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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百科技(68800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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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005 容百科技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07-10│ 26.62│ 11.0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12-14│ 24.00│ 9834.4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7-05│ 23.91│ 501.0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7-22│ 63.51│ 3193.7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6-14│ 36.19│ 1.1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1-06│ 36.19│ 461.1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6-14│ 35.89│ 7150.97万│ ├───────────┼───────────┼───────────┼───────────┤ │增发 │ 2023-09-06│ 42.11│ 13.25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电池三角基金 │ 9900.00│ ---│ 19.80│ ---│ 1644.12│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锂电正极材料扩产项│ 4.26亿│ 0.00│ 4.26亿│ 100.00│ 14.36亿│ ---│ │目:仙桃一期年产10 │ │ │ │ │ │ │ │万吨锂电正极材料项│ │ │ │ │ │ │ │目 │ │ │ │ │ │ │ ├─────────┼──────┼─────┼─────┼─────┼─────┼──────┤ │2025动力型锂电材料│ 8.26亿│ 2277.22万│ 7.49亿│ 90.64│ 7.31亿│ 2024-12-31│ │综合基地(一期) │ │ │ │ │ │ │ ├─────────┼──────┼─────┼─────┼─────┼─────┼──────┤ │2025动力型锂电材料│ 8.26亿│ 2277.22万│ 7.49亿│ 90.64│ 7.31亿│ 2024-12-31│ │综合基地(一期) │ │ │ │ │ │ │ ├─────────┼──────┼─────┼─────┼─────┼─────┼──────┤ │补充营运资金 │ 2.75亿│ 0.00│ 2.75亿│ 100.00│ ---│ ---│ ├─────────┼──────┼─────┼─────┼─────┼─────┼──────┤ │锂电正极材料扩产项│ 3.91亿│ 0.00│ 3.91亿│ 100.00│ 10.00亿│ ---│ │目:遵义2-2期年产3.│ │ │ │ │ │ │ │4万吨锂电正极材料 │ │ │ │ │ │ │ │项目 │ │ │ │ │ │ │ ├─────────┼──────┼─────┼─────┼─────┼─────┼──────┤ │锂电正极材料扩产项│ 1.11亿│ 0.00│ 1.11亿│ 100.00│ 3.51亿│ ---│ │目:韩国忠州1-2期年│ │ │ │ │ │ │ │产1.5万吨锂电正极 │ │ │ │ │ │ │ │材料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96亿│ 0.00│ 4.02亿│ 101.44│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2-13 │交易金额(元)│2.35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贵州新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7.747│标的类型 │股权 │ │ │0%的股权 │ │ │ ├──────┼────────────────┴──────┴────────────────┤ │买方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曾小山 │ ├──────┼────────────────────────────────────────┤ │交易概述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百科技”或“公司”)拟收购贵州新仁新│ │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新仁”或“标的公司”)部分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股│ │ │权收购”)并对其增资(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股权收购”与“本次增资”合称“│ │ │本次交易”)。根据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的审计结果,截至2025年8月31日(审计基准日) │ │ │,标的公司审定净资产为572,678,048.60元,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标的公司股权整体估│ │ │值为398,853,209.66元(即投前估值)。容百科技拟使用自有资金34,176.39万元收购贵州 │ │ │新仁部分股权,并使用自有资金14,000万元对贵州新仁进行增资。本次交易前,公司未持有│ │ │贵州新仁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贵州新仁股权比例为93.2034%,贵州新仁成为│ │ │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 │ │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34,176.39万元收购贵州新仁54.9688%股份,并使用自有资金14,00│ │ │0.00万元对贵州新仁进行增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贵州新仁股权比例为93.2034%,│ │ │贵州新仁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 │ │ (一)股权转让协议 │ │ │ 甲方: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贵州新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丙方1:曾小山 │ │ │ 丙方2:邓娥英 │ │ │ 丙方3:贵州湘邵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丙方4:李园园 │ │ │ 各方一致同意,丙方1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37.7470%的股权、丙方2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 │10.9481%的股权、丙方3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5.3774%的股权、丙方4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0.8│ │ │963%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应分别向丙方1、丙方2、丙方3及丙方4支付234,689,│ │ │161.26元、68,069,086.47元、33,433,471.45元及5,572,178.77元,合计341,763,897.95元│ │ │人民币(“股权转让价款”)。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交易金额(元)│6806.91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贵州新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948│标的类型 │股权 │ │ │1%的股权 │ │ │ ├──────┼────────────────┴──────┴────────────────┤ │买方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邓娥英 │ ├──────┼────────────────────────────────────────┤ │交易概述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百科技"或"公司")拟收购贵州新仁新能源│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新仁"或"标的公司")部分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收购")│ │ │并对其增资(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股权收购"与"本次增资"合称"本次交易")。根据│ │ │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的审计结果,截至2025年8月31日(审计基准日),标的公司审定净资 │ │ │产为572,678,048.60元,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标的公司股权整体估值为398,853,209.66│ │ │元(即投前估值)。容百科技拟使用自有资金34,176.39万元收购贵州新仁部分股权,并使 │ │ │用自有资金14,000万元对贵州新仁进行增资。本次交易前,公司未持有贵州新仁股权,本次│ │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贵州新仁股权比例为93.2034%,贵州新仁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 │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 │ │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34,176.39万元收购贵州新仁54.9688%股份,并使用自有资金14,00│ │ │0.00万元对贵州新仁进行增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贵州新仁股权比例为93.2034%,│ │ │贵州新仁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 │ │ (一)股权转让协议 │ │ │ 甲方: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贵州新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丙方1:曾小山 │ │ │ 丙方2:邓娥英 │ │ │ 丙方3:贵州湘邵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丙方4:李园园 │ │ │ 各方一致同意,丙方1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37.7470%的股权、丙方2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 │10.9481%的股权、丙方3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5.3774%的股权、丙方4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0.8│ │ │963%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应分别向丙方1、丙方2、丙方3及丙方4支付234,689,│ │ │161.26元、68,069,086.47元、33,433,471.45元及5,572,178.77元,合计341,763,897.95元│ │ │人民币("股权转让价款")。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交易金额(元)│3343.35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贵州新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3774│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 │买方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贵州湘邵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百科技"或"公司")拟收购贵州新仁新能源│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新仁"或"标的公司")部分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收购")│ │ │并对其增资(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股权收购"与"本次增资"合称"本次交易")。根据│ │ │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的审计结果,截至2025年8月31日(审计基准日),标的公司审定净资 │ │ │产为572,678,048.60元,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标的公司股权整体估值为398,853,209.66│ │ │元(即投前估值)。容百科技拟使用自有资金34,176.39万元收购贵州新仁部分股权,并使 │ │ │用自有资金14,000万元对贵州新仁进行增资。本次交易前,公司未持有贵州新仁股权,本次│ │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贵州新仁股权比例为93.2034%,贵州新仁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 │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 │ │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34,176.39万元收购贵州新仁54.9688%股份,并使用自有资金14,00│ │ │0.00万元对贵州新仁进行增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贵州新仁股权比例为93.2034%,│ │ │贵州新仁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 │ │ (一)股权转让协议 │ │ │ 甲方: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贵州新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丙方1:曾小山 │ │ │ 丙方2:邓娥英 │ │ │ 丙方3:贵州湘邵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丙方4:李园园 │ │ │ 各方一致同意,丙方1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37.7470%的股权、丙方2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 │10.9481%的股权、丙方3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5.3774%的股权、丙方4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0.8│ │ │963%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应分别向丙方1、丙方2、丙方3及丙方4支付234,689,│ │ │161.26元、68,069,086.47元、33,433,471.45元及5,572,178.77元,合计341,763,897.95元│ │ │人民币("股权转让价款")。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交易金额(元)│557.22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贵州新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0.8963│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 │买方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李园园 │ ├──────┼────────────────────────────────────────┤ │交易概述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百科技"或"公司")拟收购贵州新仁新能源│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新仁"或"标的公司")部分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收购")│ │ │并对其增资(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股权收购"与"本次增资"合称"本次交易")。根据│ │ │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的审计结果,截至2025年8月31日(审计基准日),标的公司审定净资 │ │ │产为572,678,048.60元,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标的公司股权整体估值为398,853,209.66│ │ │元(即投前估值)。容百科技拟使用自有资金34,176.39万元收购贵州新仁部分股权,并使 │ │ │用自有资金14,000万元对贵州新仁进行增资。本次交易前,公司未持有贵州新仁股权,本次│ │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贵州新仁股权比例为93.2034%,贵州新仁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 │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 │ │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34,176.39万元收购贵州新仁54.9688%股份,并使用自有资金14,00│ │ │0.00万元对贵州新仁进行增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贵州新仁股权比例为93.2034%,│ │ │贵州新仁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 │ │ (一)股权转让协议 │ │ │ 甲方: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贵州新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丙方1:曾小山 │ │ │ 丙方2:邓娥英 │ │ │ 丙方3:贵州湘邵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丙方4:李园园 │ │ │ 各方一致同意,丙方1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37.7470%的股权、丙方2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 │10.9481%的股权、丙方3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5.3774%的股权、丙方4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0.8│ │ │963%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应分别向丙方1、丙方2、丙方3及丙方4支付234,689,│ │ │161.26元、68,069,086.47元、33,433,471.45元及5,572,178.77元,合计341,763,897.95元│ │ │人民币("股权转让价款")。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交易金额(元)│1.4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贵州新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贵州新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百科技"或"公司")拟收购贵州新仁新能源│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新仁"或"标的公司")部分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收购")│ │ │并对其增资(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股权收购"与"本次增资"合称"本次交易")。根据│ │ │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的审计结果,截至2025年8月31日(审计基准日),标的公司审定净资 │ │ │产为572,678,048.60元,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标的公司股权整体估值为398,853,209.66│ │ │元(即投前估值)。容百科技拟使用自有资金34,176.39万元收购贵州新仁部分股权,并使 │ │ │用自有资金14,000万元对贵州新仁进行增资。本次交易前,公司未持有贵州新仁股权,本次│ │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贵州新仁股权比例为93.2034%,贵州新仁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 │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 │ │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34,176.39万元收购贵州新仁54.9688%股份,并使用自有资金14,00│ │ │0.00万元对贵州新仁进行增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贵州新仁股权比例为93.2034%,│ │ │贵州新仁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 │ │ (一)股权转让协议 │ │ │ 甲方: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贵州新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丙方1:曾小山 │ │ │ 丙方2:邓娥英 │ │ │ 丙方3:贵州湘邵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丙方4:李园园 │ │ │ 各方一致同意,丙方1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37.7470%的股权、丙方2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 │10.9481%的股权、丙方3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5.3774%的股权、丙方4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0.8│ │ │963%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应分别向丙方1、丙方2、丙方3及丙方4支付234,689,│ │ │161.26元、68,069,086.47元、33,433,471.45元及5,572,178.77元,合计341,763,897.95元│ │ │人民币("股权转让价款")。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1-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宁波容百新│湖北容百 │ 2.03亿│人民币 │2020-10-19│2023-10-1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源科技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宁波容百新│湖北容百 │ 2.00亿│人民币 │2018-12-25│2023-12-2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源科技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宁波容百新│贵州容百 │ 2.00亿│人民币 │2021-03-30│2024-03-3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源科技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宁波容百新│贵州容百 │ 2.00亿│人民币 │2021-02-02│2022-02-0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源科技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北京容百 │湖北容百 │ 2.00亿│人民币 │2018-12-25│2023-12-2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 │ │ │ │ │ │担保 │ │ │ ├─────┼─────┼─────┼────┼─────┼─────┼────┼───┼───┤ │宁波容百新│贵州容百 │ 1.75亿│人民币 │2020-11-30│2021-11-2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源科技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宁波容百新│贵州容百 │ 1.40亿│人民币 │2021-02-07│2022-02-0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源科技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宁波容百新│湖北容百 │ 1.00亿│人民币 │2020-09-01│2023-07-1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源科技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2-07│其他事项 ──────┴──────────────────────────────────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22 026004号),因公司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6年 1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编号:2026-007)。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甬证监 告字〔2026〕1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内容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白厚善、俞济芸: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百科技或公司)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 陈述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 现将我局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 以告知。 经查明,你们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6年1月9日,容百科技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签订《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采购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容百科技于2026年1月13日晚发 布《关于与宁德时代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披露了“自2026年第一 季度开始至2031年,容百科技合计为宁德时代供应国内区域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预计为305万吨 ,协议总销售金额超1200亿元”等信息。 容百科技上述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未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合作协议实际条款内容等 情况:一是《合作协议》并未对总销售金额作出约定,且公司在2026年1月19日关于对上海证 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称“1200亿元合同总金额是公司估算得出”,“销售金额具有不 确定性”。二是《合作协议》约定的需方采购量为不低于305万吨预测值的70%,且最终以供需 双方后续签订的框架性、年度性或者单笔采购合同为准。三是公告披露公司自2026年第一季度 开始至2031年向需方供货,但《合作协议》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止。四是《合作协议》将 容百科技满足综合竞争力要求(综合竞争力特指:同时满足政策要求、商务条件、产品质量、 材料性能指标及产品交付时间及数量等条件)作为需方履约的前置条件,但公告未予披露。 我局认为,容百科技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误导性陈述的违法 行为。白厚善作为容百科技董事长、总经理,审核并决定公告的内容,未勤勉尽责,未能保证 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是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误导性陈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俞 济芸作为容百科技董事会秘书,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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