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99 长阳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10-24│ 13.71│ 8.5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1-12│ 13.61│ 3550.8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02│ 13.51│ 324.2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12│ 13.51│ 1913.50万│
├───────────┼───────────┼───────────┼───────────┤
│增发 │ 2023-10-20│ 13.65│ 4707.8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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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惠之星 │ 2990.00│ ---│ ---│ 3735.19│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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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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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9,000万平方米B│ 2.87亿│ 40.80万│ 1.25亿│ 104.21│ 4900.20万│ ---│
│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 │ │ │ │ │ │
│膜项目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 │ 9800.00万│ ---│ 98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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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0万平方米 │ 4187.00万│ ---│ 1214.77万│ 110.13│ -518.90万│ ---│
│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 │ │ │ │ │ │
│项目 │ │ │ │ │ │ │
├─────────┼──────┼─────┼─────┼─────┼─────┼──────┤
│年产3,000万平方米 │ 2.30亿│ ---│ 2.38亿│ 103.32│ ---│ ---│
│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 │ │ │ │ │ │
│项目 │ │ │ │ │ │ │
├─────────┼──────┼─────┼─────┼─────┼─────┼──────┤
│年产5,040万平方米 │ 9174.00万│ ---│ 3986.51万│ 96.27│ 554.60万│ ---│
│深加工功能膜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项目 │ 8892.00万│ 282.24万│ 5189.42万│ 92.02│ ---│ ---│
├─────────┼──────┼─────┼─────┼─────┼─────┼──────┤
│年产2,000万平方米 │ 4187.00万│ ---│ 1214.77万│ 110.13│ -518.90万│ ---│
│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 │ │ │ │ │ │
│项目 │ │ │ │ │ │ │
├─────────┼──────┼─────┼─────┼─────┼─────┼──────┤
│年产1,000万片高端 │ 1962.00万│ ---│ 466.86万│ 103.29│ 313.30万│ ---│
│光学膜片项目 │ │ │ │ │ │ │
├─────────┼──────┼─────┼─────┼─────┼─────┼──────┤
│年产2万吨光学级聚 │ ---│ ---│ 2.33亿│ 100.11│ -488.21万│ ---│
│酯基膜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4076.07万│ 7160.03万│ 112.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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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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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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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碳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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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
│交易详情 │关联交易概述:因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长阳科│
│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长阳”)租用浙江碳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景科技”│
│ │)厂房的租期到期,公司拟续租碳景科技厂房,租赁面积12363.8平方米,租期1年,租金金│
│ │额为252.2万元。 │
│ │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
│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长阳租用碳景科技厂房的租期到期,公司拟续租碳景科技厂房,│
│ │租赁面积12363.8平方米,租期1年,租金金额为252.2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董事长金亚东先生为碳景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
│ │到3000万元以上(已提交股东会审议的除外),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 │1%以上,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
│ │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金亚东先生为碳景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执行董事,碳景科技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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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1-13 │
├──────┼────────────────────────────────────────┤
│关联方 │常州奥智高分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长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3 │
├──────┼────────────────────────────────────────┤
│关联方 │常州奥智高分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长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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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长阳科│合肥长阳新│ 3.04亿│人民币 │2022-08-18│2030-08-1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宁波长阳科│合肥长阳新│ 1.99亿│人民币 │2022-03-24│2029-03-2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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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长阳科│合肥长阳新│ 2858.00万│人民币 │2024-12-27│2029-12-2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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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长阳科│合肥长阳新│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3-20│2029-04-2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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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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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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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庆丰路99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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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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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就公司拟实施的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决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
竞争力,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拟定了《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
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认为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
的基本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并通过《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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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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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2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庆丰路99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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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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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庆丰路99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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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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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章殷洪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章殷洪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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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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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中固时代(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固时代”或“目标
公司”)
投资金额: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
万元向中固时代增资,认缴中固时代新增注册资本21.3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中固时
代1.6667%的股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董
事会、股东会审议,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
1、目标公司中固时代尚处于初创投资阶段,核心产品尚未实现规模化量产,自成立以来
中固时代持续亏损,未来的经营发展及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交易投资回收期长,中固时代运营发展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
周期及中固时代自身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导致公司股权投资减
值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近日,公司与中固时代签署增资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500万元,认缴中固时代新增
注册资本21.30万元,增资完成后将持有其1.6667%的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董
事会、股东会审议,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一)投资标的概况
中固时代(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固时代”)成立于2023年1月6日,
是一家专注固态电池结构创新、系统集成创新的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品可应用于规模储能
、工商业储能、商用车、工程机械、电动船舶、低空经济等领域。自成立以来,公司已申请及
授权发明专利20余项;同时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创新型中小企业等多项荣誉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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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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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1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项目的实施进度
等因素,同意公司将自有资金项目“年产100万平方米无色透明聚酰亚胺薄膜项目”建设期延
长至2028年6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投资概述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全票
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00万平方米无色透明聚酰亚胺薄膜项目”
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长阳科技有限公司投资30248万元建设“年
产100万平方米无色透明聚酰亚胺薄膜项目”,项目建设涉及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生
产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00万平方米无色透明聚酰亚胺薄膜项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8)
二、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自有资金项目“年产100万平方米无色透明聚酰亚胺薄膜”生产无色透明聚酰亚胺薄
膜(CPI薄膜),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生产设备采购及安装等,项
目规模总投资3024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4222万元,建设期利息80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225
万元。目前该项目在浙江舟山已购置土地并完成了厂房建设。截至2026年4月20日,累计实际
投入资金总额为12124.39万元。
CPI薄膜属于高附加值产品且壁垒较高,从行业格局来看,由于CPI薄膜的生产技术难度很
高,目前仅有韩国KOLON等极少数日韩企业具备供应能力,国内尚无企业具备柔性显示用CPI薄
膜的规模量产能力。
鉴于本产品开发及验证进程,以及受宏观经济环境、终端市场消费需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同时考虑CPI产品规模量产建设投产初期可能存在生产不稳定、产品质量波动等情况,为了
维持公司较为健康的现金流、盈利水平及产能利用率,公司拟放缓该项目后续建设进度,将“
年产100万平方米无色透明聚酰亚胺薄膜”建设期延长至202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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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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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概述:因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长阳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长阳”)租用浙江碳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景科技”
)厂房的租期到期,公司拟续租碳景科技厂房,租赁面积12363.8平方米,租期1年,租金金额
为252.2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长阳租用碳景科技厂房的租期到期,公司拟续租碳景科技厂房,租
赁面积12363.8平方米,租期1年,租金金额为252.2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长金亚东先生为碳景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万元以上(已提交股东会审议的除外),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
上,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金亚东先生为碳景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执
行董事,碳景科技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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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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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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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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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
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14357.68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
民币91756.86万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公司结合未来战略发展安排、目
前经营状况以及实际资金需求,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全
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6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宁波长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2022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1837
029股和2023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1266993股合计3104022股已于2025年6月4日完成注销。注
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90496916股变更为287392894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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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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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
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
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
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屠朝辉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虎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键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
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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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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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王敏女
士提交的辞职报告,王敏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
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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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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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反射膜基本盘稳定;受宏观环境、市场供需情况等影响,锂电隔
膜、胶膜、光学基膜等产品竞争激烈,2025年公司收缩了锂电隔膜、胶膜等低毛利率产品的销
售和生产,公司对锂电隔膜、胶膜、光学基膜等相关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计提减值损失增加。
综上,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出现较大幅度的亏损。
(二)主要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出现较大幅度的亏损,主要为受宏观环境、市场供需情况等影响,锂电隔膜、胶膜、光
学基膜等产品竞争激烈,2025年公司锂电隔膜、胶膜等产线停产,公司对锂电隔膜、胶膜、光
学基膜等相关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计提减值损失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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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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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庆丰路99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四)表决方式是
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金亚东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章殷洪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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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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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宁波长
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的规定,本着审慎性原则,对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为-17554.78
万元(损失以“-”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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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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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合肥长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能源”)、合肥长阳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材料”)、浙江长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
长阳”)及宁波长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长隆”)的建设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
拟对上述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
币。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以上担保额度不
等于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0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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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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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2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2月2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庆丰路99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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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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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800万
元到-116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亏损将增加8656.35万元到13856.35万
元。
2、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200万元到-
12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亏损将增加7110.94万元到12310.94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上年同期营业收入133635.1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43.65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89.06万元;每股收益-0.10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反射膜基本盘稳定;受宏观环境、市场供需情况等影响,锂电隔
膜、胶膜、光学基膜等产品竞争激烈,2025年公司收缩了锂电隔膜、胶膜等低毛利率产品的销
售和生产,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公司对锂电隔膜、胶膜、光学基膜等相关固定资产及在建
工程计提减值损失增加。综上,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出现较大幅度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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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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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终止建设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
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本项目截至2026年01月21日,累计实际投入资金总额
(含自有资金)为31244.02万元,其中累计实际投入超募资金23756.44万元。本项目目前已完
成了土地购买和厂房建设,超募资金银行账户节余0.54万元。已完成的土地购买和厂房建设将
作为公司未来新项目的储备用地和厂房。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1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
终止“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的投资。公司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华安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6
4.22万股,发行价格13.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6850456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6718202.8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30日到位,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0月30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72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
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9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年产5040万平方米深加工
功能膜项目”及“年产1000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8万
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2021年10月8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审议通
过。2024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8万
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变更为“年产2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并将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6
月30日。2025年1月6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审议通过。
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变更为“年产2000万平方米半导
体封装用离型膜项目”并结项,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月30日,公司202
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审议通过。
2024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
年1月6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审议通过。
3、超募投资项目
2019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9800.00万
元人民币归还银行贷款(公告编号:2019-003)。
2020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含利息)22994.16万元投资建设“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
学深加工薄膜项目”(公告编号:202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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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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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抵押情况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
拟使用自有土地及房屋为抵押物,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银行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为5年,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金亚东先生在上
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抵押或质押担保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
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上述资产抵押对应的权证为:宁波江北区庆丰路99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权证:(2020)宁波市慈城不动产权第0236044号)。
二、解除资产抵押情况
公司已还清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并于近日已办理完毕了前述资产的
资产抵押权注销登记,该笔资产抵押正式解除,并取回了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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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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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
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
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
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陈哲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其他7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董事会中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
陈哲先生,1987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7月
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双拉工艺主管、精密涂布工艺经理、监事。现任公司尖端材料研究院研发
经理。
陈哲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宁波长阳永汇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0.31%的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
股5%以上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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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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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将“年产6.5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变更为“年产3.5亿平方米
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
公司拟将“年产4亿平方米储能和动力汽车用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变更为“年产2亿平方
米储能和动力汽车用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2025年8月25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6.5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
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年产4亿平方米储能和动力汽车用锂离子电池
隔膜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6.5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变更
为“年产3.5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同意公司将“年产4亿平方米储能和
动力汽车用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变更为“年产2亿平方米储能和动力汽车用锂离子电池隔膜
项目”。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隔膜项目投资概述
2024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全票同
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6.5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
”的议案》;同意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合肥长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能
源”)以自有资金投资人民币14500.80万元建设“年产6.5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
膜项目”。2023年5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4亿平方米储能和动力汽车用锂离子电
池隔膜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长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
长阳”)以自有资金投资人民币18660万元建设“年产4亿平方米储能和动力汽车用锂离子电池
隔膜项目”。
2021年9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全
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6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的议
案》,同意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合肥长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能源”)
以自有资金投资人民币59136万元建设“年产5.6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二、隔膜项目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
公司将“年产6.5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变更为“年产
3.5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公司将“年产4亿平方米储能和动力汽车
用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变更为“年产2亿平方米储能和动力汽车用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上述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受下游降本压力和市场竞争加剧影响,锂电池隔膜价格持续下行
,公司已完成建设的部分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2024年度亏损较大,毛利率不达预期。尽管进入
2025年来,锂电池隔膜价格止跌回稳,但考虑宏观环境、市场供需情况等影响,经公司审慎评
估后,决定将“年产6.5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变更为“年产3.5亿平方米
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并将“年产4亿平方米储能和动力汽车用锂离子电池隔膜
项目”变更为“年产2亿平方米储能和动力汽车用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附注:
1、已投资金额指合并范围内实际付款金额,后续投资安排包括合并范围内已签合同尚未
付款金额等;
2、年产5.6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因转让部分设备至年产4亿平方米储能和动力汽
车用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此处已投资金额扣减了转让部分。
合肥新能源年产5.6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已于2024年8月建设完成。2024年末,公
司因战略调整将合肥新能源年产5.6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部分设备转移至浙江长阳,
转让完成后,合肥新能源年产5.6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现有实际产能变为年产4.6亿平
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浙江长阳年产4亿平方米储能和动力汽车用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目前已完成年产2亿平方
米隔膜采购,预计2025年12月投产,剩余2亿平米规划公司将暂停投资。
合肥新能源年产6.5亿平方米储能及动力电池用锂电隔膜项目目前已完成3.5亿隔膜建设,
剩余3亿平米规划公司将暂停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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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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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
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预计动用的
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
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则不超过5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不涉及募集资金;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8月25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
意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
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
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业务品种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远期
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业务规模及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预计动用的
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
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则不超过5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不涉及募集资金。
3、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
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
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带来汇率的大幅波动,远期外
汇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操作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因汇率走势判断偏差,未及时、充
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3、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违约,则公司不能以
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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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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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1-6月的经营成果,宁波
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的规定,本着审慎性原则,并聘请评估机构,对公司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期计提的
减值准备总额为-3575.25万元(损失以“-”号填列)。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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