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62 巨一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11-01│ 46.00│ 14.7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5-20│ 18.86│ 655.3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5-08│ 18.86│ 75.44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嘉兴颀诺股权投资合│ 5000.00│ ---│ 5.88│ ---│ 0.00│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众泰汽车 │ 30.59│ ---│ ---│ 16.46│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 6.74亿│ 1.35亿│ 6.26亿│ 89.43│ ---│ ---│
│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 │ │ │ │ │ │
├─────────┼──────┼─────┼─────┼─────┼─────┼──────┤
│汽车智能装备产业化│ 2.60亿│ 430.86万│ 9633.68万│ 63.74│ 681.34万│ ---│
│升级建设项目 │ │ │ │ │ │ │
├─────────┼──────┼─────┼─────┼─────┼─────┼──────┤
│通用工业智能装备产│ 1.54亿│ 0.00│ 1330.53万│ 100.00│ ---│ ---│
│业化建设项目 │ │ │ │ │ │ │
├─────────┼──────┼─────┼─────┼─────┼─────┼──────┤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2.81亿│ 860.54万│ 2666.68万│ 17.47│ ---│ ---│
├─────────┼──────┼─────┼─────┼─────┼─────┼──────┤
│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 1.34亿│ 119.52万│ 4758.42万│ 67.76│ ---│ ---│
│级项目 │ │ │ │ │ │ │
├─────────┼──────┼─────┼─────┼─────┼─────┼──────┤
│补充营运资金 │ 5.00亿│ 0.00│ 3.90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8-30 │交易金额(元)│539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安徽江淮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安徽江淮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参股公司安徽江淮重型工程机械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重工”)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金额为5390万元。鉴于公司部分董│
│ │事兼任江淮重工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2.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 │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公司参股公司江淮重工的未来发展资金需求,江淮重工全体股东拟以其享有的江淮│
│ │重工本次应分现金股利,对江淮重工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增资完成│
│ │后,江淮重工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16000万元。公司拟以享有的江淮重工现金股利5│
│ │390万元,对江淮重工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江淮重工的出资额由2450万元增加至7│
│ │840万元,持股比例仍为49%。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8-30 │
├──────┼────────────────────────────────────────┤
│关联方 │安徽江淮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高管及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
│交易详情 │1.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参股公司安徽江淮重型工程机械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重工”)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金额为5390万元。鉴于公司部分董│
│ │事兼任江淮重工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2.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 │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公司参股公司江淮重工的未来发展资金需求,江淮重工全体股东拟以其享有的江淮│
│ │重工本次应分现金股利,对江淮重工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增资完成│
│ │后,江淮重工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16000万元。公司拟以享有的江淮重工现金股利5│
│ │390万元,对江淮重工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江淮重工的出资额由2450万元增加至7│
│ │840万元,持股比例仍为49%。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林巨广先生,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刘蕾│
│ │女士,董事、董事会秘书王淑旺先生兼任江淮重工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江淮重工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增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
│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林巨广先生、│
│ │刘蕾女士、王淑旺先生回避了表决。本事项已经第二届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
│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 │ 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江淮重工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1849115.│
│ │04元,均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安徽巨一科│巨一动力 │ 1.50亿│人民币 │2024-07-30│2025-07-29│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安徽巨一科│巨一动力 │ 1.50亿│人民币 │2025-04-21│2026-04-2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安徽巨一科│巨一动力 │ 1.00亿│人民币 │2025-09-26│2026-09-2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安徽巨一科│巨一动力 │ 1.00亿│人民币 │2024-11-05│2025-11-04│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安徽巨一科│巨一动力 │ 1.00亿│人民币 │2024-03-07│2025-03-07│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安徽巨一科│巨一动力 │ 1.00亿│人民币 │2024-11-15│2025-11-15│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安徽巨一科│巨一动力 │ 1.00亿│人民币 │2025-10-17│2027-03-1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安徽巨一科│巨一动力 │ 9600.00万│人民币 │2020-09-16│2025-12-17│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安徽巨一科│巨一动力 │ 8000.00万│人民币 │2024-11-14│2025-11-14│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安徽巨一科│巨一动力 │ 5000.00万│人民币 │2024-11-28│2027-11-2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安徽巨一科│巨一动力 │ 5000.00万│人民币 │2025-04-18│2027-04-1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安徽巨一科│巨一动力 │ 3000.00万│人民币 │2025-09-29│2028-09-2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安徽巨一科│上海一巨 │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3-24│2026-03-2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24│股权回购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本数);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人员或股东未来拟实施股份减
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事
项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事项的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
事项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事项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部分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
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并且,存在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持有期限届满未能将回购股
份过户至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进而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
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
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
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2026年7月22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林巨广先生和实际控制人、副董事
长、副总经理刘蕾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的内容为以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2、2026年7月23日,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
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根据《安徽
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董
事会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
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
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本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
2026-07-24│股权回购
──────┴──────────────────────────────────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7月22日收到公司董事
长、实际控制人林巨广先生,公司副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蕾女士出具的《关于提议安徽巨一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林巨广先生、刘蕾女士(以下简称“提议人”)提议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
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林巨广先生
公司副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蕾女士
2、提议时间:2026年7月22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
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
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提议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
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本数);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含本数);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37,100,775股为基数。按
回购资金总额下限3,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57,
14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3%;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428,571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4%。本次回购
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
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将按照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7-21│股权冻结
──────┴──────────────────────────────────
本次股份被冻结续期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为刘蕾女士
、林巨广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60030000股、6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3.79%、4.60%,本次被冻结续期的股份数
量分别为21139755股、630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35.22%、100%,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15.42%、4.60%。
一、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续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16日、2025年7月19日、2026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了《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1)、《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冻结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27)和《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冻结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02)。2026年7月20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控
股股东合计持有的27439755股无限售流通股份继续被冻结。
──────┬──────────────────────────────────
2026-05-19│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研发楼二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巨广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董事会秘书王淑旺先生和财务负责人常培沛先生列席了会议。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
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
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为1,903.45万元。
二、其他说明
本次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
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
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4-22│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
2026-04-22│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2│其他事项
──────┴──────────────────────────────────
1、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
修订)》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为80959996.3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026889
75.97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137100775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7674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
7266671.8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
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22│其他事项
──────┴──────────────────────────────────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处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通过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6年
度董事薪酬方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每人12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
酬,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公司依法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
董事办理五险一金。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和公司所处地域薪酬水平,高级
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及年度奖金构成,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
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项补贴、绩效考核结果及年度奖金确定。
三、其他规定
1、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通胀水平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
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2026-04-01│其他事项
──────┴──────────────────────────────────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向工商登记
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合肥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7111425X3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林巨广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8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
经营范围:智能生产线及装备、自动化及智能设备、检测与试验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与服务;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与服务
;数字化工厂、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的设计、咨询与服务;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产品的开
发、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与服务;房屋与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
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6-02-28│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33549.08万元,同比增长23.0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8092.25万元,同比增长279.6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5471.20万元,同比增加6898.61万元,实现扭亏为盈。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843488.08万元,较期初增长10.99%;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
益为242563.96万元,较期初增长4.1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为17.79元,较期
初增长3.79%。
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复杂的宏观环境,深化与战略客户的合作关系,加强项目管
理及交付能力,本期交付的智能装备项目及电机电控零部件产品同比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实现
433549.08万元,同比增长23.05%;
2、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业务客户和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并积极推动降本增效
,毛利率得到改善;
3、公司坚持稳健发展经营理念,通过强化内部运营与客户信用管理,期末应收账款规模
和结构得到有效改善,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
──────┬──────────────────────────────────
2026-02-28│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
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
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为1325.33万元。
──────┬──────────────────────────────────
2026-01-30│其他事项
──────┴──────────────────────────────────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度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000.00万元至10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
据)相比,将增加4868.20万元至8368.20万元,同比增长228.36%至392.54%。
2.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500.00万元至7
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4927.41万元至8427.41万元。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4588.2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31.80万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27.41万元;每股收益:0.16元/
股。
──────┬──────────────────────────────────
2026-01-24│股权冻结
──────┴──────────────────────────────────
本次股份被冻结续期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为刘蕾女士
、林巨广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60030000股、6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3.79%、4.60%,本次被冻结续期的股份数
量分别为21139755股、630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35.22%、100%,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15.42%、4.60%。
一、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续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16日、2025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和《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冻结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公司通
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2026年1月22日控股股东合计持
有的27439755股无限售流通股份继续被冻结。
──────┬──────────────────────────────────
2026-01-2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研发楼二楼会
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
权数量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巨广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董事、董事会秘书王淑旺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5-12-27│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
提高融资效率,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拟互相提供担保。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计提供担保不超过
人民币211000万元(含本数)。其中:公司为合肥巨一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一动
力”)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为巨一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德国巨一”)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为巨一科技美国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美国巨一”)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为一巨自动化装备(上海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一巨”)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数)。巨一动力
拟为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上述担保额度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仅
限于:银行贷款、境内外债券及票据、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股权基金融资、结构化融
资、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贴现、保理及其他授信额度、履约担保、资产管理计划、专项
理财计划、债权投资计划、委托债权、以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自有资产抵(质
)押等方式为子公司诉讼或仲裁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申请期货交割、关税保证保险项目、为公
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增信措施等。
上述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
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全
资子公司(含现有、新设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在授权
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全资子
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
授权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2025-12-27│银行授信
──────┴──────────────────────────────────
重要内容提示:
1.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
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
现、贸易融资、国内信用证、保函、国际信用证等。本次授信不涉及担保事项,上述授信额度
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且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公司及子公司与
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
环使用且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顺利进行,提请公司股东会授
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办理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相关的具体事项,同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
文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5-12-27│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月2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研发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5-10-29│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第
三季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资产进行了
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为4,405.14万元。
──────┬──────────────────────────────────
2025-10-29│其他事项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98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巨一
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债权人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自2025年8
月26日起45天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申报。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0%,需回购注销本期
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8000股。
(二)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
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由19.16元/股调整为18.31元/股。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公司
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或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因此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为18.31元/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涉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2名,合计拟
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98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为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股份专用账户,并向其申
请办理签署98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公司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1
0月31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
2025-09-13│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研发楼二楼会议室
──────┬──────────────────────────────────
2025-08-30│增资
──────┴──────────────────────────────────
1.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参股公司安徽江淮重型工程机械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重工”)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金额为5390万元。鉴于公司部分董
事兼任江淮重工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参股公司江淮重工的未来发展资金需求,江淮重工全体股东拟以其享有的江淮重
工本次应分现金股利,对江淮重工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
江淮重工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16000万元。公司拟以享有的江淮重工现金股利5390万
元,对江淮重工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江淮重工的出资额由2450万元增加至7840万元
,持股比例仍为49%。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林巨广先生,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刘蕾女
士,董事、董事会秘书王淑旺先生兼任江淮重工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江淮重工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增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林巨广先生、刘蕾
女士、王淑旺先生回避了表决。本事项已经第二届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江淮重工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1849115.04
元,均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2025-08-30│其他事项
──────┴──────────────────────────────────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2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林巨广先生
2.提案程序说明公司已于2025年8月26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4.59%股份的股
东林巨广先生,在2025年8月2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召集人(董事会)于2025年8月29日收到公司股东林巨广先生
提交的《关于提请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提议增加《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
议案。
上述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
──────┬──────────────────────────────────
2025-08-26│其他事项
──────┴──────────────────────────────────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巨一科技”)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
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
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2年4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
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王桂香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
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2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7)。
(四)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4)。
(五)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
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六)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同意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
予)由19.16元/股调整为18.8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
2025-08-26│其他事项
──────┴──────────────────────────────────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巨一科技”)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
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
公告。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2年5月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
号:2022-027)。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w.sse.com.cn)披露了《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4)。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9.16元/股调整为
18.8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
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0%,需回购注销本期
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8000股。
(二)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
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由19.16元/股调整为18.31元/股。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
或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
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
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因此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为18.31元/股。
(三)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
为1794380元。
──────┬──────────────────────────────────
2025-08-26│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
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类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0%,需回购注销本期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8000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需以18.31元/股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98000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7198775股变更为137100775股,公司
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37198775元变更为137100775元。实际总股份数和注册资本最终根据具体实
际情况调整变动。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
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
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
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
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除外))
3、联系人:王淑旺、沈红叶
4、联系电话:0551-62249007
──────┬──────────────────────────────────
2025-08-26│其他事项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场所: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
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拟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外汇互换等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产品
的组合。
交易金额: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
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
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
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则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的10%。额度有效期为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已履行的审批程序: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风险提示: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
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等高风险交易,但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风
险,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等金融
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英镑、日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
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
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
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等高风险交易。
(一)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外汇互换等衍生产
品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涉及的币种为公司出口业务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英镑、日
元等。
(二)业务规模及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在审批有
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
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
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
则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的10%。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2025-08-26│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
2025-08-26│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研发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
2日
至2025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
──────┬──────────────────────────────────
2025-08-26│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
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
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为1,294.75万元。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