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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新材(60548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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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5488 福莱新材 更新日期:2025-09-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4-29│ 20.43│ 5.3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2-09│ 13.45│ 2470.0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5-05│ 13.45│ 430.40万│ ├───────────┼───────────┼───────────┼───────────┤ │可转债 │ 2023-01-04│ 100.00│ 4.1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7-11│ 7.76│ 2514.2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12│ 7.76│ 155.2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1-10│ 7.76│ 62.08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嘉兴碳欣公司 │ ---│ ---│ 100.00│ ---│ ---│ 人民币│ ├─────────┼─────┼─────┼─────┼─────┼──────┼──────┤ │FuLai GmbH │ ---│ ---│ 100.00│ ---│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 4.71亿│ 1285.99万│ 2.95亿│ 108.94│ 259.42万│ 2023-06-30│ │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 │ │ │ │ │ │ │总部综合大楼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新型环保预涂功能材│ 2.99亿│ 2860.44万│ 1.95亿│ 65.28│ 352.26万│ 2026-01-31│ │料建设项目 │ │ │ │ │ │ │ ├─────────┼──────┼─────┼─────┼─────┼─────┼──────┤ │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 2.71亿│ 1285.99万│ 2.95亿│ 108.94│ 259.42万│ 2023-06-30│ │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 │ │ │ │ │ │ │总部综合大楼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 ---│ 1187.42万│ 1.35亿│ ---│ 490.61万│ 2024-12-31│ │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 │ │ │ │ │ │新型材料项目-一期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17亿│ 0.00│ 1.17亿│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0.00│ 6000.00万│ 100.00│ ---│ ---│ ├─────────┼──────┼─────┼─────┼─────┼─────┼──────┤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 ---│ 1187.42万│ 1.35亿│ ---│ 490.61万│ 2024-12-31│ │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 │ │ │ │ │ │新型材料项目-一期 │ │ │ │ │ │ │ ├─────────┼──────┼─────┼─────┼─────┼─────┼──────┤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 ---│ 846.87万│ 1413.25万│ ---│ ---│ 2025-06-30│ │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 │ │ │ │ │ │新型材料项目-二期 │ │ │ │ │ │ │ ├─────────┼──────┼─────┼─────┼─────┼─────┼──────┤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 ---│ 846.87万│ 1413.25万│ ---│ ---│ 2025-06-30│ │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 │ │ │ │ │ │新型材料项目-二期 │ │ │ │ │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4-12-07 │转让比例(%) │5.13 │ ├──────┼────────────────┼──────┼────────────────┤ │交易金额(元)│1.27亿 │转让价格(元)│13.00 │ ├──────┼────────────────┼──────┼────────────────┤ │转让股数(股)│975.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夏厚君、嘉兴市进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受让方 │江苏银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银创源通清泉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5-29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烟台福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烟台福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 │ │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分公司")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福莱新材料科│ │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福莱公司"),并对烟台福莱公司进行增资。划转的资产、负债 │ │ │以实际交割日为准,并按照"人随业务走"原则进行人员安置。本次事项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 │ │围内的调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 │产重组。 │ │ │ 近日,烟台福莱公司已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市场监│ │ │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4-12-07 │交易金额(元)│1.27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9,750,│标的类型 │股权 │ │ │000股股份 │ │ │ ├──────┼────────────────┴──────┴────────────────┤ │买方 │江苏银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银创源通清泉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卖方 │夏厚君、嘉兴市进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本次权益变动为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福莱新材"│ │ │)实际控制人夏厚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市进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 │简称"进取管理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江苏银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银创源通清│ │ │泉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受让方"或"银创资本")转让其持有的9,750,000股股│ │ │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3%,股份转让价格为13.00元/股,股份转让的总价款(含税) │ │ │共计人民币126,750,000.00元(大写:壹亿贰仟陆佰柒拾伍万元整)。 │ │ │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于2024年12月5日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1│ │ │2月6日取得了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3-29 │ ├──────┼────────────────────────────────────────┤ │关联方 │嘉善欧丽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29 │ ├──────┼────────────────────────────────────────┤ │关联方 │东莞市领冠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29 │ ├──────┼────────────────────────────────────────┤ │关联方 │浙江欣杭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29 │ ├──────┼────────────────────────────────────────┤ │关联方 │浙江欣杭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福莱新│资信状况良│ 929.00万│人民币 │2024-04-30│2029-04-29│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好、经金融│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机构审核符│ │ │ │ │ │ │ │ │ │合融资条件│ │ │ │ │ │ │ │ │ │且与公司不│ │ │ │ │ │ │ │ │ │存在关联关│ │ │ │ │ │ │ │ │ │系的客户 │ │ │ │ │ │ │ │ ├─────┼─────┼─────┼────┼─────┼─────┼────┼───┼───┤ │浙江福莱新│资信状况良│ 601.00万│人民币 │2025-04-29│2030-04-28│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好、经金融│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机构审核符│ │ │ │ │ │ │ │ │ │合融资条件│ │ │ │ │ │ │ │ │ │且与公司不│ │ │ │ │ │ │ │ │ │存在关联关│ │ │ │ │ │ │ │ │ │系的客户 │ │ │ │ │ │ │ │ ├─────┼─────┼─────┼────┼─────┼─────┼────┼───┼───┤ │浙江福莱新│资信状况良│ 66.57万│人民币 │2025-04-29│--- │一般担保│否 │否 │ │材料股份有│好、经金融│ │ │ │ │ │ │ │ │限公司 │机构审核符│ │ │ │ │ │ │ │ │ │合融资条件│ │ │ │ │ │ │ │ │ │且与公司不│ │ │ │ │ │ │ │ │ │存在关联关│ │ │ │ │ │ │ │ │ │系的客户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9-19│其他事项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15号),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1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聘请了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的保荐 机构,法定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因前述期限届满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中信证券继续履行募集资金相关的持续督导职责。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1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聘请了中信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法定持续督导期 至2024年12月31日止。因前述期限届满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信证券继续履行募集 资金相关的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发行需要,公司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 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 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中信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接,中信证 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委派奚一宇先生、苏晓琳女士(简历附后 )共同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中信证券及其项目团队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 2025-09-19│其他事项 ──────┴──────────────────────────────────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9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夏厚君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9月3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44.98%股份的股东夏厚君,在20 25年9月1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5年9月1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夏厚君先生《关于提请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 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会议决策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提 请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审议《关于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19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信息。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9月3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 2025-09-12│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 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 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二、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 照》,本次变更后的工商登记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16899850991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贰亿捌仟贰佰万柒仟陆佰零陆元 法定代表人:夏厚君 成立日期:2009年06月08日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银河路17号(一照多址)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 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纸制品制造; 纸制品销售;防火封堵材料生产;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 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嘉善县姚庄镇利群路269号;嘉善县姚庄镇清丰路8号。) ──────┬────────────────────────────────── 2025-09-03│其他事项 ──────┴──────────────────────────────────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福莱新材”)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及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 0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 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 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 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 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 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9.44%,即不超过2644 3202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1000.00万元(含本数),不考虑发行费用; 3、假设公司于2026年6月末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 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 4、公司2025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93.48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542.88万元。假设公司2025年1-6月业绩为全年业绩的50 %,并假设2026年度业绩在2025年全年业绩基础上按照-10%、0%、1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 5、不考虑当期分配给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股利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6、计算发行后稀释每股收益时不考虑本次发行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福新转债”)转股 价格的影响; 7、在计算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可转债转 股、股票回购注销、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8、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 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 2025-09-03│其他事项 ──────┴────────────────────────────────── 为了进一步明确及完善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股东回报的 原则和决策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机制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的利润分配进 行监督,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号)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 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或“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期可持续发展,在此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外部 融资环境以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要求和意愿,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 规划和机制,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确保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并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规划制定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 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 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若公司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 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 留意见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和期间间隔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其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合理方式分配 利润,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符合利润分配 的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 需求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 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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