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50 莱特光电 更新日期:2026-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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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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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3-08│ 22.05│ 8.05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OLED终端材料研发及│ ---│ 6812.32万│ 3.31亿│ 58.78│ ---│ ---│
│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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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0.00│ 2.41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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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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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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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王亚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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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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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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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西安夸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安夸石”)系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特光电”)控制的合伙企业,公司直接持有西安夸石77.7│
│ │275%财产份额;陕西莱特夸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特夸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公司直接持有莱特夸石60.00%的股权,并通过西安夸石间接持有莱特夸石17.88%的股权,│
│ │公司合计持有莱特夸石77.88%的股权。 │
│ │ 西安夸石有限合伙人张礽,拟将其持有的该合伙企业15.5455%财产份额转让给公司控股│
│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亚龙先生。本次转让份额对应的西安夸石认缴出资额│
│ │为310.91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部分出资尚未实缴,相应出资义务将由王亚龙先生履│
│ │行。公司拟放弃本次财产份额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 │
│ │ 莱特夸石股东青岛鼎量聚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量聚合│
│ │”),拟将其持有的莱特夸石12.0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
│ │理王亚龙先生。本次转让股权对应的莱特夸石认缴出资额为6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 │,该部分注册资本尚未实缴,相应出资义务将由王亚龙先生履行。公司及西安夸石拟放弃本│
│ │次股权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 │
│ │ 同时,为支持莱特夸石业务发展,在上述财产份额及股权转让完成后,西安夸石与莱特│
│ │夸石将分别实施增资。其中:西安夸石全体合伙人拟按其所持财产份额比例同比例以现金增│
│ │加出资额,合计增加出资额人民币26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西安夸石的出资额变更为人民 │
│ │币4600.00万元;莱特夸石全体股东拟按其所持股权比例同比例以现金增资,合计增资金额 │
│ │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增资款全额计入莱特夸石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莱特夸石注册资本│
│ │变更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 │
│ │ 因本次转让的受让方、本次增资的增资方中王亚龙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
│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陕西莱特光│
│ │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四届│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暨第二次独立董│
│ │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暨第二次独立董事专 │
│ │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向控股企业│
│ │增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放弃对张礽所持西安夸石本次财│
│ │产份额转让的优先购买权,以及公司、西安夸石分别放弃对鼎量聚合所持莱特夸石本次股权│
│ │转让的优先购买权,同时公司向控股企业增资。上述交易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
│ │交易,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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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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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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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莱特光│蒲城莱特 │ 3.50亿│人民币 │2023-05-16│2034-05-1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电材料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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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莱特光│蒲城莱特 │ 5000.00万│人民币 │2025-05-23│---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电材料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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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莱特光│蒲城莱特 │ 3000.00万│人民币 │2024-09-09│---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电材料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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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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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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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隆丰路99号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
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亚龙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潘香婷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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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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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夸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安夸石”)系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特光电”)控制的合伙企业,公司直接持有西安夸石77.7
275%财产份额;陕西莱特夸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特夸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直接持有莱特夸石60.00%的股权,并通过西安夸石间接持有莱特夸石17.88%的股权,公司
合计持有莱特夸石77.88%的股权。
西安夸石有限合伙人张礽,拟将其持有的该合伙企业15.5455%财产份额转让给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亚龙先生。本次转让份额对应的西安夸石认缴出资额为31
0.91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部分出资尚未实缴,相应出资义务将由王亚龙先生履行。公
司拟放弃本次财产份额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
莱特夸石股东青岛鼎量聚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量聚合”
),拟将其持有的莱特夸石12.0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
亚龙先生。本次转让股权对应的莱特夸石认缴出资额为6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部
分注册资本尚未实缴,相应出资义务将由王亚龙先生履行。公司及西安夸石拟放弃本次股权转
让中的优先购买权。
同时,为支持莱特夸石业务发展,在上述财产份额及股权转让完成后,西安夸石与莱特夸
石将分别实施增资。其中:西安夸石全体合伙人拟按其所持财产份额比例同比例以现金增加出
资额,合计增加出资额人民币26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西安夸石的出资额变更为人民币4600.
00万元;莱特夸石全体股东拟按其所持股权比例同比例以现金增资,合计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5
000.00万元,增资款全额计入莱特夸石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莱特夸石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20000.00万元。
因本次转让的受让方、本次增资的增资方中王亚龙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公
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陕西莱特光电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暨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暨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向控股企业增资
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放弃对张礽所持西安夸石本次财产份额
转让的优先购买权,以及公司、西安夸石分别放弃对鼎量聚合所持莱特夸石本次股权转让的优
先购买权,同时公司向控股企业增资。上述交易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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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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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与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与莱特夸石签署《借款协议》,约定公司向莱特夸石提供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8000万元的借款,在借款期限内循环使用,年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
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期限为自《借款协议》签订日起1年。上述借款事
项经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莱特夸石存在应向公司偿还的借款余额为4302万元。
因莱特夸石股东鼎量聚合拟将其持有的莱特夸石12.0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亚龙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向控股企业增资
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待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
公司控股子公司莱特夸石其他股东中将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规则》
的规定,上述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因此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财务资助
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莱特夸石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系公司开展石英纤维电子布业务的实施主体。
鉴于该控股子公司目前处于初始运营阶段需要资金支持,公司向莱特夸石提供财务资助主
要是为满足其设备采购、产能建设等经营发展所需资金需求,保障其顺利推进各项筹备及运营
工作,确保石英纤维电子布业务稳步落地。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
业务、资金和风险控制,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
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属于《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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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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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莱特光电石英布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投资金额: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10亿元(含土地出让金、厂房建设及设备购置费等,最
终以实际投资额为准。拟分2-3个阶段投入,第1阶段投资规划约4亿元,后续投入根据产能及
实际情况推进,全部建设投资预计2-3年完成)。
实施主体:陕西莱特夸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特夸石”)
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项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用地程序办理,需根据法定的
“招、拍、挂”程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本项目投资、实施是以莱特夸石竞得项目用地使用
权为前提,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项目尚需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立项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等审批程序,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项目审批与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可能存在顺延、
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三)本次投资项目系公司基于战略发展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研判所作出的决策,由
于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与技术变化、内部管理等内外部因素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
能存在公司投资计划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四)本项目投资金额较大,莱特夸石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资金,且已充分考
虑资金筹集的各种渠道,计划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解决
资金问题,在资金使用安排和资金充足性方面,本次投资对公司及莱特夸石开展正常经营所需
的营运资金不构成重大影响,但仍可能存在资金筹措不能及时到位的风险。另外如果本项目通
过银行贷款筹资,项目建成后却未能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则公司及莱特夸石还会面临较大的
偿债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持续践行公司“新材料平台型企业”发展战略,进一步拓宽公司业务布局,紧抓半导体
产业发展机遇,公司拟通过控股子公司莱特夸石在西安市高新区开展“莱特光电石英布研发中
心及生产基地”项目,主要进行石英纤维电子布(简称“Q布”“石英布”)的研发、生产与
销售。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10亿元,包含土地出让金、厂房建设及设备购置费等,最终以实际
投资额为准。项目拟分2-3个阶段投入,第1阶段投资规划约4亿元,后续投入根据产能及实际
情况推进,全部建设投资预计2-3年完成。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负责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该项目签署相关协议、申报相关
审批手续、组织实施该项目等。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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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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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5218.66万元,同比增长17.0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21983.97万元,同比增长31.3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20710.13万元,同比增长39.96%。
2、报告期的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24796.10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6.13%;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
益191602.12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7.39%。
3、报告期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5年度,公司整体业务保持稳健发展态势,经营业绩稳步提升,主要影响因素如下:
一是深度受益于OLED终端材料国产化趋势,行业领先地位持续巩固。报告期内,伴随OLED
显示技术渗透率提升及中大尺寸应用场景拓展,OLED终端材料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公司紧抓国
产化替代关键机遇,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推动产品多样化、系列化发展,为业绩增长奠定坚实
基础。
二是研发驱动成效显著,产品迭代与新品突破同步推进。公司坚持高强度研发投入,依托
自主创新的材料研发平台,持续深化AI赋能研发优势。报告期内,量产产品RedPrime材料与Gr
eenHost材料收入实现同比稳健增长,同时不断推进产品升级迭代,产品性能与市场竞争力持
续提升;新产品RedHost材料通过客户量产测试并实现小批量供货,标志着公司在新产品导入
方面取得重要突破,产品矩阵进一步丰富,为公司业绩增长注入新的动力。
三是精益管理与技术创新并举,经营效益显著提升。公司深入推进降本增效,通过工艺优
化、技术创新和精细化运营,持续优化生产流程、提升生产效率,实现了经营效益的显著提升
,综合毛利率和盈利水平同比增长,展现出良好的内生增长韧性。
(二)主要数据和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相对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5.23%、32.86%、31.39%、39.96%,主
要系OLED终端材料销售收入增加,同时持续深化降本增效,利润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相对上年同期增长30.95%,主要系净利润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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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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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5年4月1日,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自有资金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
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00元/
股(含),具体回购价格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
状况确定;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
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回购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上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和《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0)。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32.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31.87元/股(含)。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6月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进展暨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33)。
因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
过31.8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31.69元/股(含)。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6日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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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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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3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隆丰路99号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五)网络投
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16日
至2026年3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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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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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特光电”)拟通过控股子公司
陕西莱特夸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特夸石”或“合资公司”)开展新业务,聚焦高端
电子材料领域,主要从事石英纤维电子布(以下简称“Q布”)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莱特夸石已完成核心团队组建,处于业务规划与产能建设阶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本次计划开展的新业务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后续公司将结合市场需求、客户验证情况确定量产投资规模和进度,并按照规定履
行相应决策程序。
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新业务的开展对核心技术人员的依赖程度较高,未来若不能有效保持核心技术人员的
激励机制并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而不断完善,将会影响到核心技术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
甚至造成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会造成新业务不及预期的风险。
新业务尚处于筹备阶段,预计本年度不会产生销售收入。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经
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竞争加剧、经营管理、技术研发等方面不确定因素的
影响,存在新业务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上述业务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新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新业务类型
为持续践行公司“新材料平台型企业”发展战略,进一步拓宽公司在新材料领域的业务布
局,紧抓半导体新材料产业发展机遇,公司拟通过控股子公司莱特夸石开展新业务,聚焦高端
电子材料领域,主要从事Q布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二)新业务的行业情况
当前,上游电子材料向高频、高速、低损耗方向升级,为相关高端电子材料产业带来发展
机遇。Q布作为第三代高端低介电电子布,其介电性能、耐热性等核心指标优于传统玻璃纤维
布,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行业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
(三)新业务的管理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莱特夸石将开展前述业务,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王亚龙先生直接负责新业务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开展新业务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
制权不会发生变化。
(四)审议程序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的新业
务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后续公司将结
合市场需求、客户验证情况确定量产投资规模和进度,并按照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开展本次新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产生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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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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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隆丰路99号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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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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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
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66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
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
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
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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