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91 金橙子 更新日期:2026-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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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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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10-13│ 26.77│ 6.0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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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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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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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卡门哈斯激光技│ ---│ ---│ 20.00│ ---│ -32.33│ 人民币│
│术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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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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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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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柔性精密智造控│ 1.64亿│ 1032.60万│ 1.01亿│ 61.93│ ---│ ---│
│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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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0.00│ 1.26亿│ 66.6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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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 │ ---│ 0.00│ 2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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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精密数字振镜系统│ 1.31亿│ 860.79万│ 7521.25万│ 57.45│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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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及技术支持│ 7147.26万│ 92.37万│ 323.16万│ 4.52│ ---│ ---│
│网点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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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超募资金 │ ---│ 0.00│ 0.00│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万│ ---│ 3005.46万│ 100.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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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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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5 │交易金额(元)│1.8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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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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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长春萨米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5.0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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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汪永阳、黄猛、许广英、王璞玉、王健丞、陈亮、王琳、郭│
│ │春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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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汪永阳、黄猛、许广英、王璞玉、王健丞、陈亮、王琳、郭春伟、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
│ │公司 │
├──────┼────────────────────────────────────────┤
│交易概述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汪永阳、黄猛等8名交易 │
│ │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长春萨米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5.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
│ │ 交易对方:汪永阳、黄猛、许广英、王璞玉、王健丞、陈亮、王琳、郭春伟 │
│ │ 交易价格(不含募集配套资金金额)18800.0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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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4 │交易金额(元)│75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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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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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苏州卡门哈斯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注册资本人民币416.67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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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徐海建、徐海锋、郭永华、周志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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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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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经友好协商,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橙子”)拟与徐海建│
│ │、徐海锋、郭永华、周志凯、张璐璐、苏州卡门哈斯壹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
│ │州哈斯壹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卡门哈斯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苏州哈斯贰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颢远投资有限公司、陆俊明、长沙希扬│
│ │量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希扬文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 │合称“卡门哈斯其他股东”)签订《关于苏州卡门哈斯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
│ │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协议,由徐海建、徐海锋、郭永华、周志凯│
│ │合计以人民币7,500.00万元受让公司持有的苏州卡门哈斯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卡门哈斯”)注册资本人民币416.67万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占卡门哈斯总│
│ │注册资本比例为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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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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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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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卡门哈斯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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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2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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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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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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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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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卡门哈斯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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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2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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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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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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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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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卡门哈斯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2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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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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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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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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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卡门哈斯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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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2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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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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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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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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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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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橙子”或“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2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金橙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根据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晓静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2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3-007)。
4、2023年2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
5、2023年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
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
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激励对象离职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
不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人员合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6.6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
作废,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作废6.3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作废0.30万股。本次作废失效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47人变更为41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10人变
成9人。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归属条件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
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不低
于102%、触发值不低于82%或者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65%
、触发值不低于52%。(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需要剔除本次及其他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
及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营业收
入及净利润均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的触发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拟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6.7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2.55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5.85万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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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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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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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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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5129750.05元。经董事会决
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
股本1026667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剩余股本为102491900股,以此计算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24919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
红利)总额2049838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5.59%。
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748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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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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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精诚至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的通知,其于近日完成名称及其他工
商信息变更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其名称由“苏州精诚至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变更为“东台金诚至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东台金诚至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03ECQON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6年1月26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程鹏
注册资本:69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东台市精密制造产业园(安丰电子信息产业园)园区服务中心3-140号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上述工商登记信息变更不涉及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变化,对公司经营活动不构成任何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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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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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橙子”)拟对募投项目“激光柔
性精密智造控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及“高精密数字振镜系统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
行调整,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不变。
公司拟新增控股孙公司苏州市捷恩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捷恩泰”)作为募投
项目“激光柔性精密智造控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及“高精密数字振镜系统项目”的
实施主体。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相关事项没有改变募投项目的整体投资规模和投资用途等,不会对募投
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但在上述募投项目实施过
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募投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知
悉风险,谨慎决策。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
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及《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激光柔性
精密智造控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及“高精密数字振镜系统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
行调整;同意新增苏州捷恩泰作为募投项目“激光柔性精密智造控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
目”及“高精密数字振镜系统项目”的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256667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87097559.00元
,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80884420
.3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06213138.68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2]210Z002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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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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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5年年度报
告为准。
3.上表中基本每股收益的普通股股数为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的加权平均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中期末普通股股数为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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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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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兴路7号3层308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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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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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橙子”或“公司”)利
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下及《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盈利能力、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下及外部融资环境等
因素,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以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
内容如简:
一、利润分配的总体原则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股票全部为普通股。
本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各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进行分
配。
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股利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分红回报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和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每年下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二、分红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
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
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
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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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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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3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兴路7号3层308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30日至2025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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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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