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73 希荻微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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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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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2-31│ ---│ 1299.5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2-31│ ---│ 1208.3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2-31│ ---│ 462.9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2-31│ ---│ 549.4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2-31│ ---│ 447.4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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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1-11│ 33.57│ 12.2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5-26│ 16.00│ 3396.3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1-22│ ---│ 106.5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5-22│ 14.38│ 14.7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7-01│ 14.38│ 455.6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8-06│ 10.66│ 395.8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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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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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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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HiTek Co Ltd │ 10816.25│ ---│ ---│ 8944.27│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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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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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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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消费电子和通│ 1.67亿│ 2784.78万│ 1.98亿│ 95.93│ ---│ ---│
│信设备电源管理芯片│ │ │ │ │ │ │
│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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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1.80亿│ 3.69亿│ 97.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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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公司股份 │ ---│ ---│ 4220.22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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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汽车及工业电│ 8531.56万│ 466.68万│ 7086.04万│ 83.06│ ---│ ---│
│源管理芯片研发项目│ │ │ │ │ │ │
├─────────┼──────┼─────┼─────┼─────┼─────┼──────┤
│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 2.39亿│ 3797.30万│ 7480.81万│ 37.37│ ---│ ---│
│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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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超募资金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万│ ---│ 9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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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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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6 │转让比例(%) │2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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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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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9379.05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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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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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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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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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23 │交易金额(元)│3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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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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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Halo Microelectronics (Hong Kong│标的类型 │股权 │
│ │) Co., Limited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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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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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Halo Microelectronics (Hong Kong) Co.,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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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名称:HaloMicroelectronics(HongKong)Co.,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希荻微” │
│ │) │
│ │ 资金额:3000万美元 │
│ │ 本次增资不构成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和重大资│
│ │产重组 │
│ │ 本次增资尚需经过国内发改委、商务、外汇等主管部门对境外投资事项 │
│ │ 的备案或审批,以及在香港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实施的结果和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 │。公司将严格履行相关主管部门各项手续,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顺利推进本次增资事项。本│
│ │次增资属于境外投资行为,境外经营面临汇率波动风险,也面临着海外政策变化、运营管理│
│ │及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
│ │ (一)增资基本情况 │
│ │ 公司于2022年12月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希荻微与韩国上市公司DongwoonAnatechCo.,Ltd│
│ │.达成合作,开拓了音圈马达驱动芯片产品线,即智能视觉感知业务。自2023年第二季度起 │
│ │,公司以自有品牌全面布局智能视觉感知业务。2024年,公司围绕智能视觉感知业务现有产│
│ │品搭建了供应链、技术团队,全力推动该业务从贸易模式向自产模式转换。同时,公司为该│
│ │业务组建了研发团队,根据市场需求开展下一代产品的预研。2024年第四季度开始,公司音│
│ │圈马达驱动芯片产品线部分产品已由贸易模式转换为自主委外生产模式。同时,2024年8月 │
│ │,公司通过境外二级全资子公司HaloMicroelectronicsInternationalCorporation以210053│
│ │77046韩元收购了ZinitixCo.,Ltd.,(以下简称“Zinitix”),Zinitix成为公司的控股子│
│ │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如上所述,由于香港希荻微及公司境外子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其现有资金已无法满│
│ │足业务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为有效推动公司开展智能视觉感知业务,同时为满足香港希荻│
│ │微及公司其他境外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1│
│ │597.30万元,具体以实时汇率为准)向香港希荻微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
│ │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香港希荻微投资总额将由90001300美元增加至120001300美元,公司 │
│ │对香港希荻微的持股比例不变,公司仍持有香港希荻微100%股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
│ │层签署相关文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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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1 │交易金额(元)│3.1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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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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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份、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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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曹建林、曹松林、深圳市链智创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深圳市汇智创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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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曹建林、曹松林、深圳市链智创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汇智创芯管理咨│
│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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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曹建林、曹松林、深圳市│
│ │链智创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汇智创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
│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价格3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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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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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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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2022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
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情况
1.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
(1)原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内,原激励对象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
司应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613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2)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届满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为2023年4月26日至2025年4月25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届满,仍未完成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共计1053500股。
(3)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以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根据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363.23万元,业绩基数202
1年度营业收入46290.21万元,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4.96%,公司不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相应作废440000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2107000股限制性股票。
2.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情况
1.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
(1)原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内,原激励对象7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
司应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80466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2)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届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为2023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23日。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届满,仍未完成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共计1669665股。
(3)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以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40%”。根据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363.23万元,业绩
基数2021年度营业收入46290.21万元,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4.96%,公司不满足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要求,相应作废2035755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5510085股限制性股票。
2.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情况
1.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
(1)原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第一个归属期内,原激励对象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应对其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71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2)第一个归属期届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为20
23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19日。2022年第三期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届满,仍未完成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共计175500股。
(3)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第二个归属期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以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根据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363.23万元,业绩基数2021年度
营业收入46290.21万元,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4.96%,公司不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相
应作废104000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351000股限制性股票。
2.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2022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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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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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
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新航,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
起开始在立信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自2024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滕海军,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5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自2023年起开始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家恒,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23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自2023年起开始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新航最近3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质量控制复核人滕海军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家恒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李新航、质量控制复核人滕海军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家恒不存在违反《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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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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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数量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71.6125万份,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5月22日至2026年3月27日(
行权日须为交易日)。2025年第三季度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316,881股,占本次可
行权总量的18.46%。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327,113股,占本次可行
权总量的19.06%。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54.90万
份,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8月6日至2026年7月24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2025年第三季
度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371,330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67.64%。截至2025年9月30
日,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371,330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67.64%。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公司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
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1.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订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拟订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拟订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议案。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和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4.2024年3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希荻微电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根据公司其
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克美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5.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
异议。2024年3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希荻微电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29)。
6.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2024年3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希荻
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7.2024年3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和上海
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2024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
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和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
9.2025年5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和上海
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0.2025年7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和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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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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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771,809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771,809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2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2月14日下发《关于同意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4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4,001万股,并于2022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40,0
01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68,899,23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110,765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第三次行权(以下简称“本次期权行权”)限售股,限售期为自行权日起三年。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8名,对应的限售股数量共计771,809股(本次期权行权后
公司总股本增至405,307,014股),占截至2025年9月10日公司总股本410,796,009股的0.19%。
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9月29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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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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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TAOHAI(陶海)通过继承方式依法取得戴祖渝生前持有的全部公司股
份。为保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TAOHAI(陶海)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唐娅决定在公司的经营
管理和决策中继续保持一致意见,并就双方在公司中的一致行动事宜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
一、协议签署情况概述
2021年3月11日,TAOHAI(陶海)、唐娅与戴祖渝就各方在公司中的一致行动事宜签署了
《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
2024年8月2日,TAOHAI(陶海)与戴祖渝就戴祖渝委托TAOHAI(陶海)行使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事宜签署了《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
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协议》”)。同日,TAOHAI(陶海)与唐娅就《表决权委托协议》的
签署导致原协议约定的相关权利义务变化事宜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5年5月,戴祖渝逝世,原协议以及《表决权委托协议》已无法完全有效履行。鉴于TAO
HAI(陶海)、唐娅在多年合作过程中建立的深厚互信关系,二人决定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
策中继续保持一致意见,以保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2025年8月25日,TAOHAI(陶海)与唐娅
重新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根据广东省深圳市先行公证处于2025年8月25日出具的《公证
书》((2025)深先证字第26395号),TAOHAI(陶海)继承戴祖渝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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