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75 安旭生物 更新日期:2026-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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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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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11-08│ 78.28│ 10.5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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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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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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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传旭股权投资合│ 0.00│ ---│ 0.00│ ---│ ---│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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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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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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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研发总部建设项│ 2.36亿│ 3012.84万│ 3712.34万│ 15.7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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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亿件第二、第 │ 2.51亿│ ---│ 1.72亿│ 100.00│ ---│ ---│
│三类医疗器械、体外│ │ │ │ │ │ │
│诊断试剂、仪器和配│ │ │ │ │ │ │
│套产品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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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诊断试剂及POCT│ 3996.15万│ ---│ 3110.36万│ 100.00│ ---│ ---│
│仪器生产智能化技术│ │ │ │ │ │ │
│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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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 8022.77万│ ---│ 1237.29万│ 100.00│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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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与服务网络体系│ 3740.24万│ ---│ 89.91万│ 100.00│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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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 │ 5000.00万│ ---│ 5001.20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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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诊断试剂以及诊│ 5.08亿│ 628.62万│ 2.75亿│ 54.17│ ---│ ---│
│断仪器研发生产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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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超募资金 │ 8899.77万│ ---│ 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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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研发总部建设项│ ---│ 3012.84万│ 3712.34万│ 15.7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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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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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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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姜学英女士提交的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辞职报告,姜学英女士因工作
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仍将继续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姜学英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
之日起生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姜学英女士任职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
心感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审查通过,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林晓女士拥
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能力,同意聘任林晓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林晓女士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财务总监相关职责的工作,不存在《公司法》规
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之情形。
本次财务总监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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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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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该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第二十条以及根据《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
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
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
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
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
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
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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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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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马华祥
持有公司股份14773360股,占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11.62%。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并已于2024年11月18日起解
除限售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安旭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股东马华祥因自身资金
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200000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0.94%,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00%。
2026年1月23日,公司披露了《安旭生物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马华祥在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21日期间,通过集中
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04519股,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4773360股减少至13968841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1.62%减少至10.99%,触及1%的整数倍。
近日,公司收到马华祥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2
月27日期间,马华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00000股,占截至2026年2月27日公
司总股本的0.94%。马华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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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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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357.5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1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7338.2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1.8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36.9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9.44%。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561212.30万元,较上年末下降2.72%;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517005.28万元,较上年末下降0.64%。公司本期经营业绩稳定,财务状况良好。
本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目标,整合现有优质技术资源,持续加大对新技
术平台的战略投入,稳步推进国内外产品注册认证工作,进一步巩固了行业内的长期竞争优势
。同时,公司深入推进以精益管理为核心的运营升级,持续提升运营效率与成本管控能力,提
质增效成效显著。在国际化战略方面,公司持续加大海外分支机构布局力度,海外市场拓展取
得积极进展,相应销售费用有所增加,为未来持续增长打开空间。
受外部环境及多重因素综合影响,本期净利润同比有所下降:主要系美国政府加征关税,
导致部分区域市场订单减少,公司承担部分关税成本使得营业成本上升;叠加汇率波动带来的
汇兑损失、利息收入减少及资产折旧摊销等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二)主要财务数据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66.73%、64.34%、61.84%、59
.44%、61.59%,主要系美国政府加征关税使得部分区域市场订单减少,导致营业收入下降,海
外市场的拓展及子公司布局带来的费用增加,汇率波动造成汇兑损失等综合因素致使利润下降
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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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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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
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100.00万元到8,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
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10,729.53万元到12,129.53万元,同比减少55.80%到63.08%。
2、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00万元到1,
56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2,229.79万元到2,489.79万元,同比减
少58.84%到6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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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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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业基金情况概述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旭生物”)于2022年6月2日召
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传金控(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国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
司出资发起设立杭州传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或“基金”
),主要投资处于创业期、成长期的医药、大健康、生物医药等领域企业/项目。详见公司于2
022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安旭生
物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上述产业基金已于2022年6月15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产业基金未开展实质性运营。
本次注销产业基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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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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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旭生物”)第二届董事会即将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
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于2025年8月6日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董文坤先生
(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一致。本次选举
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本次换届选
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董文坤先生: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天津大学制药工程专业,
工学硕士,生物医药中级工程师,国家执业药师。2007年10月至2009年12月,任美康生物技术
(上海)有限公司研发技术主管;2010年1月至2011年4月,任梅里埃(上海)生物制品有限责
任公司(原美康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研究员;2011年8月至2019年8月,任杭州安旭科
技有限公司研发经理、研发总监;2019年8月至今担任安旭生物董事、副总经理、研发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文坤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丽水创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
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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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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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
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
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
履行的审议程序: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
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2025年9月18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理
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总体风
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
投资风险。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概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
,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
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
3、额度、期限及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通过银行、证券公司
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理财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使用期限为2025年9
月18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受
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实施方式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副董事长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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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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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
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
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并及时发布了2024年半年度评估报告。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经营,提升市场竞争力,树立良
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对2024年度行
动方案进行年度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POCT试剂及仪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科技企业。公司拥有生物原料
、免疫层析、干式生化、化学发光、精准检测、液态生物芯片、微流控、临床检验仪器和生物
制药九大技术平台。发展形成了覆盖毒品检测、传染病检测、慢性病检测、妊娠检测、肿瘤检
测、心肌检测、生化检测、过敏原检测八大领域的POCT试剂,已形成原料、试剂、仪器三位一
体的产业链布局。产品畅销欧美、澳洲、亚洲等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现已成为国内少数几家
在POCT国际市场能够与跨国体外诊断行业巨头竞争的中国体外诊断产品供应商之一。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069.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4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19229.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8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3789.7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6%。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达576931.0
9万元,较上年末同比下降0.35%;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520359.92万元,较上年末同比
增长1.84%。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024年新增授权专利44项,其中发
明专利13项;累计获得授权专利305项,境内201项,境外104项,其中发明专利43项。获得美
国、欧盟CE认证、加拿大认证、澳大利亚认证等多项权威认证证书,新增认证606项,其中,
新增国际认证592项,新增国内认证14项,累计已取得认证共计1580项。
2025年,公司将持续推进以技术创新与全球化生态链布局双轮驱动战略,聚焦精准医疗即
时诊断领域,推进九大技术平台建设升级及产品商业化,加大研发力度,加强产品创新研发和
迭代升级能力。同时,积极探索盈利增长点,通过构建国际慢病智能监测管理解决方案、宠物
健康管理平台、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等,实现从单一检测向全周期服务转型,为全球用户提
供智能化、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在公司现有海外市场的基础上,加快拓展国内市场,加速公
司产品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落地,提高全球市场占有率。探索通过投资并购、战略合作等方
式,布局安旭生物医疗大健康产业。在产学研合作方面,与浙江大学、浙大城市学院、浙江工
商大学等高等院校始终保持良好的实践教育合作关系,通过“博士创新站”、“省级博士后科
研工作站”、“联合研发中心”等,持续引入高级科研人才,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做到产学研
用一体化。
未来,公司仍将秉承“为人类健康提供卓越的产品及服务”的使命,继续加大对生物原料
的研发生产投入,以及POCT试剂及仪器的性能提升,满足不同领域的场景应用需求,聚焦国际
和国内两大市场,致力于把公司打造成为国际体外诊断行业的领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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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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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
众环”)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
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6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人员信息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3、业务规模
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
07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医药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1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
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
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
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钱星一,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安旭生物提供
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元园,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安旭生物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
人为马世新,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在
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安旭生物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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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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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47.80万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
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0300320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069.85万元,较2023
年增长率为7.42%,未达到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作废已授予但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7.8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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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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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公司经营业务活动开展过程中存
在境外销售和境外采购,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
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使公司业绩保持平稳,公司(
包括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2025年度拟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金额不超过等值5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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