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19 安集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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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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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溯慈企业管理合│ 4000.00│ ---│ 19.32│ ---│ -50.00│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长存产业投资基金(│ 3500.00│ ---│ 2.45│ ---│ -680.00│ 人民币│
│武汉)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苏州聚源振芯股权投│ 2100.00│ ---│ 0.98│ ---│ -280.00│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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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盛芯半导体产业│ 1400.00│ ---│ 3.04│ ---│ -570.00│ 人民币│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
│嘉兴红晔一期半导体│ 1000.00│ ---│ 16.05│ ---│ 40.00│ 人民币│
│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 │ │ │ │ │ │
│业(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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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 1.20亿│ ---│ 1.28亿│ 106.73│ ---│ ---│
│海)股份有限公司CM│ │ │ │ │ │ │
│P抛光液生产线扩建 │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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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安集化学机械抛│ 1.20亿│ 5092.97万│ 8493.83万│ 71.08│ ---│ ---│
│光液建设项目 │ │ │ │ │ │ │
├─────────┼──────┼─────┼─────┼─────┼─────┼──────┤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 1.30亿│ 3514.90万│ 1.06亿│ 81.60│ ---│ ---│
│海)股份有限公司研│ │ │ │ │ │ │
│发中心扩大升级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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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842.85万│ ---│ 4842.85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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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科技上海金桥生│ 4500.00万│ 1867.00万│ 2632.37万│ 58.50│ ---│ ---│
│产线自动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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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集成电路材料基│ 9410.00万│ ---│ 9294.39万│ 98.77│ ---│ ---│
│地项目 │ │ │ │ │ │ │
├─────────┼──────┼─────┼─────┼─────┼─────┼──────┤
│安集微电子集成电路│ 6900.00万│ ---│ 6406.68万│ 92.85│ ---│ ---│
│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安集科技上海金桥生│ 1500.00万│ 344.01万│ 855.65万│ 57.04│ ---│ ---│
│产基地分析检测能力│ │ │ │ │ │ │
│提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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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 ---│ 3026.29万│ 3026.29万│ ---│ ---│ ---│
│动资金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763.62万│ ---│ 2431.84万│ 100.83│ ---│ ---│
├─────────┼──────┼─────┼─────┼─────┼─────┼──────┤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 2000.00万│ ---│ 1997.77万│ 99.89│ ---│ ---│
│海)股份有限公司信│ │ │ │ │ │ │
│息系统升级项目 │ │ │ │ │ │ │
├─────────┼──────┼─────┼─────┼─────┼─────┼──────┤
│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 ---│ 400.00│ 843.15万│ ---│ ---│ ---│
│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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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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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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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公司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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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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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公司A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9-30 │
├──────┼────────────────────────────────────────┤
│关联方 │公司A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9-30 │
├──────┼────────────────────────────────────────┤
│关联方 │公司A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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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微电子│宁波安集微│ 5700.00万│人民币 │2024-04-16│2031-04-1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科技(上海│电子科技有│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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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微电子│宁波安集股│ 750.00万│人民币 │2028-06-15│2031-06-15│一般担保│否 │未知 │
│科技(上海│权投资有限│ │ │ │ │ │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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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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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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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
25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
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宜的具体内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
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
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
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
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
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
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
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
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
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
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七)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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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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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安集
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发布了《2024年“
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并于2024年8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
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2024年,公司在经营成效、研发进展、公司治理、投资
者交流与回报等方面均按计划积极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果,进一步强化了公司经营质量,并
在资本市场建立了积极正面的良好形象。
为进一步提高经营质效、治理质效、信披质效和回报投资者质效,持续提升公司质量和投
资价值,公司特此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对2024年行动方案实
施情况进行总结,并明确2025年行动方案目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做强主业,夯实产品布局,持续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作为一家以科技创新及知识产权为本的高端半导体材料企业,致力于高增长率和高功
能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继续坚定“3+1”技术平台及应用领域的布局规划,进一步加速产品
创新和工艺开发,在化学机械抛光液、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电镀液及添加剂和上游原材料建
设方面进一步夯实和发展。
2024年,随着公司高效实施各产品线市场拓展计划,积极推进新订单、新客户、新应用的
获取,新产品、新客户、新应用的导入顺利,产品研发进展及市场拓展情况均实现预期。另外
,公司持续深化客户合作,紧密围绕客户需求,积极把握客户上量节奏,部分产品顺利进入放
量阶段,销售收入实现稳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稳健增长,实现营业收入183501.5
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364.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32.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2627.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63.44%。
2025年,由于地缘政治因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国产化需求带来的供需波动等诸多因素
,半导体材料行业仍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并且面临多重变量和挑战。公司将继续坚定“立足
中国,服务全球”的战略定位,持续推进以下目标:
1.坚定不移秉持“客户至上”的核心理念,以价值与责任共享为纽带,凭借卓越的产品性
能、高品质服务,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版图,全力提升安集品牌在客户群体中的认可度,稳固
公司作为客户首选合作伙伴的行业地位。
2.精准把握国内外市场持续扩张的机遇,充分挖掘技术进步与成本效益催生的商业契机,
实现营收、利润等核心业务指标的稳健增长,助力公司顺利达成中、长期战略目标。
3.在既定的行业与技术领域,系统性地探寻并购增长的机会,同时,积极探索前沿孵化技
术,前瞻性布局未来增长新赛道,推动公司实现可持续、多元化发展。
4.2025年4月,公司成功完成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为保障募集资金高效使用,公司将以项目制为抓手,从项目规划、执行到验收,进行全流
程精细化管控,稳步推动募投项目落地实施。在此过程中,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持续挖掘资产
运营潜力,大幅提升资产运营效率,进而优化公司的业务布局与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公司的经
营质量,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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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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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安集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安集”)、宁波安集股权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安集投资”)及台湾安集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
湾安集”),以上均为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5年度,公司将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45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2025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宁波
安集、宁波安集投资及台湾安集申请信贷业务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并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
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具体情况如下: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公司拟向宁波安集、宁波安集投资及台湾安集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
币4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团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具体组织实施。在担保额度范
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担保额度及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有效。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5年度提供的担保额
度。实际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
上述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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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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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
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
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3643641.69元,母公
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21387226.8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2024年当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为506315813.8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15日,公司总
股本为129213274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后剩余股本为129090465股,若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
金红利58090709.2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母公司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比例约11.
47%,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89%。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5年4月15日,公司总股本12921
3274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后剩余股本为129090465股,合计转增38727140股,转增后公司总
股本将增加至167940414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
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122809股,
不享有分配利润和转增股本的权利。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
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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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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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集微电子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第十
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
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
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家数为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
: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
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
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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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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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安集转债”或“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4〕1555号文同意注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人(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安集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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