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27 蓝特光学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9-10│ 15.41│ 5.5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1-08│ 12.00│ 1518.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28│ 8.36│ 1347.9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28│ 8.16│ 110.9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20│ 9.03│ 1163.0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27│ 8.16│ 1045.5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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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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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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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蓝贝启福贰期股│ 1650.00│ ---│ 76.74│ ---│ -1.87│ 人民币│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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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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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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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 2.68亿│ ---│ 5535.67万│ 100.00│ ---│ ---│
│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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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棱镜产业基地扩产│ 2.35亿│ 3596.94万│ 2.32亿│ 98.74│ 1581.55万│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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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棱镜产业基地建设│ 2.09亿│ ---│ 2.22亿│ 106.40│ 1471.27万│ ---│
│项目 │ │ │ │ │ │ │
├─────────┼──────┼─────┼─────┼─────┼─────┼──────┤
│微棱镜产业基地扩产│ ---│ 3596.94万│ 2.32亿│ 98.74│ 1582.15万│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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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7800.00万│ ---│ 7839.83万│ 100.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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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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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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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徐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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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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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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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1、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 │
│ │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之一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云明先生,根 │
│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徐云明先生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 │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
│ │ 2、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 │
│ │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概述 │
│ │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云明先生在│
│ │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其中,徐云明先生将以不│
│ │超过5000.00万元(含本数)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其余股票由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 │
│ │认购。2026年1月14日,公司与徐云明先生签订了《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
│ │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
│ │ (二)关联关系 │
│ │ 本次发行对象之一徐云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因此本│
│ │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 │
│ │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的关联董事已履行相应│
│ │回避表决程序,相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
│ │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在股东会审议本次│
│ │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项时,关联股东需要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经中国证监│
│ │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
│ │ 二、关联方情况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徐云明先生,1968年出生,男,身份证号码3304111968********,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 │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6年9月至1995年4月先后在嘉兴市有色金属压延厂任质检科长、嘉│
│ │兴市复合织物厂任经营科长,1995年5月至2003年7月在嘉兴蓝特光学镀膜厂任厂长,2003年│
│ │8月至2011年5月任嘉兴蓝特光学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5月至今任蓝特光学董事 │
│ │长兼总经理。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 │
│ │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标的系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
│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拟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
│ │0%,即不超过121769310股(含本数)A股股票,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 │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徐云明先生最终认购股份数量由徐云明先生与公司协商确定,其余股份│
│ │由其他发行对象认购。 │
│ │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2026年1月14日,公司与徐云明先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 │
│ │“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
│ │ (一)协议主体 │
│ │ 甲方(发行人):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认购人):徐云明 │
│ │ (二)认购情况 │
│ │ 1、认购标的 │
│ │ 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
│ │ 2、认购价格 │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
│ │ 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即认购人的认购价格,下同)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
│ │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底价 │
│ │) │
│ │ 如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 │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案以甲方公开披露的发行方案为准│
│ │。 │
│ │ 乙方同意接受具体发行价格由甲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
│ │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 │定,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 │ 乙方承诺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
│ │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过上述定价方式无法产生发行价│
│ │格,则其按照本次发行的底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 │)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
│ │ 3、认购总金额及数量 │
│ │ 本次发行中,甲方拟发行不超过121769310股(含本数)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 │
│ │过人民币105460.23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
│ │的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
│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 │ 双方同意,本次发行中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发行价格认购,认购资金总额为不超过50│
│ │00.00万元(含本数,以下简称“认购款总金额”)。双方同意,乙方认购的股份数量为认 │
│ │购款总金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至个位数,结果向下取整)。 │
│ │ 如甲方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乙方认购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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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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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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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不超过6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2000万元)自有(自筹)资金,同步在新加坡设立子公
司、在马来西亚设立孙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1)。
一、新加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新加坡公司的设立工作,取得新加坡ACCOUNTINGANDCORPORATEREGULATO
RYAUTHORITY(ACRA)签发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LANTEOPTICSPTE.LTD.
机构识别号码:202604014M
类型:PRIVATECOMPANYLIMITEDBYSHARES(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新加坡币(暂未出资)
经营范围:OTHERHOLDINGCOMPANIES(64202)(其他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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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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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9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潘林华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的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潘林华,其基本情况如下:潘林华
先生,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拥有律师职业资格证。199
2年8月至2003年7月在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中学担任教师、教研组长;2003年8月至2006年12月
任浙江君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7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
任;2021年1月至今任浙江端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
2、征集人潘林华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
何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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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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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1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2月1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1108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12日
至2026年2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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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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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7,500
万元到4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15,446.95万元到17,946.95万元
,同比增加70.04%到81.38%。
(2)预计2025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6,800万元到3
9,3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15,265.96万元到17,765.96万元,同比
增加70.89%到82.50%。
(3)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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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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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蓝特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之一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云明先生,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徐云明先生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
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云明先生在内
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其中,徐云明先生将以不超过
5000.00万元(含本数)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其余股票由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2
026年1月14日,公司与徐云明先生签订了《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之一徐云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因此本次
发行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的关联董事已履行相应回
避表决程序,相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在股东会审议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相关事项时,关联股东需要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关联方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徐云明先生,1968年出生,男,身份证号码3304111968********,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大专学历。1986年9月至1995年4月先后在嘉兴市有色金属压延厂任质检科长、嘉兴市
复合织物厂任经营科长,1995年5月至2003年7月在嘉兴蓝特光学镀膜厂任厂长,2003年8月至2
011年5月任嘉兴蓝特光学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5月至今任蓝特光学董事长兼总经
理。
三、关联交易标的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标的系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拟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即不超过121769310股(含本数)A股股票,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
量上限为准。徐云明先生最终认购股份数量由徐云明先生与公司协商确定,其余股份由其他发
行对象认购。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年1月14日,公司与徐云明先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
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发行人):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徐云明
(二)认购情况
1、认购标的
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认购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即认购人的认购价格,下同)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底价)
如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案以甲方公开披露的发行方案为准。
乙方同意接受具体发行价格由甲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
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乙方承诺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他
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过上述定价方式无法产生发行价格,
则其按照本次发行的底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认购
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3、认购总金额及数量
本次发行中,甲方拟发行不超过121769310股(含本数)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人民币105460.23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
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
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双方同意,本次发行中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发行价格认购,认购资金总额为不超过5000
.00万元(含本数,以下简称“认购款总金额”)。双方同意,乙方认购的股份数量为认购款
总金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至个位数,结果向下取整)。
如甲方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乙方认购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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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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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具体内容
如下: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云明先生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为405897700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徐云明先生。截
止本公告披露日,徐云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0690400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37.13%,徐云
明先生持有嘉兴蓝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67%出资额并担任蓝拓投资执行事务合
伙人,通过蓝拓投资间接控制公司1.57%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38.70%的表决权,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发行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会
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
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鉴于徐云明先生已承诺其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公
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同意徐云明先生免于发出要约。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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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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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为保护投资者利益,
填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公司承诺将采取多项措施保证募集资
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并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
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的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对其使用情
况加以监督。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募集资金按照
既定用途得到有效使用。
(二)加强经营管理,提升经营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继续提高内部运营管理水平,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内部
控制制度,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此外,公司将持续推动人才发展体系
建设,优化激励机制,激发全体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通过上述举措,提升公司的
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三)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产能及销售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
份额、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充分做好募投
项目开展的筹备工作;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以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回报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回报投资
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
,公司已经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
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
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
配规定,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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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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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
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
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
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投资者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实际经营
情况、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
,充分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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