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319 无锡振华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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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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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5-26│ 11.22│ 5.04亿│
├───────────┼───────────┼───────────┼───────────┤
│增发 │ 2023-02-16│ 13.74│ 4.62亿│
├───────────┼───────────┼───────────┼───────────┤
│增发 │ 2023-05-26│ 13.92│ 2.29亿│
├───────────┼───────────┼───────────┼───────────┤
│可转债 │ 2025-06-18│ 100.00│ 5.1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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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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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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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九宇道汽车零部│ 9311.14│ ---│ ---│ ---│ ---│ 人民币│
│件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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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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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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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 2.20亿│ 2.20亿│ 2.20亿│ 100.00│ ---│ ---│
│价 │ │ │ │ │ │ │
├─────────┼──────┼─────┼─────┼─────┼─────┼──────┤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 1500.00万│ 1366.75万│ 1366.75万│ 91.12│ ---│ ---│
│相关税费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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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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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25 │交易金额(元)│5452.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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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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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宗地编号:131003001005GB00272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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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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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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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
│ │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全京申”)已竞得土地使用权,并与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自│
│ │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 │ 一、交易事项概述 │
│ │ 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议案,为了获取更多订单,突破自身产能瓶颈,增强│
│ │客户粘性,公司同意廊坊全京申投资建设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
│ │约为64800.00万元。近日,廊坊全京申已竞得土地使用权,并与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
│ │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体内容如下:1、出让人:廊坊经 │
│ │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受让人: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 3、宗地编号:131003001005GB00272 │
│ │ 4、地块位置:廊坊开发区纬四道南、经八路西 │
│ │ 5、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
│ │ 5、宗地总面积:80000.11平方米 │
│ │ 6、出让年限:50年 │
│ │ 7、总成交金额:5452.00万元 │
│ │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也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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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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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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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者重点关注问题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原股东优先配售特别关注事项
(1)原股东优先配售均通过网上申购方式进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证券
,不再区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原则上原股东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通过
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配售,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清算交收及进行证券登记。原股东获
配证券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证券。
本次发行没有原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及缴款日为2025年6月18日(T日),所有原股东(含限售股
股东)的优先认购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T日)9:30-11:30
,13:00-15:00。配售代码为“715319”,配售简称为“锡振配债”。
(2)原股东实际配售比例调整。本公告披露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0.002079手/股为预计
数,实际配售比例将根据可配售数量、可参与配售的股本基数确定。
若至本次发行可转债股权登记日(T-1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导致优先
配售比例发生变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申购日(T日)前(含T日)披露原股东
优先配售比例调整公告。原股东应按照该公告披露的实际配售比例确定可转债的可配售数量,
请投资者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仔细核对其证券账户内“锡振配债”的可配余额,作好相应资金
安排。
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无效。若原股东有效认购数量
小于认购上限(含认购上限),则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
(3)发行人现有总股本250061583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
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520000手。
2、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同为2025年6月18日(T日)。
网上申购时间为T日9:30-11:30,13:00-15:00,不再安排网下发行。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2025年6月18日(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
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在2025年6月18日(T日)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
购资金。
3、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2025年3月修订)》(上证发〔2025〕42号)的相关要求。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人(
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人(
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
司代为申购。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
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对
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2025年6月23日前(含T+3日),不
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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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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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振华”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
25〕995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
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已于2025年6月16日(T-2日)披露
,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为
便于投资者了解无锡振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
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参与。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11:00-12:00
二、网上路演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董事会及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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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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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无锡市振华亿美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亿美嘉”)、无锡市振
华方园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方园”)、武汉振华恒升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武汉恒升祥”)、郑州振华君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君润”)、宁德振
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振德”)、上海恒伸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恒伸祥”)、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全京申”)上述
七家是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拟向银行申请人民
币总额不超过20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不超过11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截至披露日,公司已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0
0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对象存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综合授信及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05000万元人民币
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买断式票据直贴、柜台纸票承兑、网上
承兑、人行电票承兑、国内买方保理、国内卖方保理、国内保函、国内信用证、网络供应链金
融等。具体授信业务最终以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
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
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最高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5000万
元,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及基于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和费用。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在授
权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止。
(二)内部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
理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权额度内相关的内容、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本次为
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无锡市振华亿美嘉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500.00万元
注册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振源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钱犇
股本结构:本公司持有无锡亿美嘉100%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紧固件制造;紧固件销售;机
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
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无锡市振华方园模具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18.00万元
注册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钱犇
股本结构:本公司持有无锡方园100%股权。
经营范围:模具、工具夹具、机械零部件的制造、加工、研发、设计、维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武汉振华恒升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680.00万元
注册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亭一路16号
法定代表人:钱犇
股本结构:本公司持有武汉恒升祥100%股权。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
可经营)
4、郑州振华君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500.00万元
注册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京航办事处经开第二十一大街135号
法定代表人:钱犇
股本结构:本公司持有郑州君润100%股权。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紧固件、电子仪器的制造、销售、加工及研发。
5、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500.00万元
注册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三屿工业园区焦安路2号
法定代表人:钱犇
股本结构:本公司持有宁德振德100%股权。
经营范围:汽车零配件、紧固件、电子仪器的制造、销售、加工、研发。(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上海恒伸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945.00万元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玉宇路1068号、飞渡路1568号、天高
路1111号9幢
法定代表人:钱犇
股本结构:本公司持有上海恒伸祥100%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紧固
件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945.00万元
注册地点: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139号
法定代表人:钱犇
股本结构:本公司持有廊坊全京申100%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
零配件零售;紧固件制造;紧固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
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核定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
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权额度内相关的内容、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担保事项尚
需金融机构审核同意,协议内容和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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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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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公司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
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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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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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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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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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
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本议案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范围可供分配利润为1,105,612,183.57元,母
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26,022,746.0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0元
(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通知发出日,公司总股本为250,061,
5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97,524,017.37元人民币(含税),实际分红金额以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
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完成后,合并计算2024年半年度分红金额,总金额为147,382,333.97元
,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9.00%。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
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
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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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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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
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
2432004126,发证时间:2024年11月19日,有效期:三年。
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是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24年度至2026年度)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
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2024年度已按照15%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申报缴纳,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不影响2024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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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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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振华恒升
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恒升祥”)取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发展
和改革局签发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1-420113-04-01-809534)。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武汉恒升祥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以下简称“新能源项目”),是基于公
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由于与国家政策、宏观和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
行情的变化、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多种因素相关,存在未来发展情况不达预期的风险。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新能源项目尚需办理改建相关手续,本次投资及其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已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相关议案,
为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灵活性,并引入多种自动化生产线,大幅增强武汉恒升祥的生产能
力,提高产量的同时提升柔性生产能力,满足市场对产品多样性和定制化的需求,公司同意武
汉恒升祥投资建设新能源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25000.00万元。2025年1月7日取得武汉经
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发展和改革局签发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1-420
113-04-01-809534),相关备案证明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武汉振华恒升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
2、项目单位:武汉振华恒升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亭一路16号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通过对武汉恒升祥现有厂房进行改(扩)建,增加自动化冲压
设备、自动化焊接设备、自动化涂胶设备等,用于生产新能源汽车的钢制及铝制汽车车身零部
件及总成。
5、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也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且在公司董事会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基于长远发展所做出的慎重决策,武汉恒升祥拟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
零部件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投
资建设将优化现有产能,提高综合产能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武汉恒升祥的可持续
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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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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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武汉振华恒升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以下简称“新能
源项目”)
项目投资金额:新能源项目总投资25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入20000.00万元
人民币。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武汉振华恒升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恒升祥”)投资建设新能源汽
车零部件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由于与国家政策、宏观
和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行情的变化、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多种因素相关,存在未来发展情况不
达预期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能源项目尚未完成项目备案,尚需办理建设相关手续,本次投资及
其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获取更多订单,突破自身产能瓶颈,增强客户黏性,增强市场开发及业务拓展能力,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恒升祥将投资建设新
能源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5000.00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武汉全资子公
司拟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武汉振华恒升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最终项目名
称以项目备案证为准)
2、项目建设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3、项目实施主体:武汉振华恒升祥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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