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166 聚合顺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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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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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6-08│ 7.05│ 5.0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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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2-03-07│ 100.00│ 1.9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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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4-07-22│ 100.00│ 3.3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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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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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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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顺鲁化 │ 11200.00│ ---│ 65.00│ ---│ 2461.2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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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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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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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8万吨尼龙新│ 1.55亿│ 5293.23万│ 1.00亿│ 64.51│ ---│ ---│
│材料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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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2.4万吨尼龙新│ 1.55亿│ 0.00│ 0.00│ ---│ ---│ ---│
│材料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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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聚酰胺6 │ 3.28亿│ 0.00│ 2.58亿│ 78.53│ 2782.72万│ ---│
│切片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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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908.17万│ 908.50万│ 5204.06万│ 88.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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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8万吨尼龙新│ ---│ 5293.23万│ 1.00亿│ 64.51│ ---│ ---│
│材料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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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8万吨尼龙新材 │ 1.77亿│ 0.00│ 5391.12万│ 30.52│ ---│ ---│
│料(尼龙66)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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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1.19亿│ 0.00│ 1.19亿│ ---│ ---│ ---│
│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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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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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交易金额(元)│1.12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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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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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14%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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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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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温州君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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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1,200万元,受让控股子│
│ │公司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合顺鲁化")的少数股东温州君丰创业投│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温州君丰")所持有的聚合顺鲁化14%的股权。本次股 │
│ │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聚合顺鲁化65%的股权。 │
│ │ 近日,聚合顺鲁化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前述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持有│
│ │聚合顺鲁化65%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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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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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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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永昌(天门)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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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股东一之法人为公司董事长之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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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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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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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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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永昌(天门)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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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股东一之法人为公司董事长之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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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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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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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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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永昌(天门)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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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股东一之法人为公司董事长之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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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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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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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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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永昌(天门)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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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股东一之法人为公司董事长之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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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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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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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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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温州君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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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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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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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1200万元,受让控 │
│ │股子公司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合顺鲁化”)的少数股东温州君丰│
│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温州君丰”)所持有的聚合顺鲁化14%的股权 │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聚合顺鲁化65%的股权。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 │重组。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 │过,关联董事、监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全体独│
│ │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公司未曾与温州君丰发生其他交易。除正常的薪酬外,公司与傅永│
│ │宾、沈红燕等董事、监事也未曾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存在交割先决条件(详见本公告“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四)支付方│
│ │式”),最终能否成功交割并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及相│
│ │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交易各方当事人:股权出让方为温州君丰,股权受让方为公司 │
│ │ 2.交易标的名称:温州君丰所持聚合顺鲁化14%股权 │
│ │ 3.交易价格: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聚合顺鲁化100%股权截至基准日(即2024年│
│ │12月31日)的价值进行评估,并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聚合顺鲁化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为8036│
│ │00000.00元)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参照评估报告结果,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聚合顺鲁化14│
│ │%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1200万元。 │
│ │ 4.购买资产的资金来源:本次交易资金来自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 │形。 │
│ │ 温州君丰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聚合顺鲁化创立时的股东之一,自2020年12月聚合顺鲁化设│
│ │立起,温州君丰持有聚合顺鲁化5600万元出资额,持股比例为14%。 │
│ │ 温州君丰于2020年四季度设立,为公司员工及个别行业专业人才持股平台,其中公司员│
│ │工傅永宾(时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持有温州君丰13.5714%股权、沈红燕(时任公司生产部副│
│ │经理)持有温州君丰14.9107%股权。 │
│ │ 2022年4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期满换届,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傅永宾 │
│ │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沈红燕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因│
│ │此自2022年4月至今,温州君丰成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参股的企业。 │
│ │ 公司综合考虑上述情况,自温州君丰设立起,认定温州君丰为关联方。因此,本次拟收│
│ │购温州君丰持有的聚合顺鲁化14%的股权,将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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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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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 1977.00万 6.27 32.83 202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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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977.00万 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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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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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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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从合格专业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证股
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
公司2026年度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上述额度可在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
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本金保障类或固定收益类
、中低风险浮动收益类等风险等级为R2级及以下的理财产品或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签署合
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亿
元人民币(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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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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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生产经营紧密相关。鉴于公司出口业务的开展,公司
使用美元等外币持续进行交易,而现阶段美元等币种对人民币的市场汇率波动较大。为防范并
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
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投机性
、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
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最高合约价值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
资金不超过7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在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交易额度有效
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21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金额、期间、选择产
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开展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
时点占用的资金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最高合约价值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
金不超过7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在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交易额度有效期
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21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授权董事
长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
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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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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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授信额度: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
预计2026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向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及市场行情变化,结合财务状况,2026年拟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有效期为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
12月31日止。该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
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授信开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以上授
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总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合并
报表范围内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实
际资金需求综合合理确定。
为优化决策流程、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综合融资业
务,并同意董事会将该权限转授至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的经营管理层人员。授权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在金融机构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开展综合融资业务,办理公司相关资产的质押/抵押手
续,确定资产估值标准,对外签署一切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贷款合同、质押/抵押合
同、业务相关的其他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文件等,以及完成融资业务涉及的各项审批及操作流程
。上述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与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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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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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纬十路389号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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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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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11
月13日在聚合顺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大会应到职工代表38人,实到30人。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沈琴女士职工监事职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因此,自然免去沈琴女
士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沈琴女士仍将在公司继续担任其他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3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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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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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的《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上述议案于2025年4月30日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出具的《关于
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天健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许安平女
士和刘小欢先生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
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许安平女士和刘小欢先生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徐晓峰先生和蔡季先生
分别接替许安平女士和刘小欢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徐晓峰先
生和蔡季先生。
二、本次变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晓峰,2008年12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8年12月开始在天健执
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蔡季,2019年4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9年4月开始在天健执业。
三、签字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徐晓峰和蔡季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
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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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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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海南永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永昌”,原名“温州市永
昌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4868538股,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5年11月11日,公司
总股本为314732559股)的比例为11.08%。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IPO”)前持
有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
025-084),持股5%以上股东海南永昌计划通过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3147200股,
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6294500股,减持比例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
年9月25日至2025年12月24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海南永昌已通过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147000
股,占公司减持前总股本比例为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294200股,
占公司减持前总股本比例为2.00%,合计减持比例占公司减持前总股本比例为3%,本次减持计
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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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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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和2025年4月30日分别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
超过26亿元,其中为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合顺鲁化”)提供的担保
不超过12亿元,内容详见2025年4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的《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4)。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聚合顺鲁化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提供合计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无反担
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尚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
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担保额度:10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反担保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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