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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无人机(68829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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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297 中无人机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6-15│ 32.35│ 41.97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无人机系统研制及产│ 9.71亿│ 8022.58万│ 7.27亿│ 74.87│ ---│ ---│ │业化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5.00亿│ 5.00亿│ 100.00│ ---│ ---│ ├─────────┼──────┼─────┼─────┼─────┼─────┼──────┤ │技术研究与研发能力│ 4.69亿│ 2865.52万│ 1.39亿│ 29.75│ ---│ ---│ │提升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亿│ ---│ 2.00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0-01 │ ├──────┼────────────────────────────────────────┤ │关联方 │中航技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销售合同 │ │ │ 合同金额:61547.67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 │ │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 │ │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交易属于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若本销售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2025年及合同│ │ │履行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 │ │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 │ │ │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 │ │行期间若外部宏观环境及国家有关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客户需求产生不利变化,又或│ │ │出现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影响合同的最终执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 │资风险。 │ │ │ 一、审议程序情况 │ │ │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 │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于2025年4月25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 │ │过。公司联合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 │ │关联交易预计出具了核查意见。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属于公司年度关联交易预计范│ │ │围内的交易事项,其签订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因本合同属于商业秘密,根│ │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已履行公司内部涉密│ │ │信息披露豁免流程,对合同内容的有关信息进行豁免披露。 │ │ │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 │ │ (一)合同标的情况 │ │ │ 合同标的为无人机系统,合同总价款为61547.67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 │ │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 │ │ 1.合同对方情况: │ │ │ 公司名称:中航技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刘宇 │ │ │ 注册资本:340000万元 │ │ │ 成立日期:2009年5月15日 │ │ │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5号院9号楼 │ │ │ 经营范围:航空器及相关装备、配套系统等产品的国际市场开拓,国际技术合作及相关│ │ │产品的维修保障和服务;进出口业务;航空工业及相关行业投资、设备开发;仓储物流;展│ │ │览服务;相关业务的技术转让、咨询和技术服务;国内贸易和咨询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 │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2.关联关系:中航技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 │ │限公司下属公司,且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6.44%,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 │ │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 │ │ 3.中航技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的业务往来的具体金额占公│ │ │司各年该业务总量的比重为86.97%(2022年)、69.32%(2023年)、84.29%(2024年)。 │ │ │ 4.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 │。 │ │ │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三、合同主要条款 │ │ │ (一)合同金额:61547.67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 │ │ (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 │ │ (三)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 │ │ (四)其他条款:对技术状态、交付验收要求、支付方式及支付进度安排、违约责任、│ │ │合同纠纷的处理等条款做了明确的规定 │ └──────┴────────────────────────────────────────┘ ┌──────┬────────────────────────────────────────┐ │公告日期 │2025-04-01 │ ├──────┼────────────────────────────────────────┤ │关联方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人财务公司的存款(注:每日│ │ │ │ │最高存款结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01 │ ├──────┼────────────────────────────────────────┤ │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01 │ ├──────┼────────────────────────────────────────┤ │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01 │ ├──────┼────────────────────────────────────────┤ │关联方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人财务公司的存款(注:每日│ │ │ │ │最高存款结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01 │ ├──────┼────────────────────────────────────────┤ │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01 │ ├──────┼────────────────────────────────────────┤ │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10-3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 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 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 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9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 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3945人 ,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 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 金额共计426.3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9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9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玲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6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永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有1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 核,2013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6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预计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71.91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5.80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6.11万元,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化。上述审计费用是按照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其中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 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 2025-10-18│其他事项 ──────┴──────────────────────────────────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10月17 日接到副董事长、总经理曾强先生,副总经理刘海涛先生,董事会秘书杨萍女士关于增持公司 股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上述人员于2025 年10月16日、10月1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7400股, 合计增持金额365611元,增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1%。 ──────┬────────────────────────────────── 2025-10-17│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60.52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后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航 (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 25-020),2025年6月27日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及2025年7月5日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9) 。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回 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0月1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20 02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9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0元/股,最低价为49.64元/股 ,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8.84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 2025-10-01│重要合同 ──────┴──────────────────────────────────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销售合同 合同金额:61547.67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交易属于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若本销售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2025年及合同履行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 策相关规定确认。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 期间若外部宏观环境及国家有关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客户需求产生不利变化,又或出现 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影响合同的最终执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一、审议程序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于2025年4月25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联合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出具了核查意见。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属于公司年度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的交 易事项,其签订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因本合同属于商业秘密,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已履行公司内部涉密信息披露豁免 流程,对合同内容的有关信息进行豁免披露。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标的为无人机系统,合同总价款为61547.67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对方情况: 公司名称:中航技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宇 注册资本:34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5月15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5号院9号楼 经营范围:航空器及相关装备、配套系统等产品的国际市场开拓,国际技术合作及相关产 品的维修保障和服务;进出口业务;航空工业及相关行业投资、设备开发;仓储物流;展览服 务;相关业务的技术转让、咨询和技术服务;国内贸易和咨询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中航技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 公司下属公司,且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6.44%,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中航技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的业务往来的具体金额占公司 各年该业务总量的比重为86.97%(2022年)、69.32%(2023年)、84.29%(2024年)。 4.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金额:61547.67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三)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条款:对技术状态、交付验收要求、支付方式及支付进度安排、违约责任、合 同纠纷的处理等条款做了明确的规定 ──────┬────────────────────────────────── 2025-08-01│股权冻结 ──────┴────────────────────────────────── 本次股份被冻结续期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为成都建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建国”),被冻结股份数量为16200000股,占 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3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0%。 成都建国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所持有部分公司股份被冻结续期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续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近日公司获悉,成都建 国持有部分公司股份被冻结续期。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核 实,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成都建国所持有公司的162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继续被冻结。 ──────┬────────────────────────────────── 2025-06-21│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03378057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03378057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因非交易日顺延)。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25号文),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135000000股,并于2022年 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675000000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2179422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53205771股。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2022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无人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8名,对应 的股份数量为40337805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9.76%,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 6个月内。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6月30日(因非交易日顺延)起上市流 通。 ──────┬────────────────────────────────── 2025-05-17│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刘洪先生因年 龄届满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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