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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松科技(68809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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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090 瑞松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2-05│ 27.55│ 4.06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广州瑞钰产业投资基│ 2143.00│ ---│ 99.98│ ---│ ---│ 人民币│ │金(有限合伙)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 1.40亿│ ---│ 1.04亿│ 100.00│ ---│ ---│ │备生产基地项目 │ │ │ │ │ │ │ ├─────────┼──────┼─────┼─────┼─────┼─────┼──────┤ │超额募集资金项目 │ ---│ 1382.18万│ 2307.18万│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35亿│ 105.00万│ 9433.45万│ 100.00│ ---│ ---│ ├─────────┼──────┼─────┼─────┼─────┼─────┼──────┤ │偿还银行借款项目 │ 6000.00万│ ---│ 6020.04万│ 100.33│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4000.00万│ ---│ 4021.67万│ 100.54│ ---│ ---│ ├─────────┼──────┼─────┼─────┼─────┼─────┼──────┤ │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 ---│ 5079.89万│ 9147.68万│ 119.73│ ---│ ---│ │动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6-08-01 │转让比例(%) │5.02 │ ├──────┼────────────────┼──────┼────────────────┤ │交易金额(元)│3.39亿 │转让价格(元)│42.52 │ ├──────┼────────────────┼──────┼────────────────┤ │转让股数(股)│797.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孙志强 │ ├──────┼────────────────────────────────────────┤ │受让方 │上海交享越渤源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渤源稳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8-01 │交易金额(元)│3.39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限│标的类型 │股权 │ │ │售条件流通股7,969,962股 │ │ │ ├──────┼────────────────┴──────┴────────────────┤ │买方 │上海交享越渤源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表“渤源稳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卖方 │孙志强 │ ├──────┼────────────────────────────────────────┤ │交易概述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瑞松科技”)控股股│ │ │东、实际控制人孙志强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130,740股转让给上海交 │ │ │享越渤源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表“渤源稳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 │ │称“渤源稳健1号基金”或“受让方”),转让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01%;本次权益变动│ │ │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 │ 本次标的股份转让单价为【55.27】元/股,共计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38,845,999.│ │ │80】元(人民币大写:【叁亿叁仟捌佰捌拾肆万伍仟玖佰玖拾玖元捌角整】)。 │ │ │ 因权益分派和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实施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22,370,064股调整为158,722│ │ │,465股,本次协议转让股份数由6,130,740股调整为7,969,9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5.01│ │ │%调整为5.02%。 │ │ │ 2026年7月31日,公司收到孙志强先生的通知,其与上海渤源作为管理人管理的渤源稳 │ │ │健1号基金已收到上述股份转让登记确认文件,确认该股份转让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 │ │有限责任公司办妥相关过户手续,过户日期为2026年7月30日,过户股数7,969,962股,占公│ │ │司总股本的5.02%,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18 │ ├──────┼────────────────────────────────────────┤ │关联方 │武汉华锋惠众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松科技”)于2024年8月27日第 │ │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 │ │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不高于评估价格且不高于2000万元认购武汉华锋惠众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华锋惠众”“标的公司”或“集团公司”)新增注册资本81.8086万元,持股比 │ │ │例拟由20%增至51%。 │ │ │ 现考虑华锋惠众目前仍处于经营规模拓展期,尚未形成稳定且持续的盈利能力,为推动│ │ │标的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经各方友好协商,公司拟终止前述第二期增资控股方案。投资方案│ │ │调整为华锋惠众引入新的专业投资机构及产业投资方,公司同步参与增资。公司于2026年4 │ │ │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 │了《关于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 │ │暨关联交易方案为“按投前估值6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150万元人民币认购华锋惠众新增 │ │ │注册资本5.25万元”。 │ │ │ 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 │ │协议为准。本次交易的后续推进及交割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 │。此外,华锋惠众在未来经营发展中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情况、市场需求变化、企业│ │ │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业绩波动或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 │16840147股。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 │ │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 │ │ │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 │27.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3946049.85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45052932.85元(其中│ │ │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42502766.84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2550166.01元,该部 │ │ │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418893117.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于2020年2月11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另扣除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审 │ │ │计及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15569049.06元后 │ │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05874233.9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2月1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009号《验资报告│ │ │》验证。 │ │ │ 华锋惠众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于2022年8月第一期增资华锋惠众后,委派公司原任 │ │ │副总裁、财务总监郑德伦先生担任华锋惠众董事,华锋惠众为公司的关联方,根据《上海证│ │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 │涉及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广州单色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广东省机器人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武汉华锋惠众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广州载德自动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广东省机器人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天津日北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董事长曾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广州御德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的亲属持股100%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广州载德自动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武汉华锋惠众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广东省机器人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天津日北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董事长曾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北斗(天津)夹具装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武汉华锋惠众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广东省机器人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广州御德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的亲属持股100%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武汉华锋惠众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广东省机器人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21 │ ├──────┼────────────────────────────────────────┤ │关联方 │广州载德自动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广东光原科技有限公司 703.50万 5.75 75.16 2026-01-01 ───────────────────────────────────────────────── 合计 703.50万 5.75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1-01 │质押股数(万股) │141.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5.06 │质押占总股本(%) │1.15 │ ├────────┼──────────────┴────────┴──────────────┤ │股东名称 │广东光原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龚微 │ ├────────┼──────────────┬────────┬──────────────┤ │质押起始日 │2025-12-3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30日广东光原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141.0万股给龚微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1-01 │质押股数(万股) │14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4.96 │质押占总股本(%) │1.14 │ ├────────┼──────────────┴────────┴──────────────┤ │股东名称 │广东光原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深圳市佳银典当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2-3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30日广东光原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140.0万股给深圳市佳银典当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0-30 │质押股数(万股) │69.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37 │质押占总股本(%) │0.56 │ ├────────┼──────────────┴────────┴──────────────┤ │股东名称 │广东光原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王肖洋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1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9-03 │解押股数(万股) │89.7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13日广东光原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69.0万股给王肖洋 │ ├────────┼──────────────────────────────────────┤ │解押说明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广东光│ │ │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原科技”)的通知,获悉其已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 │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手续,相关质押及解除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质押及解除质│ │ │押变动完成后,光原科技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以及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与前次相比│ │ │未发生变化 │ └────────┴──────────────────────────────────────┘ ┌────────┬──────────────┬────────┬──────────────┐ │公告日期 │2024-10-31 │质押股数(万股) │32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5.14 │质押占总股本(%) │3.45 │ ├────────┼──────────────┴────────┴──────────────┤ │股东名称 │广东光原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浙江银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0-29 │质押截止日 │2025-04-29 │ ├────────┼──────────────┼────────┼──────────────┤ │实际解押日 │2025-12-30 │解押股数(万股) │422.5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29日广东光原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325.0万股给浙江银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12月30日广东光原科技有限公司解除质押422.5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0-31 │质押股数(万股) │32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5.14 │质押占总股本(%) │3.45 │ ├────────┼──────────────┴────────┴──────────────┤ │股东名称 │广东光原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0-29 │质押截止日 │2025-07-27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29日广东光原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325.0万股给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 │ │ │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广州瑞松智│广州瑞北 │ 1.00亿│人民币 │2023-04-20│---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州瑞松智│广州瑞北 │ 8000.00万│人民币 │2024-12-01│---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州瑞松智│广州瑞北 │ 7700.00万│人民币 │2020-07-10│--- │连带责任│是 │未知 │ │能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州瑞松智│广州瑞北 │ 5000.00万│人民币 │2020-03-06│--- │连带责任│是 │未知 │ │能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州瑞松智│广州瑞北 │ 5000.00万│人民币 │2025-07-10│---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州瑞松智│广州瑞北 │ 5000.00万│人民币 │2025-06-10│---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州瑞松智│广州瑞北 │ 4000.00万│人民币 │2025-11-07│---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州瑞松智│广州瑞北 │ 4000.00万│人民币 │2024-10-31│--- │连带责任│是 │未知 │ │能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州瑞松智│广州瑞北 │ 3000.00万│人民币 │2024-03-18│--- │连带责任│是 │未知 │ │能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州瑞松智│武汉瑞北 │ 3000.00万│人民币 │2025-09-12│---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州瑞松智│广州瑞北 │ 3000.00万│人民币 │2025-06-11│---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州瑞松智│广州瑞北 │ 3000.00万│人民币 │2025-04-09│---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州瑞松智│广州瑞北 │ 3000.00万│人民币 │2024-01-19│--- │连带责任│是 │未知 │ │能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州瑞松智│瑞松焊接 │ 2500.00万│人民币 │2025-05-23│---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州瑞松智│华锋惠众 │ 2000.00万│人民币 │2024-02-28│2025-02-27│一般担保│是 │是 │ │能科技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州瑞松智│瑞松焊接 │ 1500.00万│人民币 │2024-12-10│--- │连带责任│是 │未知 │ │能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州瑞松智│瑞松焊接 │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4-09│---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州瑞北 │瑞松焊接 │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4-09│---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 │ │ │ │ │ │担保 │ │ │ ├─────┼─────┼─────┼────┼─────┼─────┼────┼───┼───┤ │广州瑞北 │瑞松焊接 │ 1000.00万│人民币 │2024-11-25│---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 │ │ │ │ │ │担保 │ │ │ ├─────┼─────┼─────┼────┼─────┼─────┼────┼───┼───┤ │广州瑞北 │瑞沃斯 │ 800.00万│人民币 │2025-09-19│---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 │ │ │ │ │ │担保 │ │ │ ├─────┼─────┼─────┼────┼─────┼─────┼────┼───┼───┤ │广州瑞松智│瑞松焊接 │ 600.00万│人民币 │2024-05-11│--- │连带责任│是 │未知 │ │能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广州瑞松智│武汉瑞北 │ 550.00万│人民币 │2023-08-25│--- │连带责任│是 │未知 │ │能科技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8-01│其他事项 ──────┴──────────────────────────────────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强先生 于2026年4月29日与上海交享越渤源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渤源”)作 为管理人管理的渤源稳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下称“渤源稳健1号基金”)签署了《股份转 让协议》,孙志强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签署协议时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1 30740股转让给渤源稳健1号基金,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1%。 因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和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实施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22370064股调 整为158722465股,本次协议转让股份数由6130740股调整为79699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5 .01%调整为5.02%。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2026年7月31日取得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7月30日,合计过户 股份数量为7969962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上海渤源承诺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12个月内不减持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2026年4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强先生与上海渤源作为管理人管理的渤 源稳健1号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孙志强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签署协议时其 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130740股转让给渤源稳健1号基金,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5.01%。因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和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实施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22370064 股调整为158722465股,本次协议转让股份数由6130740股调整为79699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由5.01%调整为5.0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2026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6-024、2026-043)。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2026年7月31日,公司收到孙志强先生的通知,其与上海渤源作为管理人管理的渤源稳健1 号基金已收到上述股份转让登记确认文件,确认该股份转让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办妥相关过户手续,过户日期为2026年7月30日,过户股数79699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2%,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2026-07-25│其他事项 ──────┴──────────────────────────────────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 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近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取得由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 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0525516483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孙志强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捌佰柒拾贰万贰仟肆佰陆拾伍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08月08日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88号 经营范围: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机械设备租赁;电气机械设备 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模具制造;船舶自动化、检测、监控系统制造;集成电路设计;信 息技术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研发 ;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料搬运装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 加工;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新 材料技术研发;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电气设备修 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 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 ──────┬────────────────────────────────── 2026-07-17│其他事项 ──────┴────────────────────────────────── 一、资产减值的基本情况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瑞松北斗汽车装备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瑞北”)与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汽菲 克”)开展业务合作,截至2026年6月30日,双方往来形成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合计人民 币约4904.67万元。2022年度,因广汽菲克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 定受理广汽菲克破产清算的申请,并指定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担任广汽菲克公司管理 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公司综合评估了广汽菲克资信情况、资产保全情况、债权确认情 况等因素,于2022年年度报告中对广汽菲克相关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计提专项减值准备约人民 币4414.20万元,计提比例为9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 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2023-046)。 二、债权清偿情况 为有效化解上述资产回收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管理人多次协商,积极 推进债权清偿工作。根据《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案(第一次 )》,管理人于近期进行广汽菲克破产财产分配(第一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瑞北获 得广汽菲克第一次财产分配金额约人民币1071.90万元,扣除管理人费用约人民币43.33万元后 ,于2026年7月16日实收人民币约1028.57万元。 根据《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案(第一次)》,待其他收 尾工作完成后,管理人将开展后轮次分配,届时公司将根据后续财产分配实施方案确认具体分 配金额。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权清偿预计将对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对应转回资产 减值准备金额约人民币476.47万元,本次及后续债权清偿的具体影响金额以年度审计机构审计 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转回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 成不利影响。后续债权清偿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7-07│股权回购 ──────┴──────────────────────────────────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75860股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158998325股的比例为0.17%。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 股本将由158998325股变更为158722465股。 回购股份注销日:2026年7月7日。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275860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899832 5股减少至158722465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58998325元减少至人民币158722465元。公司于 2026年5月22日披露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7),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任何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提 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997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21日、2022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松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1)、《瑞松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2-037)、《瑞松科技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 2026-06-24│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6月23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75.9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2237.0064万股的0.62%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6年6月23日为首次授予日,以54.6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8名激励对 象授予75.90万股。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亦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 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股权激励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6月18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36)。 ──────┬────────────────────────────────── 2026-06-24│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88号公司会议室 ──────┬────────────────────────────────── 2026-06-06│其他事项 ──────┴────────────────────────────────── 以下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且关于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 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8446.93万元(含本数)(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 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 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 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的假设前提 如下: (一)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和市场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行 业政策、主要成本价格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 收益)等的影响; (三)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2026年12月31日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后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四)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2370064股为基础,仅 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五)假设实际发行股份数量达到发行上限(即36711019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59081083股,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实际发 行股份数量的判断,最终应以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准; (六)2025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4.7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5.77万元。对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假设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 较2025年度上升10%;(2)与2025年度持平;(3)较2025年度下降10%。 ──────┬────────────────────────────────── 2026-06-06│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06-23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 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6-06│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综合考虑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盈 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广州 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 一、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考虑公司盈 利情况、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实际需要、外部融资成本和融资环境的前提下,建立对投资者持 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同股同权、 同股同利;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按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不 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 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 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 2026-06-06│其他事项 ──────┴──────────────────────────────────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 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促进企业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存在被证券监 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1、2023年5月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警示的情况 2023年5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出具《关于对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科创公监函〔2023〕0022号),针对公司 自查发现前期会计差错导致定期报告更正事项,对公司及时任财务负责人郑德伦予以监管警示 。 2、2024年2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况 2024年2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关于对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孙志强、郑德伦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4]13号),指出公司在财务会计 核算、项目合同管理、研发内控制度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 对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孙志强、时任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郑德伦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 公司对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涉及 的问题进行分析研讨和全面自查,深刻反思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以及财务核算方面存在 的问题和不足并认真整改,同时公司将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深入学 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除上述事项以外,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 形。 ──────┬────────────────────────────────── 2026-06-06│其他事项 ──────┴──────────────────────────────────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 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 2026-05-22│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 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275860股已回购股份 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8998325股(公司总股本 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8998325股减少至158722465股,注册资本将由人 民币158998325元减少至人民币15872246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和2026 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6-02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 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权将由公司根 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 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公司 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的债权人需致 电公司证券办公室进行确认,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7月5日内(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2、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88号 3、联系部门:证券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0-66309188-882 5、电子邮箱:ir@risongtc.com 6、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发出日为准,请在邮件封 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 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6-05-22│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8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 权数量的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志强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出席7人; 2、董事兼总裁孙志强先生、董事兼副总裁孙圣杰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陈雅依女士、董 事会秘书刘清绵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 2026-04-29│对外担保 ──────┴──────────────────────────────────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结合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发展计划,为满足公 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和申请信贷业务的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及孙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广州瑞松焊接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松焊接”)、广州瑞松北 斗汽车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瑞北”)、武汉瑞松北斗汽车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武汉瑞北”)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55000万元。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以公司或子公司、孙公司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 于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知识产权、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提供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 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 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与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 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子公司、孙公司合理分配使用额度;如在额度生效期间内有新设或 收购子公司、孙公司的,对该等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同样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分配使 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 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 。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28│对外担保 ──────┴────────────────────────────────── 2026年度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3.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合并报表内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5.50亿元的担保额度;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 融资提供不超过6.50亿元的担保额度。 被担保人:公司、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73亿 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无逾期担保。 本次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经营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3.35亿元 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福费 廷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 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为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提 供不超过5.50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包括公司为各级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各级子公司 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 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供的担保;对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的 担保情形。 另外,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6.50亿元的担保额度。 ──────┬────────────────────────────────── 2026-04-28│银行借贷 ──────┴──────────────────────────────────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925万元人民币归还银行贷款,该金额约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5%,公司最近12个月内 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84 0147股。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 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55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3946049.85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45052932.85元(其中不含税承销 及保荐费为42502766.84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2550166.01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418893117.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1 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另扣除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 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15569049.06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405874233.9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2020年2月1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00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5月16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 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25万元归还银行贷款,该金额约占超募资金总额 的29.995%,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 0%。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 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不高于评估价格且不高于2000万元对外投资 参股子公司武汉华锋惠众科技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实施以上超募资金投 资计划。 2025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资 产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日元,购买PanasonicConnectCo.,Ltd.(中文名称:松 下互联株式会社)的高精高速并联机器人项目相关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457.18万元人民币支付相关款项。 2025年5月22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 暨关联交易计划并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将“使用超募资金对外 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的资金来源由“超募资金”调整为“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并使用92 5万元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使用超募资金按不高于评估 价格且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认购武汉华锋惠众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81.8086万元”事 项调整为“按投前估值6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150万元人民币认购华锋惠众新增注册资本5.2 5万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经营效益,维护上 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相关的修订说明,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以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083.80万元,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925.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 金总额的29.995%,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 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 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25.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 95%。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28│企业借贷 ──────┴──────────────────────────────────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最 高额度不超过18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具体为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广州瑞松北斗汽车装备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瑞北”)、武汉瑞松北斗汽车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瑞北 ”)、广州瑞松焊接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松焊接”)、广州瑞沃斯视觉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瑞沃斯”)分别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3000万元、3000万元、2000万元人民币 的借款。借款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借款资金占用费的计算方式为:借款利率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借款利息=实 际借款金额*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实际借款天数/360天,借款手续费为0。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本次财务资助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将进一 步加强对财务资助对象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为 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 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在不影响自身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 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具体为以自有 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广州瑞北、武汉瑞北、瑞松焊接、瑞沃斯分别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3000 万元、3000万元、2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借款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借款协议将在借款期限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签署,借款利率按一年期 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借款利息=实际借款金额*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实际借款天数/36 0天,借款手续费为0。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 务资助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事项相关的协议签署、财务资助款项的支付以及签署未 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事宜。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本次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支持汽车、一般工业等行业的机器人系统产品、焊接装备、机器 视觉等相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 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2026-04-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先指派的签字会计师彭敏琴、马玉霞已连续为公 司提供五年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将指派王耀华、殷群花担任公司后续年度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300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人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802人2025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500000万元2025年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 :367200万元2025年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0500万元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770家2025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66家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2025年 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91600万元2025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0700万元2025年本公司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3家2025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71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500 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 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 15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耀华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殷群花 (3)质量控制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肖翔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 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 体情况详见下表: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 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实际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7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15万元。2026年度,董事 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 2026-04-28│其他事项 ──────┴──────────────────────────────────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年度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 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5年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总额为1274.46万元。 ──────┬────────────────────────────────── 2026-04-28│其他事项 ──────┴────────────────────────────────── 1、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限制性股票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之第二(三)条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 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情形,其已归 属股票不作处理,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 失效。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43万股。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2025-048)及《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归属条件,对应 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公司对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9058万股(不 包括离职激励对象已作废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公司本次合计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2.3358万 股。 ──────┬────────────────────────────────── 2026-04-28│其他事项 ──────┴──────────────────────────────────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275860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 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时,本次拟变更回购用途并注销的股份数量为275860股,占公司总股本12 2370064股的比例为0.23%。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 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转 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8998325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若上述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本次拟变更回购用途并注销的股份数量将占公司 届时总股本158998325股的比例为0.17%,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8998325股减少至1 58722465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58998325元减少至人民币158722465元。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 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75860 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 司注册资本”。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2022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997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21日、2022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松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1)、《瑞松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2-037)、《瑞松科技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二)2022年10月28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10月29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 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松科技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三)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将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高于人民币26.997元/股(含)调整为不高于人民币33元/股(含),实施 期限由2023年5月9日止延长至2023年11月9日止。除此之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松科技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四)2023年6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3.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2.87元/ 股(含)。具体公告情况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2023年7月19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45980股,占公司总股本673 60588股的比例为0.6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2.87元/股,最低价为24.91元/股,支付的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12292900.1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 3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5)。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结合公司整 体战略规划、股权激励规模、库存股时限等因素综合考虑,同时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将存 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75860股股票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 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等相关规定,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宜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 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数量、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 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 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 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股东会授权后,由公司 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 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 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 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 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 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10股转增3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和每股转增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154.75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994.8 5万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864.92万元。经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 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 (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22370 06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275860股后的股份数为122094204股,以此为基数计 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209420.4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05.73%, 计算合计拟转增股本36628261股,本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8998325股(公司总股 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同时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 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相关指标 如下表所示: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 ──────┬────────────────────────────────── 2026-04-28│其他事项 ──────┴──────────────────────────────────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综合考量公司经营发展现状、整体经营业绩、岗位职责 履职要求,参照同行业企业薪酬标准,科学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由公司按月为其发放津贴,第四届独立董事领取薪酬的年津贴标准为税前9.6万 元/人。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津贴比照上述标准执行,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 在公司中担任的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按以上标准,独立董事津贴和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津贴总额预计不超过38.40万元/ 年,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岗位薪酬外的额外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以岗位管理内容、公司经营状况和考核评价情况为基础,根 据公司经营计划分管工作的职责、目标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岗位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 、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岗位的价值、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 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50%,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考核结果、履职情况等因素确定。 ──────┬────────────────────────────────── 2026-04-28│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18│对外投资 ──────┴──────────────────────────────────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松科技”)于2024年8月27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不高于评估价格且不高于2000万元认购武汉华锋惠众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锋惠众”“标的公司”或“集团公司”)新增注册资本81.8086万元,持股比例拟 由20%增至51%。 现考虑华锋惠众目前仍处于经营规模拓展期,尚未形成稳定且持续的盈利能力,为推动标 的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经各方友好协商,公司拟终止前述第二期增资控股方案。投资方案调整 为华锋惠众引入新的专业投资机构及产业投资方,公司同步参与增资。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方案为“按投前估值6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150万元人民币认购华锋惠众新增注册资本5.25 万元”。 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 议为准。本次交易的后续推进及交割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 外,华锋惠众在未来经营发展中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情况、市场需求变化、企业经营管 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业绩波动或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84 0147股。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 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55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3946049.85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45052932.85元(其中不含税承销 及保荐费为42502766.84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2550166.01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418893117.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1 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另扣除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 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15569049.06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405874233.9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2020年2月1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009号《验资报告》验证。 华锋惠众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于2022年8月第一期增资华锋惠众后,委派公司原任副 总裁、财务总监郑德伦先生担任华锋惠众董事,华锋惠众为公司的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涉及关 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2026-02-28│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489.56万元,同比增加6.5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1191.16万元,同比增加5.8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812.18万元,同比增加291.2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66978.93万元,较期初增加4. 73%;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90160.93万元,较期初增加0.28%。 报告期内,公司落实“机器人+人工智能”战略规划,重点突破高精高速机器人技术,设 立全资子公司——广州瑞松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重点聚焦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具身智能机 器人、嵌入式控制器及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提供应用于光通讯、3C电子、半导 体、高端精密电子等领域的高端柔性精密制造解决方案、工艺技术解决方案及工业智能化软件 定制开发服务。同时,数字化技术板块、智能制造技术板块的多项新技术取得突破,海内外市 场开拓情况良好,为公司经营业绩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291.23%,主要系本报 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单项计提的减值准备减少所致。 ──────┬────────────────────────────────── 2026-02-10│重要合同 ──────┴────────────────────────────────── 近日,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瑞松北斗汽 车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瑞北”)收到零跑汽车有限公司金东分公司(以下简称“零 跑金东分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广州瑞北为“金东产业园新建焊装产线、金东一期 、二期车型导入项目”的中标单位。现将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主要情况 项目名称:金东产业园新建焊装产线、金东一期、二期车型导入项目项目总金额:2.30亿 元人民币(含税,具体金额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中标单位:广州瑞松北斗汽车装备有限公 司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标总金额约2.30亿元人民币(含税,具体金额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该项目中 标预计有利于推动公司的业务发展,增强公司的市场影响力。若项目履行顺利,将对公司经营 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影响时间将视交易的具体情况而定。 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项目中标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 2026-01-31│其他事项 ──────┴──────────────────────────────────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雅依女士辞任董事会秘书的书 面报告。陈雅依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务,辞任后陈雅依女士继续在 公司担任董事、财务总监等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雅依女士 的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陈雅依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2,270股,本次离任后仍在公司任职, 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陈雅依女士的工作已妥善交接,其辞任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陈雅依女 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管理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 董事会谨此对陈雅依女士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清 绵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清绵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 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 个人品质,且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0-66309188-882 邮箱:ir@risongtc.com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88号 ──────┬────────────────────────────────── 2026-01-21│委托理财 ──────┴──────────────────────────────────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超募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0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两项议案的授权期限均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2027年1月31日 ,用于现金管理的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两项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84014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7.55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63946049.8 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8071815.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5874233.95元 。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 报字[2020]第ZC10009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 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2月14日、2022年7月 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瑞松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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