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29 南微医学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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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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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07-11│ 52.45│ 15.9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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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2-02│ 89.40│ 3640.5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29│ 63.32│ 768.1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29│ 63.32│ 31.0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2-02│ 63.32│ 196.8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2-02│ 63.32│ 2811.5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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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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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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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道禾志医一期私│ 3000.00│ ---│ 4.34│ ---│ 34.04│ 人民币│
│募基金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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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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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 8583.00万│ 0.00│ 4742.69万│ 105.11│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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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项目结项节余募│ ---│ 4369.73万│ 1.71亿│ ---│ ---│ ---│
│集资金补流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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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 4512.00万│ 0.00│ 4742.69万│ 105.11│ ---│ ---│
│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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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研发及实验中│ 1.93亿│ 952.20万│ 1.70亿│ 87.98│ ---│ ---│
│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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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 0.00│ 7.52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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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6.56亿│ 1.03亿│ 5.62亿│ 85.68│ 7825.08万│ ---│
├─────────┼──────┼─────┼─────┼─────┼─────┼──────┤
│国内外研发及实验中│ 1.53亿│ 952.20万│ 1.70亿│ 87.98│ ---│ ---│
│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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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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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15 │交易金额(元)│3672.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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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欧元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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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Creo Medical S.L.U.51%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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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Micro-Tech (NL) International B.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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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Creo Medical Grouppl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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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微医学”)拟通过全资子公司Micro-│
│ │Tech (NL) International B.V.(以下简称“南微荷兰”)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3,672万欧 │
│ │元(以中国人民银行于2024年9月18日公告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折合人民币约为28,94│
│ │8.21万元)购买Creo Medical Groupplc(以下简称“Creo”)持有的Creo Medical S.L.U.│
│ │(以下简称“CME”或“标的公司”)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
│ │,CME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双方《股权购买协议》约定的交易先决条件已满足,且交易双方已│
│ │按照《股权购买协议》的约定履行了股权交割程序,公司已取得了经公证的CME股权证明文件│
│ │,本次交易已完成,CME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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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7 │交易金额(元)│2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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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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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康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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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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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南京康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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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微医学”)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 │
│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 │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南│
│ │京康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友医疗”)核心管理团队按康友医疗全部股权价值│
│ │3.4亿元为依据,以15.30元每注册资本的价格共同向康友医疗增资4,000万元,其中公司与 │
│ │康友医疗核心管理团队各自增资2,000万元,本次增资新增注册资本2,614,379.06元,对应 │
│ │本次增资全部完成后康友医疗10.53%股权,差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 │持有的康友医疗股权比例将由54.00%下降为53.58%,隆龙、南京睿德医疗合伙企业(有限合│
│ │伙)、南京优以赛昂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未设立,以下简称“南京优以赛昂”)本次│
│ │共同增资2,000万元,持有的康友医疗股权比例将由0变为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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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1-17 │交易金额(元)│2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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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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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康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5.26%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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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隆龙、南京睿德医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优以赛昂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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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南京康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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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微医学”)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 │
│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 │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南│
│ │京康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友医疗”)核心管理团队按康友医疗全部股权价值│
│ │3.4亿元为依据,以15.30元每注册资本的价格共同向康友医疗增资4,000万元,其中公司与 │
│ │康友医疗核心管理团队各自增资2,000万元,本次增资新增注册资本2,614,379.06元,对应 │
│ │本次增资全部完成后康友医疗10.53%股权,差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 │持有的康友医疗股权比例将由54.00%下降为53.58%,隆龙、南京睿德医疗合伙企业(有限合│
│ │伙)、南京优以赛昂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未设立,以下简称“南京优以赛昂”)本次│
│ │共同增资2,000万元,持有的康友医疗股权比例将由0变为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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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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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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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隆龙、南京睿德医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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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亲属、董事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持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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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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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微医学”)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 │
│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 │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南│
│ │京康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友医疗”)核心管理团队按康友医疗全部股权价值│
│ │3.4亿元为依据,以15.30元每注册资本的价格共同向康友医疗增资4000万元,其中公司与康│
│ │友医疗核心管理团队各自增资2000万元,本次增资新增注册资本2614379.06元,对应本次增│
│ │资全部完成后康友医疗10.53%股权,差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的│
│ │康友医疗股权比例将由54.00%下降为53.58%,公司仍为康友医疗控股股东,康友医疗仍为公│
│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
│ │ 康友医疗核心管理团队成员隆龙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隆晓辉先生近亲属,拟参与本次增资│
│ │的南京睿德医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睿德”)为隆龙先生担任执行事务│
│ │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公司本次增资事项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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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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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康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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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35%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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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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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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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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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康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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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35%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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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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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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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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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康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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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35%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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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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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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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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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康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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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35%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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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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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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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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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决定,在南微医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1-8基础上维持公司的“
一种止血夹”(专利号:201410222753.7)发明专利权有效。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专利权人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无效宣告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
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收到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
第60108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北京中科盛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盛康”)提出
的有关公司所持有的“一种止血夹”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进行了审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5年5月16日,无效宣告请求人中科盛康以公司“一种止血夹”(专利号:20141022275
3.7)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等理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微医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向公司送达《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
无效宣告请求人:北京中科盛康科技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专利:公司拥有的“一种止血夹”(专利号:201410222753.7)发明专利国家知识产
权局对无效宣告请求人就上述专利权所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后,对无效宣告请求人的
理由不予支持,并作出如下决定:
在专利权人于2020年11月1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1-8基础上维持201410222753.7号发明专利
权有效。
二、本次事项涉及前期诉讼情况
因中科盛康(即本次无效宣告请求人)相关产品涉嫌侵害公司的发明专利“一种止血夹”
(专利号:201410222753.7),2022年9月,公司对中科盛康发起侵权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其
立即停止制造及销售并销毁相关侵权产品,同时赔偿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及合理维权支出50
万元,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中科盛康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公司70万元,中科盛康不服
一审判决,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截至本公告日,案件尚在审理中。
2022年11月,中科盛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一次提出针对上述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2025
年4月3日,公司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中科盛康的无效宣告请
求进行审查后,对请求理由不予支持,在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1-8基础上维
持公司涉案发明专利权有效。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08)。本公告涉及的无效宣告请求为中科盛康第二次提出针对上述专利的无效
宣告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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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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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市中科招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招商”)持有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17528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270%
。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及该等股份于公司2022年实施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获得股份,上述股份已于2022年7月22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8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微医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公司股东中科招
商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75694
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2025年12月5日,公司收到中科招商发来的告知函,截至20
25年12月5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中科招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62000股,未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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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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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5年4月21日,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5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150%即96.5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11)以及2025年5月7日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2)。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6.5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5.04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4日及2025年9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28)以及《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42)。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5年5月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
5729股,占公司总股本187847422股的比例为0.008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披
露的《南微医学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
司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35084股,占公司总股本187847422股的比例为0.18%,回购最高价格为
93.76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62.01元/股,回购均价为89.5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
021538.7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
3、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回购方
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
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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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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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拟派发现金分红
总额由人民币93462685.50元(含税)调整为93415651.50元(含税)。
调整原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实际参与
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调整为186831303股。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
年8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按照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2日公司刊登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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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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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半年度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363379408.08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6083488
9.44元。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
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
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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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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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
马威华振”)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
天业”)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特别是海外业务的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需要,为保证公司财务报
表的审计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
所选聘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开选聘,公司拟改聘毕马威华振为2025年度
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公证天业、毕马威华振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
事务所均已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
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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