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006 杭可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07-03│ 27.43│ 10.2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5-22│ 9.50│ 3220.5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5-22│ 9.50│ 1610.2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8-27│ 9.50│ 375.2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5-23│ 9.50│ 1560.8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8-29│ 9.27│ 370.8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24│ 27.77│ 2249.37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众泰汽车 │ 787.42│ ---│ ---│ 490.11│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锂离子电池智能生产│ 4.26亿│ ---│ 3.76亿│ 88.21│ 1.84亿│ 2020-12-31│
│线制造扩建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20亿│ ---│ 1.06亿│ 87.95│ ---│ 2021-12-31│
├─────────┼──────┼─────┼─────┼─────┼─────┼──────┤
│超募资金和节余募集│ ---│ 7026.27万│ 5.63亿│ ---│ ---│ ---│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 │ │ │ │ │
│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7-09 │
├──────┼────────────────────────────────────────┤
│关联方 │蔡清源 │
├──────┼────────────────────────────────────────┤
│关联关系 │公司职工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交易概述 │
│ │ 曹骥拟将其持有的浙江杭可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仪器”)1.55%的股权以人 │
│ │民币546.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蔡清源,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
│ │或“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杭可仪器的持股份额保持不变,杭│
│ │可仪器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更。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
│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公司持有杭可仪器51.00%的股权,杭可仪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在完成对杭可仪器│
│ │的收购后派遣职工董事蔡清源担任杭可仪器董事。为促进控股子公司杭可仪器业务发展,公│
│ │司实际控制人曹骥拟以人民币546.00万元对价向蔡清源转让其所持有的杭可仪器1.55%股权 │
│ │,对应杭可仪器300.00万元注册资本。公司结合整体发展战略及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放弃优│
│ │先购买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杭可仪器的持股份额保持不变,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
│ │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
│ │ 本次交易受让方蔡清源为公司职工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公告日期 │2026-04-15 │
├──────┼────────────────────────────────────────┤
│关联方 │浙江杭可仪器有限公司、杭州杭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杭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 │伙)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杭可仪器有限公司 │
│ │ 投资金额:17938.18万元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杭可仪器增资17938.18万元,对应杭可仪器的整体估值为17234.72│
│ │万元(已经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杭可仪器51.00%股权│
│ │,杭可仪器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
│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公│
│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 │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 │ 杭可仪器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杭可仪器为公司关联企业,此次交易构│
│ │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四)说明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
│ │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是否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
│ │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含本次),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
│ │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已到3000万元以上,且已达到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 │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
│ │ 二、增资标的股东(含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杭州杭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联方) │
│ │ 关联关系类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
│ │ 2、宁波杭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联方) │
│ │ 关联关系类型: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杭可科│杭可电子贸│ 482.09万│美元 │2023-02-17│2026-12-0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易香港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杭可科│杭可电子贸│ 475.08万│美元 │2023-02-17│2026-04-1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易香港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杭可科│杭可电子贸│ 255.70万│美元 │2023-02-17│2026-12-0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技股份有限│易香港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杭可科│杭可电子贸│ 103.79万│美元 │2025-05-14│2025-08-20│连带责任│是 │未知 │
│技股份有限│易香港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09│其他事项
──────┴──────────────────────────────────
交易概述
曹骥拟将其持有的浙江杭可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仪器”)1.55%的股权以人民
币546.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蔡清源,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或“
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杭可仪器的持股份额保持不变,杭可仪器
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持有杭可仪器51.00%的股权,杭可仪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在完成对杭可仪器的
收购后派遣职工董事蔡清源担任杭可仪器董事。为促进控股子公司杭可仪器业务发展,公司实
际控制人曹骥拟以人民币546.00万元对价向蔡清源转让其所持有的杭可仪器1.55%股权,对应
杭可仪器300.00万元注册资本。公司结合整体发展战略及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杭可仪器的持股份额保持不变,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不会导致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受让方蔡清源为公司职工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2026-05-09│其他事项
──────┴──────────────────────────────────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孙唯雅女
士递交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孙唯雅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
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孙唯雅
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孙唯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
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所负责的工作已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妥善交接,其职务变
动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孙唯雅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
董事会对孙唯雅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
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公司董
事长曹骥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曹骥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1-82210886
电子邮箱:hq@chr-group.net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六路298号
──────┬──────────────────────────────────
2026-05-08│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六路298号
杭可科技十八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
权数量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曹骥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
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4-15│对外投资
──────┴──────────────────────────────────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杭可仪器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17938.18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杭可仪器增资17938.18万元,对应杭可仪器的整体估值为17234.72万
元(已经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杭可仪器51.00%股权,杭
可仪器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杭可仪器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杭可仪器为公司关联企业,此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说明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
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是否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含本次),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
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已到3000万元以上,且已达到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二、增资标的股东(含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杭州杭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联方)
关联关系类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2、宁波杭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联方)
关联关系类型: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
──────┬──────────────────────────────────
2026-04-15│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杭可电子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杭可”)、HKPOWERCo.,Ltd
(以下简称“HKPOWER”)和HANGKEELECTRONICSTECHNOLOGY(SINGAPORE)PTE.LTD.(以下简称
“新加坡杭可”)、HangkeTechnologyInc(以下简称“加州杭可”)和HKTechnology,Inc(
以下简称“乔治亚杭可”),均为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2026年度,公司为香港杭可、HKPOWE
R、新加坡杭可、加州杭可和乔治亚杭可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377848.71美元,未发生对
外担保逾期和涉及担保诉讼的情况。
上述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为深化与国际头部客户的合作,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杭可、HKPOWER、新加坡杭可、加州
杭可和乔治亚杭可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
本数,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2026年度,公司拟为前述子公司申请商
业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担保方
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金质押担保,融资性保函担保等,具体担保约定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
同为准。本公司作为申请人申请商业银行办理以全资子公司(香港杭可、HKPOWER、新加坡杭
可、加州杭可和乔治亚杭可等)作为被担保人,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保函业务,同意
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各级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如在本次额度预计的授权期
间内发生新设立或收购各级全资子公司的,对该等公司提供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剂
使用预计额度。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
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担保额
度可滚动使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他董事长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审核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对单一银行另行提供董事会相关决议。若遇到相关合同签署日期在有
效期内,但是合同期限不在决议有效期内的,决议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合同有效期截止日。
──────┬──────────────────────────────────
2026-04-15│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公司在对韩国、欧洲客户等外资客户的业务中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外汇收入主
要为美元、欧元、日元、加元和韩元,为减少因美元、欧元、日元、加元和韩元汇率波动对公
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均为依托公司对海外客户的业务背景,以避险为主,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
绩造成的影响,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
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
、日元、加元和韩元。
交易金额与期限:基于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额度折合不超
过10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
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
风险为目的。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操作风险、交易违约风险
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在对韩国、欧洲客户等外资客户的业务中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外汇收入主要为美元、
欧元、日元、加元和韩元,为减少因美元、欧元、日元、加元和韩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
造成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均为依托公司对海外客户的业务背景,以避险为主,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
响,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基于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额度折合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
汇衍生产品业务等,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日元、加
元和韩元。交易对手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
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3日和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第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
意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
2026-04-15│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
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分析和评估,经
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
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类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854.41万元,转回或
转销2,232.82万元。
──────┬──────────────────────────────────
2026-04-15│其他事项
──────┴──────────────────────────────────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3月19日至2022年3月2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
议。2022年3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2022-012)。3、2022年4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
4、2022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
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4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2-015)。
6、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第四个归属期的归属比例
为25%,前述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内,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未满足第四个归属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8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由公司作废失
效。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
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
2026-04-15│其他事项
──────┴──────────────────────────────────
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等相关规定,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
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
净资产的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
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
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
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
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
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
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
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
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
2026-04-15│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15│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6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60549488.60元。为积
极回报全体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
财务水平,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6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
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60367215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209577.23元(含税
)。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7.20%,公司
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红利39842362.04元(注:实际分派金额与拟分派金额存在0.01元
差异,系因每股拟派发现金红利精确至小数点后五位,实际分派按人民币最小计价单位逐户四
舍五入计付产生尾差所致),于2025年10月13日实施完毕。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共计14005
1939.27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8.0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2026-02-28│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3019063551.67元,同比增长1.2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4205060.37元,
同比上升20.8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1124928.85元,同
比上升19.39%。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1014702047.96元,较期初增长12.75%;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
益5416628656.73元,较期初增长4.8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较期初增长4.79%
。
公司经营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锂电池行业整体需求复苏,公司持续加快设备验
收及回款进度,盈利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无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财务数据和指标,公司整体资产质量状况良
好。
──────┬──────────────────────────────────
2026-01-29│股权回购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1月28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000.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60,367.22万股的1.66%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1月28日
为首次授予日,以15.9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98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6日,公司对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1月20日,公司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
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
26-004)。
3、2026年1月27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
号:2026-007)。
4、2026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6年1月28日
2、首次授予数量:1,000.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60,367.22万股的1.66%
3、首次授予人数:298人
4、授予价格:15.9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
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
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
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④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修改后的相关规定为
准。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
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
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
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情况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
2026-01-28│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六路298号杭可科技会
议室
──────┬──────────────────────────────────
2026-01-20│其他事项
──────┴──────────────────────────────────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曹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0
796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88%,所持股份为其在公司IPO之前取得的股份(含上市以来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曹政先生之一致行动人上海宽投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宽投幸运星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宽投幸运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
通股份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85%,所持股份来源于大宗交易受让一致行动人曹政先
生所持股份。上述股东在公司IPO之前取得的股份(含上市以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已于2022年7月22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曹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宽投幸运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57963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273%。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
2026-01-07│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月2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六路298号杭可科技十八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1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
2025-12-20│其他事项
──────┴──────────────────────────────────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曹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4706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4219%;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曹政先生之一致行动人上海宽投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宽投幸运星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宽投幸运星”)持有公司股份240000
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76%;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曹骥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曹冠群先生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35093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13%。曹政先生和曹冠群先生持有股份来源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宽投幸运星持有股份
来源于大宗交易受让一致行动人曹政先生所持股份。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8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曹政先
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宽投幸运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947062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195%。曹冠群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
不超过1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657%。
公司于近日收到曹政先生、宽投幸运星和曹冠群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曹
政先生于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2月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6
74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31%。宽投幸运星于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2月19日期间,通过
集中竞价交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91%。曹冠群先生未发生减
持。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
2025-12-09│其他事项
──────┴──────────────────────────────────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送达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
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天健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赵丽女士和朱蕴文女士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报告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朱蕴文女士工作安
排调整,现委派吴晨希女士接替朱蕴文女士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5年末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赵丽女士和吴晨希女
士。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晨希女士,2019年4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9年4月开始在天健
执业。
吴晨希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
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
2025-11-22│其他事项
──────┴──────────────────────────────────
1、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新修订的《公
司章程》,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2、公司董事会收到非独立董事蔡清源先生的书面离任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蔡清
源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蔡清
源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3、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选举蔡清源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职工代表董事蔡清源先生担任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
2025-09-16│股权转让
──────┴──────────────────────────────────
拟参与杭可科技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股东为曹骥;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18110165股,占杭可科技总股本的比例为3.00%;
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受让方通过询
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杭可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曹骥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股比例超过总股本
5%。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18110165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00%,转让原因为自身资金
需求。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股东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
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9月15日,含当日)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
本次询价认购的报价结束后,中信证券将对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价格优先、
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格、认购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照《认购报价
表》送达时间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当全部有效申购的股份总数等于或首次超过18110165股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
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2、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18110165股,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报价将
被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
2025-08-29│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
025年6月30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
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计提减值准备。
经测试,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各类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501.65万元,转
回或转销1621.46万元。
──────┬──────────────────────────────────
2025-08-29│其他事项
──────┴──────────────────────────────────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
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进一
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降
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1、投保人: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主体等(具体以公司与
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在上述条件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
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
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
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
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本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8-29│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76426846.95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6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
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60367215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842362.03元(含税)
,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3.84%。如在本公告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
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
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
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