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10 福光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07-10│ 25.22│ 9.1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3-24│ 10.00│ 612.3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上海国仪福光智造私│ 10000.00│ ---│ 61.83│ ---│ 712.24│ 人民币│
│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
│福州市鼓楼福锐星光│ 955.80│ ---│ 10.00│ ---│ 391.21│ 人民币│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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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 3.80亿│ 0.00│ 2.35亿│ 82.34│ ---│ ---│
│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 3265.06万│ 0.00│ 626.90万│ 100.00│ 1013.94万│ ---│
│设项目 │ │ │ │ │ │ │
├─────────┼──────┼─────┼─────┼─────┼─────┼──────┤
│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 9537.00万│ 0.00│ 8335.99万│ 87.41│ ---│ ---│
│技改整合项目 │ │ │ │ │ │ │
├─────────┼──────┼─────┼─────┼─────┼─────┼──────┤
│尚未明确投资方向 │ 4846.00万│ ---│ ---│ ---│ ---│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 7993.24万│ 7993.24万│ 100.00│ ---│ ---│
│动资金 │ │ │ │ │ │ │
├─────────┼──────┼─────┼─────┼─────┼─────┼──────┤
│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 ---│ 0.00│ 8335.99万│ 87.41│ ---│ ---│
│技改整合项目 │ │ │ │ │ │ │
├─────────┼──────┼─────┼─────┼─────┼─────┼──────┤
│AI光学感知器件研发│ 1.06亿│ 0.00│ 5823.65万│ 55.14│ 1.04亿│ ---│
│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 │ │ │ │ │
├─────────┼──────┼─────┼─────┼─────┼─────┼──────┤
│尚未明确投资方向 │ 2.34亿│ ---│ ---│ ---│ ---│ ---│
├─────────┼──────┼─────┼─────┼─────┼─────┼──────┤
│AI光学感知器件研发│ 1.06亿│ 0.00│ 5823.65万│ 55.14│ 1.04亿│ ---│
│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 │ │ │ │ │
├─────────┼──────┼─────┼─────┼─────┼─────┼──────┤
│精密及超精密加工实│ 1.65亿│ 0.00│ 1.14亿│ 69.08│ ---│ ---│
│验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尚未明确投资方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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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6-14 │交易金额(元)│5453.69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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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湖北三赢兴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标的类型 │股权 │
│ │6577%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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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咸宁三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珠海福光道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福光道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 │合伙)(以下简称“福光道阳”)与咸宁三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兴│
│ │投资”)、湖北三赢兴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赢兴”)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 │》,将福光道阳持有的三赢兴3.6577%股权转让给三兴投资,转让金额为54,536,903.88元。│
│ │转让金额与公司累计获得的三赢兴现金分红1,463,096.12元合计,完全覆盖公司的投资成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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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8-24 │
├──────┼────────────────────────────────────────┤
│关联方 │福建星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为其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光股份”)与福建星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星海通信”或“关联人”)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将公司添附于福建省福│
│ │州市马尾区马尾镇魁岐路136号中国(福州)物联网产业孵化中心一期10#楼的装修装饰物及│
│ │部分闲置资产转让给星海通信,转让金额为310万元(含税)。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
│ │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 │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与星海通信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将公司添附于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魁│
│ │岐路136号中国(福州)物联网产业孵化中心一期10#楼的装修装饰物及部分闲置资产转让给│
│ │星海通信,转让金额为310万元(含税)。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子、公司董事何凯伦先生为星海通信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唐秀娥女│
│ │士为星海通信现任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星海通信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
│ │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超过3000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 │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子、公司董事何凯伦先生为星海通信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唐秀娥女│
│ │士为星海通信现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星海通信是公司的│
│ │关联人。 │
│ │ 公司与星海通信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
│ │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福建星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何凯伦 │
│ │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
│ │ 成立日期:2005-08-25 │
│ │ 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星达路16号(自贸试验区内) │
│ │ 主要办公地点:福州市仓山区洋洽半道(拟搬迁至中国(福州)物联网产业孵化中心一│
│ │期10#楼)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移动│
│ │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雷达及配套设│
│ │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终端制造;船舶│
│ │自动化、检测、监控系统制造;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
│ │设备);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通讯设备修理;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通讯设│
│ │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导航终端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
│ │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导航、测绘、气象│
│ │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超导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股东:福建麦格润贸易有限公司39.2666%、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2.2051%、福建星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18.3127%、福州瑞德纳投资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10.2156% │
│ │ 因星海通信为二级保密资格单位,故无法披露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
│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1、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
│ │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添附于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魁岐路136号中国(福州)物联 │
│ │网产业孵化中心一期10#楼的装修装饰物及部分闲置资产,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
│ │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出售资产”。 │
│ │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2020年1月,公司与福州市马尾工业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公司向福州市马 │
│ │尾工业建设有限公司承租福州市马尾区魁岐路136号中国(福州)物联网产业孵化中心一期1│
│ │0#楼(租赁面积:5045.93㎡),合同到期日为2025年12月31日,其中2020年01月01日至202│
│ │2年12月31日为免租期,2023年1月起月含税租金单价为25元/㎡,截至2024年6月租金总计为│
│ │227.07万元。公司本次租赁房产系为满足无人直升机合作项目及子公司信息系统业务场地需│
│ │求,现因无人直升机合作项目结束、子公司信息系统业务规模较小而无场地需求,故终止租│
│ │赁该房屋。在承租期间,无人直升机合作项目为研发项目,未产生收入;子公司福建福光数│
│ │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该场地办公,处于业务推广阶段,未产生收入;子公司福建青云智联│
│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拟于2024年搬入该场,但因业务规模尚小,故未按计划搬入。 │
│ │ 2023年5月,星海通信基于其经营场所需要,向公司租赁位于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魁岐 │
│ │路136号中国(福州)物联网产业孵化中心一期10#楼部分区域(租赁面积为1624.04㎡), │
│ │租赁期限自2023年5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月均含税租金单价为29.39元/㎡,截至2024│
│ │年6月租金总计66.83万元。 │
│ │ 2024年6月,为降低生产经营管理成本,公司决定不再承租,与福州市马尾工业建设有 │
│ │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终止协议》,并同步解除与星海通信的租赁合同。 │
│ │ 星海通信基于其自身经营需求,直接向福州市马尾工业建设有限公司承租中国(福州)│
│ │物联网产业孵化中心一期10#楼(租赁面积:5045.93㎡)。 │
│ │ 3、权属状况说明 │
│ │ 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
│ │、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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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福建福光股│福光天瞳 │ 2000.00万│人民币 │2021-09-23│2026-09-2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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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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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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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福光道阳股权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光道阳”)与咸宁三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兴
投资”)、湖北三赢兴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赢兴”)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将福光道阳持有的三赢兴3.6577%股权转让给三兴投资,转让金额为54536903.88元。转让金
额与公司累计获得的三赢兴现金分红1463096.12元合计,完全覆盖公司的投资成本。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各方仅完成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2020年11月,公司通过福光道阳以自有资金增资入股方式投资三赢兴,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5600.00万元,增资后持股比例为3.6577%。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福光道阳与三兴投资、三赢兴
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福光道阳持有的三赢兴3.6577%股权转让给三兴投资,转让金额为5
4536903.88元。转让金额与公司累计获得的三赢兴现金分红1463096.12元合计,完全覆盖公司
的投资成本。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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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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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光股份”)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993.2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8%。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合并报
表范围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
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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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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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拟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任一交易
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套期
保值为目的,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境外销售业务占比较大,以外币结算方式较多,受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多重因
素的影响,各国货币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四)交易方式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经营资质的境内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境外衍生品交易,交易品
种包括远期结汇、外汇掉期、外汇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期权组合等业务。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公司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
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编制《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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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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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光股份”)的参股企业福州市鼓楼福锐
星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锐星光”)的有限合伙人福建星联云服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联云服”)拟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10%份额(以下简称“标的份额
”)以55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分别转让给自然人余丽钦(4.40%份额)、赵越刚(3.20%
份额)、方倩(2.40%份额)。
公司本次放弃福锐星光份额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本次放弃福锐星光份额转让优先购买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放弃福锐星光份额转让的优先购买权事项完成后,公司对福锐星光的持股比例不变,
未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
的利益。
一、交易概述
福锐星光为公司参股的合伙企业,公司为有限合伙人,以货币出资1000万元,总认缴出资
额1000万元,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10%。近日,公司接到通知,福锐星光的有限合伙人星联
云服因资金需求,拟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10%份额以55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分别转让给自
然人余丽钦(4.40%份额)、赵越刚(3.20%份额)、方倩(2.40%份额)。福锐星光就该份额
转让事项征询公司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企业份额
优先购买权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放弃福锐星光份额转让优先购买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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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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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行为,加强公司与媒体、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提高公司的
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的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媒体、
证券机构的调研、一对一的沟通、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和业绩说明会、新闻采访等活
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价值认同的工作。
第三条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在接受调研、采访、沟通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
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
解和支持。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利润分配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
(二)与公司股票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三)与公司收购兼并
、资产重组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例如开发新产品、新发明,制订未来重大经营计划,
签订重大合同等;
(五)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有关的信息;
(六)应予披露的交易、关联交易事项有关的信息;
(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应披露事项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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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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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倪政雄先生的书面辞
职报告。倪政雄先生因配合《公司章程》修订后关于职工董事设置的治理结构调整,现拟辞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倪政雄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
起生效。倪政雄先生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成工作交接,并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倪政雄
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
会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
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政雄先生通过中融(福建)投资有限公司、福州市马尾区聚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56.9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7%。倪政雄
先生承诺将继续遵守《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的相关承诺,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是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倪政雄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倪政雄先生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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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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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中融(福建)投资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2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持有27.57%股份的股东中融(福建)
投资有限公司,在2025年5月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
中融(福建)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7.57%股份,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
资格,其提案内容属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其提案程序亦
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
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7日收到持有公司27.57%股份的股东中融(福建)投资有限公司提
交的《关于增加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补
充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补充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补充修订<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补充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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