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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制药-U(68826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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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266 泽璟制药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药研发项目 │ 12.31亿│ 1.34亿│ 3.27亿│ 27.66│ ---│ ---│ ├─────────┼──────┼─────┼─────┼─────┼─────┼──────┤ │新药研发项目 │ 14.59亿│ 24.84万│ 13.73亿│ 94.09│ ---│ ---│ ├─────────┼──────┼─────┼─────┼─────┼─────┼──────┤ │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 4.25亿│ 7301.47万│ 2.17亿│ 51.04│ ---│ ---│ │期工程建设项目 │ │ │ │ │ │ │ ├─────────┼──────┼─────┼─────┼─────┼─────┼──────┤ │营运及发展储备资金│ 2434.08万│ 1100.00│ 2457.67万│ 100.97│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7-13 │ ├──────┼────────────────────────────────────────┤ │关联方 │盛泽琪、MIKE C SHENG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 │交易详情 │为履行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关│ │ │于消除潜在利益冲突的承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ZelgenHoldingsLimited(泽璟控股有限公 │ │ │司,以下简称“香港泽璟”)拟落实执行2022年1月19日与JACKIEZEGISHENG(盛泽琪)、MI│ │ │KECSHENG、GensunBiopharmaInc.(以下简称“GENSUN”)签订的《关于璟尚生物制药公司 │ │ │之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的约定,基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 │权,进一步收购GENSUN的股份。香港泽璟拟与JACKIEZEGISHENG(盛泽琪)、MIKECSHENG、G│ │ │ENSUN签订《关于璟尚生物制药公司股份购买协议(二)》(以下简称“《股份购买协议》 │ │ │”),以合计3288.87万美元收购JACKIEZEGISHENG(盛泽琪)、MIKECSHENG合计持有的GENS│ │ │UN2327656股股份(分别收购JACKIEZEGISHENG(盛泽琪)持有的1935433股股份、MIKECSHEN│ │ │G持有的392223股股份),即合计对应GENSUN经完全摊薄后36.43%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 │ │ │收购”),收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通过香港泽璟间接持有GENS│ │ │UN经完全摊薄后92.17%股份。 │ │ │ 香港泽璟将分三期支付转让对价:(1)第一期付款:11511061.65美元(即对应出售价│ │ │格的35%部分)应不迟于2024年7月31日通过电汇支付;如因不可归责于受让方的原因未能及│ │ │时办理完成政府批准手续(包括ODI登记)致使第一期出售价格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支付│ │ │的,受让方无需对该等延期付款承担责任,且该等价款可以推迟支付,但应当至迟在相关政│ │ │府批准手续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2)第二期付款:11511061.65美元(即对应│ │ │出售价格的35%部分)应不迟于2024年12月31日通过电汇支付;(3)第三期付款:9866624.│ │ │27美元(即对应出售价格的30%部分)应不迟于2025年6月30日通过电汇支付。 │ │ │ 本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收购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收购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 │士全权办理收购控股子公司GENSUN部分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收购无需再次提交公司│ │ │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收购尚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审批,能否获得批准及获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 │ │ │确定性。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泽璟与JACKIEZEGISHENG(盛泽琪)、MIKECSHENG、GENSUN │ │ │于2022年1月19日签订的《协议书》,约定在《协议书》生效后三年内,香港泽璟有权利按 │ │ │照GENSUN整体估值即9027.93万美元计算得出的购买价格收购JACKIEZEGISHENG(盛泽琪)、│ │ │MIKECSHENG拥有的GENSUN全部发行在外的股份(以下简称“购买选择权”)。香港泽璟有权│ │ │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多次部分地或一次性全部地行使购买选择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 │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香港泽璟收购控股子公司GENSUN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 │ │ │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 │ │ 为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关于消除潜在利益冲突的承诺,现公司拟落实执│ │ │行2022年的收购约定,基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通过香港泽璟与JACKIE│ │ │ZEGISHENG(盛泽琪)、MIKECSHENG、GENSUN签订《股份购买协议》,以合计3288.87万美元│ │ │收购JACKIEZEGISHENG(盛泽琪)、MIKECSHENG合计持有的GENSUN2327656股股份(分别收购│ │ │JACKIEZEGISHENG(盛泽琪)持有的1935433股股份、MIKECSHENG持有的392223股股份),即│ │ │合计对应GENSUN经完全摊薄后36.43%的股份,收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上述交易完成后,│ │ │公司将通过香港泽璟间接持有GENSUN经完全摊薄后92.17%股份。 │ │ │ 由于JACKIEZEGISHENG(盛泽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ZELIN│ │ │SHENG(盛泽林)为兄妹关系,MIKECSHENG与ZELINSHENG(盛泽林)为父子关系,本次收购 │ │ │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 │ │权人士全权办理收购控股子公司GENSUN部分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收购无需再次提交│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由于JACKIEZEGISHENG(盛泽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ZELIN│ │ │SHENG(盛泽林)为兄妹关系,MIKECSHENG与ZELINSHENG(盛泽林)为父子关系,因此JACKI│ │ │EZEGISHENG(盛泽琪)、MIKECSHENG为公司关联方。 │ │ │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 │ │ 1、JACKIEZEGISHENG(盛泽琪)的基本情况 │ │ │ JACKIEZEGISHENG(盛泽琪),女,现任公司首席科学官,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美国 │ │ │国籍,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及细胞生物学博士;2016年2月至今任GENSUN董事及CEO;2018│ │ │年10月至今担任苏州泽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公司前身)及公司首席科学官。 │ │ │ JACKIEZEGISHENG(盛泽琪)除持有GENSUN股权、担任公司首席科学官和核心技术人员 │ │ │及上述关联关系外,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 │ │关系。 │ │ │ 2、MIKE C SHENG的基本情况 │ │ │ MIKE C SHENG,男,美国国籍,医学博士,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担任宾夕法尼亚大学 │ │ │医院早期介入放射学(ESIR)研究员,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担任斯坦福大学医疗中心放射│ │ │介入治疗医生,2020年6月至今担任宾夕法尼亚大学VA医院放射医学科医师。 │ │ │ MIKE C SHENG除持有GENSUN股权及上述关联关系外,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 │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19│其他事项 ──────┴──────────────────────────────────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泽璟制药”)拟对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投项目“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本次调整 后,“新药研发项目”总投资额不变; 公司拟对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进 行变更、金额调整,本次调整后,“新药研发项目”总投资额不变; 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 对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金 额调整。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 意见。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2月31日作出的《关于同意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9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3.76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56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 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17379245.32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082207 54.68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 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月20日出具了XYZH/2020CDA50001号《验资报 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1月3日作出的《关于同意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9号),公司于2023年4月向特 定对象发行2448979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 币49.00元,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19999995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066773.41元(不 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1933181.5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已经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17日出具的《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3NJAA1B0108)验证。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 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 2025-04-19│其他事项 ──────┴──────────────────────────────────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持续优化 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璟制药” 或“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结合公司所 处的发展阶段、行业特点和投资者诉求,于2024年4月制定并披露了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 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制定后,公司切实履行并持续评估行动方案的各项举措,回 顾2024年全年,公司在产品商业化、新药创新研发、财务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 的进展和成效。 为能在2025年更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公司经营水平和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公 司特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在对2024年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总结的基 础上,提出2025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各项计划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持续推进产品商业化进程,构建多产品营销格局 (一)持续拓展多纳非尼片市场覆盖范围,确保销售额稳步增长 作为公司首个上市的创新小分子靶向药,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片(以下简称“多纳非尼片” )于2021年6月获批用于一线治疗晚期肝细胞癌患者,并于2022年8月获批用于进展性、局部晚 期或转移性放射性碘难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患者。截至目前,多纳非尼片已被纳入26个肝癌、 甲状腺癌领域的治疗指南/共识,多纳非尼片已经被证明是一个疗效确切、安全性良好、患者 可及和风险获益平衡良好的靶向治疗新药。 2024年,公司依托多纳非尼片一线优效新药的优势,把握医保续约以及甲状腺癌适应症纳 入医保目录所带来的商业化推动机会,积极推进其商业化进程,进一步布局和拓展销售渠道;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进入医院1100余家、覆盖医院2000余家、覆盖药房近1000家;公司全年 实现营业收入53295.44万元,同比上年增长37.91%,主要系多纳非尼片商业化推广稳步推进, 药品准入医院覆盖范围扩大,销量增加所致。 2025年,公司将继续加强市场营销推广力度,积极推动多纳非尼片进入医院和药房的工作 ,进一步扩大多纳非尼片在全国的覆盖范围,为后续销售持续放量奠定坚实基础。 (二)积极推进医保政策落地,加速重组人凝血酶市场渗透 2024年11月,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 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公司的重组人凝血酶通过国家医保谈判,被纳入国家 医保药品目录,用于“成人经标准外科止血技术(如缝合、结扎或电凝)控制出血无效或不可 行,促进手术创面渗血或毛细血管和小静脉出血的止血”。作为目前国内唯一采用重组基因技 术生产的重组人凝血酶,其疗效与安全性兼备,将有望应用于多科室手术止血场景中,将为外 科手术止血领域提供新的用药选择。 2024年,根据与合作方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系远大生命科学(辽宁)有限公司全资子 公司)签署的独家市场推广服务协议,双方合作顺利推进中,公司已累计收到合作方支付的独 家市场推广权许可费人民币34000万元,合作方的销售团队积极开展重组人凝血酶市场销售工 作,并于2024年4月实现发货销售。纳入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后,重组人凝血酶的商业化 销售将进入新阶段。2025年,公司将持续与各方紧密配合推进医保政策落地,加速重组人凝血 酶市场渗透,促进其市场覆盖范围的持续扩大和销售额的持续增长。 (三)继续推进盐酸吉卡昔替尼片上市审评,提前布局商业化工作 2024年,公司积极与药监部门开展沟通,稳步推进盐酸吉卡昔替尼片治疗中高危骨髓纤维 化适应症的新药上市审评工作。同时,针对吉卡昔替尼片获批后的商业化工作,公司已提前积 极布局,在现有商业化团队核心骨干架构的基础上,新增招聘擅长血液病领域的市场、医学和 销售推广的优秀人才,以期在获批后能够迅速进行吉卡昔替尼片治疗骨髓纤维化适应症的市场 推广和销售,使产品能够快速得到推广和应用。2024年,吉卡昔替尼片被纳入《CSCO恶性血液 病诊疗指南(2024年)》原发性骨髓纤维化(PMF)一线分层治疗的I级推荐,并维持二线及进 展期治疗的推荐;尤其是在骨髓纤维化(MF)相关贫血患者的一线治疗中,被列为I级推荐的 首选,这也将为其后续的市场推广奠定良好的基础。2025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盐酸吉卡昔 替尼片的上市审评审批工作,并在吉卡昔替尼片获批后依托其显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优势,不 断提升市场占有率,为国内骨髓纤维化患者带来新的治疗选择。 ──────┬────────────────────────────────── 2025-04-19│其他事项 ──────┴──────────────────────────────────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 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 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的股票数 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 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询价结果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 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五)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 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 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 司将按新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 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 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 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 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 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 2025-04-19│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 中和”)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 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 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 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张玉虎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 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从2021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报告 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蒋西军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 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 家。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周娴女士,202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 2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从2024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报告的上市公 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亦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2025年度审计 费用将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 作人员、日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商定。 ──────┬────────────────────────────────── 2025-04-19│其他事项 ──────┴──────────────────────────────────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13783.08万元(合并报表),母公司净利润为-9679.1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0963.70万元。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为保障和满足公司正 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利润 分配条件,为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2025-01-18│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793.00万元至54988.00万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同比增加34.03%至42.30%。 (2)公司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390.00万元至-10983.00 万元,比上年同期亏损减少11468.27万元到16875.27万元。 (3)公司预计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9797.00万 元至-13254.00万元,比上年同期亏损减少15077.52万元到21620.52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38643.88万元;利润总额:-29908.4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27858.2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874.52 万元;每股收益:-1.09元/股。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增长,主要系多纳非尼片商业化推广稳步推进,市场覆 盖范围进一步扩大,销量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新药研发,因具体研发项目所处研发阶段不同和聚焦核心产 品开发,研发费用总体同比有所减少;同时,公司继续加强成本费用预算管理,注重高效运营 ,销售费用占药品销售收入比重同比下降,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同比增加;因此,公司预计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亏损均同比减少。 ──────┬────────────────────────────────── 2024-11-29│其他事项 ──────┴────────────────────────────────── 2024年11月2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苏州泽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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