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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松井股(68815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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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157 松井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5-27│ 34.48│ 6.1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4-18│ 33.78│ 616.1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09│ 33.78│ 99.25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湖南湘江松井新材料│ 6000.00│ ---│ 20.00│ ---│ -51.91│ 人民币│ │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性能水性涂料建设│ 1.41亿│ 7363.88万│ 1.55亿│ 109.57│ ---│ ---│ │项目 │ │ │ │ │ │ │ ├─────────┼──────┼─────┼─────┼─────┼─────┼──────┤ │高性能水性涂料建设│ 1.60亿│ 7363.88万│ 1.55亿│ 109.57│ ---│ ---│ │项目 │ │ │ │ │ │ │ ├─────────┼──────┼─────┼─────┼─────┼─────┼──────┤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 ---│ 1193.98万│ 9034.11万│ 107.53│ ---│ ---│ │目 │ │ │ │ │ │ │ ├─────────┼──────┼─────┼─────┼─────┼─────┼──────┤ │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 ---│ ---│ 1.18亿│ 104.58│ ---│ ---│ │资金 │ │ │ │ │ │ │ ├─────────┼──────┼─────┼─────┼─────┼─────┼──────┤ │汽车部件用新型功能│ 2378.67万│ 808.45万│ 4601.13万│ 110.01│ ---│ ---│ │涂料改扩建设项目 │ │ │ │ │ │ │ ├─────────┼──────┼─────┼─────┼─────┼─────┼──────┤ │汽车部件用新型功能│ 4182.42万│ 808.45万│ 4601.13万│ 110.01│ ---│ ---│ │涂料改扩建设项目 │ │ │ │ │ │ │ ├─────────┼──────┼─────┼─────┼─────┼─────┼──────┤ │特种油墨及环保型胶│ 1729.48万│ 1517.59万│ 2398.77万│ 138.70│ ---│ ---│ │黏剂生产扩能项目 │ │ │ │ │ │ │ ├─────────┼──────┼─────┼─────┼─────┼─────┼──────┤ │特种油墨及环保型胶│ 6507.83万│ 1517.59万│ 2398.77万│ 138.70│ ---│ ---│ │黏剂生产扩能项目 │ │ │ │ │ │ │ ├─────────┼──────┼─────┼─────┼─────┼─────┼──────┤ │超募资金 │ 1.97亿│ ---│ ---│ ---│ ---│ ---│ ├─────────┼──────┼─────┼─────┼─────┼─────┼──────┤ │公司全球营销网络及│ 4000.00万│ 200.00│ 612.56万│ 102.09│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 │ │ │ │ │ ├─────────┼──────┼─────┼─────┼─────┼─────┼──────┤ │公司全球营销网络及│ 600.00万│ 200.00│ 612.56万│ 102.09│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 │ │ │ │ │ ├─────────┼──────┼─────┼─────┼─────┼─────┼──────┤ │汽车新型功能涂层材│ 4000.00万│ 4003.33万│ 4003.33万│ 100.08│ ---│ ---│ │料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 │ │ │ │ │ ├─────────┼──────┼─────┼─────┼─────┼─────┼──────┤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 8337.60万│ ---│ 1.26亿│ 100.00│ ---│ ---│ │目 │ │ │ │ │ │ │ ├─────────┼──────┼─────┼─────┼─────┼─────┼──────┤ │汽车新型功能涂层材│ ---│ 4003.33万│ 4003.33万│ 100.08│ ---│ ---│ │料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 │ │ │ │ │ ├─────────┼──────┼─────┼─────┼─────┼─────┼──────┤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 2.10亿│ 1193.98万│ 2.16亿│ 103.01│ ---│ ---│ │目 │ │ │ │ │ │ │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5000.00万│ 118.94万│ 5118.94万│ 102.38│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6-06-27 │转让比例(%) │0.36 │ ├──────┼────────────────┼──────┼────────────────┤ │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 │转让股数(股)│56.87万 │转让进度 │--- │ ├──────┼────────────────┴──────┴────────────────┤ │转让方 │--- │ ├──────┼────────────────────────────────────────┤ │受让方 │--- │ └──────┴────────────────────────────────────────┘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2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持情况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通知,公司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熊开阔先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1 8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3%。 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缪培凯先生,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熊开阔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系统允许方式(含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各不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且不超过120.00万元。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副总经理缪培凯先生及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熊开阔先 生分别发来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及长 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熊开阔先生于2026年7月23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11810股,并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继续增持;缪培凯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 个月内增持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增持主体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 2026-06-27│其他事项 ──────┴──────────────────────────────────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 件。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公司股票的购买,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 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30672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4%,总成交金额为39986097.69元。上 述股票将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 标的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计算。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5-25│其他事项 ──────┴──────────────────────────────────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述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 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更事项的, 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数量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 2026-05-15│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777号公司科创大楼2楼B210 会议室 ──────┬────────────────────────────────── 2026-04-24│其他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 情况如下: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 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贯彻落实关于科创板开展的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的倡议,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发 布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5年8月29日发布了《关于2025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2025年度,公司根据“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为持续 优化经营、规范公司治理和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特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并对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具体内容如 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推进业务结构优化升级 2025年,公司坚定实施“单聚焦+多领域”发展战略,深耕高端消费电子涂层领域,持续 加码乘用车、动力电池、固态电池、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赛道。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72213.48万元,同比下降3.1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16.17万元,同比下降 76.66%。尽管公司短期经营业绩面临阶段性压力,但业务结构实现进一步优化,并在关键战略 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和进展。 ──────┬────────────────────────────────── 2026-04-24│其他事项 ──────┴──────────────────────────────────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考核体系及行业薪酬水平 ,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董事薪酬方案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前有效。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 通过前有效。 三、薪酬方案及发放方式 (一)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为12万元(含税)/年,按月度发放。 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按其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 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其任职岗位的职责范围与重要性,并参考同行业相关岗位的薪 酬水平确定,力求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及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 调。 上述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 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且部分绩效薪 酬于年度报告披露及绩效评价完成后支付。 (三)其他规定 1、公司发放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期限及 实际绩效计算并发放薪酬。 ──────┬────────────────────────────────── 2026-04-24│银行授信 ──────┴──────────────────────────────────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含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 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非融资性保函等(具体业务种类、额度和期限,以实际签订 的相关合同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 ,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 求来合理确定。 该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代表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具体相关 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文件。 ──────┬────────────────────────────────── 2026-04-24│其他事项 ──────┴──────────────────────────────────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利亚,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罗其,201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曹博,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 ──────┬────────────────────────────────── 2026-04-24│其他事项 ──────┴──────────────────────────────────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严军先生 的书面辞任报告,严军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任后继续在公司担任 其他职务。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 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资质审查通过,董事会同 意聘任熊开阔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 2026-04-24│其他事项 ──────┴────────────────────────────────── 1、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人员中1名激励对象退休,2名激励对象离 职,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1615万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2、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 根据《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需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 件:1、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4%;2、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 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4%”。上述“营业收入”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 表所载数据为依据,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以 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2-274号) ,公司2025年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激励 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归属比例为30%,因此,本 次作废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42.2400万股,作废 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7030万股,上述不得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9430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1045万股。 ──────┬────────────────────────────────── 2026-04-24│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777号公司科创大楼2楼B210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4-24│其他事项 ──────┴────────────────────────────────── 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应参与分配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 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 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股本转增总额, 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 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2-28│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72289.97万元,同比下降3.04%;实现利润总额1121.73万 元,同比下降87.9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85.19万元,同比下降74.71%;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71.39万元,同比下降83.91%。报告期 末,公司总资产173741.70万元,较期初下降3.87%;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35092.93万 元,较期初增长2.21%。 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5年是公司深化战略布局,新增长动能加速释放之年。面对复杂市场环境,公司持续推 进业务结构优化。其中,高端消费电子业务受部分重点项目阶段性波动影响,经营业绩有所承 压;第二增长曲线乘用车业务表现强劲,营业收入突破2亿元,同比增长约69.31%;同时,在 动力电池、固态电池及航空航天涂层等战略新兴领域实现多点突破,为长远发展积蓄了重要动 能。 利润端阶段性承压,主要系公司在战略布局与业务拓展过程中多重阶段性因素共同影响所 致:一方面,高增长的乘用车业务尚处成长期,毛利率受规模效应及产能爬坡影响暂未充分释 放,叠加高端消费电子领域部分高毛利项目收尾、新项目尚处导入阶段,公司综合毛利率同比 有所下降;另一方面,公司坚定加码汽车原厂漆、后市场修补漆、动力电池、固态电池及航空 航天涂层等相关领域的前瞻性布局,加之在建工程转固带来的折旧摊销增加,均对当期利润形 成一定压力。 本期业绩波动是公司主动布局未来、夯实成长基础的阶段性体现。随着乘用车业务规模效 应的逐步释放,战略新兴领域项目的有序落地,以及内部管理效能的持续提升,公司前期战略 积淀有望加速转化为经营效益,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同比下降86.31%、87.91%、74.71%、83.91%,主要原 因系本节(一)部分所述。 2、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82.05%,主要系公司净利润下降。 3、报告期末公司股本同比增加40%,主要系本报告期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 ──────┬────────────────────────────────── 2026-01-30│其他事项 ──────┴──────────────────────────────────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00.00 万元到3,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5,639.55万元到6,639.55万 元,同比下降65.28%到76.85%。 2、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00.00万 元至1,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6,401.46万元到6,901.46万元 ,同比下降81.02%到87.34%。 3、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 2025-12-30│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 代表董事一名,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 2025年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缪培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缪培凯先生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本次选举完成后 ,变更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并继续担任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缪培凯,198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四川大学材料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2009年6月至2010年5月,在湖南松井化学技术有限公司任产品研发工程师;2010年 6月至2019年6月,在公司历任产品研发经理、产品应用部长、战略产品研发部长、终端服务国 际部总监;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在公司担任董事、终端服务部(国际)总监;2020年12 月至2021年12月,在公司担任董事、营销中心副总裁并兼任全球终端业务开发部总监;2022年 1月至2023年4月,在公司担任董事、营销中心副总裁;2023年4月至2024年11月,在公司担任 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研发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缪培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08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 %。缪培凯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 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 2025-12-12│其他事项 ──────┴──────────────────────────────────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 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的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征求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 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 主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 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 员工参与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实施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 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因 此,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2025-10-31│其他事项 ──────┴──────────────────────────────────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布局,并结 合人员工作侧重及岗位变化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决定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调整:新增认定苏梅 、李蓉、陈干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原核心技术人员伍松、杨波、FURAOSHENG不再被认定为核 心技术人员。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涉及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不会影响公司专利权属的完整 性,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调整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计10名,分别为:凌云剑、王卫国、缪培凯、李玉良、赖 安平、曾煜、陈勇君、苏梅、李蓉、陈干。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原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因岗位职责变动及到龄退休,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伍松、杨波及FURAOSHENG不再被认定为 核心技术人员。其中,伍松、杨波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FURAOSHENG因到龄退休,不再在公 司任职。 1、原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伍松先生,1975年11月生,中国国籍,湖南大学化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曾先后任职于湖南亚大高分子化工厂有限公司、上海长悦涂料有限公司;2008年10月加 入公司,历任技术经理、油墨事业部总经理、工业设计部部长、战略产品研发部部长、市场/C MF部总监,自2009年3月至2024年9月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投资经理。 杨波先生,1964年11月生,中国香港籍,美国纽约伦赛勒理工学院有机高分子化学专业博 士研究生、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MBA,有美国、香港长期境外居留权。曾在美国沙多玛公司担 任资深化学师、技术经理、大中华区总经理、亚太区商务总监等职务;2008年10月加入公司, 历任技术总监、副总经理,自2010年1月至2024年9月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海外销售顾问。 FURAOSHENG先生,1966年1月生,新加坡国籍,厦门大学分析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具有 新加坡长期境外居留权。曾先后任职于关西涂料、PPG工业涂料、阿克苏诺贝尔涂料、贝格工 业涂料等;2018年5月加入公司,历任研发中心总监、涂料应用研发部部长。现任公司董事。 2、知识产权情况 公司享有上述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形成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公司与上述人员不存在涉及专 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3、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上述人员分别签署了《保密协议书》《竞业禁止协议》等相关协议文件,各方对保 密内容、竞业限制事项以及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上述人员对其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负 有保密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上述人员有违反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事项的情形 。 (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布局,结合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履历等因素,新增认 定苏梅、李蓉、陈干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如下: 1、苏梅女士,1986年9月生,中国国籍,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高分子化学与物 理博士。深耕涂层材料领域十余年,具备扎实的高分子合成理论基础与丰富的产业化经验。曾 先后任职于中国乐凯集团研究院、嘉众新材等,独立主导团队实现多款高性能涂层产品的研发 及量产,在高分子树脂的自主合成、配方设计及复杂技术问题解决方面具有突出能力。2021年 加入公司,现担任研发专家。 2、李蓉女士,1986年9月生,中国国籍,中南大学有机化学硕士,具备新材料领域研发、 质量管理与供应链管理的复合型经验,持有注册QMS审核员、PMP及供应链管理专家等多项证书 。曾先后任职于利洁生化、国银新材等,擅长运用数据驱动的质量体系与精益供应链策略,优 化成本与交付效率。2019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供应链总监,重点负责公司汽车涂料业务的供 应链体系搭建与关键原料的稳定保障,助力公司建立高可靠性的供应链管理能力。 3、陈干女士,1988年10月生,中国国籍,中国矿业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硕士,在新能源 材料领域质量管理与工艺改进方面拥有逾十年深厚经验。曾任职于广州天赐材料等,主导多个 基地实验室搭建、品质体系建设和工艺优化项目,深度参与关键产品的产能提升与客户导入, 为高端客户合作奠定坚实质量基础。 2025年4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人,重点推动公司汽车涂料业务质量管理 体系建设与过程控制,保障产品符合汽车行业高标准要求。 ──────┬────────────────────────────────── 2025-10-31│其他事项 ──────┴──────────────────────────────────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FURAOS HENG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FURAOSHENG先生因到龄休,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 务。辞任后,FURAOSHENG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罗杰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董事离任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FURAOSHENG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FURAOSHENG先生因到 龄退休,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辞任后,FURAOSHENG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FURAOSHENG先生离任将会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其辞职报 告将在公司补选出新的审计委员会委员后生效,在新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就任前,FURAOSHENG先 生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尽快完成公司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FURAOSHENG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2479股份。FURAOSHENG先生离任后将 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持有的股份进行管理。公司已按照相 关制度与其做好工作交接。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董 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罗杰尧先生(简历附后)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在罗杰尧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后,选任其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罗杰尧先生,1991年9月生,中国国籍,汉族,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7月 至2016年11月,在珠海华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审计专员;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在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费用会计;2017年4月至2021年9月,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历任审计员、审计主管;2021年10月至2023年3月,在珠海大横琴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担 任审计负责人;2023年4月至2024年9月,在公司担任审计总监;2024年9月至今,在公司担任 监事、审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杰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 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 2025-10-3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审计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 保险。截至2024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 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中存在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具体如下: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 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 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 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80万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审计收费定价原 则将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 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 2025-10-17│其他事项 ──────┴────────────────────────────────── 2025年6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部分董监高及 核心技术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王卫国先生、缪培凯先生、FURA OSHENG先生、徐瑞红女士、李玉良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260330 股、59683股、36246股、45097股和33450股。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 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 调整。 2025年7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共计转增4469459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调整为15643108 0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于2025年7月17日实施完毕。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前,上述股东均 尚未实施减持计划,因此上述股东持股数量及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直接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王卫国先生减持公司股份364315股,减持股份数量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3%;缪培凯先 生减持公司股份83356股,减持股份数量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FURAOSHENG先生减持公 司股份50500股,减持股份数量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徐瑞红女士减持公司股份63095 股,减持股份数量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李玉良先生减持公司股份46800股,减持股份 数量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 ──────┬────────────────────────────────── 2025-08-29│其他事项 ──────┴──────────────────────────────────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松井股份”)于2025年8月28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人员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该离职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69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 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2、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 根据《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需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 件:1、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2、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 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上述“营业收入”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 报表所载数据为依据,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 以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2-408号) ,公司2024年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激励 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归属比例为30%,因此,本 次作废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44.0235万股,作废 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7030万股,上述不得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6.7265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4165万股。 ──────┬────────────────────────────────── 2025-08-07│股权冻结 ──────┴──────────────────────────────────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凌云剑先生所持的公司控 股股东长沙茂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松有限”)的10%股权已全部解冻。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凌云剑先生持有控股股东茂松有限100%的出资额,通过茂松有限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75436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8.22%。茂松有限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 、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凌云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68658股被司法冻结,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凌云剑先生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8.58%,本次被司法冻结股份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0.75%,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6%,因此本次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目前公司生产经 营活动正常,本次事项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5年8月6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告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了对其持有的 茂松有限10%股权的冻结,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56865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36%)。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3湘01 执异178号),公司实际控制人凌云剑先生持有的控股股东茂松有限的10%股权被司法冻结。具 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松井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控股股东少数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3-056)。2025年3月28日,实际控制人凌云剑先生获悉,根据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出 具的《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2025)湘01执保146号),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 了对其持有的茂松有限10%股权的冻结。 二、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2025年3月4日,实际控制人凌云剑先生获悉,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通 知书》((2025)粤03执保427号),在其与星帝企业有限公司(简称“星帝公司”)合同纠 纷一案中,星帝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其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其中含其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司法冻结涉及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湖南松井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与星帝企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服务合同,约定如 星帝公司在2013年3月底之前使湖南松井新材料有限公司成为X客户和Y客户的合格供应商或被 列入X客户和Y客户配套供应商名单的条件下,其有权以人民币600万元的价格购买湖南松井新 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凌云剑先生持有的湖南松井新材料有限公司2%的股权,以及无偿获得 凌云剑先生持有的湖南松井新材料有限公司2%的股权,共计4%股权。鉴于星帝公司未能达成服 务合同中相关约定义务,双方未开展任何支付购买股权款项或签署任何形式的股权转让文件等 行为。 2021年9月,星帝公司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就该服务 合同争议提起仲裁(以下简称“前案”)。2023年6月,仲裁庭作出前案裁决并出具了《裁决 书》,前案中,星帝公司所有仲裁请求均被仲裁庭驳回。 2023年8月,星帝公司就该服务合同争议再次向仲裁委提起仲裁(以下简称“本案”)。2 024年12月,仲裁庭作出本案裁决并出具了《裁决书》,主要裁决如下:(1)对于凌云剑先生 ,裁决其应向星帝公司支付赔偿金,并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2022年3月1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起为止的逾期利息;(2)对 于公司,仲裁庭支持了公司的如下仲裁反请求,裁决星帝公司应向公司支付部分律师费、反请 求仲裁费。 2025年6月,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凌云剑先生依法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本案 仲裁裁决;同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本次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目前正在审理过程 中。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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