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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芯中科(68804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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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047 龙芯中科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6-15│ 60.06│ 24.20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先进制程芯片研发及│ 12.58亿│ 1.49亿│ 8.34亿│ 98.08│ ---│ ---│ │产业化项目 │ │ │ │ │ │ │ ├─────────┼──────┼─────┼─────┼─────┼─────┼──────┤ │高性能通用图形处理│ 10.54亿│ 5340.74万│ 2.80亿│ 75.60│ ---│ ---│ │器芯片及系统研发项│ │ │ │ │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0亿│ ---│ 12.00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29 │ ├──────┼────────────────────────────────────────┤ │关联方 │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以及接受关联方提│ │ │ │ │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9 │ ├──────┼────────────────────────────────────────┤ │关联方 │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以及接受关联方提│ │ │ │ │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1-24│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1、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3500万元左右,比上年同期增长26%左右。 2、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4,9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 相比,预计减少亏损17600万元左右,同比减亏28%左右。 3、预计2025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0300万元左右 ,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亏损16200万元左右,同比减亏24%左右。 (三)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50425.72万元。利润总额为-66528.28万元,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2534.7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为-66472.53万元。 (二)2024年度,每股收益为-1.56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一)营业收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政策性市场和开放市场“两条腿”走路,把自主化优势转化为性价比 和软件生态的优势,实现收入的量质齐升。抓住安全应用市场恢复发展的机遇,发挥龙芯新一 代嵌入式CPU性价比优势,实现工控类芯片营业收入快速恢复。信息化领域厚积薄发,把握市 场重启契机,充分发挥“三剑客”的系统性价比优势和生态建设局部领先的优势,在办公系统 及行业业务系统招标采购中取得良好进展;推进3C6000服务器典型应用落地,探索对外技术授 权新商业模式,形成新的可持续收入增长点。公司整体业务展现出稳步回升的良好态势。 (二)毛利率水平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逐步回归到良好水平。工控领域业务逐渐恢复带动高质量等级产品 出货;信息化领域对外技术授权的新业务毛利贡献较大,且与桌面CPU配套的低成本桥片逐步 开始出货;以上因素带动毛利率逐步回升。 (三)减值损失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既定的会计政策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预计金额合计约 1.65亿元,同比减少约0.84亿元。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和客户信用管理,回款情况逐步改善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规模随着传统安全应用市场的恢复和工控业务的进一步开拓正在快速收窄 。 ──────┬────────────────────────────────── 2026-01-16│其他事项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的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上海鼎晖百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鼎晖祁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鼎晖祁贤”)和上海鼎晖百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鼎晖华蕴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鼎晖华蕴”)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151523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3.03%。 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除鼎晖华蕴持有公司股份的41股已于2025年6月 24日起解除限售并流通上市外,其他股份均已于2023年6月26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基金存续期限即将届满,鼎晖华蕴及鼎晖祁贤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的 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121515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3.03%。具体 减持计划如下: (1)鼎晖华蕴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 不超过51597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29%。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 为自公司关于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鼎晖华蕴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 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2020年修订)》关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规定,且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鼎 晖华蕴投资公司期限超过60个月,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 制。 (2)鼎晖祁贤计划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991766股,其中集中竞价减持数量不超过3659 4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91%;大宗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3332267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不超过0.83%。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为自公司关于本次减持计划公 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鼎晖祁贤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 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2020年修订)》关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规定,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鼎晖 祁贤投资公司期限未满36个月,鼎晖祁贤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 2026-01-15│其他事项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相关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1、林芝鼎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中科百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中科百孚”)持有公司股份241189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01%。 2、利河伯资本管理(横琴)有限公司-横琴利禾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横琴利禾博”)持有公司股份1554087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88%。 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除中科百孚持有公司股份的374668股已于2025 年6月24日起解除限售并流通上市外,其他股份均已于2023年6月26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12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龙芯中科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5-044),中科百孚与横琴利禾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 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分别减持不超过1151376股、741882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0.29%、0.19%。 近日,公司收到了中科百孚与横琴利禾博出具的告知函,中科百孚与横琴利禾博分别减持 1151376股、7418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29%、0.19%。 ──────┬────────────────────────────────── 2025-12-02│诉讼事项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终审)已判决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二审被上诉人、一审 原告。涉案的金额:一审判决被告上海芯联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芯联芯”) 赔偿原告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龙芯中科”)经济损失(含合理开支 )450000元。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上海芯联芯在其官网(ww w.cipunited.com)首页置顶位置连续十日发布致歉声明,以消除影响,恢复原告龙芯中科名 誉,并赔偿原告龙芯中科经济损失(含合理开支)450000元。上海芯联芯提起上诉,二审判决 驳回了其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依据终审判决结果,该事项不会影响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 应会计处理。 一、诉讼基本情况 龙芯中科于2021年3月2日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状》。公司请求北京互联网法 院判令:上海芯联芯向龙芯中科及合作伙伴就其所述的不实内容进行澄清、道歉、恢复名誉、 消除影响并且赔偿龙芯中科经济损失。该案已于2021年7月29日完成立案受理,案号为(2021 )京0491民初29334号。上述诉讼事项详见公司2022年6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n)披露的《龙芯中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第十一章其 他重要事项”之“三、(二)正在进行的诉讼事项”相关内容。 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收到北京互联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具体判决如下: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上海芯联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官网(www.ci punited.com)首页置顶位置连续十日发布致歉声明,以消除影响,恢复原告龙芯中科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名誉(致歉内容须经本院审核,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据原告龙芯中科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的申请,在人民法院公告网刊登本判决书主要内容,刊登费用由被告上海芯联芯智能 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告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含合理开支)450000元; 三、驳回原告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 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0300元,由原告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757 5元(已交纳),由被告上海芯联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1272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 日内交纳)。”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收到上海芯联芯的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改 判驳回被上诉人全部诉讼请求或将本案发回重审;2、本案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均由被上 诉人承担。” 上述相关情况公司已于2025年7月25日、2025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详见《龙芯中科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2025-020)、《龙芯中科关于诉 讼事项进展的公告》(2025-025)。 二、诉讼结果情况 2025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具体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550元,由上海芯联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本判决为终审 判决。”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依据终审判决结果,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 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 2025-10-17│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10月15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3.0862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40100.00万股 的0.13%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10月15日,以79.0 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00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53.0862万股限制性股票。 ──────┬────────────────────────────────── 2025-09-27│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 席合伙人李尊农。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 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公司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 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 ,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 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 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中兴华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9名从业 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报告情况姓名:刘卫钦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报告情况姓名:潘跃天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报告情况姓名:张军伟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 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 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为15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审计费用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 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5年度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不变,公司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价格与中兴华协商确定。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中兴华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及评 价,认为中兴华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 够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有良好的职业 素养和诚信状况。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议续聘中兴 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批准审计委员会提议的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09-27│其他事项 ──────┴────────────────────────────────── 一、董事辞任情况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高翔先生 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高翔先生因内部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 会委员职务,辞任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高翔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行,亦 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董事辞任自辞任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 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谢莲坤女士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谢莲坤女士因内部工作调整原因, 申请辞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职务。该事项 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谢莲坤女士辞任会导致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 定最低人数,因此谢莲坤女士辞任报告将在公司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新任董事就任前 ,谢莲坤女士将继续履行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 高翔先生、谢莲坤女士承诺将继续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所 作的相关承诺。公司对高翔先生、谢莲坤女士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工 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提名函,提名孙志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范宝峡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含至少一 名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已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会议民主讨论、 表决,选举谢莲坤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日起至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谢莲坤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职工代表董事任职条件,谢莲坤女士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谢莲坤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日起至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2025-08-28│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及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 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减值准备。 2025年上半年,公司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9,816.74万元。 ──────┬────────────────────────────────── 2025-06-1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 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2135527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2135527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24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29日作出《关于同意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 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000000股,并于2022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401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69786001股,占本公 司发行后总股本的92.2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213999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78%。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锁定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数量为1213552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6%,对应限售股股东数 量为6名,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6月24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 的情况。 ──────┬────────────────────────────────── 2025-04-29│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及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 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减值准备。 2024年度,公司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4,883.72万元。 ──────┬────────────────────────────────── 2025-04-29│其他事项 ──────┴──────────────────────────────────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以及结合 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等因素的综合考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一 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25347147.32元,截至2024年1 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69653924.25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 等因素,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5-04-10│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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