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32 新点软件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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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11-08│ 48.49│ 38.2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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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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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基于AI、大数据的新│ 2.10亿│ 0.00│ 1.81亿│ 86.39│ ---│ ---│
│点应用开发底座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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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0.00│ 8.13亿│ 106.35│ ---│ ---│
├─────────┼──────┼─────┼─────┼─────┼─────┼──────┤
│行业大模型及数据要│ ---│ 3255.71万│ 5937.16万│ 36.54│ ---│ ---│
│素运营平台技术与应│ │ │ │ │ │ │
│用研发项目 │ │ │ │ │ │ │
├─────────┼──────┼─────┼─────┼─────┼─────┼──────┤
│下一代智慧招采平台│ 2.30亿│ 0.00│ 2.31亿│ 100.56│ ---│ ---│
│研发项目 │ │ │ │ │ │ │
├─────────┼──────┼─────┼─────┼─────┼─────┼──────┤
│“放管服”智慧一体│ 1.91亿│ 0.00│ 1.76亿│ 92.25│ ---│ ---│
│化平台研发项目 │ │ │ │ │ │ │
├─────────┼──────┼─────┼─────┼─────┼─────┼──────┤
│跨区域、跨部门政府│ 2.05亿│ 0.00│ 1.84亿│ 90.03│ ---│ ---│
│数字治理大平台研发│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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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通用”智慧政府│ 1.80亿│ 0.00│ 1.32亿│ 73.29│ ---│ ---│
│大数据管理平台 │ │ │ │ │ │ │
├─────────┼──────┼─────┼─────┼─────┼─────┼──────┤
│住建监管服务云平台│ 2.05亿│ 0.00│ 2.01亿│ 98.39│ ---│ ---│
│项目 │ │ │ │ │ │ │
├─────────┼──────┼─────┼─────┼─────┼─────┼──────┤
│基于新技术的智能化│ 2.00亿│ 0.00│ 1.65亿│ 82.59│ ---│ ---│
│设备及应用平台升级│ │ │ │ │ │ │
│项目 │ │ │ │ │ │ │
├─────────┼──────┼─────┼─────┼─────┼─────┼──────┤
│新点软件中央研究院│ 5.00亿│ 4245.99万│ 3.21亿│ 64.18│ ---│ ---│
│项目一期 │ │ │ │ │ │ │
├─────────┼──────┼─────┼─────┼─────┼─────┼──────┤
│新点软件区域运营中│ 3.70亿│ 2068.75万│ 2.07亿│ 56.06│ ---│ ---│
│心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6.10亿│ 0.00│ 6.1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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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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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25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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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
│卖方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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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本次无偿划转系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拟将持有的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 │
│ │简称“国际贸易”)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
│ │政府直属单位)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张家港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发集团│
│ │”)。本次划转后,公司第一大股东保持不变,仍为国际贸易,其持有公司股份数和持股比│
│ │例保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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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0-25 │
├──────┼────────────────────────────────────────┤
│关联方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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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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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理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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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概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向│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农商行”)购买投资产品,其中│
│ │12亿元来自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
│ │于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
│ │司理财、投资公司理财、信托、逆回购、基金等);其中3亿元(含超募资金)来自部分暂 │
│ │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
│ │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
│ │度内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 │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
│ │ 关联关系:在本次交易发生前12个月内,公司原董事季忠明先生在张家港农商行担任董│
│ │事,季忠明先生已于2024年12月辞任张家港农商行董事,于2025年1月辞任公司董事;根据 │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项的有关规定,张家港农商行│
│ │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交易风险:相关理财产品收益水平可能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
│ │面等变化的影响。 │
│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过去12个月在张家港农商行办理流动资金存款、日常结算│
│ │业务,单日存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 │
│ │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
│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
│ │审议。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向张家港农商行购买投资产品,其中12亿元来│
│ │自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
│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
│ │投资公司理财、信托、逆回购、基金等);其中3亿元(含超募资金)来自部分暂时闲置募 │
│ │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
│ │、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四│
│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
│ │使用。 │
│ │ 在本次交易发生前12个月内,公司原董事季忠明先生在张家港农商行担任董事,季忠明│
│ │先生已于2024年12月辞任张家港农商行董事,于2025年1月辞任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 │
│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项的有关规定,张家港农商行构成本公司│
│ │的关联法人,故本公司购买张家港农商行的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此次关联交易不构成《│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在本次交易发生前12个月内,公司原董事季忠明先生在张家港农商行担任董事,季忠明│
│ │先生已于2024年12月辞任张家港农商行董事,于2025年1月辞任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 │
│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项的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之日前12个月│
│ │内,或相关交易协议生效或安排实施后12个月内,具有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 │法人或其他组织,视同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张家港农商行仍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法人,自2026│
│ │年1月1日起不再构成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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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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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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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农商行”)购买投资产品,其中
12亿元来自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
财、投资公司理财、信托、逆回购、基金等);其中3亿元(含超募资金)来自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关联关系:在本次交易发生前12个月内,公司原董事季忠明先生在张家港农商行担任董事
,季忠明先生已于2024年12月辞任张家港农商行董事,于2025年1月辞任公司董事;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项的有关规定,张家港农商行构成本
公司的关联法人
交易风险:相关理财产品收益水平可能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
等变化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过去12个月在张家港农商行办理流动资金存款、日常结算业
务,单日存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向张家港农商行购买投资产品,其中12亿元来自
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定期
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投资公
司理财、信托、逆回购、基金等);其中3亿元(含超募资金)来自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在本次交易发生前12个月内,公司原董事季忠明先生在张家港农商行担任董事,季忠明先
生已于2024年12月辞任张家港农商行董事,于2025年1月辞任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项的有关规定,张家港农商行构成本公司的关联
法人,故本公司购买张家港农商行的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此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在本次交易发生前12个月内,公司原董事季忠明先生在张家港农商行担任董事,季忠明先
生已于2024年12月辞任张家港农商行董事,于2025年1月辞任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项的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之日前12个月内,或
相关交易协议生效或安排实施后12个月内,具有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视同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张家港农商行仍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法人,自2026年1月1日起
不再构成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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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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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将资金投
入到某种金融产品导致短期无法变现的流动性风险、金融投资者未履行合约的信用风险等,均
会导致资产损失或缩水。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部分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购买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理财产品的
额度),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投资公司理财、信托、
逆回购、基金等);决议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
,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
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购买江苏张家港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理财产品的额度),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
、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投资公司理财、信托、逆回购、基金等),且
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
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为公司
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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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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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高峰,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
幢601室。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16人,注册会计师694人,其中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89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5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
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
、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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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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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
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
818.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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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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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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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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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
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4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2025年9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39)
、《新点软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0月2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85392股,占公司总股本330000000
股的比例为0.0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18元/股,最低价为26.7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499.9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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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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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一)回购情况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
点软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新点
软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2025年2月19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股份8018025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新点软件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二)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24日、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8018025股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股权激励及/
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
已发行的股份数将由330000000股减少为321981975股,注册资本将由330000000元减少为32198
1975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2025年10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0)、《新点软件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
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
履行,本次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
关证明文件。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需持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申报登记地点:张家港市江帆路8号新点软件东区E幢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即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1月29日(工作时间
9:00-12:00、13: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戴静蕾
联系电话:0512-58188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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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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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
股份8,018,025股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
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将由330,000,000股减少为321,981,975股
,注册资本将由330,000,000元减少为321,981,975元。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
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8,018,025股的
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
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
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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