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46 中船特气 更新日期:2025-11-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04-11│                 36.15│               28.03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淮安派瑞气体有限公│   4203.98│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3250吨三氟化氮│      4.60亿│   49.50万│    3.16亿│     68.67│  779.73万│         ---│
│项目              │            │          │          │          │          │            │
├─────────┼──────┼─────┼─────┼─────┼─────┼──────┤
│年产500吨双(三氟 │      2.77亿│  267.25万│    2.05亿│     73.77│  180.01万│         ---│
│甲磺酰)亚胺锂项目│            │          │          │          │          │            │
├─────────┼──────┼─────┼─────┼─────┼─────┼──────┤
│年产735吨高纯电子 │      2.21亿│   43.22万│    1.22亿│     54.92│   93.00万│         ---│
│气体项目          │            │          │          │          │          │            │
├─────────┼──────┼─────┼─────┼─────┼─────┼──────┤
│年产1500吨氯化氢扩│   9658.00万│   68.06万│ 4929.44万│     51.04│  915.48万│         ---│
│建项目            │            │          │          │          │          │            │
├─────────┼──────┼─────┼─────┼─────┼─────┼──────┤
│制造信息化提升工程│   6775.00万│  451.03万│ 2148.62万│     31.71│       ---│         ---│
│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4.77亿│      0.00│ 1675.72万│      3.51│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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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4                      │交易金额(元)│1.44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淮安派瑞气体有限公司100%股权、大│标的类型    │股权、固定资产                  │
│            │宗气体资产制备首台套样机1台(套 │            │                                │
│            │)、339项特气业务相关机器设备   │            │                                │
├──────┼────────────────┴──────┴────────────────┤
│买方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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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拟向派瑞科│
│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瑞科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以下简称│
│            │“七一八所”)购买淮安派瑞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派瑞”)100%股权、大宗气体│
│            │资产(半导体产业大宗气体制备首台套样机1台(套)和3项大宗气体制备知识产权)及其他│
│            │实物资产(与特气业务相关的机器设备339台(套)),交易价格人民币172207800.00元( │
│            │含税,最终价格以国资监管机构评估备案为准)(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协议一:中船特气与派瑞科技之股权及资产转让协议                              │
│            │    甲方: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
│            │    乙方:派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
│            │    1.标的资产:                                                                │
│            │    淮安派瑞100%的股权、半导体产业大宗气体制备首台套样机1台(套)、339项特气业务│
│            │相关机器设备。                                                                  │
│            │    2.交易对价                                                                  │
│            │    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合计为144300500元(含税,下同),其中,淮安派瑞100%的股权 │
│            │的评估价值为42052700元,首台套样机的评估价值为64496600元,特气业务相关机器设备的│
│            │评估价值为37751200元,双方同意以此为基础确定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为144300500元。双 │
│            │方同意标的资产的转让对价以经中国船舶集团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                    │
└──────┴────────────────────────────────────────┘
┌──────┬────────────────┬──────┬────────────────┐
│公告日期    │2024-12-14                      │交易金额(元)│2790.73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3项大宗气体制备知识产权         │标的类型    │无形资产                        │
├──────┼────────────────┴──────┴────────────────┤
│买方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
├──────┼────────────────────────────────────────┤
│交易概述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拟向派瑞科│
│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瑞科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以下简称│
│            │“七一八所”)购买淮安派瑞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派瑞”)100%股权、大宗气体│
│            │资产(半导体产业大宗气体制备首台套样机1台(套)和3项大宗气体制备知识产权)及其他│
│            │实物资产(与特气业务相关的机器设备339台(套)),交易价格人民币172207800.00元( │
│            │含税,最终价格以国资监管机构评估备案为准)(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协议一:中船特气与派瑞科技之股权及资产转让协议                              │
│            │    甲方: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
│            │    乙方: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以下简称“乙方”)                │
│            │    1.标的资产                                                                  │
│            │    3项大宗气体制备知识产权                                                     │
│            │    2.交易对价                                                                  │
│            │    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27907300元(含税,下同),双方同意以此为基础确定标的资产│
│            │的转让价格为27907300元。双方同意标的资产的转让对价以经中国船舶集团备案的评估结果│
│            │为准。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0-25                                                                      │
├──────┼────────────────────────────────────────┤
│关联方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向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            │股股东派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瑞科技”)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本性资金2000│
│            │0万元(以下简称“国有资本金”)专项用于派瑞科技开展央企产业焕新行动“电子特气研 │
│            │制”。因公司暂不具备国有资本金注资条件,派瑞科技拟通过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            │简称“中船财务”)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公司拨付国有资本金并签署委托贷款协议,在条件│
│            │具备时将该笔委托贷款及时转为股权投资。贷款期限3年,贷款年利率0.5%。             │
│            │    派瑞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与中船财务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
│            │东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拨付派瑞科技有限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    的通知》,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派瑞科技拨付国有资本金20000万元 │
│            │专项用于派瑞科技开展央企产业焕新行动“电子特气研制”。根据财政部《中央国有资本经│
│            │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7〕32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投资运营公司和中央企│
│            │业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属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的,应及时落实国有权益,并根据明确│
│            │的支出投向和目标,及时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活动,推进有关事项的实施。根据国务院国│
│            │资委《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资本规〔2019〕92│
│            │号)第十条规定:中央企业通过子企业实施资本预算支持事项,采取向实施主体子企业增资│
│            │方式使用资本预算资金的,应当及时落实国有资本权益。涉及股权多元化子企业暂无增资计│
│            │划的,可列作委托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在具备条件时及时转为股权投资。       │
│            │    因公司目前暂无增资计划,不具备国有资本金注资条件。根据上述规定,派瑞科技将通│
│            │过中船财务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公司拨付20000万元国有资本金并签署委托贷款协议,在条 │
│            │件具备时将该笔委托贷款及时转为股权投资。派瑞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与中船财务的│
│            │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            │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            │资产重组。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通过中船财务取得派瑞科技委托贷款的金额为│
│            │40000万元;公司委托中船财务向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金额为50000万元。交易达到3000万│
│            │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派瑞科技                                                              │
│            │    1.关联关系说明                                                              │
│            │    派瑞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69.17%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            │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与派瑞科技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            │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
└──────┴────────────────────────────────────────┘
┌──────┬────────────────────────────────────────┐
│公告日期    │2025-07-16                                                                      │
├──────┼────────────────────────────────────────┤
│关联方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向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控股股东派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瑞科技”)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本性资金│
│            │40000万元(以下简称“国有资本金”)专项用于公司开展“电子特气产品攻关研制及产业 │
│            │化”。因公司暂不具备国有资本金注资条件,派瑞科技拟通过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            │简称“中船财务”)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公司拨付国有资本金并签署委托贷款协议,在条件│
│            │具备时将该笔委托贷款及时转为股权投资。贷款期限3年,贷款年利率0.5%。             │
│            │    派瑞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与中船财务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            │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拨付派瑞科技有限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通知》,│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派瑞科技拨付国有资本金40000万元专项用于公司开 │
│            │展“电子特气产品攻关研制及产业化”。                                            │
│            │    根据财政部《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7〕32号)第二十│
│            │三条规定:投资运营公司和中央企业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属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的,│
│            │应及时落实国有权益,并根据明确的支出投向和目标,及时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活动,推│
│            │进有关事项的实施。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
│            │办法》(国资发资本规〔2019〕92号)第十条规定:中央企业通过子企业实施资本预算支持│
│            │事项,采取向实施主体子企业增资方式使用资本预算资金的,应当及时落实国有资本权益。│
│            │涉及股权多元化子企业暂无增资计划的,可列作委托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在具备 │
│            │条件时及时转为股权投资。                                                        │
│            │    因公司目前暂无增资计划,不具备国有资本金注资条件。根据上述规定,派瑞科技将通│
│            │过中船财务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公司拨付40000万元国有资本金并签署委托贷款协议,在条 │
│            │件具备时将该笔委托贷款及时转为股权投资。                                        │
│            │    派瑞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与中船财务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
│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派瑞科技之间无委托贷款发生;公司委托中│
│            │船财务向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的金额为35000万元,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 │
│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故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派瑞科技                                                              │
│            │    1.关联关系说明                                                              │
│            │    派瑞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69.17%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            │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与派瑞科技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            │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
│            │    (二)中船财务                                                              │
│            │    1.关联关系说明                                                              │
│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船财务与公司同受中国│
│            │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与中船财务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            │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拟与中船财│
│            │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在原《金融服务协议》到期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            │》。根据协议内容,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
│            │三年(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                                                │
│            │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            │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            │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中船特气拟与财务公司在原《金融服务协议│
│            │》到期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
│            │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12个月累计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合计金│
│            │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以上。                          │
│            │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与公司同受中国│
│            │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
│            │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
│            │    企业名称: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100027155G                                        │
│            │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号2层、3层、6层                │
│            │    法定代表人:金胜                                                            │
│            │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
│            │    成立日期:1997年7月8日                                                      │
│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
│            │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2651.02亿元,负债总额2441.46亿│
│            │元,所有者权益209.56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5.26亿元,净利润14.61亿元。(以上数据│
│            │已经审计)                                                                      │
│            │    财务公司与公司之间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
│            │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关联方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
│            │    (一)交易限额                                                              │
│            │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的日最高存款结余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
│            │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的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本协议有效│
│            │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的年度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
│            │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的其他金融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款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代收关联方电费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人代付公司水电费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人代付公司水电费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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