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955 大千生态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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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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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7-02-28│ 15.26│ 2.96亿│
├───────────┼───────────┼───────────┼───────────┤
│增发 │ 2020-05-21│ 13.46│ 2.9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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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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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千乡见旅游发│ ---│ ---│ 100.00│ ---│ ---│ 人民币│
│展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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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千绿化管养服│ ---│ ---│ 100.00│ ---│ ---│ 人民币│
│务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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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用大千数字城│ ---│ ---│ 45.00│ ---│ ---│ 人民币│
│乡建设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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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大千生态园林│ ---│ ---│ 100.00│ ---│ ---│ 人民币│
│建设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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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生物药物开发(│ ---│ ---│ 3.98│ ---│ ---│ 人民币│
│深圳)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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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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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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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高速公路东、│ ---│ 12.08万│ 748.33万│ 12.79│ ---│ ---│
│北出入口区域景观提│ │ │ │ │ │ │
│升项目EPC及养护管 │ │ │ │ │ │ │
│理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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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高速公路东、│ 5850.00万│ 12.08万│ 748.33万│ 100.00│ ---│ ---│
│北出入口区域景观提│ │ │ │ │ │ │
│升项目EPC及养护管 │ │ │ │ │ │ │
│理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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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沛县湖西田园综│ 7410.00万│ 0.00│ 5471.79万│ 100.00│ ---│ ---│
│合体工程——韩楼村│ │ │ │ │ │ │
│特色田园综合体工程│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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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沛县湖西田园综│ ---│ 0.00│ 5471.79万│ 73.84│ ---│ ---│
│合体工程——韩楼村│ │ │ │ │ │ │
│特色田园综合体工程│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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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国贸大道两侧景│ ---│ 336.88万│ 2154.06万│ 71.80│ ---│ ---│
│观工程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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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国贸大道两侧景│ 3000.00万│ 336.88万│ 2154.06万│ 100.00│ ---│ ---│
│观工程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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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马陵山花厅部落│ 4683.44万│ 0.00│ 0.00│ ---│ ---│ ---│
│配套及景观提升工程│ │ │ │ │ │ │
│总承包(EPC)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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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马陵山花厅部落│ ---│ 0.00│ 0.00│ ---│ ---│ ---│
│配套及景观提升工程│ │ │ │ │ │ │
│总承包(EPC)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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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8975.76万│ 0.00│ 8976.89万│ 10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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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 ---│ 845.94万│ 2784.14万│ 100.00│ ---│ ---│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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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终止剩余募集资│ ---│ 1.06亿│ 1.06亿│ 108.72│ ---│ ---│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 ---│ 845.94万│ 2784.14万│ 100.00│ ---│ ---│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项目终止剩余募集资│ ---│ 1.06亿│ 1.06亿│ 108.72│ ---│ ---│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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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马市生态文化│ 2.09亿│ ---│ ---│ ---│ ---│ ---│
│旅游特色小镇PPP项 │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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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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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31 │转让比例(%)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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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15亿 │转让价格(元)│1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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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678.6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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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江苏大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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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范荷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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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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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31 │交易金额(元)│1.15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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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786│标的类型 │股权 │
│ │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 │ │ │
│ │份总数的5.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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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范荷娣 │
├──────┼────────────────────────────────────────┤
│卖方 │江苏大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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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大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千 │
│ │投资")持有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千生态"或"公司")6786000股股│
│ │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 │
│ │ 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大千投资于2026年7月10日与其股东范荷娣女士签署了《股份转 │
│ │让协议》,大千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6786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转让给范荷娣女士,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7.02元/股,本次股份转 │
│ │让的总价款为115497720.00元。 │
│ │ 截至目前,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
│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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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06 │交易金额(元)│1028.5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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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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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195号房产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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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范荷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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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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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关联方范荷娣女士出售其持有的│
│ │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195号房产,交易金额为1,028.59万元(含税)。 │
│ │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 │
│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出售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终止上述关联交易│
│ │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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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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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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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工程承包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4 │
├──────┼────────────────────────────────────────┤
│关联方 │南京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工程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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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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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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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步步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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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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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大千生态”)拟向特定│
│ │对象苏州步步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投资”)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 │
│ │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股票”),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并依据《公司章│
│ │程(2025年9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与步步高投资于2025年11月12日重新签署了《附 │
│ │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双方于2025年7月15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
│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终止 │
│ │ 步步高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发行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
│ │。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同意,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同意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
│ │会议,于2025年8月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
│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
│ │ 2025年7月15日,公司与步步高投资签署了《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步 │
│ │步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步步高投资承诺认购本次发行的全│
│ │部股票,具体认购数量及金额以实际发行情况为准。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 │
│ │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重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等议案,公司对本次发行的方案进行了调整,并依据《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的有 │
│ │关规定,公司与步步高投资重新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双方于2025年7月1│
│ │5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终止。 │
│ │ 步步高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
│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
│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次与步步高投资重新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事│
│ │项在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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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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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38.80万 4.71 82.49 2022-12-06
深圳市速源科技发展有限公 470.00万 3.46 46.08 2026-05-23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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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108.80万 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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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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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23 │质押股数(万股) │4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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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6.08 │质押占总股本(%) │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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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深圳市速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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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深圳市中兰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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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6-05-21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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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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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6年05月21日深圳市速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质押了470.0万股给深圳市中兰德小额贷 │
│ │款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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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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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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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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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不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3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26号百胜步步高大厦13层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段力平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独立董事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部分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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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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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通知:公司持股5%以上
股东江苏大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千投资”)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大千投资于2026年7月10日与其股东范荷娣女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大千投资拟通
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6786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转
让给范荷娣女士,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7.02元/股,本次股份转让的总价款为11549772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千
生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内部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及相应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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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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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速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源科技”)持有大千生
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065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7.42%。上述股份来源于协议转让取得。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速源科技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
40716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572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7144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本次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
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除权
除息事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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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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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市速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源科技”)持有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4449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7.70%。上述股份来源于协议转让取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速源科技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100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2%。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披露了《大千生态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5)。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速源科技计划自该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40716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572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7144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速源科技《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速源科技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79900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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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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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
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5日召开了202
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
项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
项的有效期为上述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上述有效期将于2026年8月5日届满。
二、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情
况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
行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于2026年
7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
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延长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
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延长期限为自原有
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8月5日。除延长上述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外
,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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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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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3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二)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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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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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值”情形。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00万元到-3400万元。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500万元到-3500万元。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00万元
到-3400万元。
2、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500万元
到-3500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6年半年度预亏损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宠物业务实现了有效拓展,市场推广及研发等投入较大,销售费用、研
发费用等较去年同期增长较快。
2、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体量偏小,规模效应尚未显现,新增利润暂无法覆盖相关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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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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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大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
千投资”)持有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千生态”或“公司”)678600
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
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大千投资于2026年7月10日与其股东范荷娣女士签署了《股份转让
协议》,大千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6786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5.00%)转让给范荷娣女士,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7.02元/股,本次股份转让的总
价款为115497720.00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大千投资持有公司6786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大千投资
的股东为栾剑洪、范荷娣夫妇,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大千投资不再持有
公司股份,范荷娣女士直接持有公司6786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
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范荷娣女士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受让的公司股
份。
本次协议转让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内部持股调整,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能否实施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6年7月10日,公司股东大千投资与范荷娣女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大千投资拟
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6786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
转让给范荷娣女士。鉴于本次股份转让为股东内部持股调整,转让价格为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的90%,即人民币17.02元/股,本次股份转让的总价款为115497720.00元。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协议转让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大千投资基于未来整体规划及资产处置的相关安排,
并结合其股东栾剑洪、范荷娣夫妇的家庭资产规划的实际需求,将其股东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
股份转为直接持有,属于其内部持股结构调整,不涉及向市场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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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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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发行集
团”)持有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14155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1%。上述股份均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及发行上市后资本公
积金转增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发行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942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8.06%。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披露了《大千生态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4)。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新华发行集团计划自该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4071600股,减持比例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572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7144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新华发行集团《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新华发行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73500股
,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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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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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千生态”)持股5%以上股东深
圳市速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源科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0200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52%。本次股份质押前,速源科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0股;本
次股份质押后,速源科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47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4
6.0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46%。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速源科技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
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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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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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不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26号百胜步步高大厦13层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段力平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独立董事均列席了本次会议;2、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部分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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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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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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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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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投资品种: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控股子公司额度)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在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投
资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
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合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控股子公司额度),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委托理财类型
公司购买的理财品种仅限定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五)理财产品期限
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六)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
责组织实施。
二、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
求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合计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资金在额度内
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事
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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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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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检查和减值测
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710.38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48.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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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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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公司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
22615009.06元,本年度业绩亏损。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含现金分
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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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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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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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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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于近日搬迁至新
办公地址,为更好地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便于投资者与公司沟通交流,现将变更后的办
公地址公告如下: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26号百胜步步高大厦13层除上述变更外
,公司投资者电话、电子邮箱及公司网址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
投资者联系电话:025-83751401
电子邮箱:stock@dq-eco.com
公司网址:www.dq-eco.com
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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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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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速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
源科技”)持有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444900股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0%。上述股份来源于协议转让取得。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速源科技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
40716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572
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7144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2%)。本次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减持价格按照市场
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
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速源科技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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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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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发行集团”)
持有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14155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8.41%。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及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
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新华发行集团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
超过40716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
3572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714400股(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2%)。本次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减持价格按照
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
动、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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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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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华发行集团”)持有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221
48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0%。上述股份均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
得及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发行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41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1%。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披露了《大千生态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5)。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新华发行集团计划自该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4071600股,减持比例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572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7144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新华发行集团《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新华发行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99300股
,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59%。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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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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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值”情形。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000
万元至36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000万元至-12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
,将出现亏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500万元至-12500万元
。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1、预计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000万元至36000万元;
2、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000万元至-12000万元,与上年同
期相比,将出现亏损;
3、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500万元至-
12500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告情况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营业收入:11467.85万元。
(二)利润总额:5547.0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13.46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90.11万元。
(三)每股收益:0.2147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新业务处于拓展阶段,品牌建设、市场推广及研发等前期投入较大。
2、受限于地方财政支付等因素,报告期内工程业务回款较上年同期下降,导致坏账准备
计提金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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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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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向关联方范荷娣女士出
售其持有的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195号房产,交易金额为1028.59万元(含税)。详见2025年4
月30日披露的《大千生态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该房产过户手续尚未完成。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出售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终止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终止关联交易的情况
因该房产前次交易时间较久,本次转让过户需先行完成重新测绘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周期
较长,最终过户手续办理完成时间暂无法确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拟终止本次关联交易,并签
署《〈房屋买卖合同〉之终止协议》,并于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将范荷娣女士已
支付的购房预付款退还至其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本次终止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出售房产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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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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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段力平先生(简
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
长担任召集人,故自段力平先生正式当选公司董事长之日起,同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段力平先生将不再担
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段力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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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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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大千生态”)拟向特
定对象苏州步步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投资”)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股票”),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并依据《公司章程
(2025年9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与步步高投资于2025年11月12日重新签署了《附生效
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双方于2025年7月15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自本协
议签订之日起终止
步步高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发行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
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同意,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同意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2025年8月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5年7月15日,公司与步步高投资签署了《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步步
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步步高投资承诺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
票,具体认购数量及金额以实际发行情况为准。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重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对本次发行的方案进行了调整,并依据《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
与步步高投资重新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双方于2025年7月15日签署的《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终止。
步步高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次与步步高投资重新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事项在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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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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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5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2025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累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
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将该超出部分
于本次募集资金的总额中予以调减,具体如下:
一、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33385703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00%。具体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发行人董事会对本次发行股票
作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行人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本次发行前发行
人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
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或根据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
协商确定。”
调整后:
“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8175274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00%。具体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发行人董事会对本次发行股票
作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行人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本次发行前发行
人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
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或根据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协商
确定。”
二、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1734.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
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发行方案调整事宜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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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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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
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36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
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
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
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
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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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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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并于2025年9月29日
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披露的《大千生态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
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401311689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丁燚
注册资本:13572万元整
成立日期:1988年10月26日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70号苏宁睿城慧谷E-06号楼45层4505室
经营范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水土保持,水环境治理,大气污染
治理及相关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风景园林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和技术服务,城乡规划编
制,旅游规划设计,园林绿化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设计及施工;建筑工程设计及
施工;水利水电工程、公路、桥梁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照明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环保工
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施工;生态环保产品的技术开发;雕塑、盆景的制作、销售;苗木生
产、销售;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开发、投资、建设、运营;酒店、餐饮的管理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
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体验式拓展活动
及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游览景区管理;旅客票务代理;宠物销售;宠物服务(不含
动物诊疗);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
务;玩具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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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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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
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披露的《大千生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10)。
近日,公司收到天衡所《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天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张军先生为项目合伙人、何玉勤女士为签字注
册会计师、牛志红女士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因何玉勤女士
已离职,不再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天衡所现委派张兰端女士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
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天衡所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
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为张军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兰端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牛
志红女士。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张兰端女士,202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
始在天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的上市公司项目5家,签署和
复核上市公司项目0家。
(二)诚信记录
上述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
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上述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
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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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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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检查和减值测
试,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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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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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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