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90 云路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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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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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11-16│ 46.63│ 12.9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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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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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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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云路先进材料技│ 3000.00│ ---│ 100.00│ ---│ 3.90│ 人民币│
│术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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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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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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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超薄纳米晶带│ 1.80亿│ 120.48万│ 7900.86万│ 98.37│ ---│ 2025-01-27│
│材及其器件产业化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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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品质合金粉末制品│ 2.00亿│ 278.83万│ 1.04亿│ 95.59│ ---│ ---│
│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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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吨级新一代高性能│ 3000.00万│ ---│ 186.34万│ 100.00│ ---│ ---│
│高可靠非晶合金闭口│ │ │ │ │ │ │
│立体卷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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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 1.50亿│ ---│ 1.50亿│ 99.98│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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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领域用高性能│ ---│ ---│ ---│ ---│ ---│ ---│
│软磁粉末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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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领域用高端软│ ---│ 1398.10万│ 1398.10万│ 15.51│ ---│ ---│
│磁材料及器件生产线│ │ │ │ │ │ │
│一期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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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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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40亿│ ---│ 2.4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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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4.92亿│ ---│ 1.85亿│ 37.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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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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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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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公司董事兼
副总经理庞靖先生,副总经理曾远华先生,副总经理李庆华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
会秘书石岩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
自2025年6月18日起6个月内,使用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
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各增持主体拟增持金额不
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且不超过300万元(含),各主体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
万元(含)且不超过1200万元(含)。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增持股份406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39%,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404.55万元,本
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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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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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及《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
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
侯剑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解志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202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件
侯剑锋先生简历:
侯剑锋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
工程师。历任中国航天科工信息技术研究院副处长,中航工业发动机公司高级业务经理,中国
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高级业务经理。现任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一级业务
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剑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解志勇先生简历:
解志勇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历任
山东省泰安团市委秘书干事、泰安市委组织部秘书干事、肥城市石横镇党政办公室秘书干事。
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院长,二级教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解志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
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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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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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闲置自有资金收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金额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
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投资方式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
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通过总经理办
公会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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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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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
本事项尚需提交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路股份”
)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203,338.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4,719.65万元,证券业
务收入33,220.05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08.8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
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
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
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4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6人次、行
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旭先生,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先后为多
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提供审计服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
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文雪先生,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8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6年,先后
为多家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
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晓景女士,于2005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
,2018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9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
位,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
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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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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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三季度净利润为人民币24,980.86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5日,公司总股
本12,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00.00万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已实施
中期分红3,600.00万元,本次实施后,2025年度累计分红金额合计9,600.00万元,占公司2025
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的38.4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云路先进材
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
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因此,监事会通过了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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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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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及董监高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郭克云持有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IPO前股份209059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郭克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600000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减
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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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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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上半年净利润为人民币169494115.5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中期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5年8月29日,公司总股
本12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00.00万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净利
润的21.2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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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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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得知,公司董事长兼总
经理李晓雨先生被吉林省吉林市监察委员会留置。该事项与本公司无关,截至本公告出具日,
公司未被要求协助调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造成重大影
响。
现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董事同意,在李晓雨先生不能履行董事长兼总经理职责期间,暂由
公司副董事长雷日赣代行董事长职责,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庞靖代行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职
责。公司拥有完善的治理及内部控制机制,已对相关事项做了妥善安排,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目前均正常履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知悉上述事项的进展及结论,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情况,并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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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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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制
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青岛云路先
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了2025年度董事和监事的薪酬方案,并于
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进行审议,公司全
体董事、监事作为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事项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发放标准
(一)在公司任职董事、监事,按照其担任职务领取薪酬;
(二)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独立董事津贴6万元/年(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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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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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云路股份”)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
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
在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稳定股价,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
象等方面取得了成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
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议案》,现将2024年评估情况及2025年主要措施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领航先进软磁材料新质生产力能级跃升
公司作为国内软磁材料领域的领军企业,构建了覆盖"材料开发-装备制造-应用拓展"的完
整技术生态体系。公司依托自主研发的"小流量熔体精密连铸技术"等核心工艺,形成了具有国
际竞争力的极端制造技术。公司研发生产的高性能磁性金属材料,凭借卓越的电磁转换效率和
功率密度优势,广泛应用于电力输配、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消费电子等战略领域,为节能
配电设备、高端电子器件等产品提供核心材料支撑。多项技术成果经权威机构认证达到国际领
先水平,奠定了公司在全球软磁材料行业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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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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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
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
度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360979739.31元,母公司报表中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360940707.3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已于2024年10月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
含税),分派金额合计为3600.00万元,2024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比例为9.97%。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3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28日,公司总股
本12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560.00万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
(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1160.00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
例30.92%。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
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1160.00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92%。
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
注销)金额为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1160.00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9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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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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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
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表决
,选举王玲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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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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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郭克云持有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IPO前股份219382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郭克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000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减
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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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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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路股份”)于2025年1月2
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同意将“高性能超薄纳
米晶带材及其器件产业化项目”结项,将使用于“高品质合金粉末制品产业化项目”和“万吨
级新一代高性能高可靠非晶合金闭口立体卷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11,892.80万元整体变更
至“新能源领域用高性能软磁粉末建设项目”和“新能源领域用高端软磁材料及器件生产线一
期建设项目”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2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万股,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98,9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07
,315,429.7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291,584,570.27元。2021年11月22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
第110C000791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
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高性能超薄纳米晶带材及其器件产业化项目”。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上述募投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20
24年12月31日。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和原则,合理、节约、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
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目前项目已达成预期建设效果,并节余部分募集资金,主要
为“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费”节余,原计划“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费”为13,821.54万元,实
际支出额为4,749.69万元。
1、纳米晶带材生产线由“两条新建”改为“一条新建+一条改造”,节省了
较多设备投资额,主要原因如下:①公司2022年新增达产2条技术迭代升级的非晶合金带
材生产线,新产线顺利投产使得非晶整体产能扩充50%,满足了2022年度非晶带材市场需求,
致使1条传统非晶合金带材产线具备改造为纳米晶带材生产线的条件;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为最大化公司现有设备资产及资金利用效率,公司依托非晶合金带材和纳米晶带材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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