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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信安(68820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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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201 ST信安 更新日期:2026-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4-09│ 26.78│ 5.62亿│ ├───────────┼───────────┼───────────┼───────────┤ │增发 │ 2023-06-16│ 35.80│ 2.3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9-05│ 12.94│ 1471.96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北京普世时代科技有│ 24400.00│ ---│ 8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GC004 │ 1000.00│ ---│ ---│ 1000.00│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信息安全系列产品升│ 3.20亿│ ---│ 2.41亿│ 100.35│ 5397.08万│ ---│ │级项目 │ │ │ │ │ │ │ ├─────────┼──────┼─────┼─────┼─────┼─────┼──────┤ │新一代安全产品研发│ 1.44亿│ ---│ 1.03亿│ 103.57│ 1013.12万│ ---│ │项目 │ │ │ │ │ │ │ ├─────────┼──────┼─────┼─────┼─────┼─────┼──────┤ │面向新兴领域的技术│ 1.06亿│ ---│ 1.02亿│ 98.34│ ---│ ---│ │研发项目 │ │ │ │ │ │ │ ├─────────┼──────┼─────┼─────┼─────┼─────┼──────┤ │综合运营服务中心建│ 1.18亿│ ---│ 1.19亿│ 100.44│ ---│ ---│ │设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07│其他事项 ──────┴────────────────────────────────── 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情况: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7873970.40元(含税)调整为7822958.48元(含税)。 现金分红总额调整原因:根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董事会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归属/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 出售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 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自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040477股,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由2195000股变更为4235477股,致使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由31 4958816股变更为312918339股,由此调整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 一、调整前的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6日、2026年5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 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 税)。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 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截 至2026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317153816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2195000股,以此 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873970.4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8.33%。不送红股。 ──────┬────────────────────────────────── 2026-06-12│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4623063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462306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22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10日出具《关于同意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4号),同意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毛捍东、缪嘉嘉、北京普世纵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普世纵横”)、北京普世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普世人”)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2023年6月2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手 续办理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37829078股增加至144505056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本次交易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限售股以及限售期间 实施公积金转增增加的股份,涉及限售股东为毛捍东、缪嘉嘉、普世纵横和普世人。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对应的限售股份数量为1462306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61%。 ──────┬────────────────────────────────── 2026-05-22│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2026年5月19日 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即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 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5月2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499916股,占公司总股本3 17153816股的比例为0.1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99元/股,最低价为8.74元/股,支付的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4457983.3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 2026-05-20│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号西三旗金隅科技园2号楼公司 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董 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伟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丁纯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李伟、王翊心、丁纯列席了会议。 ──────┬────────────────────────────────── 2026-05-20│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2026年5月19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0.00元/股(含),具体详见公司 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信安 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 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 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 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 人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2、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号西三旗金隅科技园2号楼 3、联系人:证券部 4、电话:010-68025518 5、邮编:100096 以现场方式申报的,接待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3:30-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 申报日以公司签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 2026-05-14│其他事项 ──────┴──────────────────────────────────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详 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信安世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关 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4)。 ──────┬────────────────────────────────── 2026-04-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 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 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为4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 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 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承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 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成林,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曾于2017年至201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并于2023年开始继续为公司提供服务,至今已连续服务3年;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会计师:李春燕,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已连续服务 2年;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复核人:姚瑞,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 师,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 核过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李成林、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春燕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160万元。2024年度财务 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140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 用合计同比增加14.29%。 公司2026年度审计收费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 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 终的审计收费。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以培育新质生产 力为核心目标,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了2025年度“提质 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度,公司根据上述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在 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公司以培育新质生产力为核心目标,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2026年度“提质 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努力通过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 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 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拓展市场,降本增效,提升经营质量 1、深耕行业,拓展市场 2025年度,公司继续深耕金融、政府、军队军工、运营商等传统优势行业,加大对地方航 空、电力、烟草等行业的拓展,深挖行业重点客户需求,加强产品和方案的行业属性。公司始 终坚持对密码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及保密安全技术的研究,持续优化产品性能,为多行 业的数字化应用提供了安全解决方案,提升安全防护能力,促进合规化建设。2025年度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54192.64万元,同比增长8.26%。其中:金融行业实现收入22126.60万元,同比增 长8.88%,其中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细分行业的业务均有所回升;政府行业实现收入209 47.98万元,同比增长9.79%,主要是军队军工、数据管理、航空、公检法司的需求增长导致; 企业行业随着运营商、信息技术软件行业、制造业等客户采购需求的增加,实现收入11118.06 万,较上年同期增长4.36%。 2026年度,公司将持续以信息安全技术为基础支撑,为金融、政府、企业和军队军工等重 要领域的业务系统解决密码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保密安全等信息安全问题,深耕金融 、政府、企业、军队军工等重要行业,深挖行业重点客户需求,加大对新客户安全需求的拓展 ,加强产品和方案的技术行业属性,提供安全产品和解决方案实现由点及面,快速铺开的局面 。同时,利用公司渠道和合作伙伴的能力,加大产品出海的机会。 2、降本增效,控制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2025年,公司持续沿着“降本增效”“控制风险”的原则,控制采购和生产成本,特别是 在全球芯片价格猛涨的态势下,通过加大采购频次、快速科学决策,使总体采购价格控制在有 效范围内。 在经营管理中,完善激励机制,提升员工工作效率,降低各项费用;遵循各项管理制度, 优化工作流程,做到上传下达,提高公司运营管理的规范性和决策的科学性,提升经营效率。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54.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1510.12万元,实现扭亏为盈。 2026年度,公司将持续强化“降本增效”,加强AI和自动化手段,提升公司数字化办公系 统效率,并进一步提升数据准确性,控制生产成本,提升员工工作效率,降低各项费用,优化 工作流程,顺畅协作,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同时,加强《内控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 度》的执行,结合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其他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对合同风险、交付风险 、技术工时成本风险、库存风险等多方面进行管控,确保对业务的持续跟踪与有效反馈,高质 量助力公司业务运行,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 2026-04-28│股权回购 ──────┴──────────────────────────────────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三)2025年3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马运弢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四)2025年3月29日至2025年4月7日,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5年4月10日 ,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五)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的情形。 2025年4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202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8人已经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 ,对应已授予尚未归属的17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需满足下列 两个条件之一: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2025年净利润 达到4500万元。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 告》(容诚审字[2026]100Z2627号),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与净利润均未达标,激励 对象对应已授予尚未归属的320.5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综上,公司本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37.50万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28│股权回购 ──────┴──────────────────────────────────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用途: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2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方案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相关股东在未来3个月内暂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后续上 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 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 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可能存在未能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风 险; 4、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 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 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的通知》 (三)因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注销即减少注册资本,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股东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后,依法通知债权人。 上述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 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综合考虑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 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即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 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期限可自公 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股东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提前届满。 3、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 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4、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 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方案。 (五)本次回购的价格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拟不超过20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 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 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现金分红、派发股票股利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 2026-04-28│银行授信 ──────┴────────────────────────────────── 2026年4月26日,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就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公告如下: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亿元,向中国银行北京朝阳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1亿 元,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向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申请 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向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向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申请 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向中信银行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向华夏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西客站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授信额度拟用于向银行办理流动资金 贷款、中长期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内买方保理、国内保函、商票保贴、 并购贷款等。本次申请授信期限不超过1-3年,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统一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及具体贷款相关事宜,并签 署合同、协议、凭证等相关文件。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基 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测算,公司2025年度计提的各 项减值准备合计为人民币36147801.67元。 ──────┬────────────────────────────────── 2026-04-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号西三旗金隅科技园2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 2026-04-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实施送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为基数,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发生变动的,公 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单体报表未分配利润 为223993479.98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09399255.64元,按照单体和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取孰低原则,可供分配利润为223993479.98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 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截至2026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317153816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2195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873970.40元( 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8.33%。不送红股。 如在本次董事会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 予股份归属/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出售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2026-04-14│其他事项 ──────┴──────────────────────────────────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 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因公司已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具体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在上 交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及 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具体事宜。 2025年8月27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 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5〕105号)。上交所对公司报 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 受理。 2025年9月5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5〕115号)(以 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及时 提交了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可转债 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 评估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情况良好,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 公司的经营活动及财务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决策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经 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董事会同意公司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 2026-02-27│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197.9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8.27%;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929.0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65.8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385.6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47.60%。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2025年末总资产为166065.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64%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37770.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25%。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耕金融、军队军工、运营商等传统优势行业,加大对地方政务云、 医疗疾控、税务、应急管理等行业的拓展,深挖行业重点客户需求,加强产品和方案的行业属 性,下游客户需求逐步企稳回升,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4197.92万元,同比增长8.27%。 管理运营方面,公司2024年完成人员结构优化,员工人数减少,2025年度期间费用下降; 另外公司部分研发项目满足研发费用资本化核算的条件,予以资本化处理致研发费用下降;公 司收到增值税退税,其他收益增加。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上述原因引起的营业收入增加、期间费用减少和其他收益增加,导致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和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308.79%、311.48%、265.82%、247.60%、265.02% 。 ──────┬────────────────────────────────── 2026-01-28│其他事项 ──────┴──────────────────────────────────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 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 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00万元到8,800万元,将增加12,181.76万元到13,581.76 万元,同比增加254.75%到284.03%。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800万元到8,200万元,与上年同 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11,803.82万元到13,203.82万元,同比增加235.90%到263.8 7%。 3、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1、利润总额:-3,862.65万元。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81.7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5,003.82万元。 3、每股收益:-0.1515元。 ──────┬────────────────────────────────── 2025-11-19│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号西三旗金隅科技园2号楼公司 会议室 ──────┬────────────────────────────────── 2025-11-15│其他事项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王翊 心持有公司股份282035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89%,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及公司 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已于2024年4月21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王翊心计划拟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 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7050000股,减持股份比例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22%。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171538股,减持 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87846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 2%,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25年9月2日收到股东王翊心及一致行动人李伟、丁纯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 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函》,王翊心于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2232048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25971542股,与一致行动人李伟、丁纯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1300330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1.70%减少至41.00%。 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收到股东王翊心及一致行动人李伟、丁纯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 及1%及5%整数倍刻度的告知函》,王翊心于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3949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32048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 份22800004股,与其一致行动人李伟、丁纯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68615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由41.00%减少至40.00%。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收到股东王翊心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完成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 函》,截至2025年11月14日收盘,王翊心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3171538股, 占公司总股本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3518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2025-10-30│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9 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 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 年前三季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743.29万元。 ──────┬────────────────────────────────── 2025-10-3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号西三旗金隅科技园2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 2025-10-30│其他事项 ──────┴──────────────────────────────────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17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年8月18日至8月27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 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2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5、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 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 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3年9月28日,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 属登记手续,并上市流通。 9、2024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5-08-29│其他事项 ──────┴────────────────────────────────── 为充分维护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 益等权利,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建立起对投资 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并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综合考虑公 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信安世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4-2026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所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未来长远的、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发展战略规划、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 力、股东回报等因素,为了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具 有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特制订本规划。 二、制定本规划的基本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在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二)利润分配的顺序及期间间隔 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 式。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 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 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 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实施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红利。 ──────┬────────────────────────────────── 2025-08-28│其他事项 ──────┴──────────────────────────────────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 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5〕105号),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科创 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 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 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 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8-16│银行授信 ──────┴────────────────────────────────── 2025年8月15日,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不超过5000万元。上述授信额度拟用于向银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项目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内买方保理、国内保函、商票保贴、并购贷款等。本次申请授信期 限不超过1-3年,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为提高工作效率,统一授权公司管理 层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及具体贷款相关事宜,并签署合同、协议、凭证等相关文件。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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