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982 泉峰汽车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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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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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05-10│ 9.79│ 4.5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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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6-10│ 8.14│ 1247.37万│
├───────────┼───────────┼───────────┼───────────┤
│可转债 │ 2021-09-14│ 100.00│ 6.1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10│ 15.08│ 3479.94万│
├───────────┼───────────┼───────────┼───────────┤
│增发 │ 2022-11-16│ 19.76│ 11.78亿│
├───────────┼───────────┼───────────┼───────────┤
│增发 │ 2025-10-13│ 7.82│ 1.9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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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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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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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金融资产 │ ---│ ---│ ---│ 294.84│ 160.7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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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融资 │ ---│ ---│ ---│ 13492.48│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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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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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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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 4.30亿│ 1252.27万│ 5.32亿│ 100.35│ -1.17亿│ ---│
│制造项目(二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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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 6.10亿│ 664.47万│ 6.13亿│ 100.57│ -1.65亿│ ---│
│制造项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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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 5.31亿│ 1252.27万│ 5.32亿│ 100.35│ -1.17亿│ ---│
│制造项目(二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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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 2.96亿│ ---│ 2.96亿│ 100.00│-8440.08万│ ---│
│欧洲生产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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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 1.01亿│ ---│ ---│ ---│ ---│ ---│
│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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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3.52亿│ ---│ 3.52亿│ 100.04│ ---│ ---│
│贷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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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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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26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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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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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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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泉峰精密技术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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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Chervon Holdings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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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泉峰精密│
│ │技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精密")及其一致行动人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泉峰中国投资")的通知,泉峰中国投资拟调整上层股权结构,由泉峰精密收购Cher│
│ │vonHoldingsLtd.(以下简称"泉峰控股")持有的泉峰中国投资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
│ │易")。 │
│ │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收到公司 │
│ │控股股东泉峰精密技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精密”)之一致行动人泉峰(中国)│
│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中国投资”)的通知,泉峰中国投资股权结构变更已完成工│
│ │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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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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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峰精密技术控股有限公司 2000.00万 6.03 27.78 2025-07-24
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1270.00万 3.99 19.64 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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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270.00万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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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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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17 │质押股数(万股) │12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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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9.64 │质押占总股本(%) │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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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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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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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7-15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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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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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15日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1270.0万股给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
│ │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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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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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1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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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7.78 │质押占总股本(%) │7.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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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泉峰精密技术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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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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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4-09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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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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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4月09日泉峰精密技术控股有限公司质押了2000.0万股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 │公司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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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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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1-22 │质押股数(万股) │67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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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9.44 │质押占总股本(%)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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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泉峰精密技术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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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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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2-07-25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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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5-07-23 │解押股数(万股) │67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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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20日泉峰精密技术控股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0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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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获悉泉峰精密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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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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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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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泉峰安徽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12月17日,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江
苏省分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拟为泉峰安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
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整。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
利开展,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5年12月10日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欧元和2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
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本次为泉峰安徽提供最高债权额人民币6000万元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董
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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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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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
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许敏钟先生(简
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并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非独立董事、
三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许敏钟先生简历如下:
许敏钟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2004年9月至2006
年6月历任南京泉峰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南京德朔实业有限公司)QC工程师、项目工程师
;2006年7月至2022年10月历任泉峰(中国)贸易有限公司项目主管、项目管理经理、高级项
目管理经理、高级采购经理等职务;2022年11月至今任泉峰汽车采购总监;2023年4月至2025
年12月兼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许敏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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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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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
,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欧元和2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提供担保
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
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
度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
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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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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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
意特定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德润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控股”),德润控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潘龙泉控制的企业,与潘龙
泉、公司控股股东泉峰精密技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精密”)、公司股东泉峰(中
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中国投资”)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发行前,德润控股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截至2025年8月31日,泉峰精密持有公司21.
20%股份,泉峰中国投资持有公司19.05%股份,合计持有公司40.25%股份。潘龙泉通过泉峰精
密及泉峰中国投资合计控制公司40.25%股份。
本次发行将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
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
免于发出要约”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鉴于德润控股已承诺若本次发行前潘龙泉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0%,则德润控股认购
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发行对象德润控
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向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
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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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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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汽车”或“公司”)发行的“2021
年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泉峰转债”)
,由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进行相关信用评级工作。
2025年6月23日,中诚信国际维持泉峰汽车的主体及“泉峰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并将主体
及上述债项信用等级列 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2025年7月31日,公司发布《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泉峰转债”赎回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称,公司行使“泉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泉峰转债”全部赎回。截至2025年7月29日(赎回登记日)收市,“泉峰转债”余额为2113000
元(2113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额的0.34%;赎回兑付总金额2140701.43元(含当期利息),
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7月30日。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泉峰转债”已赎回完毕并完成摘牌,
泉峰汽车已无使用中诚信国际评级的存续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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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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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汽车零
部件智能制造欧洲生产基地项目”原本预计分别于2025年7月、2025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现结合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不发生
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将“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
目(二期)”、“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欧洲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分别延期
至2026年7月、2026年11月。本次延期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保荐机构已就本次
延期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02号文《关于核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424,710股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60,370,229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76元,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11,750,000.00元及对应增
值税人民币525,0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180,640
,725.04元,扣除应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499,014.96元后,公司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1,178,141,710.08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2年11月23日到位,并经德勤华
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2)第0055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和管理。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
求,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
司对“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欧洲生产基地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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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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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数量:2,113,000元(21,130张)
赎回兑付总金额:2,140,701.43元(含当期利息)
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7月30日
可转债摘牌日:2025年7月30日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满足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自2025年
6月12日至2025年7月8日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89元/股的130%(即
10.2570元/股)。根据本公司《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泉峰转债
”已满足赎回条件。
(二)本次赎回事项公告披露情况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泉峰转债”的议案》,
决定行使本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泉峰转债”全部赎回。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提前赎回“泉峰转债”
的公告》。
2025年7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实施“泉峰转债”赎回暨摘牌
的公告》,并于2025年7月19日至7月29日期间披露7次关于实施“泉峰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提
示性公告。
(三)本次赎回相关条款
1、赎回登记日:2025年7月29日
2、赎回对象:2025年7月29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泉峰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
价格为101.3110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即1.50%;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2024年9月14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
5年7月30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计319天。当期应计利息为:IA=B×i×t/36
5=100×1.50%×319÷365=1.3110元/张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1.3110=101.
3110元/张
4、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7月30日
5、“泉峰转债”摘牌日:2025年7月30日
(一)赎回余额
截至2025年7月29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泉峰转债”余额为人民币2,113,000元(21
,13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额的0.34%。
(二)转股情况
截至2025年7月29日收市后,累计共有617,887,000元“泉峰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累计
转股数量为78,221,487股,占“泉峰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38.84%。
(三)可转债停止交易及转股情况
自2025年7月25日起,“泉峰转债”停止交易。2025年7月29日收市后,尚未转股的2,113,
000元“泉峰转债”全部冻结,停止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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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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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泉峰精密技术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精密”)持有公司股份7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9%(以2025
年7月23日的总股本计算,下同),本次泉峰精密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000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7.78%,占公司总股本的6.03%。
公司控股股东泉峰精密及其一致行动人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中国
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6671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18%。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27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3.93%,占公司总股本的9.85%。
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获悉泉峰精密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没有用于后续股票质押的计划,如有变动,泉峰精密
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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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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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因提前赎回公司可转换债券,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赎回登记日:2025年7月29日
赎回价格:101.3110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7月30日
最后交易日:2025年7月24日截至2025年7月17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7月24日(“泉峰转
债”最后交易日)仅剩5个交易日,2025年7月24日为“泉峰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最后转股
日:2025年7月29日
截至2025年7月17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7月29日(“泉峰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8个交
易日,2025年7月29日为“泉峰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泉峰转债”
将自2025年7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7.89元的转股价格进行转
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1.3110元/张(即合计101.3110元/张)
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公司特提醒“泉峰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自2025年
6月12日至2025年7月8日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89元/股的130%(即
10.2570元/股)。根据本公司《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
债的赎回条款。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泉峰转债”
的议案》,决定行使本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泉峰转债”
全部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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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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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泉峰精密技术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精密”)一致行动人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中
国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4671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0%(以2025年7月15日的总股本计
算,下同),本次泉峰中国投资质押127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9.64%,占公司总股本的3.
99%。
公司控股股东泉峰精密及其一致行动人泉峰中国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6671068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42.90%。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39495285股,
占其所持股份的28.90%,占公司总股本的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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