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178 时空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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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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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有文化发展(海南│ ---│ ---│ 2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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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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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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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照明工程施工业│ 7.28亿│ 0.00│ 7.70亿│ 100.00│ ---│ ---│
│务营运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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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照明工程施工业│ 3428.01万│ ---│ 3428.01万│ 100.00│ ---│ ---│
│务营运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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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8356.71万│ 8356.71万│ 8356.71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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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 1.57亿│ 77.53万│ 4707.02万│ 121.08│ ---│ ---│
│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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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贷款 │ 1.40亿│ 0.00│ 1.4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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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8356.71万│ 8356.71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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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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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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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乌鲁木齐城投东方时尚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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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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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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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被担保人名称:乌鲁木齐城投东方时尚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
│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的金额为4000万元,已实际为其│
│ │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 │ 对外担保的逾期累计数量:无。 │
│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担保情况概述 │
│ │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
│ │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乌鲁木齐城投东方时尚智行科│
│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行科技”)40%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4000万元,乌鲁木齐 │
│ │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5%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4500万元,东方时尚驾 │
│ │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5%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1500万元。 │
│ │ 为满足乌鲁木齐市城投汽车竞技及培训基地建设项目需要,智行科技拟向北京银行股份│
│ │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贷款3亿元,贷款期限为自首次提款 │
│ │日起10年,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公司以持有的智行│
│ │科技股权为其提供质押担保。 │
│ │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
│ │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 │
│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王新才同时担任智行科技董事,本次担保事项构成│
│ │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新才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事宜,担保的金额、期限等以与银行│
│ │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
│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名称:乌鲁木齐城投东方时尚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2023-12-08 │
│ │ 注册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南溪南路121号 │
│ │ 法定代表人:田冰玉 │
│ │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
│ │ 主营业务:科技中介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汽车销售;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服务;停│
│ │车场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
│ │ (二)关联关系 │
│ │ 智行科技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王新才同时担任智行科技董事,根据《上海证券│
│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智行科技是公司的关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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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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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殿海 596.59万 6.01 16.05 2025-01-28
杨耀华 120.00万 1.21 9.30 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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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16.59万 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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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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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8 │质押股数(万股) │4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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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1.57 │质押占总股本(%) │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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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宫殿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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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浙江炳炳典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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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1-24 │质押截止日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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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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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24日宫殿海质押了430.0万股给浙江炳炳典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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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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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7-01 │质押股数(万股)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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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9.30 │质押占总股本(%) │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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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杨耀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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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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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6-29 │质押截止日 │2026-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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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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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6月29日杨耀华质押了120.0万股给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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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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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5-13 │质押股数(万股) │1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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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9.69 │质押占总股本(%) │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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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杨耀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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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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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5-11 │质押截止日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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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3-12-12 │解押股数(万股) │1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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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5月11日杨耀华质押了125.0万股给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3年12月12日杨耀华解除质押125.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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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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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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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新时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2.人员信息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
,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审计2024年上市公
司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不在本所执业
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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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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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
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相关董事及监事已回避表决,且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提升经营效率
及长期稳定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所处地区、行业等薪酬
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2025年度津贴标准为12万/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中薪酬包括
岗位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根据其具体管理职务、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
绩等综合确定,不额外发放董事津贴。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
外发放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中薪酬
包括岗位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根据其具体管理职务、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
营业绩等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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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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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对象: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
资理财产品。
(四)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
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现金管理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
依旧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包括: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
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登记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
资进展及收益。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进行审计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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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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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
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为客观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
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
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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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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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优化
公司治理,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促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有效地行使职责,降
低公司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
称“董监高责任险”)。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本议
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以正式签署的保险合
约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4、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
5、保险期限:12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方案范围内办理购买责任险
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承保机构及相关中
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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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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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负,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26199.2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
391.98万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
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并且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目前尚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稳定
经营、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拟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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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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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丁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丁丹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附件:丁丹女士简历
丁丹,女,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北京英迪顿
科技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综合部高级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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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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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乌鲁木齐城投东方时尚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的金额为4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
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的逾期累计数量:无。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乌鲁木齐城投东方时尚智行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行科技”)40%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4000万元,乌鲁木齐城市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5%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4500万元,东方时尚驾驶学校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5%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1500万元。
为满足乌鲁木齐市城投汽车竞技及培训基地建设项目需要,智行科技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贷款3亿元,贷款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起1
0年,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公司以持有的智行科技股
权为其提供质押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
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王新才同时担任智行科技董事,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
交易,关联董事王新才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事宜,担保的金额、期限等以与银行签
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乌鲁木齐城投东方时尚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12-08
注册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南溪南路121号
法定代表人:田冰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科技中介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汽车销售;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服务;停车
场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二)关联关系
智行科技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王新才同时担任智行科技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智行科技是公司的关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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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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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宫殿海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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