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81 八亿时空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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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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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嘉璨股权投资合│ 7500.00│ ---│ 66.23│ ---│ 790.00│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北京鼎峰新材料创业│ 2555.26│ ---│ 6.00│ ---│ 954.00│ 人民币│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
│北京丝路科创投资中│ 2058.08│ ---│ 5.63│ ---│ 198.84│ 人民币│
│心(有限合伙) │ │ │ │ │ │ │
├─────────┼─────┼─────┼─────┼─────┼──────┼──────┤
│北京首新金安股权投│ 2000.00│ ---│ 2.41│ ---│ -125.07│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合肥汇科聚睿创业投│ 1500.00│ ---│ 6.13│ ---│ -221.00│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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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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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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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吨显示用液 │ 3.10亿│ 1553.49万│ 1.89亿│ 89.48│ ---│ ---│
│晶材料二期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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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 │ 1.30亿│ 0.00│ 1.3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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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 │ 0.00│ 0.00│ 3870.01万│ ---│ ---│ ---│
├─────────┼──────┼─────┼─────┼─────┼─────┼──────┤
│上海先进材料研发项│ 1.00亿│ 0.00│ 6298.37万│ 62.98│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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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 4.70亿│ 1.04亿│ 5.87亿│ 103.09│ ---│ ---│
│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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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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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八亿时│河北八亿时│ 2.98亿│人民币 │2023-02-06│2028-03-3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空液晶科技│空药业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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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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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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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
议案》,同意对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地项目”予以结项。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6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9年
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11825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3.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0720810.9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7911073.4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292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八亿时
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已投入75774.71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项目尚有待支付合同尾款及铺底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将
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支付。
鉴于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项目部分产线已开始试生产,满足结项条件,且超募资金已全
部使用完毕,公司拟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
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确
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高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执行预算管理,
并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成本。依据现有的市场情况及
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将分阶段逐步投产。
后续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原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
银行签署的该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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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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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均
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基本信息
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
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证书序号:NO0014469)。2.人员信息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是李惠琦。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
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
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
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3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
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
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
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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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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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终止“年产3000吨六氟磷
酸锂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本次终止建设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终止建设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2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30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
公司浙江八亿时空先进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建设,预计总投资约28000万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
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2022年6月30日及2022年7月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
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及《关于开展新项目及新业务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3)。
二、终止项目情况
1、终止项目原因
最近两年,锂电新能源行业经营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随着锂电市场供需结构的转变,电
解液火热的市场行情急转直下,市场价格呈断崖下跌局面,进入到价格低迷、市场严重内卷的
冷却期。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虽然前期公司已经做了很多准备工作,但经过重新研判市场环
境,并对项目当前定位及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公司经过审慎考虑、研究,决定终止“年
产30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建设,用以积蓄和保存实力更好的投入到现有落地的项目。
2、终止项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终止年产30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年产3000吨六氟磷酸锂
项目”建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终止建设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终止建设项目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年产30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已投入资金约495.01万元,主要为项目前期开
发、工艺设计及人工费用等,公司将根据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终止“年产3000吨六氟
磷酸锂项目”事项是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等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对降低投资
风险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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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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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及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目前处于快
速发展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研发投入、新项目实施等方面均需较大资金投入,基于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4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1、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16005000.7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及《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及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目前处于快速
发展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研发投入、新项目实施等方面均需较大资金投入,基于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
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
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度,公
司以现金为对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42万元(不含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5.26%。
综上所述,公司2024年度合计现金分红金额为4999.42万元。除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外,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
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
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4999.42万元视同现金分红金额,
公司以回购方式实现了对投资者的权益回报。同时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
要及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研发投入、
新项目实施等方面均需较大资金投入,基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4年度公司拟不进
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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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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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提供
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
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41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
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2)。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12月26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2025年3月19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202589股,占公司总股
本134481546股的比例为2.3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3.626元/股,最低价为28.955元/股,回
购均价为31.22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88967.9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
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
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
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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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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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提供
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
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41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
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2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464091股,占公司总股本134481546股的比例为0.3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3.20元/股,最
低价为32.9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48144.9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
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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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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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2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2月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
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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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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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北京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
过7000万元;
回购股份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
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
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经公司发函确认,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京西创业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相关股东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3个月、
未来6个月及回购期间均不存在明确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存在减持公司股份
的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4年12月6日,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雷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回购公司股份。主要内容为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及中信银行北京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上述回购股份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
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
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中信银行北京分行提供的股
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
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
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
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
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
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回购股份数量: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3448.1546万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1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43.9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1.8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1元/股进行测算,
回购数量约为121.95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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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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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6日收到
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雷先生《关于提议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赵雷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
简称“中信银行北京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雷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12月6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
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
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雷先生向
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及中信银行北京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
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通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
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
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5、回购股份的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41元/股(含);
6、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
00万元(含);
7、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3448.1546万股为基础,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1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43.
9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
购价格上限41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21.95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1%。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赵雷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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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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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方: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
八亿时空先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八亿时空”)、河北八亿时空药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河北八亿药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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