6年1月8日(T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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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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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次
发行的发行人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瑞新材”)及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9日(T+1日)主持了联瑞新材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联瑞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
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上海市
东方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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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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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联瑞转债本次发行69500.00万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共计6950000张(695000手),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6年1月8日(T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次
联瑞转债发行总额为69500.00万元,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原股东
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
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联瑞转债为615138
000.00元(615138手),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8.51%。
(二)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联瑞转债为79862000.00元(79862手)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1.49%,网上中签率为0.00087066%。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申购有效申购户数为9217302户,有效申购数
量为9172609591手,即9172609591000元,配号总数为9172609591个,起讫号码为10000000000
0-109172609590。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6年1月9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结果
将于2026年1月12日(T+2日)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
号只能购买1手(即1000元)联瑞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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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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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瑞新材”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
〕2577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已于2026年1月6日(T-2日)披露,募集说明书全文
及相关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联瑞新材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
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6年1月7日(星期三)14:00-15:00
二、网上路演网址: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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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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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现根据相关监
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规模进行了调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2,000万元(含)。
调整后: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9,500万元(含。
此外,公司根据现行组织机构情况调整了原有股东大会、监事会相关表述。 除前述调
整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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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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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
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5〕94号),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科创板上市
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
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
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
况,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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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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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
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
)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未来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
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
费用、投资收益)的影响;
2、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发行合计不超过72000万元(含本数)可转换公司债券,假
设按照上限发行72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因素的影响。
假设公司于2025年12月末完成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际到
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及完成时间将根据监管部门同意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
终确定;
3、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6年,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则分别假设截至2026年6月30日全部完成转股或截至2
026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两种情形。该转股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4、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5137.4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净利润为22691.29万元。假设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较上期增
长0%;(2)较上期增长10%;(3)较上期增长20%(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
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为55.31元/股(该价格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召开日,即2025年5月16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为模拟测算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
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6、公司202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2025年3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拟以
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85745531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合计转增55723659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41469190股。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实施上述分配方案。不考虑除上述转增
股本、本次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之外的因素(如股权激励、增发及股票回购等)对
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7、假设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收入以及本次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8、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后全部以负债项目在财务报表中列示。该假设仅
为模拟测算财务指标使用,具体情况以发行完成后的实际会计处理为准;
9、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
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上述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分红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
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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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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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
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情况,本
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2000万元(含72000万元),具体发行
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
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其中:I指年利息额;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首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负担。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
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
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
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
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3、到期还本付息
公司将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七)债券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八)评级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资
信评级机构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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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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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相关议案。
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最近五
年是否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
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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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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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
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制定了《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
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本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
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
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
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
,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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