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986 兆易创新 更新日期:2026-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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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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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6-08-08│ 23.26│ 5.1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4-28│ 45.06│ 1.2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7-12│ 51.67│ 4816.4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2-28│ 46.51│ 1162.75万│
├───────────┼───────────┼───────────┼───────────┤
│增发 │ 2019-05-31│ 63.69│ 14.45亿│
├───────────┼───────────┼───────────┼───────────┤
│增发 │ 2019-07-05│ 75.47│ 9.3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9-06│ 103.05│ 6006.8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3-27│ 65.97│ 754.08万│
├───────────┼───────────┼───────────┼───────────┤
│增发 │ 2020-05-19│ 203.78│ 42.8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9-06│ 73.33│ 5794.3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9-06│ 73.33│ 409.6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1-15│ 100.91│ 2.8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3-27│ 46.72│ 747.6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7-26│ 93.98│ 1.3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9-06│ 51.98│ 7511.9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9-06│ 51.98│ 542.0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2-03│ 93.98│ 2427.5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3-24│ 141.73│ 1.3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8-21│ 86.13│ 1.9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01│ 185.94│ 1.0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6-03│ 58.09│ 3759.2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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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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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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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一股份 │ 8061.06│ ---│ ---│ 20509.83│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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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翱捷科技 │ 4999.99│ ---│ ---│ 2497.84│ ---│ 人民币│
├─────────┼─────┼─────┼─────┼─────┼──────┼──────┤
│精智达 │ 4368.17│ ---│ ---│ 970.36│ 18.3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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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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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M芯片研发及产业│ 33.24亿│ 3.95亿│ 10.23亿│ 36.22│ 3.82亿│ ---│
│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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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M芯片研发及产业│ 28.24亿│ 3.95亿│ 10.23亿│ 36.22│ 3.82亿│ ---│
│化项目 │ │ │ │ │ │ │
├─────────┼──────┼─────┼─────┼─────┼─────┼──────┤
│汽车电子芯片研发及│ 7.06亿│ 4338.69万│ 4338.69万│ 6.14│ ---│ ---│
│产业化项目 │ │ │ │ │ │ │
├─────────┼──────┼─────┼─────┼─────┼─────┼──────┤
│汽车电子芯片研发及│ ---│ 4338.69万│ 4338.69万│ 6.14│ ---│ ---│
│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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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1 │ 9.60亿│ ---│ 9.61亿│ 100.01│ ---│ ---│
├─────────┼──────┼─────┼─────┼─────┼─────┼──────┤
│补充流动资金2 │ 2.05亿│ ---│ 2.05亿│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2 │ ---│ ---│ 2.05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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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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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22 │交易金额(元)│5.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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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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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珠海横琴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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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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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珠海横琴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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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易创新”)于2026年1月22日召 │
│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A股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及全资 │
│ │孙公司增资以实施DRAM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A股募集资金5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
│ │司珠海横琴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芯存”)增资,并由珠海芯存使用A股募 │
│ │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合肥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芯存”)、全资孙公司西安│
│ │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芯存”)分别增资3000万元、5000万元,以实施DRAM│
│ │募投项目。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增资已完成。 │
└──────┴────────────────────────────────────────┘
┌──────┬────────────────┬──────┬────────────────┐
│公告日期 │2026-07-22 │交易金额(元)│5.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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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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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珠海横琴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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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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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珠海横琴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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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易创新”)于2026年7月21日召 │
│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A股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
│ │以实施DRAM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A股募集资金5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珠海横琴│
│ │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芯存”)增资,以实施DRAM募投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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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3 │交易金额(元)│8.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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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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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珠海横琴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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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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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珠海横琴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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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易创新”)于2024年9月9日召开│
│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DRAM│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
│ │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珠海横琴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横琴芯存”)、全资│
│ │孙公司北京芯存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芯存”)、全资孙公司上海芯存志远半│
│ │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芯存”)、全资孙公司合肥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合肥芯存”)、全资孙公司西安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芯存”)作为“DR│
│ │AM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由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80000万元向珠海横琴 │
│ │芯存增资,再由珠海横琴芯存使用募集资金向北京芯存、上海芯存、合肥芯存、西安芯存分│
│ │别增资10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对应增加实施地点珠海│
│ │市、北京市朝阳区、合肥市、西安市。截至本公告日,珠海横琴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合肥│
│ │芯存、西安芯存增资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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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3 │交易金额(元)│2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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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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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合肥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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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珠海横琴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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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合肥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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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易创新”)于2024年9月9日召开│
│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DRAM│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
│ │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珠海横琴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横琴芯存”)、全资│
│ │孙公司北京芯存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芯存”)、全资孙公司上海芯存志远半│
│ │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芯存”)、全资孙公司合肥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合肥芯存”)、全资孙公司西安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芯存”)作为“DR│
│ │AM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由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80000万元向珠海横琴 │
│ │芯存增资,再由珠海横琴芯存使用募集资金向北京芯存、上海芯存、合肥芯存、西安芯存分│
│ │别增资10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对应增加实施地点珠海│
│ │市、北京市朝阳区、合肥市、西安市。截至本公告日,珠海横琴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合肥│
│ │芯存、西安芯存增资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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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3 │交易金额(元)│5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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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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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西安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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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珠海横琴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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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西安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易创新”)于2024年9月9日召开│
│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DRAM│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
│ │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珠海横琴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横琴芯存”)、全资│
│ │孙公司北京芯存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芯存”)、全资孙公司上海芯存志远半│
│ │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芯存”)、全资孙公司合肥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合肥芯存”)、全资孙公司西安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芯存”)作为“DR│
│ │AM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由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80000万元向珠海横琴 │
│ │芯存增资,再由珠海横琴芯存使用募集资金向北京芯存、上海芯存、合肥芯存、西安芯存分│
│ │别增资10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对应增加实施地点珠海│
│ │市、北京市朝阳区、合肥市、西安市。截至本公告日,珠海横琴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合肥│
│ │芯存、西安芯存增资已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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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3 │交易金额(元)│3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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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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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合肥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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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珠海横琴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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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合肥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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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易创新”)于2026年1月22日召 │
│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A股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及全资 │
│ │孙公司增资以实施DRAM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A股募集资金5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
│ │司珠海横琴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芯存”)增资,并由珠海芯存使用A股募 │
│ │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合肥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芯存”)、全资孙公司西安│
│ │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芯存”)分别增资3000万元、5000万元,以实施DRAM│
│ │募投项目。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公告日期 │2026-01-23 │交易金额(元)│5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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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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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西安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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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珠海横琴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 │
├──────┼────────────────────────────────────────┤
│卖方 │西安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易创新”)于2026年1月22日召 │
│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A股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及全资 │
│ │孙公司增资以实施DRAM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A股募集资金5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
│ │司珠海横琴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芯存”)增资,并由珠海芯存使用A股募 │
│ │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合肥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芯存”)、全资孙公司西安│
│ │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芯存”)分别增资3000万元、5000万元,以实施DRAM│
│ │募投项目。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公告日期 │2025-08-23 │交易金额(元)│6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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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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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西安格易安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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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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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西安格易安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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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易创新”)于2025年8月22日召 │
│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汽车电子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
│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西安格易安创集成│
│ │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格易”)、上海格易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格易”│
│ │)、合肥格易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格易”)、深圳市格易聚创集成电路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格易”)作为“汽车电子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
│ │用部分募集资金向西安格易、上海格易、合肥格易、深圳格易分别增资6,000万元、6,000万│
│ │元、4,000万元、4,000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对应增加实施地点西安市、上海市、合肥市、│
│ │深圳市。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公告日期 │2025-08-23 │交易金额(元)│6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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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格易电子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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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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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格易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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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易创新”)于2025年8月22日召 │
│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汽车电子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
│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西安格易安创集成│
│ │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格易”)、上海格易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格易”│
│ │)、合肥格易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格易”)、深圳市格易聚创集成电路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格易”)作为“汽车电子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
│ │用部分募集资金向西安格易、上海格易、合肥格易、深圳格易分别增资6,000万元、6,000万│
│ │元、4,000万元、4,000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对应增加实施地点西安市、上海市、合肥市、│
│ │深圳市。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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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8-23 │交易金额(元)│4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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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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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合肥格易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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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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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合肥格易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易创新”)于2025年8月22日召 │
│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汽车电子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
│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西安格易安创集成│
│ │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格易”)、上海格易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格易”│
│ │)、合肥格易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格易”)、深圳市格易聚创集成电路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格易”)作为“汽车电子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
│ │用部分募集资金向西安格易、上海格易、合肥格易、深圳格易分别增资6,000万元、6,000万│
│ │元、4,000万元、4,000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对应增加实施地点西安市、上海市、合肥市、│
│ │深圳市。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公告日期 │2025-08-23 │交易金额(元)│4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格易聚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深圳市格易聚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易创新”)于2025年8月22日召 │
│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汽车电子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
│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西安格易安创集成│
│ │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格易”)、上海格易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格易”│
│ │)、合肥格易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格易”)、深圳市格易聚创集成电路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格易”)作为“汽车电子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
│ │用部分募集资金向西安格易、上海格易、合肥格易、深圳格易分别增资6,000万元、6,000万│
│ │元、4,000万元、4,000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对应增加实施地点西安市、上海市、合肥市、│
│ │深圳市。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公告日期 │2025-08-23 │交易金额(元)│4.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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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上海格易电子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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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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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格易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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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易创新")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DRAM募投项目│
│ │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
│ │格易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格易")作为"DRAM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
│ │并使用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向其增资,对应增加实施地点上海市。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
│ │会审议。 │
│ │ 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增资已完成。 │
└──────┴────────────────────────────────────────┘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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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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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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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任其董事长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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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自有品牌DRAM产品相关采购代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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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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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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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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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任其董事长及其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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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自有品牌DRAM产品相关采购代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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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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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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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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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兆易创│北京中关村│ 1.02亿│人民币 │2018-07-12│2020-06-30│连带责任│是 │否 │
│新科技股份│科技融资担│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保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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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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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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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0,0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
相比增加632,452万元左右,同比增长1099%左右。
2.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85,000万
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30,557万元左右,同比增长791%左右。
3.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50,0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734,969
万元左右,同比增长177%左右。
4.公司所处存储芯片行业历史上呈现周期性波动特征,公司未来业绩可能受到行业供需格
局变动影响,公司存在未来盈利能力可能有所下降的风险。公司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证
券投资,其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影响非经常性损益,且前述收益后续随着证券投资的公允
价值变动可能出现波动,公司未来净利润可能相应受到影响。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0,000
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632,452万元左右,同比增长1099%左右。
2.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85,000万
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30,557万元左右,同比增长791%左右。
3.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50,0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734,969
万元左右,同比增长177%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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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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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因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6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公司以91.21元/
股+同期存款利息(按日计息)的回购价格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565股限制性股票
,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兆易创新关于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自2026年4月30日起45
天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1年股权激励
计划授予的6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而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565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91.21元/股+同期存款利息(按日计
息)。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员工6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565股;本次回购注
销完成后,公司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27605
66),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6名原激励对象涉及的
需要回购注销的4565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7月9日完成
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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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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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公司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个人业绩考核部分不达标等原因,注销已获授但未行权的2020、
2021、2023及2024年部分股票期权共计67.6485万份。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披
露的2026-034号公告。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6年6月25日完成该部分股
票期权的注销业务。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股本不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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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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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股票数量为1250168股,行权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
股647148股,及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603020股。
本次定向发行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4714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47148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23日。
行权股票来源于二级市场回购的603020股已于2026年6月12日完成过户登记。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
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收到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
权期行权股份过户和登记证明,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相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4年5月14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
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
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4年5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律师出
具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
4.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通过了该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5.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前述第一项议案,律师
出具法律意见书。
6.2025年7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7.2026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8.2026年5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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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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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已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4月24日
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目前公司已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北
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工商变更登记内容为: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元66727.7972万元”变更为“人民币元70110.2451万元”。
《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何卫
注册资本:人民币元70110.2451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04月06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8号楼1至5层101
经营范围: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电信设备、手持移动终端的研
发;委托加工生产、销售自行研发的产品;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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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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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
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为:公司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0元(含税)。公司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份回购、股票期权
行权等致使公司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
分配总额,公司A股已于2026年5月26日实施完成该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披露的《兆易创新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8.8
4元/股。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如下: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58.84-0.75=58.09元/股。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授予股票期权的37名激励
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行权价格为58.84元/股,目前尚未办理完成。因
此,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58.09元/
股。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属于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
,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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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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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7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
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3年7月20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兆易创新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兆易创新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
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
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3年7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
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
过了该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5.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6.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7.2025年7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8.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律师出具法
律意见书。
9.2026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
见书。
10.2026年5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
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为:公司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0元(含税)。公司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份回购、股票期权
行权等致使公司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
分配总额,公司A股已于2026年5月26日实施完成该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披露的《兆易创新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6.1
3元/股。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86.13-0.75=85.38元/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属于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通
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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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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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
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为:公司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0元(含税)。公司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份回购、股票期权
行权等致使公司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
分配总额,公司A股已于2026年5月26日实施完成该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
整。
根据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披露的《兆易创新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为91.96元/股。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91.96-0.75=91.21元/股。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0.4565万股,
回购价格为91.96元/股+同期存款利息(按日计息),目前尚未办理完成。因此,根据《激励
计划》规定,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相应调整为91.21元/股+同期存款利息(按日计息)。
根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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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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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1)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年股权
激励计划》”)及《授予协议书》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在期权行权期内放弃行权,放弃行
权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行权期内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
合计3.7434万份,董事会审议决定注销上述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
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股票期权3.7434万份。
(2)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股权
激励计划》”)之“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
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因导致雇佣关系解除或终止的,董事会可以决
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满足行权条件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或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可继续保留,其余未满足行权条件的
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其余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股票期权由公司注
销,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由于6名原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
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未满足行权条件的全部股票期权1.0035万份及回购注销其未满足
解除限售条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0.4565万股,回购价格为91.96元/股+同期存款利息(按日计息
)。
根据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及《授予协议书》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在期权行权
期内放弃行权,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行权期内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
弃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合计4.0775万份,董事会审议决定注销上述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
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股票期权5.0810万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0.4565万股,回购
价格为91.96元/股+同期存款利息(按日计息)。
(3)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
)之“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
:“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因导致雇佣关系解除或终止的,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
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满足行权条件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可继续保
留,其余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由于56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
对象资格并注销其未满足行权条件的全部股票期权45.2507万份。
根据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及《授予协议书》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在期权行权
期内放弃行权,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行权期内9名激励对象(其中1名激励对象
为上述离职人员)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合计5.3336万份,董事会审议决定
注销上述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
根据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之“第五章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个人层面绩效
考核要求”的规定:“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层面考核
结果为“合格”,则个人层面系数为“70%”,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
司注销。”由于14名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合格”,因此,董事会审议决定注
销其当期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1.6866万份。
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股票期权52.2709万份。
(4)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
)之“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
:“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因导致雇佣关系解除或终止的,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
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满足行权条件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可继续保
留,其余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由于2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
对象资格并注销其未满足行权条件的全部股票期权1.8960万份。
根据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之“第五章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个人层面绩效
考核要求”的规定:“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层面考核
结果为“合格”,则个人层面系数为“70%”,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
司注销。”由于3名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合格”,因此,董事会审议决定注
销其当期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4.6572万份。
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股票期权6.5532万份。
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将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
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2、回购价格调整说明
公司在完成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后,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2023-038、2025-038),授予价格由93.98元/股
依次调整为92.92元/股、92.30元/股、91.96元/股。
因此,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每股91.96元+同期存款利
息(按日计息)。
3、回购资金总额与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为回购数量(0.4565万股)×回购价格(
每股91.96元加同期存款利息(按日计息)),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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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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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7人。
2.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25.0168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58.84元/股。
3.股票期权拟行权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增
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
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5.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兆易创新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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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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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激励对象已离职,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满足解除限售
条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0.4565万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兆易创新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公司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发行的A股将由667849351股减至667844786股,公司总股本将由701102451股减至701097
886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701102451元减至701097886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全部剩余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
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
,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
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
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8号楼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30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除外)
3.联系人:王中华
4.联系电话:010-82881768
5.传真号码:010-6270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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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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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城奥大厦6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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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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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一明先生持有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575801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53%;朱一明先生的一致行
动人香港赢富得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053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收到朱一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个人资金
需求,朱一明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21万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1.60%,减持期间为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7月29日。若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回购注销等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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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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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
所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为公司
2026年度境内和境外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机构信息
1.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
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
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客户家数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客户涉及的行业主要
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
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中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
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
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
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1)基本信息
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
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
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
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
并是在US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FinancialServicesAgency(日本
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于2025年12月,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
现任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毕马威华振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刘婧媛女士,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刘婧媛女士2007年开
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刘婧媛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冬辉先生,2
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赵冬辉先生201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赵冬辉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1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楠女士,200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楠女士2003年开
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张楠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7份。
2.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
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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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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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境外销售业务占比较大,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
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规避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
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
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
投机和套利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参与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人员均已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特点及风险,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
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二)交易金额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6亿美元或其他
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
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3000万美元,预计2026年度任一交易日持
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6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
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情形。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
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或上述产品的组合;涉及外币币
种为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
2.交易对方: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
且经营稳健、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五)授权及期限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行使决策权并审核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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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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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
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票期权行权等致使公司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48022651.7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89962685.17元,2025年
当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648022651.7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
利润5623935680.66元,资本公积金为8789173777.72元。
公司拟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50元(含税)。公司目前总股本701102451
股(包括A股总股本667849351股和H股总股本33253100股),扣除公司A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股份603020股,本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为700499431股,以此为基数,公司本次合计拟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25374573.25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31.88%。公司本次现金分红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
东支付。H股股息折算之实际金额,将按照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人民币兑换港币的汇率中间价计算。2025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增发、股份回购、股票期权行权等致使公司参与权益
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公司后续总
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将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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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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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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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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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易创新
”或“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0000万元认购上海石溪兆易智芯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定名,以实际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基金”或“合伙
企业”)约25.87%的基金份额(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基金总认缴出资额及公司持有基金份额
比例以最终募集完成情况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相关风险提示:
1.基金尚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合伙协议尚未签署,后续能否顺利完成签署存在不确定性。
2.基金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且需进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等相关程序后方
可从事相关投资活动,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3.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政策法规、经济环境、
市场变化、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因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决策失
误等原因,导致投资收益不及预期或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助力公司把握集成电路等行业发展机遇,通过与专业投资机构深度合作,拓宽公司在前
沿技术领域的产业布局,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0000万元认购北京石
溪清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
)发起设立的上海石溪兆易智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定名,以实际注册登记为
准)。基金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5460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40000万元,
约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5.87%(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基金总认缴出资额及公司持有基金份
额比例以最终募集完成情况为准)。公司拟就上述投资事项与普通合伙人及其他基金合伙人签
署《上海石溪兆易智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及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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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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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城奥大厦6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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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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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悉数行使超额配售权情况
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28915800股(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已于2026年1月13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公司H股股票中文简称为“兆易创新”,英文简称为“GIGADEVICE”,股份代号为“3986”,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的《兆易创新关于H股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公司同意由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承销商)于2026年
2月7日悉数行使超额配售权,按发售价每股H股股份162.00港元(即全球发售项下每股H股股份
的发售价,不包括经纪佣金、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交易征费、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及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交易征费)发行4337300股H股股份。前述超额配售权悉数行使后,本次
发行的H股由28915800股增加至33253100股。香港联交所已批准该等超额配售股份上市及买卖
,预计将于2026年2月11日(星期三)上午9时开始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经扣除承销费用及佣金以及公司就悉数行使超额配售权而应付的估计开支后,公司将因发
行超额配售股份而收取额外募集资金净额697.0百万港元。公司拟按招股章程“未来计划及所
得款项用途”一节所载的用途按比例使用额外募集资金净额。
二、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结束情况
本次发行有关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已于2026年2月7日(星期六)(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
申请截止日期后第30日)结束。稳定价格经办人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其联属人士
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于稳定价格期内采取的稳定价格行动如下:
1.于国际发售中超额分配合计4337300股H股股份,占根据全球发售初步提呈发售的发售股
份总数约15%(于任何超额配售权获行使前);
2.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包销商)于2026年2月7日(星期六)按每股
H股股份162.00港元的价格(即全球发售项下每股H股股份的发售价,不包括经纪佣金、香港证
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交易征费、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及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交易征费)悉
数行使超额配售权,涉及合计4337300股H股股份,以促成向已同意延迟交付其根据全球发售认
购的部分H股的承配人交付相关H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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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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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1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2月1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城奥大厦6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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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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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预计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0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50746万元左右,同比增长46%左右。
2.公司预计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42300万元左右,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9252万元左右,同比增长38%左右。
3.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2.03亿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18.47亿元左右,同比增长25%左右。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000万元左右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0746万元左右,同比增长46%左右。
2.预计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2300万元左右,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9252万元左右,同比增长38%左右。
3.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2.03亿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18.47亿元左右,同比增加2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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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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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股本由664124105股变更为66727797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64124105元变更
为人民币667277972元。该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已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2025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目前公司已完成了上述事项
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工商变更登记
内容为: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元66412.4105万元”变更为“人民币元66727.7972万元”。《营业执
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何卫
注册资本:人民币元66727.7972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04月06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8号楼1至5层101经营范围: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
件、计算机系统集成、电信设备、手持移动终端的研发;委托加工生产、销售自行研发的产品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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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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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
公司本次全球发售H股总数为28915800股(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其中,香港公开发售2
891600股,约占全球发售总数的10.00%(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国际发售26024200股,约占
全球发售总数的90.00%(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
根据每股H股发售价162.00港元计算,经扣除全球发售相关承销佣金及其他估计费用后,
并假设超额配售权未获行使,公司将收取的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46.11亿港元。
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本次发行的28915800股H股股票(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于2026
年1月13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公司H股股票中文简称为“兆易创新”,英文简
称为“GIGADEVICE”,股份代号为“3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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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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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
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
本次拟发行的H股股份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应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
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管理的境内证券经营机构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监管规
定的投资者。因此,本公告仅为A股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并
不构成亦不得被视为是对任何境内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任何证券的要约或要约邀
请。
公司已确定本次H股发行的最终价格为每股162.00港元(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香港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交易征费、0.0056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及0.00015%香港会计及财务
汇报局交易征费)。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预计于2026年1月13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开始上
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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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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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
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
2025年6月19日,公司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
网站刊登了申请资料。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披露的《兆易创新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H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刊发申请资
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2025年12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关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5〕2206号)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备案信息予以确认。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兆易创新关于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65)。
2025年12月15日,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举行上市聆讯,审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兆易创新关于香港联交所审议公司发行H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时间安排,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本次发行聆讯后
资料集,该聆讯后资料集为公司根据香港联交所、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要求而刊
发,刊发目的仅为提供信息予香港公众人士和合资格的投资者。同时,该聆讯后资料集为草拟
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和变动。
鉴于聆讯后资料集的刊发目的仅为提供信息予香港公众人士和合资格的投资者,公司将不
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聆讯后资料集,但为使境
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聆讯后资料集披露的本次发行上市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聆讯
后资料集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462/documents/sehk25121701456_c.pdf
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462/documents/sehk25121701457.pdf
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相关信息而作出。本公告以
及公司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聆讯后资料集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购
买或认购公司任何证券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监管机构
、证券交易所的最终批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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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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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于2025年12月15日举行上市聆讯,审议公
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联席保荐人已于2025年12月16日收到香港联交所向其发出的信函,其
中指出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审阅公司的上市申请,但该信函不构成正式的上市批准,香港
联交所仍有对公司的上市申请提出进一步意见的权力。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监管机构
、证券交易所的最终批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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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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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人。
2.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3.465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052%。
3.本次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解除限售,届时公司将发布相
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四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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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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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465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465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22日。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四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的1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解除限售的数量为3.465
0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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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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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相关工作(以
下简称“本次境外发行上市”)。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
》(国合函〔2025〕2206号)(以下简称“备案通知书”)。备案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拟发行不超过517969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二、自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根据
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三、公司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发
行上市情况。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公司自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
新备案材料。
备案通知书仅对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信息予以确认,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证券的投
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备案材料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认定。
公司本次境外发行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监管
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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