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78 万德斯 更新日期:2025-09-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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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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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1-02│ 25.20│ 4.8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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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18│ 9.94│ 251.1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9-27│ 9.68│ 45.8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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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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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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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装备集成中心及│ 2.36亿│ 300.35万│ 1.35亿│ 57.10│ ---│ ---│
│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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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62亿│ ---│ 2.62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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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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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21 │交易金额(元)│2.89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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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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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万德斯投资有限公司70%的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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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瑞源国际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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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刘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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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协议签署方 │
│ │ 甲方(受让方):瑞源国际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
│ │ 乙方: │
│ │ 乙方一(转让方1):刘军 │
│ │ 乙方二(转让方2):宫建瑞 │
│ │ 2、转让标的、方式、价格、价款 │
│ │ (1)转让方1拟向受让方转让万德斯投资70%的股权(对应万德斯投资2100万元注册资 │
│ │本),转让方2拟向受让方转让万德斯投资30%的股权(对应万德斯投资900万元注册资本) │
│ │。前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将取得万德斯投资100%股权,将间接持有万德斯(以下简称│
│ │“目标公司”)24584139股股份(约占本协议签署日万德斯总股本的28.88%)。 │
│ │ (2)经协商,转让方与受让方最终确定万德斯投资每股转让价格为13.7646元,对应万│
│ │德斯的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6.80元。其中,乙方1转让万德斯投资70%股权,乙方1转让价│
│ │款为人民币289056600元(大写:贰亿捌仟玖佰零伍万陆仟陆佰元整);乙方2转让万德斯投│
│ │资30%股权,乙方2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23881400元(大写:壹亿贰仟叁佰捌拾捌万壹仟肆佰 │
│ │元整)。 │
│ │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收到万德斯投资的通知,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 │,万德斯投资的股东变更为瑞源国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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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21 │交易金额(元)│1.24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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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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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万德斯投资有限公司30%的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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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瑞源国际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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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宫建瑞 │
├──────┼────────────────────────────────────────┤
│交易概述 │1、协议签署方 │
│ │ 甲方(受让方):瑞源国际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
│ │ 乙方: │
│ │ 乙方一(转让方1):刘军 │
│ │ 乙方二(转让方2):宫建瑞 │
│ │ 2、转让标的、方式、价格、价款 │
│ │ (1)转让方1拟向受让方转让万德斯投资70%的股权(对应万德斯投资2100万元注册资 │
│ │本),转让方2拟向受让方转让万德斯投资30%的股权(对应万德斯投资900万元注册资本) │
│ │。前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将取得万德斯投资100%股权,将间接持有万德斯(以下简称│
│ │“目标公司”)24584139股股份(约占本协议签署日万德斯总股本的28.88%)。 │
│ │ (2)经协商,转让方与受让方最终确定万德斯投资每股转让价格为13.7646元,对应万│
│ │德斯的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6.80元。其中,乙方1转让万德斯投资70%股权,乙方1转让价│
│ │款为人民币289056600元(大写:贰亿捌仟玖佰零伍万陆仟陆佰元整);乙方2转让万德斯投│
│ │资30%股权,乙方2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23881400元(大写:壹亿贰仟叁佰捌拾捌万壹仟肆佰 │
│ │元整)。 │
│ │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收到万德斯投资的通知,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 │,万德斯投资的股东变更为瑞源国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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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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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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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万德斯│阿拉善万德│ 1.63亿│人民币 │2025-09-21│2033-03-0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环保科技股│斯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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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万德斯│新乡荣军 │ 1.52亿│人民币 │2023-12-01│2043-12-0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环保科技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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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万德斯│东海万德斯│ 7416.00万│人民币 │2032-01-14│2035-01-1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环保科技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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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万德斯│梦马环境 │ 6000.00万│人民币 │2036-01-18│2039-01-1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环保科技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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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万德斯│剑阁万德斯│ 3000.00万│人民币 │2029-03-10│2032-03-1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环保科技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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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万德斯│东江环保 │ 2560.00万│人民币 │2021-12-22│2026-12-21│一般担保│否 │否 │
│环保科技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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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万德斯│环保工程公│ 1000.00万│人民币 │2025-12-11│2028-12-1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环保科技股│司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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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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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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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收到非独立董
事陈灿先生、袁道迎先生、韩辉锁先生、林仕华先生、张小赛先生、副总经理李春泉、财务总
监张开圣的书面辞职报告。
陈灿先生因工作调整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但其
仍在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
袁道迎先生因工作调整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
务,仍在公司任职,因其辞去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将导致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少于3人
,故其辞职报告应当在补选产生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后方能生效,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前,袁道迎先生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履行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
务;韩辉锁先生因工作调整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
务,但其仍在公司担任河北万德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林仕华先生因工作调整向公司董
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但其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张小赛先生因工作调
整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但其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李春泉先
生因工作调整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副总经理职务,但其仍在公司担任总工、核心技术人员;
张开圣先生因工作调整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财务总监职务,但其仍在公司担任财务副总监。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董事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
和公司经营正常运行,除袁道迎先生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时生效。公
司将按照有关法律的要求尽快完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选工作。
本次辞职人员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公司及本次辞职人员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持有的股份进行管理。公司已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与本次辞
职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二、补选董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徐晖先生、温松英女士、汪衡慧先生、梅学奎先生(简历
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的任职资格要
求,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最高人
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公告披露日,梅学奎先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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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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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15日收到董
事会秘书、核心技术人员戴昕先生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戴昕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
、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辞职后,戴昕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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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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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
确、公允的反映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
状况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
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有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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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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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注销原因: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
)中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离职的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未满足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的8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未满足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24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36,822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离职的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未满足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8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未满足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的2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36,822股进行回购
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根据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
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须提交股东大
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
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相关规定,就本次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自2025年5月31日起45天内,截至申报期满,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
申报。
(一)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
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自情况
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离
职前需缴纳完毕已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相应个人所得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
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5,580股。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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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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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乾德路57号公司6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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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1│股权回购
──────┴──────────────────────────────────
根据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1、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
根据《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第十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
不再续约,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按授予
价格回购注销,离职前需缴纳完毕已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相应个人所得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合计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
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5580股。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而回购注销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的业绩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解除限售条
件未成就。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可递延至
下一年度。”公司拟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8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的107796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24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23446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
销。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36822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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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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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
权,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南京万德斯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鉴于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
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5580股;且公司2024年业绩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
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1242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
68元/股。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6822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将由85134666股变更为84997844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85134666元减少为84997844
元,实际总股份数和注册资本最终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调整变动。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
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乾德路57号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
日除外)
3、联系人:戴昕
4、联系电话:025-84913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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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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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控制权变更的基本情况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南京万德斯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万德斯投资”)持有公司28.88%股份。股东刘军先生、股东宫建瑞先生(以下
简称“转让方”)分别持有万德斯投资70%、30%股权。2025年3月21日,转让方与瑞源国际资
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瑞源国际”)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向受
让方转让其持有的万德斯投资合计100%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为412,938,000元。本次《股权转
让协议》生效以宫建瑞先生对于其间接持股作出的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豁免为前提,故2025
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离任董事自愿性股
份限售承诺的议案》,至此《股权转让协议》全部条款均已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
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豁免
离任董事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等公告及文件。
二、控制权变更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收到万德斯投资的通知,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万德斯投资的股东变更为瑞源国际。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339392111J
名称:南京万德斯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南京市江宁区乾德路57号
(江宁高新园)
法定代表人:温松英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07-15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
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
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包装材料
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棉、麻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
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木材销售;软木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
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食
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收购;园艺产品销售;个
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
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产业用
纺织制成品销售;服装辅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部
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认证咨询;木材加工;木材收购;化肥销售;肥料销
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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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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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预计有效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
同);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担保余额:公司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1,49
6万元(包含当前对外担保余额,下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1,496万
元;
本次担保计划中无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确保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2025年度公司计划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1,496万元的担保。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2024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2025年度业务情况做出。为保证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在总体
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公司投融资部可在授权期限内根据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所有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投融
资部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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