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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洋创新(68819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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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191 智洋创新 更新日期:2026-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3-26│ 11.38│ 3.7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7-26│ 8.25│ 360.1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7-26│ 8.25│ 24.7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01│ 7.93│ 42.0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26│ 7.93│ 450.4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2-13│ 7.88│ 938.5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2-13│ 7.88│ 114.6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2-13│ 4.85│ 1147.5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2-13│ 4.85│ 131.52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山东智洋上水信息技│ 15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术有限公司 │ │ │ │ │ │ │ ├─────────┼─────┼─────┼─────┼─────┼──────┼──────┤ │南京智善利源科技有│ 204.00│ ---│ 68.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慧线路可视化及智│ 1.24亿│ ---│ 1.01亿│ 81.38│ 6.87亿│ ---│ │能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763.30万│ ---│ 9593.23万│ 98.26│ ---│ ---│ ├─────────┼──────┼─────┼─────┼─────┼─────┼──────┤ │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 4825.09万│ ---│ 2631.10万│ 54.53│ 1.14亿│ ---│ │系统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8000.00万│ ---│ 7995.41万│ 99.94│ ---│ ---│ ├─────────┼──────┼─────┼─────┼─────┼─────┼──────┤ │超募资金 │ 2867.20万│ 347.20万│ 2867.20万│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1-13 │ ├──────┼────────────────────────────────────────┤ │关联方 │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 │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 │ │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事项的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 │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已有授信展期),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 │ │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票据池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 │ │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12个月│ │ │,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间进行调整。 │ │ │ 基于公司实际需求,公司股东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拟为公│ │ │司及子公司的本次授信事项提供无偿担保,其担保行为体现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 │ │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2.11条第│ │ │五项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 │ │和资助等,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 │ │ 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该│ │ │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担保│ │ │事项尚未签署协议,需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以上授信额度不等│ │ │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 │ │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 │ │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与│ │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签署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本次授权自公│ │ │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期限一年。 │ │ │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 │ │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 │ │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经│ │ │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包括已有授信展期),基于公司实际需求,公司股东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刘国永、聂│ │ │树刚、赵砚青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本次授信事项提供无偿担保,其担保行为体现了控股股东│ │ │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 │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 │ │意该事项。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5-16│其他事项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调整情况:公司拟维持2025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 4股不变,转增股本的数量由92660148股调整为93715068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调整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本次归属共计2637300股,股票来 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的A股普通股股票。上述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由231650370股 增加至234287670股。依据上述股本变动情况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 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 转增总额。 一、调整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1、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截至2026 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2316503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9266014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324310518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 系取整所致)。 2、如在2026年4月23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 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 ,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 2026-05-15│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637,300股。其 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2,366,120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271,18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637,3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5月20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 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 期股份登记工作。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30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月31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 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10)。 4、2023年2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5、2023年2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3-012)。根据该自查报告,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 人和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 形。 6、2023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以2023年2月13日为202 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以8.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397万股限制性股票。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7、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由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调整为公司回 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的A股普通股股票。 9、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10、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1、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12、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 予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2026-05-14│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仪器仪表产业园2号综合楼会议 室 ──────┬────────────────────────────────── 2026-04-23│其他事项 ──────┴──────────────────────────────────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了适应公司未来发展,保障公 司战略规划有效落地和战略目标实现,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管理流程,提升公司运 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对公司整体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 ──────┬────────────────────────────────── 2026-04-23│其他事项 ──────┴────────────────────────────────── (一)调整事由 2025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总股本155470047股为 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9股,转增7618 0323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31650370股。 2025年11月21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总股本23165037 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1、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第九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调整方法和程序”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 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Q=Q0×( 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 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470000股×1.49=6660300股。 2、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第九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调整方法和程序”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发生派息后,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88元/股-0.50元/股)÷1. 49-0.10元/股=4.85元/股。 ──────┬────────────────────────────────── 2026-04-23│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 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53家。 ──────┬────────────────────────────────── 2026-04-23│其他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 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 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 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 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 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 数的30%。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 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 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 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4、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6个月 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 ,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 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 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公司拟 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 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募集资 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6、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 2026-04-23│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63.73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的A股普通 股股票 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447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53 51.2547万股的2.91%。其中,首次授予397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5 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8.81%;预留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的0.33%,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1.19%。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调整后授予数量为666.03万股,其中首次授予591.53万股,预留74.50万股。 (3)授予价格: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4.85元/股,即满足授 予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4.85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 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 2026-04-23│其他事项 ──────┴──────────────────────────────────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洋创新”)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 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3年1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 立董事芮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征集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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