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16 天奈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09-16│ 16.00│ 8.2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0-16│ 15.93│ 591.11万│
├───────────┼───────────┼───────────┼───────────┤
│可转债 │ 2022-01-27│ 100.00│ 8.1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29│ 15.86│ 95.8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17│ 15.86│ 366.6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17│ 10.65│ 206.1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8-04│ 23.54│ 213.9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09│ 10.65│ 83.9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17│ 10.65│ 729.2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23│ 23.54│ 36.0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8-05│ 23.24│ 174.0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30│ 10.35│ 93.0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21│ 23.24│ 32.50万│
├───────────┼───────────┼───────────┼───────────┤
│增发 │ 2025-04-17│ 36.91│ 7.8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8-04│ 23.09│ 231.4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21│ 23.09│ 36.7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保力新5 │ 303.01│ ---│ ---│ 6.00│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 ---│ 1235.68万│ 8373.22万│ 102.25│ ---│ ---│
│建设项目 │ │ │ │ │ │ │
├─────────┼──────┼─────┼─────┼─────┼─────┼──────┤
│年产300吨纳米碳材 │ ---│ 399.04万│ 2.97亿│ 103.41│ 1.25亿│ ---│
│与2,000吨导电母粒 │ │ │ │ │ │ │
│、8,000吨导电浆料 │ │ │ │ │ │ │
│项目 │ │ │ │ │ │ │
├─────────┼──────┼─────┼─────┼─────┼─────┼──────┤
│碳纳米管与副产物氢│ ---│ 0.00│ 4.95亿│ 107.71│ 8151.73万│ ---│
│及相关复合产品生产│ │ │ │ │ │ │
│项目 │ │ │ │ │ │ │
├─────────┼──────┼─────┼─────┼─────┼─────┼──────┤
│碳基导电材料复合产│ ---│ 4015.36万│ 3.49亿│ 42.06│ 1.21亿│ ---│
│品生产项目 │ │ │ │ │ │ │
├─────────┼──────┼─────┼─────┼─────┼─────┼──────┤
│锂电池用高效单壁纳│ ---│ 2.09亿│ 2.09亿│ 34.82│ ---│ ---│
│米导电材料生产项目│ │ │ │ │ │ │
│(一期)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1.10亿│ 1.10亿│ 55.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常州硅源新能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参股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常州硅源新能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参股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委托加工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常州硅源新能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参股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加工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深圳新源邦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在该公司担任监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30 │
├──────┼────────────────────────────────────────┤
│关联方 │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7 │
├──────┼────────────────────────────────────────┤
│关联方 │常州硅源新能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参股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委托加工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7 │
├──────┼────────────────────────────────────────┤
│关联方 │常州硅源新能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参股公司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7 │
├──────┼────────────────────────────────────────┤
│关联方 │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加工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7 │
├──────┼────────────────────────────────────────┤
│关联方 │深圳新源邦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在该公司担任监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7 │
├──────┼────────────────────────────────────────┤
│关联方 │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30 │
├──────┼────────────────────────────────────────┤
│关联方 │常州硅源新能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委托加工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30 │
├──────┼────────────────────────────────────────┤
│关联方 │常州硅源新能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30 │
├──────┼────────────────────────────────────────┤
│关联方 │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加工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30 │
├──────┼────────────────────────────────────────┤
│关联方 │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江苏天奈科│美国天奈 │ 2.40亿│人民币 │2023-04-24│2026-04-2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天奈科│天奈锦城 │ 2.10亿│人民币 │2023-11-29│2031-11-2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天奈科│天奈锦城 │ 9000.00万│人民币 │2025-08-29│2031-12-1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天奈科│新纳材料 │ 5000.00万│人民币 │2025-03-03│2026-03-02│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江苏天奈科│新纳材料 │ 5000.00万│人民币 │2024-03-07│2025-03-06│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28│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7月20日,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奈科技”)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股
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其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7.21元/股(含)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
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天奈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71)、《天奈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6-07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7月27日,公司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2.47元/股,最低价为31.7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15638
.0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
2026-07-23│股权回购
──────┴──────────────────────────────────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天奈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7
月2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
告。
──────┬──────────────────────────────────
2026-07-21│股权回购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天奈科技”)已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的《贷款承诺函》,
同意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专项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具体
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其中,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
000万元(含),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监管指引》”)要求,
该部分回购股份在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出售,并按
照《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履行相关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
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将相关股份用于上述用途,相关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
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次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7.21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
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
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
以上的股东在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之日的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尚无明确减持计划。若上述主
体未来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股
份减持行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期限内,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
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
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部分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出售
,部分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
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股份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
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
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以9票
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
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
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综合考虑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
利能力等因素,将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
2026-07-09│其他事项
──────┴──────────────────────────────────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
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由于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也
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
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不以逐利为目的进行投机交易,有利
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预计任一交
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丙烯。
交易场所:仅限于在中国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市场交易。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事宜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上述额度及
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金额范围内根据实际业务需
要,审批期货套期保值申请及签署相关交易文件,办理与交易文件所述之交易相关的一切必要
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编制的《关于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本议案附件一并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
议通过),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
值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事项不涉
及关联交易,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6-30│其他事项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有持有人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解锁安排的,持有人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主要条款与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一致
。
风险提示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
划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在
于:通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员工与公司共
同成长,在让公司管理层和员工享受公司发展成果的同时,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提
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从而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严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
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
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一)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
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
2026-06-30│其他事项
──────┴──────────────────────────────────
(一)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
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获授权益的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授
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经本次调整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33名调整为232名,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104.31万股
调整为103.81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69万股调整为16.19万股,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的20%。
(二)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6年6月24日披露了《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66532051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1142400股,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365389651股
,以此计算本次现金分红金额预计为人民币30327341.03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30
日。
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
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365389651×0.083)÷366532051≈0.083元/股,因此根据虚拟分
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83元/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
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在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
授予价格=22.08-0.083≈22.00元/股(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
2026-06-3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前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天奈转债”的信
用等级为“AA-”;
本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天奈转债”的信
用等级为“AA-”。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
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于2022年1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天奈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天奈转债”前次债券信
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时间为2026年5月8日。
评级机构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6年
6月26日出具了《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
6】跟踪第【440】号01),评级结果如下:本期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
维持为“稳定”,“天奈转债”的信用等级维持为“AA-”。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天奈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
2026-06-30│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6月29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03.81万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
26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江
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和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确定以2026
年6月29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22.08元/股(调整前)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3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03.8
1万股。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
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相关公告。
2、2026年6月13日至2026年6月2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
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年6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了《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56)
。3、202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2026年6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
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62)。
4、202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三)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6年6月29日
2、授予数量:103.81万股
3、授予人数:232人
4、授予价格:22.08元/股(调整前)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归属安排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
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
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归
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
公告前5日内;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
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④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
后的相关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公司将对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统一办理归属手续。在上述约定期间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
的规定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
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TAOZHENG、严燕、蔡永略、MEIJI
EZHANG,除前述人员外,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亦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除前述人员以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还包括
1名外籍员工。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
2026-06-30│价格调整
──────┴──────────────────────────────────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根据《江苏天
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的规定和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了《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
相关核查意见。
《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事宜。
了《关于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实施情况,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价格由22.08元/股调整为22.00元/股。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6年6月24日披露了《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66532051股,扣
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1142400股,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365389651股,以此
计算本次现金分红金额预计为人民币30327341.03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30日。
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
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365389651×0.083)÷366532051≈0.083元/股,因此根据虚拟分
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83元/股。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期间,若
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董事会将
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V为每股的现金分红;P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根据以上公
式,在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调整后的购买价格=22.08-0.083
≈22.00元/股(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
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6-30│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长顺路520号公司会议室
──────┬──────────────────────────────────
2026-06-27│其他事项
──────┴──────────────────────────────────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
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中信证券作为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以下简称“定增项目”)的保
荐机构,定增项目法定持续督导期于2027年12月31日结束。此外,中信证券承接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以下简称“可转债项目”)持续督导工作,可转债项
目法定持续督导期已于2024年12月31日结束,但截至目前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仍需对募集
资金事项进行专项督导。中信证券原委派王家骥先生、彭淳懿先生负责上述持续督导的相关工
作。因王家骥先生工作安排,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中信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刘永
泽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王家骥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相关工作已交接完毕。此次变
更后,中信证券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刘永泽先生、彭淳懿先生。
附件:刘永泽先生简历
刘永泽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作为项目主
办人、负责人、保荐代表人及核心成员参与或负责的股权融资、资产重组的项目包括:丛麟环
保IPO项目;盛新锂能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新宙邦可转债项目、上海电力非公开发行项
目、璞泰来非公开发行项目、双良节能非公开发行项目、华海药业非公开发行暨股权激励项目
、鑫科材料非公开发行项目、云天化非公开发行项目等再融资项目;华光股份吸收合并国联环
保并整体上市项目、许继电气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源协和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东风科技重大
资产重组项目,具有较为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
2026-06-24│其他事项
──────┴──────────────────────────────────
本次调整原因: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天奈转债”(债券代码:118005)目前
正处于转股期,2026年3月3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可转债转股20股,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由365389631增加至365389651股,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对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3元(含
税)。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天奈科技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供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权益登记日:2026年6月2
2日),自2026年3月3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可转债转股20股,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根据有
关规定,权益分派公告前一日(即2026年6月23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天奈转债
”停止转股,公司总股本将不再因可转债转股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17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奈科技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时“
天奈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根据上述
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
额进行相应调整,变动情况如下: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3元(含税)。
──────┬──────────────────────────────────
2026-06-13│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终止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为境外全资孙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孙公司CnanoTechnologyUSAInc.(以下简称“美国天奈”)为满足
其经营周转资金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3500万美元(按2023年4月20日汇率(1美元=6.8
6人民币元)换算为人民币24010.00万元)。为支持美国天奈的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
策效率,公司为美国天奈提供不超过35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期限、担保金额和
担保合同签约时间等,均根据美国天奈实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融资合同情况而定。担保额
度及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36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境外全资孙公
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2023年6月,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镇江分行”)
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美国天奈与江苏银行镇江分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
定借款金额为24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3年6月26日至2027年6月25日。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
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延长为美国天奈提供担保的期限至2027年6月25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美国天奈与江苏银行镇江分行签署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贷款余额
为15968.75万元。为进一步降低资金成本,美国天奈拟提前归还江苏银行镇江分行贷款,并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镇江分行”)申请贷款。
鉴于美国天奈拟提前归还上述固定资产借款,并提前终止相关借款合同,公司为美国天奈
在江苏银行镇江分行的固定资产借款担保额度拟在贷款归还完成时同步终止。
(二)重新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归还江苏银行镇江分行固定资产借款,并满足经营周转资金需要,美国天奈拟向中信银
行镇江分行申请本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950.00万元的贷款。公司拟就此笔贷款为美国天奈重
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额度为人民币15950.00万元,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
031年4月20日止,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三)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境外
全资孙公司终止和重新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美国天奈终止和重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提供保证金额人民币15950.00万元,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31年4月20
日止。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具体经办部门代表公司签署与担保相关的所有合
同、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江苏天奈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和重新提供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本事
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6-13│其他事项
──────┴──────────────────────────────────
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奈科技”)于2026年6月12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的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
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6-06-13│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5-2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及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天奈科技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1):2024年5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420,4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
年5月21日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证券账户(B886539242),过户价格为12.62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
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分2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持有人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
%、5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两期份额已全部解锁。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出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1,420,400股股票已全部通过二级市场
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完毕,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39%。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严格遵守股票市场
交易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
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管理委员会将按相
关规定进行分配等工作。
──────┬──────────────────────────────────
2026-05-21│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长顺路520号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8人,公司董事严燕女士因公务原因请假
;
2、董事会秘书刘磊先生出席会议;副总经理叶亚文女士、岳帮贤先生、王鸣光先生列席
会议。
──────┬──────────────────────────────────
2026-05-09│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选举副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
变动的公告》,因工作调整,郑涛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任后仍担任公司董事长、核心
技术人员、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蔡永略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
任后仍在公司任财务总监、董事、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新任总经理职务。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
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选举
严燕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该事项以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为前提,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
止;同意聘任蔡永略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刘磊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原总经理仍在公司任职,新任总经理在公司任职多年,拥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
具备多年公司管理经验,选举的副董事长在公司任职多年,并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新任
董事会秘书具备较丰富的资本市场业务经验,并于2025年10月加入天奈科技担任证券部投资者
关系高级总监,中证鹏元认为公司上述人员变动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情况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综合考虑公司现状,中证鹏元决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天奈转债”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结果有效期为2026年5月8日至“天奈转债”存续期。
同时中证鹏元将密切关注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变动后的履职情况及此次变动对公司生产经
营、治理管控及财务状况等方面的影响,并持续跟踪以上事项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
以及“天奈转债”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
2026-04-30│其他事项
──────┴──────────────────────────────────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总经理郑涛先生、董事会秘书蔡永略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
作调整,郑涛先生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蔡永略先生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郑涛
先生仍为公司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及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蔡永略先生仍在公
司任财务总监、董事、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新任总经理职务。上述人员的辞职报
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431179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92736股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923915股,占公司总股本7.62%;蔡永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5000股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344325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09325股,占公司总股本0.93%。上述人
员本次离任后仍在公司任职,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做好工作交接,其辞任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
动产生不利影响。
郑涛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管理效率提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蔡永略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
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二人均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对郑涛先生、蔡
永略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
2026-04-30│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
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
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
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
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
2026-04-30│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
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以及《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
“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
势,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建立对投资者科
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
保持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
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三、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股利或现金与股票股利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
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和比例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同时符合现金及股票分红条
件的情况下,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
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公积金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且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
──────┬──────────────────────────────────
2026-04-30│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30│其他事项
──────┴──────────────────────────────────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天奈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
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自动
失效。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
后自动失效。
──────┬──────────────────────────────────
2026-04-30│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为
基数实施利润分配,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未触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89802954.01元。经
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股份后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3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
总股本36653203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1142400股(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实际可
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36538963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327339.37元(含税)。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55690646.86元(不含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86017986.2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37.7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
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0327339.37元,占本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3.3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24│对外担保
──────┴──────────────────────────────────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为境外全资孙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孙公司CnanoTechnologyUSAInc.(以下简称“美国天奈”)为满足
其经营周转资金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3500万美元(按2023年4月20日汇率(1美元=6.8
6人民币元)换算为人民币24010.00万元)。为支持美国天奈的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
策效率,公司为美国天奈提供不超过35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期限、担保金额和
担保合同签约时间等,均根据美国天奈实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融资合同情况而定。担保额
度及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36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境外全资孙公
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2023年6月,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美国天
奈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24000万
元,借款期限自2023年6月26日至2027年6月25日。
鉴于前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将于2026年4月23日届满,公司拟在担保额度不变
的基础上,延长为美国天奈提供担保的期限至2027年6月25日。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
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延长为美国天奈提供担保的期限至2027年6月25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18│诉讼事项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诉讼金额为人民币22484.4万元及诉讼费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是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原告”)因被侵害技术秘密而主动提起
的诉讼,是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行的正当举措,预计不会对公司
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应对,通过法律途径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
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
和执行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公司以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为由起诉王昭云(
以下简称“被告一”)、王佳锐(以下简称“被告二”)、王建民(以下简称“被告三”)、
山东长信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四”)、内蒙古长信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被告五”,被告五系被告四全资子公司)及内蒙古长信科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被告六”,被告六系被告四全资孙公司)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案号为(20
26)苏民初2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内容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王昭云
被告二:王佳锐
被告三:王建民
被告四:山东长信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五:内蒙古长信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六:内蒙古长信科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诉讼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投入大量资金及人力从事碳纳米管催化剂的技术研发及升级改造工作,自主研发形成
制备碳纳米管催化剂配方和工艺,并将其作为核心技术秘密保护,采取了具体的保密措施。
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入职被告五,其中,被告一担任总经理、被告二任生产总监、被
告三任研发工程师。被告五系被告四的子公司,被告六为被告四的孙公司。
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均为曾在原告处任职、掌握原告技术秘密并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且与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存在高度关联。经生效刑事判决(江苏省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
法院(2024)苏1191刑初177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罪。
公司认为上述被告涉嫌侵犯原告的技术秘密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
规定。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四、被告五及被告六停止侵害原告公司技术秘密的行为,包括停止使用案涉
商业秘密技术;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出口使用案涉商业秘密制得的相关产品;
2、判令六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7424000元;并承担惩罚性赔偿人民币18712
0000元(按原告损失的5倍计算);上述两项合计人民币224544000元(贰亿贰仟肆佰伍拾肆万
肆仟元整);
3、判令六被告共同承担原告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300000元;
4、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六被告共同承担。
上述第二、三项诉讼请求合计人民币224844000元(贰亿贰仟肆佰捌拾肆万肆仟元整)。
──────┬──────────────────────────────────
2026-04-03│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期: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31日
回售有效申报数量:0张
回售金额:0元
本次回售申报期内无投资者进行回售申报,无需办理向投资者支付回售资金等后续业务事
项,本次回售已完成。
一、本次可转债回售的公告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披露了《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奈转债”可选择回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并分别于2026年3月19日、2026年3月20日、2026年3月23
日、2026年3月24日、2026年3月25日、2026年3月26日、2026年3月27日、2026年3月30日和202
6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天奈转债’可选择回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6-016
、2026-017、2026-018、2026-019、2026-020、2026-022、2026-023、2026-024、2026-02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天奈转债”的回售申报期为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31日,回售申报已于2026年3月3
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结束。
(一)回售结果
“天奈转债”的回售申报期为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31日,回售价格为100.28元/张
(含当期利息、含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
天奈转债”回售申报期内,回售的有效申报数量为0张,回售金额为0元(含当期利息、含税)
,公司无需办理向投资者支付回售资金等后续业务事项,本次回售已完成。
(二)回售的影响
本次“天奈转债”回售不会对公司现金流、资产状况、股本情况产生实质影响。
三、本次可转债回售的后续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未回售的“天奈转债”将继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9-81582868
──────┬──────────────────────────────────
2026-03-25│其他事项
──────┴──────────────────────────────────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
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中信证券作为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以下简称“定增项目”)的保
荐机构,定增项目法定持续督导期于2027年12月31日结束。此外,中信证券承接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以下简称“可转债项目”)持续督导工作,可转债项
目法定持续督导期已于2024年12月31日结束,但截至目前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仍需对募集
资金事项进行专项督导。中信证券原委派刘纯钦先生、王家骥先生负责上述持续督导的相关工
作。因刘纯钦先生工作变动,中信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彭淳懿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刘纯
钦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相关工作已交接完毕。
此次变更后,中信证券负责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彭淳懿先生、王家骥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刘纯钦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2026-03-18│其他事项
──────┴──────────────────────────────────
一、回售条款及回售价格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天奈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如下: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
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
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
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
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
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
售权。
根据《募集说明书》回售条款的相关内容,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天奈转债”第五年的票面利率1.80%,计算天数为5
7天(自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3月24日),利息为100×1.80%×57/365≈0.28元/张,即回售
价格为100.28元/张。(含当期利息)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天奈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天奈转债”持有人有
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8005”,转债简称为“天奈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
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31日。
(四)回售价格:100.28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天奈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6年4月3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
2026-03-11│其他事项
──────┴──────────────────────────────────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奈科技”或“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林暐国
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公司职务,并于近日办理完成离职手续。林暐国先生离职后将不
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林暐国先生与公司签有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
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专利权属的完整性。
截至目前,林暐国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林暐国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整体研发
创新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林暐国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公司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
林暐国先生离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林暐国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
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林暐国,男,中国台湾籍,汉族,1982年12月出生,化学工程硕士,拥有境外居留权。20
15年12月至今就职于天奈科技,担任研发经理。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之一,主要负责公司非
锂电项目研发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暐国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镇江新奈智汇科技服务企业(
有限合伙)及镇江新奈普乐科技服务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计15133股。林暐
国先生离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
林暐国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研发项目工作,目前已经完成工作交接,其离职不会对项
目的研发进程产生不利影响。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林暐国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保密合同》《竞业限制协议书》,双方对保
密内容、竞业限制事项以及权利与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林暐国先生对其知悉的公司商业秘
密负有保密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林暐国先生存在违反《保密合同》《竞业限制协议书》中
相关约定的情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