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57 松井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5-27│ 34.48│ 6.1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4-18│ 33.78│ 616.1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09│ 33.78│ 99.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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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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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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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江松井新材料│ 4000.00│ ---│ 20.00│ ---│ -39.27│ 人民币│
│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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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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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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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水性涂料建设│ 1.41亿│ 4561.45万│ 1.27亿│ 89.70│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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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水性涂料建设│ 1.60亿│ 4561.45万│ 1.27亿│ 89.70│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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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 ---│ 1193.98万│ 9034.11万│ 107.53│ ---│ ---│
│目 │ │ │ │ │ │ │
├─────────┼──────┼─────┼─────┼─────┼─────┼──────┤
│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 ---│ ---│ 1.18亿│ 104.58│ ---│ ---│
│资金 │ │ │ │ │ │ │
├─────────┼──────┼─────┼─────┼─────┼─────┼──────┤
│汽车部件用新型功能│ 2378.67万│ 299.31万│ 4091.99万│ 97.84│ ---│ ---│
│涂料改扩建设项目 │ │ │ │ │ │ │
├─────────┼──────┼─────┼─────┼─────┼─────┼──────┤
│汽车部件用新型功能│ 4182.42万│ 299.31万│ 4091.99万│ 97.84│ ---│ ---│
│涂料改扩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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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油墨及环保型胶│ 1729.48万│ 531.04万│ 1412.22万│ 81.66│ ---│ ---│
│黏剂生产扩能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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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油墨及环保型胶│ 6507.83万│ 531.04万│ 1412.22万│ 81.66│ ---│ ---│
│黏剂生产扩能项目 │ │ │ │ │ │ │
├─────────┼──────┼─────┼─────┼─────┼─────┼──────┤
│超募资金 │ 1.97亿│ ---│ ---│ ---│ ---│ ---│
├─────────┼──────┼─────┼─────┼─────┼─────┼──────┤
│公司全球营销网络及│ 4000.00万│ 200.00│ 612.56万│ 102.09│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 │ │ │ │ │
├─────────┼──────┼─────┼─────┼─────┼─────┼──────┤
│公司全球营销网络及│ 600.00万│ 200.00│ 612.56万│ 102.09│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 │ │ │ │ │
├─────────┼──────┼─────┼─────┼─────┼─────┼──────┤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 2.10亿│ 1193.98万│ 2.16亿│ 103.01│ ---│ ---│
│目 │ │ │ │ │ │ │
├─────────┼──────┼─────┼─────┼─────┼─────┼──────┤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 8337.60万│ 0.00│ 1.26亿│ 100.0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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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新型功能涂层材│ ---│ 360.23万│ 360.23万│ 9.01│ ---│ ---│
│料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 │ │ │ │ │
├─────────┼──────┼─────┼─────┼─────┼─────┼──────┤
│汽车新型功能涂层材│ 4000.00万│ 360.23万│ 360.23万│ 9.01│ ---│ ---│
│料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 │ │ │ │ │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5000.00万│ 118.94万│ 5118.94万│ 102.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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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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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21 │交易金额(元)│2867.2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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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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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湖南三迪数字涂装系统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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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湖南湘江松井新材料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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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湖南三迪数字涂装系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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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湖南三迪数字涂装系统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三迪”)拟进行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湖南湘江松井新材料产│
│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材料产业基金”)作为投资方拟对湖南三迪投│
│ │资人民币2867.2500万元,其中647.0589万元用于新增注册资本,余下2220.1911万元计入资│
│ │本公积,取得增资后湖南三迪20.0000%的股权。公司及其他现有股东放弃对湖南三迪本次增│
│ │资的优先认购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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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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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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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湘江松井新材料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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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为其有限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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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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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湖南三迪数字涂装系统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三迪”)拟进行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湖南湘江松井新材料产│
│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材料产业基金”)作为投资方拟对湖南三迪投│
│ │资人民币2867.2500万元,其中647.0589万元用于新增注册资本,余下2220.1911万元计入资│
│ │本公积,取得增资后湖南三迪20.0000%的股权。公司及其他现有股东放弃对湖南三迪本次增│
│ │资的优先认购权。 │
│ │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湖南三迪的持股比例由77.2727%变更为61.8182%,湖南三迪仍│
│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 │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 │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
│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进一步推动湖南三迪快速发展,优化“设备+工艺+材料”的一体化发展模式,加速其│
│ │抢占下游新兴市场,实现长期战略规划,同时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湖南三迪计划通过增资│
│ │扩股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新材料产业基金。本次交易中,基于独立第三方评估的公允定价│
│ │,新材料产业基金拟对湖南三迪投资人民币2867.2500万元,其中647.0589万元用于新增注 │
│ │册资本,余下2220.1911万元计入湖南三迪资本公积,取得增资后湖南三迪20.0000%股权。 │
│ │ 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的重│
│ │大资产重组。 │
│ │ 截至本次交易事项为止,过去12个月内,除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披露的关联交│
│ │易事项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者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金额未│
│ │达到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
│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 │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凌云剑先生及王卫国先生已回避表决│
│ │。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公司为新材料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人,持有新材料产业基金20%的份额。新材料产业基金 │
│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为湖南凌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
│ │创投”),凌云创投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凌云剑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同时│
│ │,新材料产业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2名委员由凌云创投提名,1名委员 │
│ │由公司提名。 │
│ │ 公司董事王卫国先生为凌云创投监事,持有其10%的股权,与凌云剑先生同为本次交易 │
│ │的关联董事。 │
│ │ 综上所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新材料产业基金│
│ │为公司的关联法人。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新材料产业基金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
│ │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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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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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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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布局,并结
合人员工作侧重及岗位变化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决定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调整:新增认定苏梅
、李蓉、陈干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原核心技术人员伍松、杨波、FURAOSHENG不再被认定为核
心技术人员。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涉及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不会影响公司专利权属的完整
性,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调整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计10名,分别为:凌云剑、王卫国、缪培凯、李玉良、赖
安平、曾煜、陈勇君、苏梅、李蓉、陈干。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原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因岗位职责变动及到龄退休,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伍松、杨波及FURAOSHENG不再被认定为
核心技术人员。其中,伍松、杨波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FURAOSHENG因到龄退休,不再在公
司任职。
1、原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伍松先生,1975年11月生,中国国籍,湖南大学化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曾先后任职于湖南亚大高分子化工厂有限公司、上海长悦涂料有限公司;2008年10月加
入公司,历任技术经理、油墨事业部总经理、工业设计部部长、战略产品研发部部长、市场/C
MF部总监,自2009年3月至2024年9月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投资经理。
杨波先生,1964年11月生,中国香港籍,美国纽约伦赛勒理工学院有机高分子化学专业博
士研究生、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MBA,有美国、香港长期境外居留权。曾在美国沙多玛公司担
任资深化学师、技术经理、大中华区总经理、亚太区商务总监等职务;2008年10月加入公司,
历任技术总监、副总经理,自2010年1月至2024年9月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海外销售顾问。
FURAOSHENG先生,1966年1月生,新加坡国籍,厦门大学分析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具有
新加坡长期境外居留权。曾先后任职于关西涂料、PPG工业涂料、阿克苏诺贝尔涂料、贝格工
业涂料等;2018年5月加入公司,历任研发中心总监、涂料应用研发部部长。现任公司董事。
2、知识产权情况
公司享有上述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形成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公司与上述人员不存在涉及专
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3、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上述人员分别签署了《保密协议书》《竞业禁止协议》等相关协议文件,各方对保
密内容、竞业限制事项以及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上述人员对其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负
有保密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上述人员有违反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事项的情形
。
(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布局,结合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履历等因素,新增认
定苏梅、李蓉、陈干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如下:
1、苏梅女士,1986年9月生,中国国籍,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高分子化学与物
理博士。深耕涂层材料领域十余年,具备扎实的高分子合成理论基础与丰富的产业化经验。曾
先后任职于中国乐凯集团研究院、嘉众新材等,独立主导团队实现多款高性能涂层产品的研发
及量产,在高分子树脂的自主合成、配方设计及复杂技术问题解决方面具有突出能力。2021年
加入公司,现担任研发专家。
2、李蓉女士,1986年9月生,中国国籍,中南大学有机化学硕士,具备新材料领域研发、
质量管理与供应链管理的复合型经验,持有注册QMS审核员、PMP及供应链管理专家等多项证书
。曾先后任职于利洁生化、国银新材等,擅长运用数据驱动的质量体系与精益供应链策略,优
化成本与交付效率。2019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供应链总监,重点负责公司汽车涂料业务的供
应链体系搭建与关键原料的稳定保障,助力公司建立高可靠性的供应链管理能力。
3、陈干女士,1988年10月生,中国国籍,中国矿业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硕士,在新能源
材料领域质量管理与工艺改进方面拥有逾十年深厚经验。曾任职于广州天赐材料等,主导多个
基地实验室搭建、品质体系建设和工艺优化项目,深度参与关键产品的产能提升与客户导入,
为高端客户合作奠定坚实质量基础。
2025年4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人,重点推动公司汽车涂料业务质量管理
体系建设与过程控制,保障产品符合汽车行业高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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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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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FURAOS
HENG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FURAOSHENG先生因到龄休,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
务。辞任后,FURAOSHENG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罗杰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董事离任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FURAOSHENG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FURAOSHENG先生因到
龄退休,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辞任后,FURAOSHENG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FURAOSHENG先生离任将会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其辞职报
告将在公司补选出新的审计委员会委员后生效,在新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就任前,FURAOSHENG先
生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尽快完成公司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FURAOSHENG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2479股份。FURAOSHENG先生离任后将
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持有的股份进行管理。公司已按照相
关制度与其做好工作交接。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董
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罗杰尧先生(简历附后)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在罗杰尧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后,选任其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罗杰尧先生,1991年9月生,中国国籍,汉族,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7月
至2016年11月,在珠海华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审计专员;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在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费用会计;2017年4月至2021年9月,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历任审计员、审计主管;2021年10月至2023年3月,在珠海大横琴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担
任审计负责人;2023年4月至2024年9月,在公司担任审计总监;2024年9月至今,在公司担任
监事、审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杰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
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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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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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审计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
保险。截至2024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
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中存在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具体如下: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
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
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
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80万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审计收费定价原
则将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
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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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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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部分董监高及
核心技术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王卫国先生、缪培凯先生、FURA
OSHENG先生、徐瑞红女士、李玉良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260330
股、59683股、36246股、45097股和33450股。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
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
调整。
2025年7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共计转增4469459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调整为15643108
0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于2025年7月17日实施完毕。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前,上述股东均
尚未实施减持计划,因此上述股东持股数量及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直接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王卫国先生减持公司股份364315股,减持股份数量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3%;缪培凯先
生减持公司股份83356股,减持股份数量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FURAOSHENG先生减持公
司股份50500股,减持股份数量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徐瑞红女士减持公司股份63095
股,减持股份数量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李玉良先生减持公司股份46800股,减持股份
数量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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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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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松井股份”)于2025年8月28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人员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该离职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69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
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2、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
根据《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需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
件:1、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2、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
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上述“营业收入”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
报表所载数据为依据,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
以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2-408号)
,公司2024年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激励
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归属比例为30%,因此,本
次作废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44.0235万股,作废
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7030万股,上述不得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6.7265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4165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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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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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凌云剑先生所持的公司控
股股东长沙茂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松有限”)的10%股权已全部解冻。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凌云剑先生持有控股股东茂松有限100%的出资额,通过茂松有限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75436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8.22%。茂松有限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
、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凌云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68658股被司法冻结,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凌云剑先生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8.58%,本次被司法冻结股份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0.75%,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6%,因此本次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目前公司生产经
营活动正常,本次事项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5年8月6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告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了对其持有的
茂松有限10%股权的冻结,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56865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36%)。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3湘01
执异178号),公司实际控制人凌云剑先生持有的控股股东茂松有限的10%股权被司法冻结。具
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松井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控股股东少数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3-056)。2025年3月28日,实际控制人凌云剑先生获悉,根据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出
具的《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2025)湘01执保146号),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
了对其持有的茂松有限10%股权的冻结。
二、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2025年3月4日,实际控制人凌云剑先生获悉,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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