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02 美迪西 更新日期:2026-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10-25│ 41.50│ 5.7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1-15│ 87.89│ 699.1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1-15│ 87.89│ 30.9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14│ 61.80│ 620.50万│
├───────────┼───────────┼───────────┼───────────┤
│增发 │ 2023-07-27│ 78.80│ 9.8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1-13│ 43.86│ 698.87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上海济世乐美私募投│ 1800.00│ ---│ 60.00│ ---│ 152.70│ 人民币│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苏州杏泽兴涌新兴医│ 1800.00│ ---│ 60.00│ ---│ 202.31│ 人民币│
│疗产业投资基金管理│ │ │ │ │ │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 │ │ │ │ │ │
├─────────┼─────┼─────┼─────┼─────┼──────┼──────┤
│深圳市倚锋云鼎创业│ 1000.00│ ---│ 100.00│ ---│ 0.02│ 人民币│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
│嘉兴中博韬涛创业投│ 1000.00│ ---│ 100.00│ ---│ -10.03│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广发信德岚湖二期(│ 700.00│ ---│ 70.00│ ---│ -7.70│ 人民币│
│苏州)健康产业创业│ │ │ │ │ │ │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
│杭州勤智健原创业投│ 600.00│ ---│ 60.00│ ---│ -5.02│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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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美迪西北上海生物医│ 15.70亿│ 291.47万│ 1.30亿│ 107.89│ ---│ ---│
│药研发创新产业基地│ │ │ │ │ │ │
│项目 │ │ │ │ │ │ │
├─────────┼──────┼─────┼─────┼─────┼─────┼──────┤
│海外营销及研发中心│ 4000.00万│ ---│ ---│ ---│ ---│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60亿│ 1.49亿│ 1.49亿│ 93.34│ ---│ ---│
├─────────┼──────┼─────┼─────┼─────┼─────┼──────┤
│药物发现和药学研究│ 1.90亿│ 1885.53万│ 8490.94万│ 47.97│ ---│ ---│
│及申报平台的实验室│ │ │ │ │ │ │
│扩建项目 │ │ │ │ │ │ │
├─────────┼──────┼─────┼─────┼─────┼─────┼──────┤
│海外营销及研发中心│ ---│ ---│ ---│ ---│ ---│ ---│
│项目 │ │ │ │ │ │ │
├─────────┼──────┼─────┼─────┼─────┼─────┼──────┤
│用途待定募集资金 │ 8990.00万│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4.00亿│ 1.49亿│ 5.48亿│ 98.10│ ---│ ---│
├─────────┼──────┼─────┼─────┼─────┼─────┼──────┤
│用途待定募集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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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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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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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韦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亲属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普鑫(莆田秀屿)生物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23%的参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广州科恩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离任未满12个月的独立董事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维申医药(南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离任未满12个月的独立董事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韦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亲属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普鑫(莆田秀屿)生物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23%的参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广州科恩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离任未满12个月的独立董事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维申医药(南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离任未满12个月的独立董事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9 │
├──────┼────────────────────────────────────────┤
│关联方 │广州科恩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9 │
├──────┼────────────────────────────────────────┤
│关联方 │维申医药(南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9 │
├──────┼────────────────────────────────────────┤
│关联方 │韦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离任未满12个月的董事亲属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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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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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1)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实现扭亏为盈,为4200万元
到63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增加5490万元到7590万元。
(2)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500
万元到525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增加6173万元到7923万元。
──────┬──────────────────────────────────
2026-06-27│仲裁事项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本诉与反诉案件已立案受理,并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美迪西普亚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美迪西普亚”)
为本诉被告,反诉原告。
涉案金额:反诉涉案金额为人民币557600.00元。反诉人美迪西普亚请求法院判令被反诉
人鸿绪生物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绪生物”)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诉与反诉案件已于2026年6月25日开庭审理
,最终的判决结果尚未确定,实际影响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会严格依据客观事实及法律依据进行应对,公司已经委托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积极应诉和
反诉,将通过法律途径澄清事实,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发
展。
一、本诉案件的基本情况及诉讼进展
子公司于2025年9月收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本
诉原告鸿绪生物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绪生物”)因合同纠纷向北京市石
景山区人民法院诉讼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
2025年9月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近日,子公司向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提交了《反诉状》,反诉案件已受理,并开庭审
理。
二、反诉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反诉人(本诉被告):美迪西普亚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鸿绪生物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二)事实与理由
2020年12月18日,美迪西普亚与鸿绪生物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为美
迪西普亚受鸿绪生物委托,进行I类生物技术药(多肽)非临床安全评价研究(支持NMPAFDAI
期临床实验申报),试验项目为“分析检测、安全性评价、翻译及SEND转化”四项研究,美迪
西普亚已完成全部四项研究报告并经鸿绪生物签字确认。该项目已于2023年12月14日获得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的临床试验批件(IND)(受理号CXHL2301060)。
截至目前,鸿绪生物仅支付前两期合同款项,尚未支付第三期服务费(即尾款)。鸿绪生
物经美迪西普亚多次催告后仍未履行付款义务,拒不支付合同约定的第三期服务费,已构成违
约。为维护反诉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法提起反诉。
(三)反诉请求:请求判令被反诉人鸿绪生物向反诉人美迪西普亚支付剩余合同价款5576
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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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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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林长青持有公司股份336117
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
公司股东林长青本次解除质押公司股份1400000股。本次解除质押后,林长青累计质押公
司股份为0股。
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林长青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上述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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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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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陈国兴持有公司4,875,15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63%,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陈国兴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陈国兴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解除冻结数量为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2%
,本次股份解除冻结后,陈国兴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尚有175,154股被冻结。
一、本次解除冻结的股份原冻结情况
股东陈国兴所持公司4,875,154股股份存在被司法冻结的情形,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
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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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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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设一名职工代表
董事。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职工代表民主讨论
、表决,选举SHELLYCHENTAN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
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SHELLYCHENTAN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并将按照有
关规定行使职工代表董事职权。SHELLYCHENTAN女士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二
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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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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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林长
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311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与其一致行动人陈国兴先生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880632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55%。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林长青的股份
已于2022年11月7日起解禁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美迪西生
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股东林长青因自
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所持公司股票800000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0%,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2月24日~2
026年5月22日)实施。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林长青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
26年5月22日,林长青已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
2%,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林长青现持有公司股份33611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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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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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大路585号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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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
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
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
(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通过综合分析自身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
境等因素,在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
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
,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
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股利分配
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股利分配政策应当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公司盈利能力
、现金流等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政
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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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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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落实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紧扣2026年“十
五五”规划开局之年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新要求,践行“以投资者为本”发展理念,持续提升公
司经营质量与核心竞争力,保障全体股东权益,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
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发布了《2025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2025年度,公司根据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
,在强化公司治理水平、深化降本增效、加强竞争优势、市场开拓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稳定股价以及树立良好
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6年4月21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方案旨在构建更加精细化的治理体系,提升
公司竞争优势,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和效果评估情况及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方案报告如下:
一、深耕主营业务,打造核心竞争优势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生物医药临床前综合研发服务CRO,是国内少有的能提供从先导化合物
筛选、优化、原料药制备、制剂工艺开发、药效学研究到临床前药代动力学及药物安全性评价
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性CRO。公司将继续致力于为医药企业和新药研发机构提供全方位的新药
研发服务,以优质、高效的项目管理和成熟的综合技术平台,助力创新药研发的进程。
──────┬──────────────────────────────────
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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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为真实、准确
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并与年
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025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8001.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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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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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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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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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
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
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9.16亿
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2、人员从业经历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磊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炜程
(3)项目复核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黎
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4、审计收费
立信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135.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25.00万元
。2026年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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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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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
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人民币-16782.82万元,2025年末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54.14万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
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的未
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5年
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50075280.6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
费用),其中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回购(
以下简称“股份回购并注销”)金额为10018279.98元,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并注销的金额合
计10018279.98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经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782.82万元,根
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达到现金分红条件之一“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盈利状况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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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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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稳健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
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会存在
一定的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国际业务主要通过美元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需求不断
上升,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
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
的、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
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
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
述交易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
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等)上限不超过3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
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对手为有关政
府部门批准的、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
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授权事项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与相关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套期保值业
务实际发生时,交易金额、交易期限、交易费率等内容,相关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以正式签署的
文件为准,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
的、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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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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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发展计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子公司包
含“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下同)拟向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或等
额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
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品种包括
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
并购贷款、抵押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
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
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及时办理相关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自主决定以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自身的名义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总经理与各银行机
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
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若遇到相关合同签署日期在有效期内,但是合同期限不在决议有效
期内的,决议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合同有效期截止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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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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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
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
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
、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
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
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
、券商收益凭证、货币基金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
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
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
、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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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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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林长青持有公司股份3,731,
1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
公司股东林长青本次解除质押公司股份1,000,000股。本次解除质押后,林长青累计质押
公司股份1,4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37.52%,占公司总股本的1.04%。
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林长青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上述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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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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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113.90万元,同比增长11.8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15502.00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17582.5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017.07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17754.25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58889.93万元,较期初减少8.30%;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
有者权益为194702.84万元,较期初减少9.02%。
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实现大幅减亏,主要系公司加快全球化战略布局,充分发挥研发平台资源和优势,提
升项目实施及项目交付的效率,公司营业收入实现稳步增长,同比增长约12%,其中境外主营
业务收入占比提升至约47%。公司在推动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持续深化降本增效,营业成本
同比下降,综合毛利率同比提升约11个百分点,盈利能力稳步改善,实现亏损规模大幅收窄。
同时,下半年行业需求呈明显回暖态势,公司依托临床前一体化综合研发平台核心竞争力
,持续深耕开拓国内外市场,全年新签订单金额约16亿元,同比增长约45%,但新签订单的业
绩转化需要一定周期,公司本期仍处于亏损状态。
报告期内,受市场竞争影响,公司履约合同价格仍处于低位,盈利空间承压;此外,公司
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相关应收账款、或有事项等计提了减值损失或预计负债
,且两期股权激励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同比增加,前述因素综合影响本期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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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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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
年度将出现亏损,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600万元到-12,400万元,与上
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亏损预计减少14,485万元到20,685万元,同比减亏43.78%至62
.52%。
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400万元
到-13,6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亏损预计减少14,371万元到21,171万元
,同比减亏41.33%至60.89%。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
,600万元到-12,4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亏损预计减少14,485万元到20,
685万元,同比减亏43.78%至62.52%。
(2)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400
万元到-13,6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亏损预计减少14,371万元到21,171
万元,同比减亏41.33%至6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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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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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林长青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311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与其一致行动人陈国兴先生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880632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55%。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林长青的股份
已于2022年11月7日起解禁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林长青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所持公司股票8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0%,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实施。
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则要求;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未来持股意向: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股东林长青将继续持有公司股票。林长青将在严格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的前提下,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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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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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陈国
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751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与其一致行动人林长青先生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880632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55%。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陈国兴的股份
已于2022年11月7日起解禁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11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美迪西生
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公司股东陈国兴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所持公司股票2200000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4%,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实施。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陈国兴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陈国兴未实施减持,仍持有公司股份48751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
。陈国兴先生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自身资金需求的变化,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
持股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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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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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的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不超过R2等级)、具有合
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
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货币基金等)。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11月21日,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品种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特别风险提示: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不超过R2等级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
知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货币基金等),总体风险
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
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
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
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
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根据公司经营和资金使用安排,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
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中
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调整为“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不超过R2等级)、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
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券商
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货币基金等)”,除上述调整外,其他原审议事项不变,该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以
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对闲置自有资金通过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
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期限及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不超过R2等级)、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
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
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货币基金等),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
、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
下进行,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丰富投资工具可选种类,增厚财务收益,不影响日常经营
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
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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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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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陈国兴持有公司4875154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63%,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陈国兴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陈国兴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解除冻结数量为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8%
,本次股份解除冻结后,陈国兴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尚有875154股被冻结。
一、本次解除冻结的股份原冻结情况
股东陈国兴所持公司4875154股股份存在被司法冻结的情形,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
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二、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解除冻结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收到股东陈国兴先生出具的《关于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告知函》,
其所持公司4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已解除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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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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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林长
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736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7%,与其一致行动人陈国兴先生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1034880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70%。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林长青的股份
已于2022年11月7日起解禁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7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美迪西生
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公司股东林长青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所持公司股票2000000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9%,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实施。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林长青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
25年11月10日,林长青已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42484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1.15%。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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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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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0日、2025年5
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审验结果,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共计
139人,认购资金已全部实缴到位,最终缴纳的认购资金总额为23940492.60元,认购份额对应
股份数量为1371948股,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025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6178428)所持有的1371948股公司股票
已于2025年10月24日非交易过户至“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7678926),过户价格为17.45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
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37194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2%。
根据《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24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
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公司分
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公司
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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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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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林长青持有公司股份411365
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
公司股东林长青本次解除质押公司股份1050000股。本次解除质押后,林长青累计质押公
司股份24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8.34%,占公司总股本的1.79%。
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林长青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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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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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日:2025年9月15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数量:100.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4%。其中,首次
授予80.00万股;预留授予20.00万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根据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
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5年9
月15日为首次及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8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均为31.37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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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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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立案。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美迪西普亚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为本案被告。
公司及子公司秉承“质量至上、客户至上”的原则服务客户,严格遵循行业质量管理规范
和技术要求,重视依法合规经营,就与原告鸿绪生物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鸿绪生物”)签订的合同,已全面、适当地履行了合同义务,该项目已于2023年12月14日获批
临床(受理号CXHL2301060)。公司及子公司对鸿绪生物的主张不予认可,将依法积极应诉,
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反诉、追究鸿绪生物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措施,坚决维护公司合法
权益,切实捍卫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合作伙伴、服务客户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益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案件的诉讼金额仅为鸿绪生物单方提起诉讼主张的
请求金额,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涉案金额并非法院的判决结果,最终的判决结果尚未确定。预
计本次诉讼案件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会严格依据客观事实及
法律依据进行应对,公司已经委托专业的律师团队组织整理证据材料进行积极应诉,公司将通
过法律途径澄清事实、维护合法利益,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发展。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近日,子公司收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鸿绪生物起诉子公司的《民事起诉状》
等相关材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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