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60 昀冢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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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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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3-23│ 9.63│ 2.4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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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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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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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昀冢电子科技有│ ---│ ---│ 100.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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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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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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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7.36亿│ 0.00│ 9032.93万│ 100.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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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885.50万│ 0.00│ 2031.72万│ 101.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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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00亿│ 0.00│ 1.38亿│ 100.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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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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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30 │交易金额(元)│55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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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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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池州昀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标的类型 │股权 │
│ │2516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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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宣城市徽元绿能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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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池州昀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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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昀冢科技”)于2025年4月21 │
│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议案》│
│ │,同意控股子公司池州昀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昀冢”或“标的公司”)增│
│ │资扩股并引入地方国资等外部投资方,投资方拟以货币方式合计增资不超过15000万元,增资│
│ │完成后将取得池州昀冢共计不超过17.65%的股权。其中,宣城市徽元绿能贰号股权投资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出资55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2516万元,除宣城市徽元绿能贰号股权投资合│
│ │伙企业(有限合伙)外,其他投资方因内部审批决策流程及进度不同,最终投资金额将在其│
│ │内部审批决策通过后确定。经与投资方协商,本次增资扩股增资价格为2.1861元对应1元注 │
│ │册资本,投资方拟增资金额合计将不超过15000万元。本次增资款将用于池州昀冢片式多层 │
│ │陶瓷电容器(以下简称“MLCC”)业务发展,进一步加速MLCC项目进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 │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 │
│ │扩股并引入外部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
│ │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
│ │ 除宣城市徽元绿能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5500万元认缴池州昀冢注册资│
│ │本2516万元外,近日,宣城开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通过内部及主管部门审批流程,其│
│ │拟出资4500万元认缴池州昀冢注册资本2058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池州昀冢已与│
│ │宣城开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就本次交易签署相关《增资协议》,协议条款与此前基本保│
│ │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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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30 │交易金额(元)│45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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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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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池州昀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标的类型 │股权 │
│ │2058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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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宣城开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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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池州昀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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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昀冢科技”)于2025年4月21 │
│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议案》│
│ │,同意控股子公司池州昀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昀冢”或“标的公司”)增│
│ │资扩股并引入地方国资等外部投资方,投资方拟以货币方式合计增资不超过15000万元,增资│
│ │完成后将取得池州昀冢共计不超过17.65%的股权。其中,宣城市徽元绿能贰号股权投资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出资55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2516万元,除宣城市徽元绿能贰号股权投资合│
│ │伙企业(有限合伙)外,其他投资方因内部审批决策流程及进度不同,最终投资金额将在其│
│ │内部审批决策通过后确定。经与投资方协商,本次增资扩股增资价格为2.1861元对应1元注 │
│ │册资本,投资方拟增资金额合计将不超过15000万元。本次增资款将用于池州昀冢片式多层 │
│ │陶瓷电容器(以下简称“MLCC”)业务发展,进一步加速MLCC项目进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 │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 │
│ │扩股并引入外部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
│ │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
│ │ 除宣城市徽元绿能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5500万元认缴池州昀冢注册资│
│ │本2516万元外,近日,宣城开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通过内部及主管部门审批流程,其│
│ │拟出资4500万元认缴池州昀冢注册资本2058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池州昀冢已与│
│ │宣城开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就本次交易签署相关《增资协议》,协议条款与此前基本保│
│ │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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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09 │交易金额(元)│3.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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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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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池州昀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超过7.│标的类型 │股权 │
│ │70%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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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投资平台A、投资平台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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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池州昀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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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事项概述 │
│ │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
│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
│ │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池州昀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昀冢│
│ │”或“标的公司”)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平台A和投资平台B(以下合称“新引入投资方”)│
│ │,新引入投资方拟增资金额将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且不超过2500万元。根据《池州昀冢电│
│ │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标的公司投│
│ │前估值为29882.00万元,经与新引入投资方协商确定,本次增资扩股标的公司价值为30000.│
│ │00万元,增资价格为1元对应1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新引入投资方将取得池州昀冢│
│ │共计不超过7.70%的股权,增资款将进一步扩充池州昀冢资本金规模,用于池州昀冢片式多 │
│ │层陶瓷电容器业务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 │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 │)。 │
│ │ 二、交易事项进展情况 │
│ │ 近日,池州昀冢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市场监督│
│ │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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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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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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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昀冢电│池州昀冢电│ 3.04亿│人民币 │2022-10-11│2032-04-2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子科技股份│子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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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昀冢电│池州昀冢电│ 1.30亿│人民币 │2022-10-11│2032-04-2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子科技股份│子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苏州昀冢电│池州昀冢电│ 7248.57万│人民币 │2022-10-04│2029-10-0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子科技股份│子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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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昀冢电│池州昀冢电│ 5212.09万│人民币 │2022-10-04│2029-10-0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子科技股份│子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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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昀冢电│池州昀冢电│ 2100.00万│人民币 │2024-09-27│2025-09-2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子科技股份│子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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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昀冢电│池州昀冢电│ 1141.07万│人民币 │2022-10-04│2029-10-0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子科技股份│子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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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昀冢电│池州昀冢电│ 1000.00万│人民币 │2024-08-27│2025-08-2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子科技股份│子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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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昀冢电│苏州昀钐精│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3-25│2026-03-2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子科技股份│密冲压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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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昀冢电│池州昀冢电│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3-27│2028-03-2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子科技股份│子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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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昀冢电│苏州昀钐精│ 1000.00万│人民币 │2024-03-28│2025-03-28│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子科技股份│密冲压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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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昀冢电│苏州昀石精│ 1000.00万│人民币 │2023-09-26│2026-09-2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子科技股份│密模具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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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昀冢电│安徽昀水表│ 275.00万│人民币 │2025-03-13│2028-03-1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子科技股份│面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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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昀冢电│安徽昀水表│ 165.00万│人民币 │2024-09-09│2026-08-1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子科技股份│面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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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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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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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公司
研发项目的管理和执行情况,对核心技术人员构成进行优化调整,原核心技术人员谌龙模先生
因工作重心和岗位职责调整,不再被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仍继续在公司任职。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会影响公司所拥有的核心技术及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亦不
会对公司的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一、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研发项目的管理和执行情况,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构成
进行优化调整,原核心技术人员谌龙模先生因工作重心和岗位职责调整,不再被认定为公司核
心技术人员,仍继续在公司任职。
(一)原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谌龙模先生,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6年3月至2
007年1月任职于深圳富达金五金塑胶有限公司,担任工程师;2007年1月至2008年1月任职于深
圳力铭电子有限公司,担任工程师;2008年3月至2014年3月任职铨宏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担任工程课长;2014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技术开发本部开发一部副部长、市场销售本部销售
工程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谌龙模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苏州昀一企业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5099股。谌龙模先生将继续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所做的相关承诺,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其他承诺。
(二)参与研发和专利情况
公司享有谌龙模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形成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公司与谌龙模先生不存在涉
及职务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完整性的情
况。
(三)履行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谌龙模先生签署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对公司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保
护、竞业禁止等事项作了严格的规定,双方明确约定了保密内容和违约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未发现谌龙模先生有违反相关协议的情形。
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公司的研发项目均处于正常
有序推进状态,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核心技术研发工作。公司未来将不断完
善研发团队建设,加强研发技术人员的培养,持续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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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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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第三
季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
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257.59万元,其中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141.68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115.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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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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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
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
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近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因公司取消监事会设置,同意免
去王清静先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并选举莫凑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事项且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设置职工代表董事之日起至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莫凑全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莫凑全先生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本次选举完成后,变更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
莫凑全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1年1月至2013
年7月,担任昆山宏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2013年8月至2016年4月,担任昆山康龙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资深工程师;2016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技术开发本部开发二部副部长、技术开
发本部部长;2019年12月至2022年12月,担任公司监事;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莫凑全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苏州昀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148843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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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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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
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
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口头警示
2024年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其业务管理平台对公司、时任财务总监于红予以口头警示
,主要内容为:“2024年1月18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称,公司在2022年年报中针对部分产品的收入和成本从总额法改用净额法进行确认,为保持会
计口径一致,本次对2022年的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的营业收入、营业成
本按照同一口径进行追溯调整,相关报告期营业收入及成本分别调减623万元、1954万元、289
9万元,营业收入调整额占更正后金额的5%、8%、8%。同时,公司对在建工程相关会计处理进
行更正,本次更正将对公司2022年度年报、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资产负
债表中期末总资产产生影响,分别调减608万元、调增965万元、调增492万元,占更正后金额0
.5%、0.7%、0.3%。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不准确,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5.
1.2条等相关规定。经讨论,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财务总监于红予以口头警示。公司应当提高财
务核算以及信息披露合规意识,审慎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整改情况:公司收到口头警示后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加强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等
相关业务的深入学习,同时进一步增强内部规范管理,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项。
(二)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2024年3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
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35号)(
以下简称“《警示函》”),主要内容为收入确认不准确、在建工程核算不准确的问题,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针对《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江苏证监局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当强化合法合规意识、
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公司治理,强化信息披露管理。整改情况:为了更好地落实
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的相关整改要求,公司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相关部门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对《警示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自查,并逐项
提出整改措施,同时要求整改责任人针对《警示函》提出的有关问题,结合自查整改的落实情
况,进一步明确后续安排和改进、完善措施,做到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司合
规经营、规范运作。
2024年3月,公司根据《警示函》的要求向江苏证监局报送了《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王宾、于红关于对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王宾关于对江苏证监局行
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于红关于对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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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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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
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普通股
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
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本次发行于2025年末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
响,最终以经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36000000股,本次募集
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7570.00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
次发行前总股本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转增、回购、股份支付及其他因
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3、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
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4、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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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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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
分红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加强投资者合理回报,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
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
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或“股东回报规划”),具体规划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发展规划以及股东
意愿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的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以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资金
需求情况、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依据《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
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满足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求。
二、制定本规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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