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3897 长城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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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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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8-03-28│ 17.66│ 7.0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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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19-03-01│ 100.00│ 6.2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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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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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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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 6.21亿│ 7201.32万│ 4.53亿│ 72.88│ 1.04亿│ ---│
│技有限公司年产8.7 │ │ │ │ │ │ │
│万吨高性能特种线材│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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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1.99亿│ 1.99亿│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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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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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08 │转让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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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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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 │转让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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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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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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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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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09 │交易金额(元)│1458.6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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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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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位于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长城大道东│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 │
│ │1号的一宗工业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 │ │ │
│ │屋建筑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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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湖州上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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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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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关联方湖州上实新能源科技│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新能源”)转让一宗闲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筑物,交易价│
│ │格合计1,458.62万元。 │
│ │ 本次出售的资产为位于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长城大道东1号的一宗工业土地使用权及地 │
│ │上房屋建筑物。土地面积18,546.27平方米;房屋建(构)筑面积共计11,922.08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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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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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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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州上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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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出资设立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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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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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关联方湖州上实│
│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新能源”)转让一宗闲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筑│
│ │物,交易价格合计1458.62万元。 │
│ │ 上实新能源系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林祥先生和沈宝珠女士出资设立,根据《上海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
│ │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2026年5月8日,公司与上实新能源签署了《不动产权转让合同》。为盘活存量资产、优│
│ │化资产结构,提升运营质量,实现降本增效,公司拟向公司关联方上实新能源转让位于湖州│
│ │市南浔区练市镇的一宗闲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筑物。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
│ │格的桐乡市方联资产评估事务所(以下简称“方联”)于2026年5月6日出具的[方联评(202│
│ │6)097号],以2026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拟转让的资产评估值合计为14586249.00元。 │
│ │双方按评估值交易(以评估备案值为准)。 │
│ │ 上实新能源系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林祥先生和沈宝珠女士出资设立,根据《上海证券交│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
│ │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
│ │ 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
│ │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 │
│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顾正韡先生、顾林荣先生回避表决。 │
│ │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
│ │ 本次交易不需要经过股东会或有关部门批准、征得债权人同意、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
│ │本次资产转让的评估价值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有关部门备案。 │
│ │ (四)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
│ │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不存在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 │绝对值5%以上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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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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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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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溪大道(南段)218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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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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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内容: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关联方湖州上
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新能源”)转让一宗闲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筑
物,交易价格合计1458.62万元。
上实新能源系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林祥先生和沈宝珠女士出资设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
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2026年5月8日,公司与上实新能源签署了《不动产权转让合同》。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
资产结构,提升运营质量,实现降本增效,公司拟向公司关联方上实新能源转让位于湖州市南
浔区练市镇的一宗闲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筑物。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桐
乡市方联资产评估事务所(以下简称“方联”)于2026年5月6日出具的[方联评(2026)097号
],以2026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拟转让的资产评估值合计为14586249.00元。双方按评估
值交易(以评估备案值为准)。
上实新能源系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林祥先生和沈宝珠女士出资设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
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顾正韡先生、顾林荣先生回避表决。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不需要经过股东会或有关部门批准、征得债权人同意、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本
次资产转让的评估价值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有关部门备案。
(四)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
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不存在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5%以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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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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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浙江长城电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
工智能”)、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工新材”)、GrandwallHongkon
gLimited(以下简称“长城香港”)非公司关联人,本次担保预计不存在关联担保。
2026年度预计担保金额:2026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担保额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29.32亿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为满足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经营和发展
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6年度公司拟对公司全资
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50亿元的担保。
1、担保有效期:本次担保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6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新的担保之日止。
2、担保方式:本次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数额、期限、方式等以相应合同约定
为准。
3、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股东会批准的上述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各被担保对象
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
0%(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事项由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以上事项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审核批准并签署
相关文件,在授权范围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须公司另行出具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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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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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
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
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
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
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
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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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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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
00.00万元。
审议情况:本次事项由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6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年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次事项事先已由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
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就公司2026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
发展计划,拟确定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
,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
,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
文件,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
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在授权范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须公司另行出具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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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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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因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
东会审议。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
与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
立董事(即外部董事)的薪酬以固定津贴方式发放。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
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二、2026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根据公司薪酬体系和相关制度规定,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固定津贴为每年人民币7.20万元(含税)。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工作内容,按
照公司相关薪酬规定与绩效考核管理规定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收入等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
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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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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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73714533.6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
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未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
分配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红利61930704.3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长城科技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无差异化分红),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12.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6435681股,以此计算公司拟派
发现金分红数额247722817.20元(含税)。综上,公司2025年度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数额共计
309653521.5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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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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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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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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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会议选举嵇凤祥先生(简历见附
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职工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嵇凤祥先生简历
嵇凤祥:1985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公司技术员,技术经理、职
工代表监事等职,现任公司副总工程师、职工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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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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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练市长城大道东1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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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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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练市长城大道东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8
日
至2025年9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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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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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5年1-6月份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为137292087.30元(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
本20643568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1930704.3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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