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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丰能源(60509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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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5090 九丰能源 更新日期:2026-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5-13│ 34.57│ 26.77亿│ ├───────────┼───────────┼───────────┼───────────┤ │增发 │ 2022-11-28│ 22.83│ 1.2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6-21│ 13.17│ 3092.9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6-23│ 19.87│ 1817.63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华油中蓝 │ 10546.63│ ---│ 40.00│ ---│ 1913.11│ 人民币│ ├─────────┼─────┼─────┼─────┼─────┼──────┼──────┤ │正拓气体 │ 10389.10│ ---│ 70.00│ ---│ -1202.60│ 人民币│ ├─────────┼─────┼─────┼─────┼─────┼──────┼──────┤ │河南中能 │ 8560.00│ ---│ 70.00│ ---│ 1314.06│ 人民币│ ├─────────┼─────┼─────┼─────┼─────┼──────┼──────┤ │江苏艾湘企业管理有│ 4708.00│ ---│ 100.00│ ---│ -173.78│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惠州港湾公司 │ ---│ ---│ 40.00│ ---│ -2.19│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川西名山2×20万吨 │ 5.00亿│ 0.00│ 0.00│ 0.00│ ---│ ---│ │液化天然气清洁能源│ │ │ │ │ │ │ │基地项目(一期) │ │ │ │ │ │ │ ├─────────┼──────┼─────┼─────┼─────┼─────┼──────┤ │支付现金对价 │ 6.00亿│ 0.00│ 6.00亿│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 1.00亿│ 0.00│ 1.00亿│ 100.00│ ---│ ---│ │本次交易相关费用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2-20 │ ├──────┼────────────────────────────────────────┤ │关联方 │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0 │ ├──────┼────────────────────────────────────────┤ │关联方 │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LNG/PNG/CNG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0 │ ├──────┼────────────────────────────────────────┤ │关联方 │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能源物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0 │ ├──────┼────────────────────────────────────────┤ │关联方 │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LNG/PNG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0 │ ├──────┼────────────────────────────────────────┤ │关联方 │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0 │ ├──────┼────────────────────────────────────────┤ │关联方 │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LNG/PNG/CNG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0 │ ├──────┼────────────────────────────────────────┤ │关联方 │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能源物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20 │ ├──────┼────────────────────────────────────────┤ │关联方 │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担任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LNG/PNG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杨小毅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一、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公司与森泰能源原全体股东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期届满后│ │ │,如标的公司实现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超│ │ │出50,000万元,则超出50,000万元部分的45%作为业绩奖励以现金方式奖励给乙方,但奖励 │ │ │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对价的20%(36,000万元)。业绩奖励金额由乙方各方按照本次交易中 │ │ │各自转让标的公司股权的比例分配。甲方应于奖励金额确定后30个工作日内将奖励金额一次│ │ │性支付至各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因超额业绩奖励产生的税负由乙方各方自行承担。 │ │ │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 │ │审计,森泰能源2022-2024年度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 │ │0,984.22万元,超额完成业绩承诺且标的资产未发生减值,达到超额业绩奖励条件。森泰能│ │ │源业绩承诺履行实现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 │《关于森泰能源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 │ │ 本次超额业绩奖励涉及公司关联方杨小毅先生与成都万胜恒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万胜恒泰”),构成关联交易。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杨小毅先生从公司领取薪酬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杨小毅先生│ │ │、万胜恒泰之间不存在其他交易情况。 │ │ │ 本次超额业绩奖励分配方案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 │ │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杨小毅先生及万胜恒泰为公司的关联方│ │ │。 │ │ │ 杨小毅先生,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510122196104******,住所位于成都市锦江│ │ │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7,207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并担任万胜恒│ │ │泰执行事务合伙人。 │ │ │ 成都万胜恒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MA6C93Q60F,│ │ │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1号2栋3楼1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万胜恒泰直接│ │ │持有公司股份3,525,398股。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广东九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424.07万 5.31 17.07 2025-03-28 ───────────────────────────────────────────────── 合计 3424.07万 5.31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3-28 │质押股数(万股) │3424.07 │ ├────────┼──────────────┼────────┼──────────────┤ │质押占所持股(%) │17.07 │质押占总股本(%) │5.31 │ ├────────┼──────────────┴────────┴──────────────┤ │股东名称 │广东九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26 │质押截止日 │2028-03-23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3月26日广东九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质押了3424.0713万股给国金证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3-28│其他事项 ──────┴──────────────────────────────────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 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根据《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情况 2022年8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8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 稿)>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九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2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 2022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关于授权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2022年9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2022年9月27日,公司已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 的7000000股公司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2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2023年9月至2025年4月,本员工持股计划按照三期考核条件分期解锁、归属和过户。 2025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截至2025年10月24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950000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2026年2月,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690000股,系预留份额未授予股票500000 股,以及首次授予部分因个人考核不达标或离职收回股票190000股。截至2026年3月27日,本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690000股公司股票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完毕。 实施期间内,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股票买卖及股份转让的相关限制性规定。 根据《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实 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相关资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 ──────┬────────────────────────────────── 2026-03-20│其他事项 ──────┴────────────────────────────────── 回售价格:100.03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回售申报期: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2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6年4月8日。 回售期内“九丰定01”停止转股。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九丰定01”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回售期间“九丰定01”停止转股,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上市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 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本公告中相关简称与《上市公告书》的 释义内容相同)的相关规定,“九丰定01”的“提前回售”条款生效,现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 体“九丰定01”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提前回售”条款 自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期间届满且实施完毕业绩承诺补偿及减值补偿之日,或交易对方通过 本次购买资产所取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满36个月之日,两者孰晚之日起三个月内,上 市公司将发布一次回售公告,届时仍持有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交易对方有权 行使提前回售权,将满足转股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全部或部分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日至赎回完成日期间的利息)的金额回售给上市公司。 交易对方依照前款约定行使提前回售权的,应在上市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原则 上不超过10个交易日)申报并实施回售,否则交易对方不得再行使本条约定的回售权。 (二)“提前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告书》,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期间为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 5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森泰能源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经专项审核,森泰能源业绩承诺期(2022-2024年)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984.22万元人民币,超过承诺净利润数(47581.75万元人民币);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森泰能源的全部股权价值高于本次交易时标的公司交易对价,本次交易标的 资产未发生减值。2025年7月30日,公司实施完毕向交易对方的业绩承诺补偿,相关款项均已 支付至交易对方。 2022年12月29日,公司完成“九丰定01”的发行登记,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证明》。截至2025年12月28日,交易对方通过本次购买资产 所取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已满36个月。 综上,根据《上市公告书》,自2025年12月29日起三个月内,公司需发布一次回售公告, 届时仍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九丰定01”的交易对方有权行使提前回售权,将 满足转股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全部或部分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日至赎回完成日期间的利息)的金额回售给公司。 ──────┬────────────────────────────────── 2026-03-12│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香港怡丰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怡丰”)、广州华凯石油燃气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凯石油燃气”),均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公司”或“九丰能源”)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本次担保本金金额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6942.76万元(美元3900.00万元;另有人民 币20000.00万元纳入已有担保额度内,不涉及新增担保发生额和总担保金额;涉及外币按2026 年3月10日汇率折算,下同)。 已实际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金额:截至2026年3月10日,公司及子公司为香港怡丰 、华凯石油燃气实际担保余额分别为人民币0元、5459.68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6年3月10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 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201883.71万元( 含借款、保函、信用证等),占2024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81%。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香港怡丰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东亚广分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美元3900.00万元,华凯石油燃气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以下简称“中信广分”)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0000.00万元。 就上述事项,公司与东亚广分签署相关担保合同,为香港怡丰向东亚广分提供担保本金金 额不超过美元39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中信广分签署相关担保合同,为华凯石油 燃气向中信广分提供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纳入已有担 保额度内,不涉及新增担保发生额和总担保金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等决议授权,公司预计为控股 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新增担保总额度折合人民币为200000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 以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合同金额;预计的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担保合同签订后,公司在授权有效期限内累计新增担保发生额合计人民币1308744.36 万元。本次担保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 2026-02-07│其他事项 ──────┴──────────────────────────────────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黄博先生的书面离任报告。黄博先生因个人职业发展规划,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职务,离任后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并开展相关工作。 ──────┬────────────────────────────────── 2026-01-06│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集团”)、香港怡丰天然气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怡丰”)、新加坡碳氢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氢能源”)、 天津元拓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元拓”),均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九丰能源”)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本次担保本金金额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2163.80万元(其中人民币54000.00万元, 美元14000.00万元;涉及外币按2026年1月4日汇率折算,下同)。 已实际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金额:截至2026年1月4日,公司及子公司为九丰集团、 香港怡丰、碳氢能源、天津元拓实际担保余额分别为人民币35233.25万元、0元、41214.67万 元、18901.26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6年1月4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 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226619.89万元(含 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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