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86 敏芯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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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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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7-29│ 62.67│ 7.3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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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1-22│ 23.92│ 549.6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07│ 23.85│ 137.1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21│ 23.85│ 251.2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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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3-11-21│ 54.99│ 1.2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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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6-07│ 42.02│ 341.6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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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01│ 42.02│ 27.2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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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01│ 42.02│ 50.6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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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1-01│ 42.02│ 15.8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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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30│ 42.02│ 101.8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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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5-23│ 42.02│ 251.9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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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7-01│ 42.02│ 117.7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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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01│ 42.02│ 3.8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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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01│ 42.02│ 66.4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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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1-01│ 42.02│ 9.5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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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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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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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杉明芯(成都)创│ 1500.00│ ---│ 100.00│ ---│ 47.96│ 人民币│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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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顺融进取四期创│ 700.00│ ---│ 70.00│ ---│ 10.98│ 人民币│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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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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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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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车用及工业级传│ ---│ 119.84万│ 208.33万│ 5.21│ ---│ ---│
│感器600万只生产研 │ │ │ │ │ │ │
│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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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差压传感器研发生│ ---│ 1093.88万│ 3451.72万│ 41.55│ ---│ ---│
│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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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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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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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华登高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科致远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思瑞│
│ │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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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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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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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华科致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科致芯”),│
│ │主要专注于中国境内的(包括位于中国境外,但其主要经营地在中国境内或投资完成后将转│
│ │移至中国境内的)从事半导体产业及工业、汽车、新能源、高科技及电子等半导体产业链上│
│ │下游相关领域(包括软件及服务业务)业务的相关企业的投资。 │
│ │ 投资金额: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
│ │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基金份额的1.45%。 │
│ │ 本次参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系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
│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方或不同关联方│
│ │之间发生的与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
│ │1%以上且未超过3000万元。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
│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
│ │审议。 │
│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
│ │ 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合伙协议签署、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工商登记以及基│
│ │金变更备案存在不确定性。基金拟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资本市场波动、行业周期、投资标的│
│ │公司经营管理等诸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基金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等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基│
│ │金的运作情况,加强投后管理,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
│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拓宽投资方式和渠道,把握相关行业相关创新应用│
│ │领域的投资机会,公司拟与基金管理人上海华登高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 │登高科”)、普通合伙人上海华科致远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科致│
│ │远”)以及其他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认购华科致芯基金份额│
│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占合伙企业本次募集完成│
│ │后规模的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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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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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李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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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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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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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投资标的名称及投资金额: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
│ │子公司苏州敏芯致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芯致远”)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 │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刚先生以及其他非关联方共同出资500万元人民币设立苏州昶诚 │
│ │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以│
│ │下简称“昶诚”)。其中,敏芯致远拟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18.30万元,认缴出│
│ │资比例为23.66%;李刚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240.85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48│
│ │.17%。 │
│ │ 本次设立合伙企业系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
│ │之间发生的与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
│ │1%以上且未超过3000万元。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
│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刚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达到股│
│ │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
│ │ 合伙企业业务尚未开展。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合伙企业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
│ │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未来项目进展│
│ │不达预期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对新业务开拓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敏芯致远拟与公司控股股│
│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刚先生以及其他非关联方共同出资500万元人民币设立 │
│ │苏州昶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
│ │为准,以下简称“昶诚”)。 │
│ │ 该合伙企业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敏芯致远拟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 │
│ │民币118.3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23.66%;李刚先生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240.│
│ │85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4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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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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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威海真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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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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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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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苏州│
│ │中宏微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宏微宇”)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借款额度,期限为自│
│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间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 │
│ │)。借款利率将参考届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且不低于公司的综合债务融资成本水平(具体│
│ │以实际协议为准)。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将构成向与关联方共│
│ │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借款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本次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
│ │ (一)本次提供借款事项的主要内容 │
│ │ 为满足中宏微宇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不影响自身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
│ │金向中宏微宇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借款额度,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该额度 │
│ │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间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借款利率将参考届时银行同期贷│
│ │款利率,且不低于公司的综合债务融资成本水平(具体以实际协议为准)。 │
│ │ 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
│ │常开展,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借款的情形。 │
│ │ (二)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
│ │ 中宏微宇的少数股东威海真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威海真源”│
│ │)为公司的关联方,由于中宏微宇的少数股东未能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将构成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
│ │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借款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中同一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含│
│ │已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本│
│ │次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中宏微宇的少数股东威海真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副总经理杨宏愿先生,根据《上│
│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威海真源为公司的关联方。 │
│ │ (二)关联方情况说明 │
│ │ 1、企业名称:威海真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 │ 3、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宏愿 │
│ │ 4、出资额:人民币100万元 │
│ │ 5、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阳光路40号蓝色创业谷J区405、407 │
│ │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
│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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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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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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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旺家浜巷
8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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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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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42158份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为自相应授予之日起29个月后的首个交
易日起至相应授予之日起41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行权有效日期为2026年7月2
8日-2027年4月9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
日(T+2日)上市交易。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1、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
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
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张贴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
9日,公司披露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11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
见。
7、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0、2026年7月7日、7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
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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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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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依据
2026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实施以公司总股本
为5605977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425399股后的股本55634373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2.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2日。
(二)调整方法
1、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
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
量。
根据以上公式,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
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0113份调整至42158份。
2、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
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行权价格由42.02元/份调整至29.82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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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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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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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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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总额: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
配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不变,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15020665.65
元(含税)调整为15021280.71元(含税)。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公司2025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不变,
转增股本的数量由22252838股调整为22253749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本次调整原因:公司因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进行自主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使得公司
股本总数由56057494股增加至56059772股。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
数由55632095股调整为55634373股。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同时
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
总股本56057494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425399股,实际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
数为5563209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020665.65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74%。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
注销的回购金额2955625.58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7976291.23元,占本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9.95%。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605
7494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425399股,实际可参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本
总数为5563209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 22252838股,转增金额未超过2025年12月31日母公
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78310332股。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425399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实际可参与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
股本总数(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的剩余股本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
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
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2026-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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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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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旺家浜巷
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
权数量的情况:
1、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
3、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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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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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上海华科致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科致芯”)
,主要专注于中国境内的(包括位于中国境外,但其主要经营地在中国境内或投资完成后将转
移至中国境内的)从事半导体产业及工业、汽车、新能源、高科技及电子等半导体产业链上下
游相关领域(包括软件及服务业务)业务的相关企业的投资。
投资金额: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
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基金份额的1.45%。
本次参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系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方或不同关联方之
间发生的与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1%以
上且未超过3000万元。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合伙协议签署、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工商登记以及基金
变更备案存在不确定性。基金拟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资本市场波动、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
经营管理等诸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基金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等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基金的运
作情况,加强投后管理,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拓宽投资方式和渠道,把握相关行业相关创新应用领
域的投资机会,公司拟与基金管理人上海华登高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登高
科”)、普通合伙人上海华科致远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科致远”)
以及其他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认购华科致芯基金份额。公司作
为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占合伙企业本次募集完成后规模的1.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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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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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
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6年第
一季度确认的各项资产减值损失5,589,362.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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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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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纳入合并
范围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和控股
子公司苏州中宏微宇科技有限公司、敏易链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0元;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2026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
额人民币6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纳
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资金的实际需
求来确定,公司将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为满足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根据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
,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的融资事项,由董事长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即
可,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批程序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
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
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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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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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30113份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现
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1、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
见。
2、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张贴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
9日,公司披露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11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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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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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
见。
2、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张贴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
9日,公司披露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11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
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
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
见。
7、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有效期内行权,根据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4,792份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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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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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
2011年12月22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
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
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
过400人。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
.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
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
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
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奉忠,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
始在致同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程晖,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
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潘帅,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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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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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
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
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5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5257485.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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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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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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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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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率,合
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
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
购买流动性好、中低风险(风险等级评级为R1)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信托等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
的的投资行为。
2、具体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
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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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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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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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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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8日,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未弥补亏损的金额为人民币-2,217.71万元,实收股本为5,6
05.75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
自2022年以来,受欧美通货膨胀、地缘局势紧张、全球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消费电子等
领域整体表现低迷。公司主力产品MEMS声学传感器的行业整体产能充足,行业竞争加剧,价格
竞争更为激烈,部分产品的单价出现下滑,导致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下降;叠加随着IPO募投
项目投资已全部完成而带来整体资产摊销及运营成本增加的影响,以及公司近几年因预期业务
规模扩大和为应对集成电路供应链市场产能趋紧而主动增加备货导致存货增长较快的同时带来
了资产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同比增长较多的不利影响。
以上各项因素综合导致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连续3年出现亏损,虽然公司2025年
已实现扭亏为盈,但由于以前年度亏损金额较大,导致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2025年,公司坚定执行既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深耕MEMS传感器领域,紧跟行业发展
趋势不断优化产品结构、聚焦高价值应用场景,改善公司产品毛利,使得公司的营收规模再上
一个新的台阶,公司也在经历连续三年经营亏损后,实现扭亏为盈。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2,0
50.66万元,同比增加22.6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98.94万元,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70.26万元。公司产品的综合毛利率为28.02%,
同比增加3.15个百分点,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较上年同期有显著的提升。未来公司将继续开
展降本增效工作,进一步改善公司盈利水平。一方面,通过加强供应商管理,将成本管理前移
,形成与供应商共赢的模式,加强原材料持续降本能力;一方面,延续积极的市场销售策略,
通过提高产品出货量来保证供应链的良性运转,提高公司存货周转率,逐步降低公司库存;此
外,公司还通过技术革新,降低公司生产能耗,提高生产效率,优化产品成本管理等一系列降
本举措。
除此之外,公司始终坚持“多头并举”的发展策略不动摇,一方面,公司持续推进对行业
内大客户的巩固与开拓,可穿戴压力传感器产品已应用于国内领先的消费电子品牌客户,并不
断拓展在行业内其他客户产品的应用。另一方面,抓住AI、机器人等新兴领域产业化加速带来
新机遇,不断加大新应用领域技术创新的投入以推动公司各项新产品的研发和市场推广,通过
高毛利的新产品来改善公司的盈利状况,带动公司净利润的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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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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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每10股转增4股
,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本次利润分配涉
及差异化分红。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
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
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581404.7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
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
总股本56057494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425399股,实际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
数为5563209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020665.65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74%。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
注销的回购金额2955625.58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7976291.23元,占本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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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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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数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27,4
41份,行权期为2025年4月30日-2026年4月9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2026年第一季度累计行
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2,278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8.30%;截至2026年3月31日,累计行
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27,441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100.00%。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全部行权完毕。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08,596份,行权
期为2025年5月23日-2026年5月1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2026年第一季度累计行权并完成股
份登记数量为0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0%;截至2026年3月31日,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
103,804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95.59%。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公司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T+1日)到达股票账户,并于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1、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
见。
2、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张贴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
9日,公司披露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11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4、2022年12月2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
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
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
见。
7、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4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敏芯微
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
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4月30日-
2026年4月9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10、2025年5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敏芯
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
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5月23
日-2026年5月1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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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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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及投资金额: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
资子公司苏州敏芯致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芯致远”)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刚先生以及其他非关联方共同出资500万元人民币设立苏州昶诚企
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以下简
称“昶诚”)。其中,敏芯致远拟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18.3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为23.66%;李刚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240.85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48.17%。
本次设立合伙企业系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
间发生的与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1%以
上且未超过3000万元。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刚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达到股东会
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合伙企业业务尚未开展。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合伙企业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
场竞争、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未来项目进展不达
预期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对新业务开拓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敏芯致远拟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刚先生以及其他非关联方共同出资500万元人民币设立苏州
昶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以下简称“昶诚”)。
该合伙企业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敏芯致远拟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
币118.3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23.66%;李刚先生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240.85万
元,认缴出资比例为4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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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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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苏
州中宏微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宏微宇”)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借款额度,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间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
。借款利率将参考届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且不低于公司的综合债务融资成本水平(具体以实
际协议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将构成向与关联方共同
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借款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一)本次提供借款事项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中宏微宇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不影响自身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
向中宏微宇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借款额度,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该额度在有
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间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借款利率将参考届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且不低于公司的综合债务融资成本水平(具体以实际协议为准)。
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
开展,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借款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中宏微宇的少数股东威海真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威海真源”)
为公司的关联方,由于中宏微宇的少数股东未能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将构成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
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借款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中同一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含已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本次提
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中宏微宇的少数股东威海真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副总经理杨宏愿先生,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威海真源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情况说明
1、企业名称:威海真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宏愿
4、出资额:人民币100万元
5、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阳光路40号蓝色创业谷J区405、407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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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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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
总收入62051.19万元,同比增长22.6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41.01万元,同
比增加7264.57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12.33万元,同
比增加6521.24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23581.73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2.06%,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
权益为107295.89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4.46%。
报告期内,公司在新产品领域持续多年的研发投入和市场推广取得成效,压力产品线收入
和惯性传感器收入均较去年同期实现大幅增长。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整体销售额增长以及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提升,实现扭亏为盈。公
司产品综合毛利率提升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高毛利新产品的销售占比增加,拉升了公司整体的产品毛利率;(2)公司持续
开展降本增效措施产生了良好的效果,以及产销量增长形成的规模效应,使得产品生产成本逐
渐下降。
(二)相关财务数据和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分别增加694
0.14万元、7463.96万元、7264.5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的净利润较去年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原
因是公司整体销售额的大幅增长以及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的提升。
2、报告期内,公司同比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加6521.24万
元、每股收益增加1.30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加6.9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报告期
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大幅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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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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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人民币58000.00万元至64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7425.92万
元至13425.92万元,同比增加14.68%到26.55%。
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800.00万元至4000.00万元
,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6323.57万元到7523.57万元,实现扭亏为盈。
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300
.00万元至34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5808.91万元到6908.91万
元,实现扭亏为盈。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8000.00万元至640
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7425.92万元至13425.92万元,同比增
加14.68%到26.55%。
2、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800.00万元至4000.00万元
,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6323.57万元到7523.57万元,实现扭亏为盈。
3、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300.
00万元至34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5808.91万元到6908.91万
元,实现扭亏为盈。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574.0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23.57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08.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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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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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梅嘉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704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8%(
以该减持计划出具日时的总股本计算),上述股份中1658930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
股份,并已于2023年8月1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11500股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归属所取得的股份,并已于2021年12月3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梅嘉欣先生
拟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3925%(以该减持计划出
具日时的总股本计算),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5%。2026年1月
9日,公司收到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梅嘉欣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
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梅嘉欣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220000股,合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3924%(以最新
的总股本56059772股计算)。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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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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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数量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27441份,行权期
为2025年4月30日-2026年4月9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2025年第四季度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
登记数量为924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3.37%;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
量为25163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91.70%。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08596份,行权期
为2025年5月23日-2026年5月1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2025年第四季度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
登记数量为15816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14.56%;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行权并完成登
记数量为103804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95.59%。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公司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T+1日)到达股票账户,并于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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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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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5)。
近日,公司收到致同出具的《关于变更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变更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致同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赵奉忠先生、陈东升先
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因陈东升先生工作调整,致同对原签
字注册会计师进行变更,现指派程晖先生担任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
赵奉忠先生、程晖先生。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诚信及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信息
程晖先生,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
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
程晖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
(三)独立性
程晖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不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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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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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
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前
三季度确认的各项资产减值损失7021141.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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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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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数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27,4
41份,行权期为2025年4月30日-2026年4月9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2025年第三季度累计行
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0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0%;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行权并完成
登记数量为24,239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88.33%。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08,596份,行权
期为2025年5月23日-2026年5月1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2025年第三季度累计行权并完成股
份登记数量为28,025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25.81%;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行权并完成
登记数量为87,988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81.02%。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公司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T+1日)到达股票账户,并于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1、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
见。
2、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张贴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
9日,公司披露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11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4、2022年12月2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
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
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
见。
7、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4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敏芯微
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
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4月30日-
2026年4月9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10、2025年5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敏芯
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
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5月23
日-2026年5月1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二、本激励计划的行权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1)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2)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
2、本次行权股票的来源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行权人数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6人,截至2025年9月30日,共4人参与行权。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25人,截至2025年9月30日日,共21人参与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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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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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
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
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上述议案
已经公司2022年1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2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361209股于2023年2
月2日非交易过户至“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3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员工持
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4年7月1日届满,第二个锁定期已于2025年
7月2日届满,解锁股份的数量各占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
示性公告》(2024-035)、《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
25-042)。
二、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361209股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所
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公司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股票市场交易规则以及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
进行交易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苏州
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后续将进行相关资
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并终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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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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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选董事的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同意提名张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张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选举职工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修订后的《苏州敏芯微电
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
,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202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
表表决决定:免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李燕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之日起生效;选举李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
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燕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
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调整后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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