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5058 澳弘电子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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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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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10-09│ 18.23│ 5.92亿│
├───────────┼───────────┼───────────┼───────────┤
│可转债 │ 2025-12-11│ 100.00│ 5.7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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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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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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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 ---│ ---│ 350.74│ ---│ 人民币│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 │ │ │ │ │
│金融资产:衍生金融│ │ │ │ │ │ │
│资产 │ │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 ---│ ---│ 44115.39│ ---│ 人民币│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 │ │ │ │ │
│金融资产:其他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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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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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 5.40亿│ 1411.89万│ 4.99亿│ 98.70│ 2720.24万│ 2022-12-31│
│、高密度互连积层板│ │ │ │ │ │ │
│120万平方米建设项 │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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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 5151.60万│ 86.86万│ 3814.18万│ 100.32│ ---│ 2022-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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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 ---│ ---│ 8089.04万│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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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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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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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澳弘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543
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
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澳弘转债”,债券代码为“111024”。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58000.00万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0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
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认购不足58000.00万元的部分则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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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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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防范和控制外币利汇率风险,实现稳健经营,结合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
选择适合的市场时机开展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从而有效避免汇率或利率大幅波动导致的
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
期限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为应急措施所
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0.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
值(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外汇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
、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
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外汇衍生品交易是指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情况,在金融机构办理的
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
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事宜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授权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申请。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本次授
权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
二、审议程序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批准。本次拟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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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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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发行人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T+1日)主持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澳弘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
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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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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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弘电子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及网上申购已于2025年
12月11日(T日)结束,现将本次澳弘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澳弘转债本次发行58000.00万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共计5800000张(580000手),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5年12月11日(T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次澳
弘转债发行总额为58000.00万元,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
行人股份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
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一)向
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澳弘转债总计为52
1699000元(521699手),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9.95%。
(二)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澳弘转债为58301000元(58301手
),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5%,网上中签率为0.00065988%。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申购有效申购户数为8872903户,有效申购数
量为8835144381手,即8835144381000元,配号总数为8835144381个,起讫号码为10000000000
0-108835144380。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5年12月12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并于202
5年12月15日(T+2日)披露摇号中签结果。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
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手(即1000元)澳弘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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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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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弘电子”、“发行人”或“公司”)和国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27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上证发〔2025〕47号)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与上市业务办理》(上证函〔2021〕32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
销业务指南第4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备案(2025年3月修订)》(上证发〔2025〕42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澳
弘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0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
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以下简称“网上发
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实施细
则》。
一、投资者重点关注问题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原股东优先配售特别关注事项
(1)原股东优先配售均通过网上申购方式进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证券
,不再区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原则上原股东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通过
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配售,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清算交收及进行证券登记。原股东获
配证券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证券。本次发行没有原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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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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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收到保荐机构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澳弘电子保荐代表人的函》。
国金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以下简称“首发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
,负责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周海兵先生与郭煜焘先生。公司首发项目的持续督导期已
于2022年12月31日结束,但由于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金证券需要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的
使用和管理继续履行督导义务。因工作安排调整,周海兵先生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
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国金证券委派宋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其担任
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变更不影响国金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
人为郭煜焘先生和宋滨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周海兵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宋滨先生简历
宋滨先生,国金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具有11年资本市场及投资银行从
业经验,先后参与了百胜软件(832722)新三板挂牌、爱柯迪
(600933)新三板挂牌及首发上市、米奥会展(300795)新三板挂牌及首发上市、澳弘电
子(605058)首发上市、天舟文化(300148)重大资产重组以及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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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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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弘电子”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8
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543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0日,T-
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
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
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澳弘电子本次发行的有关情况和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5年12月10日(周三)10:00-11:00
二、网上路演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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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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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
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将董事会成员由七名增至九名,新增一名非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
董事,独立董事三人保持不变。职工代表董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董事由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
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决议如下:一致同意选举徐海宁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徐海宁先生将与公司原董事会成员以及新增非独立董事王帅先生共同
组成第三届董事会,徐海宁先生的任期自公司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徐海宁先生担任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徐海宁先生简历见附件。徐海宁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特此公告。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徐海宁先生: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2
月至2010年10月,于常州澳弘电子有限公司任工艺部工程师;2010年10月至2018年12月,于常
州澳弘电子有限公司历任生产部见习经理、部长助理、副部长;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于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生产部副部长、部长、监事;2022年1月至2025年10月,于常
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2022年1月至今,于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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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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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
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拟增选王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将董
事会成员由七名增至九名,新增一名非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三人保持不变
。职工代表董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二、本次增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提名王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修订
《公司章程》及增选董事事项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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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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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收到保荐机构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澳弘电子保荐代表人的函》。
国金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以下简称“首发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
,负责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江岚女士与周海兵先生。公司首发项目的持续督导期已于
2022年12月31日结束,但由于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金证券需要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的使
用和管理继续履行督导义务。鉴于江岚女士退休,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国金证券
委派郭煜焘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其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
责。
本次变更不影响国金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
人为周海兵先生和郭煜焘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公司董事会对江岚女士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
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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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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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
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106号】。
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
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
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
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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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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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新建高端PCB定制化生产基地;
投资金额:预计人民币约3.3亿元;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是基于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弘电子”或“公司”
)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由于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等众多因素变化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未来本项目是否能达到预期效益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
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
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本次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较大,主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
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融资渠道、利率水平等
发生变化,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风险。
(一)基本情况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很多客户对PCB板的需求越来越多元化,定制化开发高性能、高可
靠性PCB(印制电路板)的需求日益增长。这些定制化的产品因其技术门槛较高、附加值大,
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为满足客户的特殊定制化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海弘电子有限公司
拟投资建设高端PCB定制化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人民币约3.3亿元。(上述金额为规
划预算数,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二)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建
高端PCB定制化生产基地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
了同意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
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之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项目投资主体情况
1、投资主体:常州海弘电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7691377272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陈定红
5、注册资本:35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4年12月9日
7、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滨江经济开发区兴塘路16号
8、经营范围:印制线路板的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日用口置(非医用)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澳弘电子持有常州海弘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度,海弘电子总资产为836823934.99元,总营收为490617140.
66元,总负债为333061864.83元,所有者权益为503762070.16元,净利润为53371218.30元(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建高端PCB定制化生产基地
2、项目实施主体:常州海弘电子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滨江经济开发区兴塘路16号
4、项目内容:项目拟在子公司常州海弘电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高端PCB定制化生产
基地,建筑面积约37000平方米(包括主厂房、辅厂房、办公场地、其它辅助建筑),产品以
高性能、高可靠性的多层铝基盲孔板、阶梯槽PCB、热电分离铜基板、microled板、高多层厚
铜板、多层特种线圈板、高频雷达板等高端定制化PCB产品为主。
5、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本次投资金额预计为人民币约3.3亿元,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
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6、项目周期:36个月
7、可行性分析:近年来,随着AI、汽车智能化、智能机器人等新兴电子领域的崛起,对
于高性能、高可靠性的PCB产品应用需求逐渐扩大,国内大多数PCB制造厂商开始针对新应用领
域布局产能。新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为PCB行业创造了广阔的市场空间,PCB市场也逐渐开始回
暖。根据Prismark预测,2023-2028年期间全球PCB市场规模复合年均增长率为5.4%,国内PCB
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1%。其中,AI、汽车智能化、智能机器人等新兴电子行业将成为
拉动PCB市场发展的主要动力。新兴电子行业对PCB产品集成度、复杂度和精细度要求的持续提
升,将带动高端定制化PCB产品的广泛应用。可见,本项目布局高端定制化PCB产能的举措与行
业应用趋势高度契合,新兴领域的快速发展也为本项目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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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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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常州海弘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弘电子”),为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澳弘电子”)全资子公司,非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12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
司已实际为海弘电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3,219,618.53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风险提示: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均为公司对全
资子公司的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2025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19日,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海弘电子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即在截至本公告日海弘电子担保余额的基础上增加
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2025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该
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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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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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额度: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本次授权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
现金管理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所需
流动资金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
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
的基础上,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
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
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授权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
(四)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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